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你不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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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秦舞阳 发布时间:2007-06-06 08:40 阅读次数: 2643 次 来自:《大科技·百科探索》2007·04   “我有, 你不能有——打一武器名”, 谜底是什么?——核武器。

  核武器具有毁灭性杀伤力,国际上的大国从一开始就不允许小国拥有核武器, 并制定专门的《不扩散核武器条约》, 规定除了联合国五大常任理事国合法拥有核武器之外, 世界上其它任何国家不得制造、进口或拥有核武器。

  这就奇怪了, 凭什么大国自己可以拥有核武器, 却不准小国开发核武器呢? 这不是“ 只许州官放火, 不许百姓点灯” 的霸权行径吗?

  这一切还需要从错综复杂的国际局势说起。

  当核武器弥漫全世界

  曾几何时, 中国周边的有核国家只有苏联一个, 但到了现在,放眼四顾, 已是荆棘遍布, 中国周边实实在在的有核国家已经增加到三个: 俄罗斯、印度、巴基斯坦。而有潜力或有愿望发展核武器的国家、地区或组织, 西有伊朗、乌克兰、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 基地” 组织, 东有朝鲜、日本和中国台湾, 南有越南。

  如果这些潜在的核武器国家都不受约束地制造出真正的核武器, 中国将处于怎样可怕的核包围中?! 以朝鲜半岛为例, 如果朝鲜真的如其所愿发展出了核武器, 日本、韩国能够甘心吗? 它们都已拥有比较成熟的核技术,很快就能造出自己的核武器, 届时整个东北亚地区将会变成一个巨大的核武库。不仅如此, 台湾的台独势力也有可能制造种种借口, 利用核威胁抗拒祖国的统一。有专家早已指出, 台湾有研发核武器的能力, 是潜在的准核地区。如果台湾真的拥有核武器, 大陆将作何应对?

  朝鲜的核武器试验将会引起一连串连锁反应, 伊朗的核武器试验同样也会引起其周边国家的警惕和效尤, 它们都将会迫于来自邻国的核威胁而发展核武器。由此推理, 世界上有近200 个国家和地区, 如果这些国家和地区都拥有了核武器, 那全人类也许永远都处于惊惶不安状态之中。因为, 谁也无法保证世界上时不时会出现一个疯狂的小国统治者, 这种人一旦疯狂起来, 就会毫不犹豫地抱着全人类玉石俱焚的。基地组织的恐怖分子不就是这样一群人吗? 只要能破坏, 他们是不惜采取任何手段的。幸亏他们还没有弄到核武器, 否则被毁掉的岂止是一座世贸大楼?

  核武器不能扩散, 就像枪支不能随便什么人都可以拥有一样, 已经是国际社会的共识。所以, 对于非法涉核国家, 必须予以严厉地打击。伊朗、朝鲜冒天下之大不韪, 最近几年频频试图进行核试验, 理所当然得到包括中国在内的国际社会的强烈谴责和反对。

  面对现实的次优选择

  国际社会不能容忍其他国家拥有核武器, 但5 个常任理事国为什么又可以拥有呢? 它们的核武器难道就没有毁灭性吗?

  这其实是国际现实政治中的无奈选择。美国在1945 年7 月第一次核武器爆破成功后,1949年, 苏联打破了美国的核垄断地位,1952 年, 英国成为第三个拥有核武器的国家,1960 年, 法国成为第四个有核国家,1964 年,中国也成功地爆炸了原子弹, 核技术出现加速扩散的局面。在此情况下, 美苏极为担心将会有更多的国家拥有核武器, 于是联合其他50 多个国家于1968 年1月签署了《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只承认美、俄、法、英、中5 国为核国家, 以后拥有核武器一律视为非法。该条约的主要内容有:有核国家不得帮助无核国家制造核武器; 无核国保证不研制、不接受和不谋求获取核武器; 停止核军备竞赛, 推动核裁军。该条约1970 年3 月正式生效, 中国于1992 年3 月正式加入。

  这就是说, 过去已经有了核武器的大国, 国际社会必须要面对和承认这个现实, 彻底禁止核武器是不可能了, 那么就退而求其次, 只让这几个少数大国掌握吧。如此恐怖的武器绝不能再扩散了, 有核国家每增加一个, 世界毁灭的危险就多增加一分。

  说到底, 国际社会还远不是一个民主社会, 其奉行的主要还是实力原则。几位大哥有了核武器, 其他的小弟们就不要有了,有大哥提供核保护伞就行了, 大哥的江湖地位是不容随意挑战的。

  《不扩散核武器条约》是由美苏英几位大哥根据实力原则、按照双重标准牵头制订的, 这种国际条约是歧视性的、存在着本质上的不公平, 如果得不到国际社会的普遍支持, 就不能具备广泛的国际法效力。但事实上, 全世界绝大多数被“ 歧视” 的国家都签署并支持该条约。这里的原因在于, 一些国家的技术基础使得它们根本没有条件发展核武器; 一些国家觉得自己足够安全而用不着发展核武器; 一些国家虽然看重核武器的作用, 但是不愿承担发展核武器的负面后果。因此, 这些国家选择了支持《不扩散核武器条约》, 使得该条约成为一个普遍适用的国际法律。

  核不扩散机制的窘境

  《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可谓是最具广泛争议的条约, 它具有明显的歧视性, 五个核国家组成一个“ 核俱乐部”, 并拒绝任何其他国家的加入, 这其实就肯定了核特权的存在。而且, 该条约没有规定“ 有核国家” 不对“无核国家” 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的义务, 却对“ 无核国家” 和平发展核能重重设限。

  尽管条约本身极不平等, 但1970 年《不扩散核武器条约》正式生效时, 在两个超级大国的核竞赛中越来越没有安全感的世界还是大大舒了口气。在过去的30 多年里, 大多数缔约国都忠实履行了条约规定, 大大延缓了核武器及其相关技术的扩散, 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有核大国核裁军的进展, 使得该条约成为世界核安全和合作的重要基石。截至2004 年5 月,《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签字国已经达到187 个。

  然而, 近年来复杂多变的国际局势对未来的防核扩散提出了致命挑战: 印度、巴基斯坦1998 年的核试验, 朝鲜核危机和伊朗核问题的出现, 无不彰显了防扩散体系的脆弱;911 恐怖主义袭击让世界各国意识到“ 恐怖主义+ 核武器” 所构成的致命威胁; 国际地下“ 核黑市”的猖獗表明核技术、材料和设备无法得到有效控制。

  今天, 由于核物理学的发展和普及, 制造核武器的技术已经不像几十年前那样为少数大国所垄断。即使怀有核企图的国家或恐怖组织面临技术障碍、不具备生产高浓缩铀或者钚的能力, 它们仍有可能通过盗窃或者从黑市上购买核材料。此外,《不扩散核武器条约》本身也存在缺陷,它对非成员国无约束作用。以印度和巴基斯坦为例, 它们理直气壮地发展核武器向国际社会表明: 只要不加入该条约, 发展核武器就是可以的。成员国还可以自愿退出条约, 像朝鲜这样的国家就先加入条约, 在和平核开发的掩护下研发核武器, 然后再退出, 以摆脱条约的约束。

  但无论现实情况多么复杂,核武器决不能随意扩散, 如果不能牢牢地封住核大门, 人类社会将面临不可预见的巨大灾难。在面对核武器问题时, 如果我们还讲什么大国小国一律平等, 你有我也可以有, 那可真愚不可及了。因此, 我们必须接受有人有、有人没有这样的现实, 唯有如此,我们的世界才能稍稍安全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