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之鹰: 石首的尸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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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首的尸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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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之鹰 发表于 2009-06-22 18:00:34




石首发生的事情有点蹊跷,按照当地政府的说法,死者是自杀,而且留下遗书,如果这是真的,那么因为一个人的自杀,居然引发数万人的围观,而且时间长达八十个小时,最后竟然需要当局出动上万军警来清场,这是无论如何都说不过去的。据有关方面统计,中国大陆每年自杀的人数超过30万,如果每起自杀事件都会引发如石首一般的盛况,那早就国将不国了。因此,就算自杀是事实,也一定不那么简单;而透过当局的一些做法,就更让人觉得这个事情很不简单了。

 

据当地政府发布的消息,警方当场鉴定死者为自杀,但据一些看过现场的知情人透露,死者七窍流血,下身肿胀,颈部还有瘀痕,这无论如何都不像是自杀。苦主,也就是死者的父亲,不能接受这个鉴定结果似乎情有可原。因为按常理,就算三层楼的高度能让一个大男人摔死,也不至于摔出颈部的瘀痕,更何况肿胀的睾丸又如何解释?另外,这家酒店的老板放出狠话,如果认可自杀的结果,他还可以出三万五千块钱,若不认可,就将死者送殡仪馆火化,这就更让人不明白了。因为如果死者真是自杀,与他人无关的话,作为死者的雇主,凭什么要拿这个钱?而如果确实涉嫌他杀,那就应该立案调查,又凭什么一烧了事呢?因此,酒店老板的态度是无法自圆其说的。这样看来,死者的“自杀”和他工作的这家酒店肯定脱不了干系。

 

更让人莫名其妙的还有当地公安部门的态度,因为苦主不接受鉴定结果,他们就要强行拖走尸体去火化,这样的处理办法是否过于简单粗暴呢?苦主感觉有冤,但只要找出足够充分的证据,我想死者的父亲也不会无端耍赖吧。毕竟是儿子死了,谁碰到这样的事,都会悲痛万分,虽然听任一具尸体躺在公共场合的确不合适,但于情于理,当地公安部门的做法都是值得商榷的。

 

据小道消息,出事的这家酒店涉嫌贩毒,而该酒店的几个股东都是当地的政府官员,因为死者掌握了他们的犯罪证据,所以才遭人灭口。这样看来,当地公安部门的粗暴执法倒是很好解释了。不过这毕竟是小道消息,无法证实,然而在中国,流言往往更接近真相,而所谓的“真相”倒经常是“四不像”,比如“俯卧撑”,比如“躲猫猫”。

 

渡轮停摆,闻讯而来的记者被劝回,停电停网,而为了抢夺一具尸体,竟然惊动了中央,在公安部和武警总队的直接授意下,在省长和省委书记的亲自现场指挥下,上万军警出动,戴着头盔,手持盾牌,这样的大场面,乍一看,还以为是拍电影呢?当然,据我们的政府说,他们在搞演习。

 

事后的说辞了无新意,无非是少数不法分子,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但我不明白的是,中国人怎么那么容易被煽动呢?如果那些围观群众的确不明真相,那真相到底是什么?现在死者已经被拖走,据说是为了做尸检,但我难以理解的是,做尸检为什么要送去殡仪馆呢?除了火化、开追悼会和遗体告别前的整容,中国的殡仪馆还负责调查死亡原因吗?真是笑死人了。

 

一个人的死亡完全是可以调查的,而苦主的不理智也完全可以理解,为一起可以调查的事件出动人民的子弟兵,只会让人觉得他们在试图掩盖什么,而如果中央了解其中的内幕,那就是包庇下级官员。保护自己的同志,也算是替党说话吧,只是这回不光说说而已,他们还扎扎实实地做了。

 

毛主席说,“星星之火,可以燎原”,领袖说过的话,他们忘了吗?

 

最后,感谢南方都市报,你们真牛,比他们牛。(自由之鹰)http://yinjunzi1975.ycoo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