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壮丁是荣誉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6/13 02:15:45

抗战壮丁是荣誉 

         错误的“抓壮丁”宣传。抗战壮丁是荣誉。
        如果你的祖国被侵略,要你去保卫,,大部分有良心的人都会挺身而出。而且当时国家是正式的国家政府,有谁会做出汉奸的事情,当然我们不能说所有的人都是完美的,不可能所有人都愿意被抽丁去抗日,绝对会有一少部分人,一个国家任何时候,都有汉奸思想的人。

        以前政府为了宣传前政府的黑暗,腐败,必然要泼些脏水,,

         现在四川还有上万的抗日壮丁在,四川还搞了一个纪念馆,已经征集了4000个抗日壮丁的手印。他们不是抓的,大部分都是被抽的,按照年龄,数量,编辑号码,三抽一,5抽2,抽到谁,谁去,,抽到后,大家还是愿意去的,因为国家给了足够的荣誉:
       1、安家费,每年发给家属优待金
        2、家庭为征属,(类似现在的军属),
       3、死亡有每年给家庭补贴。
       4、参军后,家庭税收优惠,
       5、报纸,集会疯狂宣传,青年学生村村乡乡宣传,抗日是一种荣誉。就和我们抗美援朝一样,都当成荣誉,又不是解放战争,自己打自己,大家都没有意思。
例如,我们以往将民国政府征兵一味称为“拉壮丁”,只是一种贬意的指责。通过查阅档案,发觉将“拉壮丁”一词用于国民党八年抗战实为不妥,因为在八年抗战中,不但民众有抗战要求,而且民国当局对其军人也是看得很高的。民国政府称当兵的人为“出征抗敌军人”,称其家属为“出征抗敌军人家属”,简称“征属”。青年入伍时发给1000元安家费,每年中秋节县政府组织各机关团体慰问征属,发给优待金。户县籍军人在抗战前线(绥远和中条山)阵亡,抗日部队的司令官(傅作仪和赵寿山)亲自签发命令,向户县抗日军人优待委员会寄回“征属优待证书”,并对其战功予以褒奖。将以上资料载入县志,真实地反映出民国当局在抗战中的作为,对于国民党抗战历史中“消极”一面的片面认识是一种有分寸的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