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贴]局长“检阅小姐”,恶与善还有差别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6/13 05:16:40
[转贴]局长“检阅小姐”,恶与善还有差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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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玉岭,原任亳州市(县级)公安局副局长,后任亳州市(地级)公安局特警支队支队长,直至今年案发。他在三家色情浴场有固定房间,长期免费在“自己的房间”里“检阅小姐”;他强奸两名少女,省公安厅做了批示仍不了了之;他“创收”有道,从事色情服务的场所,每年都要向他“进贡”买“保护”;他收受巨额贿赂,私放近万名本该拘留或者判刑的犯罪嫌疑人……(据8月20日《南方都市报》)

不知从何时起,中国似乎成为了一个常有“雷人”演义“雷事”的国度,从官员们荒诞无稽的“经典”语录到执法者们的知法犯法,从权利蛮横下的草菅人命到警界精英”充满罪恶的离奇叙事,人民总是在“雷人”、“雷事”的演义中瞠目结舌、茫然不知所措。

据称,白玉岭同志是个“非常勤奋”的人,几乎每天都要“检阅小姐”。他的小舅子原是圆梦园大浴场的“鸡头”,凡来了新的小姐,都要经白玉岭“检阅”谁不愿被检阅就要挨打;某大酒店内的美容美发厅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更新所有小姐,每次更新也都通知白玉岭前来“检阅”;他直接叫小姐的号,他熟悉每个小姐的情况。服务员也都认识他,都按照他的吩咐进行安排。小姐们要为他提供最好最全的服务……据纪委调查,从1988年到2008年12月,白玉岭涉嫌收受70余人次贿赂共169万元——横行20年的恶棍,难道就没有败露么?有过。他被多次举报,他强奸了的一名少女怀孕后,省公安厅还对此做了批示做调查,纪委查出了一小部分“但后来领导没有让继续查”。亳州市公安局曾建议将其调走,“检阅书记” 李兴民却保住了他的位子,从而为“检阅小姐”保留了火种……

  一个执法者,在熟知法律的前提下,利用手中的权力,却是如此肆无忌惮地发泄私欲,并且罪行纵横20年屹立不倒,难道不值得令人深思?据说这次白玉岭的倒台,是缘于他“办案办到市领导的头上”:亳州市一领导邀请的4名外商,在酒店房间内打牌,其中有一名女秘书。在接到举报后,白玉岭深夜突袭查房,并称他们还有卖淫嫖娼的嫌疑,后搜走了10万元现金。客人后向亳州市领导写了举报信,导致案发。但纪委对于白玉岭的案发的说法是“根据群众反映”。安徽省当地一家媒体的报道更具戏剧性:是浴场“小姐”联名告发的。——不论是小姐“揭竿而起”的举报,还是查了领导的房而得罪了领导,事情总算爆发了。否则,白玉岭“检阅小姐”还不知道要“检阅”到何时?9 o; u9 Y$ u% ]% t

长期以来,每当发生类似的警察滥权事件,总有一种声音在适时安抚公众受伤的心灵。那就是这些只是警察队伍中少数的“害群之马”,绝大多数警察还是好的。对于这样的判断,人民是十分笃信的。但久而久之,难道还不允许我们试问一句:这样的“少数”到底有多少呢?

事实上,现实生活中人们常常会发现这样一些现象:每当黑恶势力横行时,他们的身后总有一些权要在为他们撑腰;每每发起一阵集中整治事件时,那些涉案者却往往提前得知了消息而逃之夭夭。就拿整顿黑网吧或者聚众赌博的事情来说吧,每当警察全副武装赶到时,人家要么就是关门停业,要么就是在“合法”经营。我们常说公仆是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我们也常说警察是人民的保护神。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白玉岭同志又是在为谁服务,充当谁的保护神呢?说白了不就是全心全意为“淫民”服务,充当色情场所的“保护伞”吗?

每个夜晚来临的时候,各地城市林林总总的浴场、酒店、夜总会、美容厅,都开始闪烁着迷离的灯光。那些被称为“性工作者”的小姐们粉墨登场,进行彻夜的狂欢表演。对于这样一种无可否认的现实存在,我们不禁要问:究竟还有多少像亳州这样的警察在权色江湖?还有多少像白玉岭残害少女贪淫腐化的警界败类呢?在执法者撑起的黑色保护伞之下,又将有着怎样的浊流在横淌、罪恶在滋长?

多年以来,白玉岭办理的赌博、卖淫、打假等案件涉及近万人,卷宗6000多件。这些案件中,无一件转为刑事案件,涉案人员家属只要通过关系送礼给白玉岭,然后交了罚款,涉案人员就会获得自由,还有很多案件因此没有入卷。而亳州市特(巡)警支队主要参与办案的第五大队大队长朱运龙、五大队二中队副中队长刘鹏举等人也涉嫌受贿、参与释放各种涉案人员。——不难想象,维持这样可怕的权色江湖的长期运转,将需要警察执法支付多大偏离公平与正义的代价,将滋生出怎样可怕的警察贪腐的社会生态。

对于警察滥权的声讨,我们已没有太多的必要进行重复。试想,连公安局的副局长都去天天“检阅小姐”了,“恶”与“善”之间还有什么距离和差别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