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工作解读::河北人才网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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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工作解读
日期:2009-11-13  点击数: 160  来源:河北日报
[核心提示]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是整个就业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也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为扎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经省政府同意,从今年11月开始,我省将利用3个月时间,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工作。
今年以来,由于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十分严峻。省委、省政府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多次就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作出批示。
经省领导同意,我省决定从11月份开始,利用三个月时间,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活动。其工作目标是,对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进行调查摸底,实行一人一卡,建立专门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切实搞清他们的真实就业失业状况和就业意向。在此基础上,采取有效帮扶措施,确保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或积极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去。
■三种方式摸清底数,对未就业毕业生建立一人一卡台账
从11月5日到11月30日,以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数据库中未落实用人单位的毕业生为重点,进行调查摸底。对象是我省生源没有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摸底调查分三种进行:
数据核查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充分利用毕业生就业数据库,将未办理就业手续的毕业生相关数据按生源地通报给各地,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未办理就业手续和登记就业的毕业生情况进行逐人核实。
登记调查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通过多种形式发布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求职登记公告和宣传相关政策,使未就业毕业生及时了解登记地点、登记办法和相关政策,并组织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求职登记,并填写《河北省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基本情况登记表》。
入户普查 依托基层就业服务平台,利用入户走访、电话联系、集中座谈、信函通知等形式,对辖区内摸排统计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进行调查了解,摸清他们的就业情况,掌握就业意向,建立专门档案。
整个调查工作由各市政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人事、劳动保障部门还没有整合到位的市,由人事局负责。人事、劳动保障局分设的县(市、区),入户走访由劳动保障部门负责,情况由人事部门统一汇总上报。
对调查摸底情况按照逐级汇总的办法,由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汇总并梳理核实后,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此基础上,建立未就业毕业生一人一卡台账,实行实名管理和动态监测。
■开发三类岗位,最大限度实现高校毕业生与岗位对接
促进毕业生就业,岗位是基础。为此,我省将于11月15日至12月底,用一个半月的时间,在全省征集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和见习岗位。这次岗位征集将以大力收集用人岗位信息作为就业援助工作的重点,采取机关事业单位征集一批,动员企业挤出一批,各类项目开发一批等多种方式,征集一批适合毕业生的就业岗位。
征集就业岗位 以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和岗位需求潜力较大的单位为重点,采取主动上门等方式加强联系沟通,征集就业岗位。明年1月底前全省要征集5万个就业岗位,通过人力资源市场、新闻媒体等多种途径及时对外发布。
征集见习岗位 本着提高高校毕业生技能水平和工作能力的原则,继续在大型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征集不同类型、不同要求的见习岗位。11月底前要完成3万个见习岗位的报名对接工作,明年1月底前完成岗位对接,实现见习上岗。
开发公益岗位 各地要有针对性地开发一批适合大学生的基层管理和公共服务公益岗位,形成一定规模的岗位储备,年底前开发5000个公益岗位,确保满足困难大学生保障性安置的要求。各市要按照分解的目标任务,抓好落实。
12月10日到明年1月底,各地要将征集到的就业和见习岗位通过适当形式向社会发布,通过各种就业服务帮扶措施和服务平台,最大限度地实现高校毕业生与岗位对接。供需对接主要包括四种途径:
一是充分发挥全省各级人力资源市场的作用,定期组织专场招聘活动,及时发布供求信息,为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搭建对接平台。二是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设专门窗口,随时为未就业毕业生提供岗位对接服务。三是通过多种途径发布见习岗位信息,组织有见习意愿的未就业毕业生参加见习活动并落实见习期间的基本生活补助。四是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等指定专人负责,带着感情有针对性地开展“一对一”帮扶,提供有针对性的职业指导,并通过公益性岗位等措施进行托底安置。确保有就业愿望未实现就业的困难大学生动态为零。
■明确服务重点,强化三类服务帮扶就业
强化服务是政府促进就业的重要抓手。要把握促进大学生就业的关键环节和关键问题,进一步明确服务重点,突出服务特色,提高服务能力。
一是切实落实各类扶持政策。目前促进大学生就业的政策框架已基本形成,关键是要抓好落实。各地要突出可操作性,创造性地抓好政策落实。
二是积极搭建信息服务平台。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与企事业单位和就业中介机构的合作,利用信息化手段,推动服务大学生就业信息系统和专门网站建设。要加快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办公平台的建设,及早实现毕业生网上签约、网上求职登记、网上办理就业报到证等功能,建立高校毕业生动态管理机制。同时,充分发挥全省各级人力资源市场的作用,定期组织专场招聘活动,及时发布供求信息,为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搭建对接平台。
三是针对重点对象提供特色服务。
要加强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帮助他们转变就业观念,稳定就业心态,增强就业信心。通过开设专门窗口,进一步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办事效率。特别是对困难大学生,要指定专人负责,带着感情有针对性地开展“一对一”帮扶,确保有就业愿望未实现就业的困难大学生动态为零。
■抓住三个重点,鼓励有创业愿望的高校毕业生创业
创业是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重要方向,我省将在落实创业政策、提高创业能力、健全创业服务体系等三个方面下功夫。
一是对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要切实落实税费减免政策,扩大小额担保贷款规模,及时提供创业补助,并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加大创业政策扶持力度。
二是将有创业愿望的高校毕业生纳入创业培训范围,通过人力资源市场以及街道、社区等基层平台,积极开展创业培训,提高他们的创业能力。
三是建立创业项目资源库,定期集中发布创业项目。及时为高校毕业生中的创业者提供个性化和专业化的创业指导、政策咨询、跟踪扶持等服务;选择一批优秀企业作为创业实训基地,安排高校毕业生到基地进行实训,提高其创业实践能力。
■一周一调度,双周一通报,确保就业援助工作落到实处
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为此,我省要求各级各部门迅速行动,周密组织,密切配合,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加强组织领导。要把这次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工作作为当前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充分发挥就业工作联席会议的作用,统一领导,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牵头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各高校和其他有关部门也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推动工作。同时,要发挥好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工商联以及社会各界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中的积极作用,形成推进工作的合力。
加强督导检查。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工作在全省同步展开,各地要实行“一周一调度,双周一通报”制度,强化督导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确保扎实推进。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对高校毕业生数量多、工作进展慢的地区进行重点指导和帮助。要及时总结工作中的有效经验,发现推广先进典型,加强交流,相互借鉴,取长补短。
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这项工作的主要内容和方式方法,帮助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充分了解登记地点、登记意图,引导他们自觉进行求职登记;大力宣传国家和我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既要让每一位高校毕业生了解各项优惠政策,增强其就业创业的主动性,还要让各类用人单位了解相关优惠政策,提高其吸纳高校毕业生的积极性;大力宣传就业见习的目的、意义和政策,让毕业生和见习单位及时了解和参与到见习工作中来;大力宣传困难高校毕业生的救助政策,使他们了解具体办理程序,及时得到就业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