个人住宅新、拆、扩建用地审批 永嘉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23 15:49:15
个人住宅新、拆、扩建用地审批 办事程序: 1、便民中心国土窗口受理;2、经办人、所长审核;3、报乡镇(办事处)审核;4、报局领导审批。 申报材料: 1、农村私人建房用地呈报表(到所免费领取);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平面图复印件各1份; 3、户籍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有效证明); 4、现有住房土地使用证。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62条;2、《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35、40条;3、《温州市农村村民宅基地管理办法》;4、《永嘉县人民政府关于个人建房一条龙服务实施意见》。 承诺时限: 15个工作日(其中乡镇3个工作日) 收费说明: 占用耕地的,收取耕地占用税3.75元/平方米,占用其它土地的不收费 收费依据: 国发[1987]27号、浙政发[2000]292号 表格下载: 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