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受约束的权力永远无法自证清白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24 04:00:52
  2006年4月初,山西稷山县3名干部邮寄举报县委书记李润山腐败,被法院以诽谤罪判刑一年缓刑三年。近日,两“诽谤者”家中发生神秘火灾,轿车被烧、老家遇焚(3月29日《楚天金报》)。

  浏览了一下网友的留言,几乎所有人都先入为主地认为当事人遭遇的神秘火灾,就是被举报人的打击报复之举。但是,如果严格按照法律理论来解释这一行为的话,任何人都不能戴着“有罪推定”的“有色眼镜”来看待被举报人,因为目前没有任何证据表明神秘火灾就是被举报人所为,当事人的推测和网友的“一边倒”,都是一种“推测”而已。

  虽说是推测,但谁都清楚这样的推测就是“肯定”。事实上,这种情况下,举报人遭遇的不测,不管是不是被举报人的打击报复之举,已经不重要了,因为公众对这种语境下的公权力已经有了一种习以为常的不信任。

  按照生活经验,总会有不胜枚举的举报人受打击报复的例子,前不久有专家就披露,十个反腐名人就有九个受打击报复。人生不如意者,也不过十之八九,举报人高达90%被打击报复,说明举报人的受保护现状实在堪忧。也正是在如此语境下,只要举报人遭遇任何的不测,当事人总会将其和打击报复联系在一起。

  公众的确有怀疑的理由,舆论一度哗然的稷山诽谤案,3名“涉案”当事人最终都受到“刑罚”,而且直至今日也没有翻案,心有不平的当事人发给上至全国人大、中纪委,下至运城市各级单位的上访申诉材料均石沉大海,说明当事人的权利很难受到应有的基本保障,如此法制环境下,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对于一切皆有可能的事情,一旦当事人出现什么不测或遭遇什么不幸,公众将其和打击报复联系在一起也就再正常不过。

  事实上,对于那些跟帖表示赞同的网友来说,他们针对的或许并非“稷山诽谤案”,而是整个官员队伍,只不过是借助这样的一个平台和载体,来发泄一下自己对滥用权力现象的不满而已。也许有人会觉得网友甚至公众不够理性,但之所以他们不够理性,不是因为他们不懂得“无罪推定”,也不是因为他们缺乏基本的生活逻辑,而是权力难以受到约束的大环境,使得公权力在公众中的整体形象大打折扣。

  稷山诽谤案本身就是权力没有受到有效约束的结果,谁都知道,不受约束的权力可以做出任何事情。如此一来的结果是,被举报人要想证明自己不是打击报复的当事人都难。

  但凡权力不能受到有效约束,权力无论如何都不能自证清白,因为这是一个可怕的逻辑循环,就像人无法拔着自己的头发离开地面一样。 (河南 志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