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白石:亚运会的钱花哪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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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18日 08:26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大中小】 【打印】共有评论0条
“亚运会到底要花多少钱谁也说不清楚,有的说要花2000亿,但是没有一个官方的说法。亚运会只花钱但不向人大说花了多少是不行的!”16日,不少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分组审议时,对市政府《关于2010年广州亚运会及亚残运会筹办工作情况的报告》通篇没有涉及资金来源和去向表示不满。(《广州日报》12月17日)
据报道称,“这项资金属于社会融资,没有纳入财政预算”。言下之意,亚运会花钱是不要接受人大监督的。果真如此吗?
诚然,在《中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以下简称《监督法》)里,找不到“政府社会融资要接受人大监督”的明确条款。但依法监督“一府两院”,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监督法》第一章第五条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实施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尽管亚运会花的不是公共财政,它是通过社会融资的方式来实现的。但这种社会融资是政府为顺利办好亚运会,通过政府信用方式,在不以盈利为直接目的的前提下,把各种闲散资金,特别是民间的闲散资金集中起来,统一掌握管理的一种资金活动。很显然,这是一种政府行政行为。行政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要落实到哪里。因此,依据法律规定,资金的来源怎样、融资程序是否合法,钱花得多还是少、都用在哪里,等等,都必须接受人大和社会的监督。
同时,人大的这种监督,也是现实需要。我们知道,国家和地方至今没有出台政府社会融资的有关政策规定,也缺乏规范的操作程序。地方政府只能结合实际情况自行运作,不利于监督管理,导致一些地方贪污、挪用项目资金的情况屡见不鲜,该花的没花、不该花的却花了的现象也层出不穷。由人大监督亚运会的花费,有利于促使亚运会的钱花得公开透明,减少一些“暗箱操作”,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相信“市财政局对亚运要花多少钱也不清楚”的现象也就可以避免了。这对于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赢得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也不无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