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捐赠缘何整体参与度不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20 20:52:27
1月25日,来自中央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工作会议消息称,自2003年来,中央企业经济效益连创历史新高。
  2007年,央企营业收入达到98438亿元,实现利润达到9969亿元,增长231.6%,年均递增34.9%;创造历史上最好水平。营业收入超过1000亿元的企业达26家,比2003年增加17家;入选《财富》杂志世界500强的企业有16家,比2003年增加10家。
  国有企业特别是央企获得高速发展,与目共睹。而在慈善捐赠领域,国企捐赠却表现平平。
  1月25日,距离备受关注的公益领域盛事——“善行天下·2008中国慈善排行榜”全面启动,已有10天之久,慈善捐赠数据进入紧张有序的搜集、核实与整理环节。
  此间,中国慈善排行榜办公室向本报记者透露,就目前统计的未完全核实的数据看,与2007年相比,国企参与慈善捐赠并没有明显的变化,民营企业依然唱主角。“捐赠主体仍是几家央企老面孔,国企整体参与慈善捐赠程度不高。”
  中国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基金会相关负责人向本报记者表示,NGO组织很少能够与国企达成合作,成功募集善款,他们基金会获得的国企捐赠就非常少。

  尽管在2007慈善排行榜前十名中,国企占半数席位,但是全国10多万国企整体参与慈善捐赠程度仍然不高

  现状:“部分国企一毛不拔”

  据2007企业捐赠排行榜数据,在前10名企业之中,央企占了半数席位,分别是中石化位居第一、国家电网第二、中石油第三、中国人寿第六、中海油第八。但是,从当年上榜的222家企业数量来看,国企所占比重明显低于民营企业。
  实际上,国有企业一直处于高速发展中。国资委研究室资料显示,2006年,全国国有企业户数共计11.9万户,比2003年减少3.1万户,年均减少8%。但累计实现销售收入16.2万亿元,比2003年增长50.9%,年均增长14.7%;实现利润1.2万亿元,比2003年增长147.3%,年均增长35.2%。
  央企的发展速度也没有减缓。2006年,央企实现销售收入8.3万亿元,比2003年增长85.3%,年均增长22.8%;实现利润7681.5亿元,比2003年增长155.5%,年均增长36.7%。
  然而,在慈善捐赠领域,为何老是中石化、国家电网等这几家企业,却没有见到其他新面孔在公益慈善事业中露脸?
  在2007年中国企业100强中,前20位全部为国有企业。在这些企业中,除了上述5家企业及中国移动位居当年慈善排行榜第13位外,其他在行业具有垄断地位的国有企业并没有进入慈善排行榜前20位,大部分企业远不如民营企业、外资企业,而且排名靠后,甚至一毛不拔。

  辩解:捐赠不是社会责任全部内容

  一毛不拔常被视为“铁公鸡”,吝啬之极。对此,国企管理者们也有自己的看法,他们常常将其企业的捐赠行为与社会责任联系起来,以达到塑造企业形象的目的。
  “我们做到合法经营,积极上缴税金,尽一个企业应尽的责任,这已经很不容易了。”一位央企高层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回报社会,参与公益慈善事业是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一部分,但不是全部内容。
  中国金币总公司总经理助理邵志军认为,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参与公益慈善活动的方式多种多样,比如他们公司很早以前就与中国绿化基金会合作,最近又与中国妇基会合作,以最低成本价,为公益组织提供贵金属纪念章制作服务。
  北京建工地产总经理沈荣可向本报记者直言,“作为国有企业来说,没有责任的话,同样是不可能长久发展的,除了效益外,更多的是肩负着责任。”他介绍说,为支持贫困边远地区基础教育信息化建设,北京建工集团向青海省捐资100万元,在该省六所中学,援建能容纳50台计算机的网络教室各1个,近7000名学生和500名教师直接受益。多年来,他们先后向中央民族大学、广渠门中学宏志班、宁夏贫困学生等捐款,并在河北张家口等地捐建6所希望小学,用实际行动为构建和谐社会积极贡献力量。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张文龙认为,集团参与公益慈善事业,不仅仅是捐助张家口希望小学等公益活动,在遇到一些突发性的事件,如赈灾等,企业也会慷慨解囊。
  “国企捐赠不像民营企业一样,捐赠与否由老总一个人‘拍板’就行,超过一定数目的捐赠还需要通过董事会报批。”中国诚通集团所属中国资产经营管理公司负责人向本报记者表示了他的看法。国企捐赠需要通过很多程序,不是一个简单的行为。其实,国企如果能够多向国家纳税,然后再由国家进行分配,实际上也是对社会做贡献了。
  “如果年度捐赠在200万元以内,管理层可做决定。”中国人寿公益事业处经理张晓毅称,“超过200万,就必须提交议案给董事会;超过1000万——例如成立5000万金额的慈善基金会,则要召开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表决通过后才能进行。”
  业内人士指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在国企当中,一直都是关注焦点,如果过多地参与公益慈善捐赠,一方面是难避资产减少之嫌,另一方面失去支持企业项目周转的资金。
  “这也是国企捐赠与外企捐赠不同之处。”中国慈善排行榜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说。国企捐赠往往是利他性的,很少考虑与业务战略挂钩,而外企捐赠则与其业务战略、市场开拓紧密联系。“企业有计划地参与慈善捐赠(又称社会投资),配合市场定位,并不会给企业带来消极作用;反而,还可以改善企业在社会公众之中的形象。”

  议论:国企捐赠权之争

  尽管慈善捐赠不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全部内容,但是,在对社会责任理念认识上,各界普遍将慈善捐赠视为履行社会责任的最高层面。
  依靠垄断优势,大多数国企占据资源,发展迅速,却很少为社会公众谋福利,以致于招来公众非议。
  于是,当一些国企试图挽回面子时,即使是发生公益捐赠行为,人们也不买账,甚至免不了引来社会各界的口诛笔伐。
  2005年,中石油向吉林省政府捐助500万元,支援松花江污染防控工作。立即有人发出质疑:国有企业有“捐款”的权力吗?
  更有评论指出,“中石油‘捐款’500万元,从理论上讲就意味着它上缴的利税要缩水500万元。如果吉林当地财政实在紧张、确实需要那500万元,那么中央财政应该解囊,而中石油该向中央财政交多少还要交多少。这两种路径的结果虽然是一样的,但意义却有质的区别:财政转移支付这笔钱,是政府代表全民在治理污染;而中石油“捐款”却好像是该公司在行善——‘贪天之功,据为己有!’”
  不单单是中石油的捐赠行为遭到了指责。
  2006年,国家电网公司捐赠1.2亿元,援建希望小学300所,这是希望工程实施17年来收到的最大的一笔捐赠。
  当时,国家电网公司负责人表示,帮助农民后代“人人读书”,是公司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支持社会公益事业的一个重要举措。
  本来这确实是企业回报社会的善举,但还是引发舆论非议,“给希望工程捐款,帮助农民后代‘人人读书’,这种爱心之举本值得称赞。可是,国家电网公司作为国有大型企业,是否有权将1.2亿元企业资金作捐献之用,却值得怀疑。”
  国有企业是否有权力参与慈善捐赠,各方说法莫衷一是。
  对于国家电网的捐赠行为,外界称,国有企业归国家所有,即归全民所有,全体国民就是国有企业的投资人和“股东”,而国有企业的员工包括总经理在内,不过是老百姓聘来管理、经营国有企业的“雇员”。这些“雇员”们可以在未经“股东”们同意的情况下,就擅自将1.2亿元捐出吗?
  不同的看法是,国有企业的捐款权力,不仅是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树立企业形象的客观需要,也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法定权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第八条明确规定“国家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公益事业进行捐赠。对公益事业捐赠有突出贡献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由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予以表彰。”因此,国有企业作为“法人”,还是属于鼓励捐赠的范畴。
  2007年底,中石油获得“人民社会责任奖”消息公布后,也立刻引起社会舆论的一片哗然,人们纷纷质疑中国石油是否有资格担当此殊荣,更有网友称其为2007年最大的黑色幽默。
  事实上,有统计称,2003-2007年,中石油共为慈善事业捐献了7.2亿元,平均每年1亿多元的捐献。
  “但是,中石油也不免要面对一个让它略觉尴尬的现实,相对于它每年几百亿元的利润,1亿多元的捐献实在是九牛一毛。”媒体评论指出,作为一个依靠国家政策扶植维持垄断地位从而获得巨额利润的国企“巨无霸”,其捐献比例居然远远落后于民营企业。
  国家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刘年艳向本报记者表示,公众对国企捐赠存在较大争议,
最主要的原因在于国企性质决定了其生产垄断产品,使得老百姓只能买高价垄断产品。而对老百姓来说,这些企业最重要的责任更应该对消费者负责。

  观点:国企捐赠应追求科学性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助理研究员钟宏武接受《公益时报》采访时表示,尽管国有企业捐赠与私企完全不同,因为国企的钱是国家的,要么上交用于社会再分配,要么留在企业内部进行调配。但是,一味地说国企捐赠实是“慷他人之慨,将贪天之功据为己有”,这些质疑必将打击国有企业捐赠的积极性,影响了国企捐赠水平的提高和捐赠实践的深化,对企业成长、社会公益事业发展以及和谐社会的建设都造成了不良影响。
  “国企捐赠的问题不在合法性,而在科学性。”钟宏武认为,在市场竞争中,当跨国公司大打责任竞争牌,追求捐赠回报最大化时,如果国企不热心公益,那么与跨国公司争夺客户、社区和其他商业伙伴便毫无优势可言。
  钟宏武说,客观上,国企捐赠仍存在捐赠理念落后和管理水平不高等诸多问题,致使公众误读国企捐赠,甚至得不偿失。从捐赠领域来看,多数跨国公司的捐赠领域都是“专营一点”、“追求双赢”,将慈善资源集中与企业经营密切相关的公益领域,譬如石油、钢铁企业就须支持环保事业,IT企业就应支持科技大赛。“而实际上,国企捐赠一般都是利他型的,功利主义色彩较少,很少去开发一些与企业关键利益相关者密切相关的慈善领域,多数指向救灾、扶贫、助学等传统慈善领域,使企业慈善与政府慈善严重重叠,很难体现出国有企业对社会的贡献。”
  中国慈善排行榜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由于国企的垄断特权所产生的消极影响,在公众心中留下的痕迹根深蒂固,这令人们难以一时改变对国企捐赠行为的看法。
  “不过,慈善捐赠,参与公益事业,显然是改善外界对国企评价的最重要方式。但是,令公众改变看法,并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需要长时间、广泛地参与到社会各类慈善活动中去。”上述负责人介绍。
  刘年艳认为,虽然国企捐赠在社会上引起很多争议,但是国企捐赠还是在社会中起到了示范带头的作用,“捐了总比那些不捐的企业要好。”
  业内人士分析,今年年初,国务院国资委颁布《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在社会上产生了很大反响。“此意见将很有可能推动央企更广泛地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并在国企中发挥表率作用。”
  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杨岳在“善行天下·2008中国慈善排行榜”新闻发布会上向本报记者表示,国企参与公益将发生很大变化,继中国人寿成立国寿慈善基金会后,如中国移动、国家电网等企业正在积极筹备非公募企业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