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周末 - 化解民怨:司法应替政治划出“缓冲带”(二)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24 01:22:35
化解民怨:司法应替政治划出“缓冲带”
作者: 南方周末编辑部
2008-11-12 17:57:58
 来源:南方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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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有生命的案例体系激活司法信仰
吴革:2006年我去医院,看到大厅里一个汉子和他老婆在争斗,女的怀里抱着一个才几个月的婴儿。我担心婴儿有危险,自己又是人权委员会的,就大吼一声:你们两个闹不要伤到小孩。居然就有人冲过来把我打晕了。后来我报警,在医院找到那个人,警察却根本不动。那一带敢耍横的人彼此都熟悉。
第一警察不负责任;第二被打有屈辱感。我说“我要投诉你”。警察说:“我开着警车,把你拉过去,非常欢迎你投诉。”我给北京市、公安部的督查打电话,没人理。没办法,只好给当领导的同学打电话。后来他们政委、纪检组长找到我,要请我吃饭、送钱,可能是一千块钱左右。我也不稀罕这点钱,还是要他们查。
张思之:你没问他是什么钱?
吴革:说是赔偿。为什么我没有追到底甚至去“报复”?我是律师,懂点法,另外工作很忙。纳税人拿钱供养公安、司法机关,当公民受到侵犯,期待公权力帮你伸张正义,即使你是律师,都很难得到及时救济。如想快捷地得到司法保障,通常关系比正常司法渠道好用,这是中国的法治现状。
利益受损者碰到了不公,第一,期待司法能给一个公正的交代,有这种期待就不会铤而走险;第二,即使是司法不公,在社会上能够得到关怀和关爱,也会使情绪平复。可目前社会没有这样的机制。司法体系责任没承担好,又缺乏民间组织之类的非政府非营利机构来帮助当事人走出困境,才出现杨案、瓮安案件。
在同一个治理体系之下,我们都是当事人,没有权利做旁观者。
最近30年,七大法律部门、三个层次法律规范构成中国特色的法律体系。中国的法律体系、法律文本多从西方移植,包括英美法系、前苏联、大陆法系,是否适合国情?这些问题立法本身不能回答。前几年,肖扬还有决心推动最高法院搞司法改革。我到两个省去调研,见了一百多个法官,他们感觉法院地位在下降,公安局的地位逐步在抬高,排位是公检法司。
应该建立一个判例体系,至少是从案例体系逐步过渡到判例体系,逐步改变“同案不同判”的现象。立法体系未必就代表法治水平,更主要的是要通过真正的活法律,通过有生命的案例体系让老百姓奠定对司法的信仰。
蔡定剑:刺死城管的崔英杰一案,那个城管马上被授予“革命烈士”称号,对法院的压力很大,十年前,崔必死无疑。
张思之:以前,杀“烈士”是马上要判死刑的。
执政党应直面社会冲突
盛洪:这一届执政党和政府最高领导,对待很多突发事件的态度,有很大改进,甚至形成了一个新传统。2003年非常明智地处理了SARS事件,此后,由自然因素和技术因素导致的突发事件,几乎采取完全透明的做法,允许媒体报道,帮助整个社会和政府部门正视问题。矿难、雪灾和汶川地震都是如此。执政党形成了新传统,不再对这样的事情捂着盖着,这是非常重要的一步。
以前政府认为这些事件对政治形象有损耗。由于不当控制,导致怀疑更多,累积到相当程度就造成合法性危机。新一届政府上台以后,敏锐地看到这一点。结果,胡温因为这样的处理导致威信上升,政治合法性获得恢复。之前矿难比现在多,现在感觉矿难发生频繁,是因为发生矿难都报道。2006年的煤炭生产百万吨死亡率降为2002年的44%。
再往前走一步,就要对因行政制度和技术导致的冲突事件透明报道。现在哪怕一个村的社会冲突,都作为政治责任来承担,还往往是反向承担,这给执政党带来更大的政治成本。
有些基层官员滥用权力,只要发生冲突就说老百姓反对执政党,以此获得中央政府承认使用暴力的合法性。他们轻易动用武力,自己获得利益,却让执政党付出成本。这会导致更多社会冲突。
采取消极手段想抹掉政治成本,也会导致更大的政治责任。如政府承认违背基本程序的司法结果,将导致中国的法律体系发生系统性错误。想治理长久,就要做能够“万岁”的事情。
不妨举个例子。清末的杨乃武案中,慈禧太后对小白菜说“你一个人告倒我半个大清的官员”,为什么慈禧太后愿意付出半个大清官员的代价?为了政治合法性。
陈明:不是慈禧太后公正,她当时想收拾湘军——不过聪明的皇帝都知道百姓对自己的认同非常重要,不容贪官污吏损害。
摩罗:总之要把执政利益最大化。
盛洪:至少不要被某些地方官员挟持。如果一个人杀的都是上有老下有小的无辜之人,肯定不对。法律上,很多时候一个人的功罪不能对冲,你的罪过也不能和别人的罪过对冲。公正的审判,是按中国的刑法判死刑,要弄清楚杀人者生前曾受到了什么待遇,制造事端的人该处罚就要处罚。
自然法也是法。儒家主张,如果天下无道,血亲复仇就是替天行道。举个例子,伍子胥杀了楚王是没错的。但杀很多无辜的人就有错。然而如果警察系统在个别公民看来有些无道,我们就要反省。
秋风:地方官员挟持中央政府的说法,我不完全同意。两者间的关系很复杂。中央政府设置地方政府就是为了维持统治秩序,如何让隔了好几级的地方官员听话,需要激励。如严厉惩罚滥用武力者,可能导致地方官员消极怠工。现在强调地方官员“守土有责”,惩罚动用了强硬手段的地方官员,就会出现逆向激励,导致统治的秩序松动。
现在的问题恐怕是,所有官员都被现有的体系挟持了,都被锁定在体系里。所以,才需要制度变革,使各级官员之间能权责明确而又相互制约。
盛洪:即使是中国传统社会对地方官员的处罚也比现在要普遍得多。对地方官员的处罚,是要权衡。过去的逻辑总说贪官和皇帝利益一致,其实不是。
限制警察权力至关重要
张思之:法律是程序第一位。不是说跟美国人比,“辛普森”案里,全世界都知道他是杀人犯,就因为律师抓住了程序问题,判了无罪。
宁可放过一个坏人,也要维持原则,辛普森的案子判得非常正确。全民关注的重要案子,为什么不能把程序做漂亮,公开又怎样了?有些法院我领教过,无所不用其极。有的案子,一审开庭后还没宣判,这时除了律师和法院可以找被告交换意见,检察院都不可以,他们居然敢这么干。有的政府的人,到监狱里面找被告,要被告承认自己有问题,说这样就会判缓刑,放出来。不干,就要判刑,有人骨头很硬,结果判了刑。他们有什么资格超越法律?权力太大了。
必须改变公安是老大这个现状,我刚接到一个案子,一个残疾人,当地公安局有人想在他身上搞点创收,就闯进他家里,说你小子前天作案没有,回答说,我残疾人怎么作案?那人说没作就揍你。现在,这个残疾人在北京住院。后来公安局的人承认是无端制造的事端。
法院有党组,党组上面还有政法委,独立审判受很多因素牵制。当务之急是让法官体会到独立执法的重要性。比如,许霆案绝对是错案。很多有名的刑法学者堕落了,许案怎么是盗窃案?
盛洪:中国传统文化中一些智慧很有意思,我要害你,就给你更大的权力。《聊斋》中有一个故事,讲有人把院子里的狐狸都烧死了,只有一个老狐狸逃走,发誓要报复。正逢动荡之年,一天有位老者对那个烧死狐狸的人说他像真龙天子,劝他造反,做他的军师,弄点法术把官军打得落花流水。皇帝于是派更多的官兵打他,结果那人发现军师不见了,他被官军杀掉了。那个老者就是老狐狸。这故事,是讲真正的报复不是限制权力,而是给更大的权力。一般人道德水平有限,不能恰当使用无限制的权力。
蔡定剑:尤其要限制警察的权力。宪政的标准很多,其中一条就是对警察权力的有效控制,这是宪政的一个要件!
警察不作为不行,做过头也不行,都会造成极大的社会不满。现在两方面都没做到,一是大量的不作为,报案不管。另外,警察行使权力的方法,有的还是阶级斗争年代的做法。抓人时,动不动就是夜里12点以后破门而入,总喜欢从被窝里揪人,为什么非要如此?可以很文明地把人带走。
我们没有把对警察权力的约束写在宪法里,宪政本应包括这个在内。
秋风:不妨从司法入手推进整个治理体系的改革。我主张走法治中心的政治体制改革之路。现在中国社会所面临的首要问题是民怨,要考虑化解这个风险,阻止更多分散的民怨聚集成愤怒的火山。要人们以分散的形式寻找正义,而不是以阶级、群体,或者一个村几百人的名义寻找正义。
要赶紧改革法院体系,使司法充分地发挥作用,让怨气及时化解,否则,什么样的改革都无法顺利进行。现在很多人呼吁进行政治体制改革,但在高度紧张的社会压力下,政治改革的风险是巨大的。治国者应认真思考司法在社会治理体系中的位置。通过健全司法体系,使社会维持基础性秩序。在此基础上,更大范围的体制变革方可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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