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原工商局长否认参股房产公司(南方都市报 2009-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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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原工商局长否认参股房产公司
本报讯 前天晚上,猛料不断的温州论坛703804上晒出了一张神奇的某房地产公司股东签名照片,为特福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一次股东会签到表。
更神奇的是,在这张不到七人的签到表上,就有三人在此次网络曝光的购房团名单中。据曝光的网友说,这份材料是2007年在杭州买写字楼时看到的。
签到表上,除了特福隆公司董事长陈永坤、总经理黄丽娜之外,温州市前工商局局长潘忠乐的名字也在其中。他们三人都分别买了两三百平方米的安置房。这张签到表的落款日期是2006年11月10日上午9点30分,除了钢笔签名外,还留了电话。记者核对发现,签到表上的电话确系潘忠乐的手机号码。
潘忠乐在此前曝光的购房名单中名字排在第二位,他在得月花园购买了一套近300平方米的安置房。本报4月8日首次报道温州安置房事件时,就曾电话采访潘忠乐,当时潘承认自己曾以“暂定价”购买安置房。4月10日本报的跟进报道中,又曾电话采访潘忠乐,他向记者表示,购买安置房是经过组织批准,按揭购买的。
记者拨打了特福隆房地产公司董事长陈永坤的电话,咨询是否有公务员入股,陈表示,他现在在日本,不明白记者说的什么。潘忠乐则断然否认自己入股,他表示,不了解网络上说的情况。
记者随后拨通了签到表上另一位股东的电话,他表示此事与己无关,不愿意卷入此事,希望记者通过别的渠道查询。但有知情人士透露,潘忠乐确实出现在那次股东会上。
特福隆投资建设中的浙江第一高楼———温州世贸大厦还未封顶,已经引来官司不断。
2005年,浙江省纪委明确认定,官员投资入股也是一种经商、办企业行为,应明确予以禁止。
(本报记者)
温州将追究低价购房官员责任
该市展开全面清查,温州纪委主导安置房事件查处工作
据新华社电 记者13日从浙江省温州市委市政府获悉,该市对一批干部以“暂定价”内部购房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并提出四条处理意见:一、由市纪委牵头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该问题的调查处理工作;二、市旧城改建指挥部未按规定程序审批,擅自将有关剩余房源以暂定价进行销售,违反了市政府有关规定,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待调查核实后,将按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三、对市旧城改建指挥部以暂定价出售的有关剩余房源,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两家具有一级资质的房屋中介评估机构(非温州地区)逐套按当时市场价进行评估并审定;四、举一反三,市、区各工程建设指挥部和建设单位要对商品房销售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规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商品房的,将一律予以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