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万祥称公款出国旅游可从源头抓起(《财经》 20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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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万祥称公款出国旅游可从源头抓起

《财经》记者 于宁   [2009年03月09日 18:02]     共有0条点评

监察部要求各省对此进行检查,如果处理不利将介入,下决心在两三年内解决这一问题

  【《财经网》专稿/记者 于宁】对于屡禁不止的公款出国旅游问题,中国监察部副部长、国家预防腐败局副局长屈万祥表示,将从财政预算这一源头抓起,至少可以先堵住预算外公款出国旅游。
  在今天(3月9日)政协中共组的小组讨论上,他透露,目前公款出国旅游的问题非常严重,出国人数比2002年大大增加;而且,其中属于纯粹公款出国旅游的案件数量,也大大增加。
  有的全套资料造假,国外机构的邀请函是公款购买的,报批时的出国考察日程也是假的;出国十天,能有两天安排公务活动就是好的,甚至连考察报告也是从网上下载的,超时、超地出国旅游的情况时有发生。有些人还由国企掏钱或挪用其他财政资金,来支付出国费用。
  “这一问题,我们必须下狠心解决,”屈万祥表示。2008年,监察部共通报了九起严重出国旅游的案件,并对当事人进行了严肃处理。
  他警告说,今后再发现公款出国旅游的案件,接到举报后将要求各省进行检查;如果地方自己处理不利的话,监察部将介入检查,并且处理一起通报一起。
  今年3月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也发布了《关于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的通知》,提出了七条要求,包括“大力压缩因公出国(境)经费、团组数和人数。各地区各部门要将因公出国(境)经费全部纳入专项预算管理,实行经费先行审核。”同时要求,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不得挪用其他公共资金,不得由企事业单位出资或补助,不得向下属机构和地方摊派,不得用公款报销违反规定持因私证件出国(境)的费用。 
  屈万祥称,上述规定,就是监察部会同财政部、外交部一起制定的,希望从出国审批的源头上加以制止。以前,尽管地方财政用于出国旅游的财政经费是有限的,但只要审批通过就总有办法出国;现在实行“财政先行核准”的制度后,就要求省部级干部在出国前先询问财政部门是否还有这笔预算。
  由于中央政府已经明确要求,出国的经费要削减20%;这样没有财政预算的审批部门就不能批,批了也要追究责任。
  他指出,由此可以先堵住预算外支出,堵住占用企业资金、挪用其他财政资金的情况,“我们下决心在两三年内解决这一问题”。
  对此,该小组的其他委员也表示,应该对出国旅游进行公示,以增强群众监督。还有委员提出,检查财政资金的使用也未必能发现问题,一些地方称财政如何困难,但如果国家允许涨工资或盖福利房,总能找来资金。
  亦有委员提出,不仅是公款出国旅游问题严重,国内各种会议也是名目繁多,招待的档次远远超出国家的有关规定。
  屈万祥举例说,今年春节期间,某地市的市长亲自在北京香格里拉酒店召集“同乡会”,凡是从该地出来的领导都可参加,最后来了170多人,“这一开销也是很大的”。■

《财经网》既往相关报道:
国务院决定大幅压缩三项行政费用 
十部委联合打击干部公款出国旅游

http://www.caijing.com.cn/2009-03-09/110115867.html 

十部委联合打击干部公款出国旅游

    [08-21 14:26]     共有10条点评

建立部际联席会议机制,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治理工作

  【《财经网》综合报道】十部委为遏制党政干部公款出国旅游再出重拳,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治理工作业。
  据国家预防腐败局官方网站的消息,中央纪委、外交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对外联络部、中央外办、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国家预防腐败局和国家外国专家局研究决定,建立部际联席会议机制,在全国开展为期一年的贯彻落实“两办规定”制止党政干部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
  “两办规定”是指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专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的若干规定》。而在此之前,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先后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坚决制止公款出国旅游的行为。今年1月举行的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将制止党政干部公款出国(境)旅游列入2008年重点工作,强调要“加强监督检查,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中央纪委下发的《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贯彻落实2008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的分工意见》,要求国家预防腐败局、外交部、中央纪委等部门认真抓好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工作。
  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贯彻落实“两办规定”制止党政干部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开展这项工作的目标要求、工作重点、方法步骤和保障措施等。强调要抓好规范计划和任务审批,加强对团组国(境)外活动情况的监管;强化因公出国(境)经费约束,推行经费先行审核制度;强化责任追究,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等三项重点任务,从根本上解决党政干部公款出国(境)旅游问题。
  此外,国家预防腐败局公布了专项工作办公室的电子邮箱(yfszxgz@mos.gov.cn),表示将根据信访举报和督查中发现的线索积极组织查办违法违纪案件。
  公款出国旅游既浪费国家财政资金,又损坏公务人员形象。一些地区和部门的党政干部巧立名目公款出国旅游,有的向企事业单位和地方摊派出国费用,甚至挤占、挪用其他公共资金。早在1993年10月2 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就曾发出《关于严禁用公费变相出国(境)旅游的通知》,但打着“公务考察”旗号的出国旅游却屡禁不止。
  2007年,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徐文艾因以公务考察为名公款出国旅游,被撤销副检察长和党内职务。徐文艾的落马,揭开了公费出国旅游潜规则的一角。据《南方日报》报道,使用伪造的邀请函以应付一些外事部门的审批,已是实现公费出国旅游的惯用伎俩之一。甚至还有专门从事公务出国的旅行社,提供从行程安排、办理邀请函到代写考察报告的“一条龙”服务。
  据各地公开报道,各级党政机关已针对“两办规定”陆续开展学习培训、自查自纠工作。国家预防腐败局网站消息称,各地区各部门高度重视,狠抓落实,专项工作进展顺利,公款出国(境)旅游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得到遏制。■
  
(《财经》实习记者 兰方)

http://www.caijing.com.cn/2008-08-21/1100072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