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肉搜索-网络暴力的多重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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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子论文:人肉搜索-网络暴力的多重解读
王晨岑
 
2008年11月17日14:34  来源:人民网-传媒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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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人肉搜索就是利用现代信息科技,依靠人的力量在网络上形成的信息搜索机制,同时也滋生了网络暴力等社会问题。本文试图从传播学、社会学、经济学等多学科角度对人肉搜索-网络暴力机制进行剖析,从“人肉搜索”的引导和利用提出解决暴力问题的出路。
[关键词]人肉搜索 网络暴力 解读
一、人肉搜索-网络暴力的缘起
“人肉搜索”由猫扑(mop) 2001首创,利用现代信息科技,变传统的网络信息搜索为人找人,人问人的关系型网络社区活动。从几年前的“虐猫”事件、“铜须门”事件,到07年底自杀的女白领姜岩、今年的“沈阳女”以及“逃跑教师”范跑跑,每次都具细公布目标人信息。而在人肉搜索的背后,其实是网友群体的集体声讨、铺天盖地的批评,还有无穷无尽的从网络到现实的“追杀”,也就是常说的“网络暴力”。我们暂且根据事实的表征,将这类包括侮辱、谩骂、网上围攻、诽谤、恶意暴露个人隐私等人身攻击、严重践踏网络文明的网络事件称为“网络暴力”① 。
人肉搜索的流行要究根于“赏金猎人”制度。所谓的“赏金”是指猫扑上通行的一种虚拟货币(MP),这种虚拟货币可以用来购买一些增值服务。有人需要解决一个问题时就在网上发帖并许诺一定数量的MP作为酬谢,赏金猎人们用各种方式去寻找答案,并积极地回帖邀功,通过给别人答疑帮助获得满足感和成就感,加上非常实际的MP奖励,赏金猎人对这项工作乐此不疲。在赏金猎人制度的激励下, 人肉搜索和网络暴力很快发展起来。
二、人肉搜索-网络暴力动因机制的多重解读
1、传播学解读-网络传播的特殊性
在考察网络暴力的传播学动因前,首先要承认网络的技术前提:一是高互动性,网络中受众能够随时获取和发布信息,并对已发表的信息品评是非;二是相对隐匿性,人们多是以昵称或代号的方式出现,这种“匿名现身”,使不少言论者放下现实羁绊而敢于言说,却无须为自己的行为承担任何责任,风险趋近于零。
依据传播学相关理论,我们从三个角度对其进行分析。首先,根据传播学中“选择性接触理论”,即人们更倾向于选择那些与自己的既有立场、态度一致或接近的人群或内容加以接触,从而形成了群体认同。网络技术使网民不断接触和强化一致或接近性信息,看似多样化的信息最终在网络的互动下形成了一种“回音壁”② ,暴力被不断强化和放大。其次,网络论坛中存在“沉默的螺旋”,诺依曼认为,只有那些“被认为是多数人共有的、能够在公开场合公开表明”的意见才能成为舆论,这种舆论会产生一种强制力——公开与之唱反调就会陷于孤立状态,可能遭致社会制裁③ 。能够真正引导网络舆论的仅仅是少数“意见领袖”,他们迅速成为了指引言论的风向标,而其他网民则大多选择了附和或沉默。第三,在群体传播中,有一种非常态的群体行为——集合行为,它的产生条件是现实生存中的结构性压力;某一触发性事件,如“辽宁女”骂人激起了全国民愤;以及正常的社会传播系统功能减弱,非常态的传播机制活跃,如未及时删除相关帖子,而又遭遇网络强大的传播能力,同时又缺乏相关法律的规制。网络暴力的实质是“集合行为”,而要防范、控制网络暴力,也应从对集合行为的研究着手④ 。
2、社会学解读-消费文化的影响下的“暴力消费”
网络本身没有暴力因素,网络暴力源于消费文化支配下人性的变化。如果说哈贝马斯把18世纪的咖啡馆提升为资产阶级的“公共领域”,那么“人肉搜索机制”中的运行场——草根阶级的“公共领域”——就是论坛和个人主页,这个公共领域成为网民们群体娱乐的圣殿。暴力的消费突破公众利益和公共道德的领域,愤怒的群情以道德高地之优势扑向私人空间和现实生活。网民们对某一现象的讨论往往演变成对个人的审判,甚至是集体围攻,出现了“沉默的螺旋”。 “贞节牌坊”、“公审游街”、“私刑”等古老而野蛮的道德审判,披上高科技的数字外衣复活且壮大⑤ 。在某种程度上,网民以“娱乐道德”的姿态进行消费,消费唯一的客观现实,正是消费的思想。让.波德里亚在《消费社会》一书中写道“如果没有‘集体意识’中对享乐的预料和自省式协同增强作用,消费就只会使消费而不会具有社会一体化的力量。”“这种暴力……是曾经被需求的总体积极性取消、掩蔽、删除了的欲望的消极性仔行动上的突然表现。”⑥ 实际上,“人肉搜索”演变成网络世界的一种暴力消费,受众在消费了暴力的同时,也被暴力所消费,受众用网络审判消解了事件本身,最后娱乐的是“审判”这个过程。
3、经济学解读-从需求理论看暴力成因
需求曲线的一个基本性质是,随着价格的增加曲线向下倾斜。广义而言,需求曲线是需求量与获取该产品所付出的所有成本,成本越高需求量越小,成本越低需求量越大⑦ 。我们把 “人肉搜索”和“网络暴力”看成一种社会长久压抑后网络“宣泄”的需求,而且这种宣泄的需求量是庞大的。根本在于,网络传播的便捷性使搜索和言论轻易实现,其中的技术成本和劳动力成本极低,复制传播几乎不存在成本。同时网络中几乎为零的法律风险,更放纵了这种“宣泄需求”,道德风险在狂欢中被边缘化。
经济学需求法则是:做某件事情的成本增加时,人们会选择降低做此事的频率。因此必须提高“宣泄”成本,一方面需加强网络立法,网络立法的经济学意义就在于增加了“暴力宣泄”的法律风险。另一方面要向西方学习,建立商业化的背景调查公司。在国外,雇主了解受雇方信息是向调查公司付费,根据付费水平得到相应受雇方信息。提高获取隐私信息的门槛即增加了这类“宣泄需求”的获得成本,让受众适应以商业逻辑取代“人肉逻辑”。
三、“人肉搜索”的引导和利用
1、用“权变”思维引导和管理网络力量
“权变管理理论”的核心是:不存在普遍适用的最佳的管理方式,要根据组织所处的内外部条件随机应变。卢桑斯(F.Luthans)在《管理导论:一种权变学》一书中指出要把环境对管理的作用具体化,环境是自变量,而管理的观念和技术是因变量。
正如治理黄河一样,旱季开闸放水,雨季疏导泄洪, “束水攻沙”,“蓄清刷黄”,修建河堤和大坝,源头上还必须保持山林体系,涵养水源保护水土,上中下游的治理策略各不一样。只要合理“治理”,“人肉搜索”和“网络暴力”不会比治理黄河更可怕。我们可以把网络上相关法律制度的健全看作是一种“防”。笔者认为,在法律制度的健全方面亟待改进,重视隐私权、名誉权的保护,用法治精神指引“人肉搜索”。而从源头上提高全民媒介素养,提高网民选择、辨析信息的能力以及言论自律性,或许才是保持网络生态的固本培元之策。
与此同时,“人肉搜索”的规范化商业模式已萌发新芽, “塔基草根专家网”正在进行人肉搜索新商业模式的研究。根据塔基专家擅长的领域,利用网络聊天的互动咨询方式,由咨询者向服务提供者支付费用,以保证咨询者提出的问题肯定得到回复。塔基专家排名的意义是,付费的咨询者直接评判咨询提供者在回复某些问题上的权威程度,从而给后续咨询者提供选择依据⑧ 。这种商业模式是否合理还需要经受时间的考验,但是对于无序的人肉搜索和由此导致的网络暴力的确是一种商业规范化治理的新尝试。
我们也看到,地震发生之后,各大搜索引擎和网站的寻亲平台不断发布各种信息,正是借助了“人肉搜索”的强大力量,才使许多分离的家庭得以相聚,人肉搜索在那一刻散发出人性的光辉。如此看来,这样凸现善举的人肉搜索多多又何妨呢?引入法律规范的商业模式和凸现真情的人肉搜索军团或许就是治理网络生态所需要的“束水攻沙”,“蓄清刷黄”。
2、强化网络活动的自我净化功能
像大自然一样,网络有一定的自我净化功能,如果给其一定的自由度,网民也能够通过自我组织实现自我净化。实验发现,通常在论坛中语言攻击性较强的,容易被煽动的,都是一些参与程度较新的用户,而老用户/会员会随着其参与程度的不断加深,随着ID声誉的逐步建立,主动对自己的言论尺度和深度进行管理,而往往也是这些珍稀自己声誉的用户,才会在论坛中形成话语影响力。这种自我约束带来的好处,会对更多用户形成示范效应,形成论坛社区的自我净化生态环境⑨ 。“史上最毒后妈”事件中,信息真伪辨识的缺失反而使网民们第一次有了一个最直接广泛地反省网络暴力的机会,有人提出向被冤枉的后妈道歉,这是网络自我净化功能的最初表现。之后在一些公共事务的关注与表达中,它一直有着其他媒体不可替代的作用。最近一次在人肉搜索遭遇“正龙拍虎”事件中,周正龙及家人的个人隐私并没有被挖了又挖,他们也并没有遭到铺天盖地的、仿若“姜岩事件”里出现过的赤裸裸的羞辱与谩骂,倒是看到了更多搜客拿出实证精神进行客观的证据搜寻、情境模拟,“假虎”事件成了人肉搜索成长的契机,证明了网络民意与人肉搜索完全可以摒弃久已为人诟病的怒气、戾气、霸气,表现得更务实更理性⑩ 。
3、创新扩散理论的网络管理应用
1962年,美国新墨西哥大学埃弗雷特·罗杰斯(Everett M. Rogers)教授在《创新扩散》(Diffusion of Innovations)一书(第一版)中指出,创新事物在一个社会系统中要能继续扩散下去,首先必须有10%-20%人采纳这种创新物,创新扩散比例一旦达到临界数量,扩散过程就进入快速扩散阶段,这个过程一直延续,直到系统中有可能采纳创新的人大部分都已采纳创新。罗杰斯认为,创新扩散总是借助一定的社会网络进行的,在创新向社会推广和扩散的过程中,信息技术能够有效地提供相关的知识和信息,但在说服人们接受和使用创新方面,人际交流则显得更为直接、有效。因此,创新推广的最佳途径是将信息技术和人际传播结合起来加以应用。
创新扩散理论为我们解决网络暴力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在互联网络的管理中,不管推行什么样的新管理措施或新意见,首先需要有10%-20%人采纳,如果这些人能够成为“意见领袖”从而建立起创新扩散网络,那么就有可能加速扩散进程。整个扩散过程中,我们发现,这其中的“意见领袖”起到关键作用,或许这对互联网管理是一个启发——集中对这关键的10%-20%进行培养、管理和影响,即是一种策略也是一种减少成本的途径。
注释:
1、人肉搜索史上最全重大事件总览,http://www.qianlong.com/2008-07-01
2、彭兰,网络传播概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10月
3、郭庆光,传播学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12月,
4、王刚,从“铜须事件”看网络暴力的成因,传媒观察,2007,01
5、“人肉搜索”的法律风险报告http://tech.sina.com.cn/i/2008-05-13/10042191346.shtml
6、[法]让.波德里亚著,消费社会,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4月
7、Robert H.Frank, Ben S.Bernanke,微观经济学(第二版),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年8月
8、相关报道:人肉搜索商业模式“试水”,中国经营报http://news.ccidnet.com/art/1032/20080630/1492083_1.html
9、宋铮,互动、自组织和自我净化,青年记者,2008年 15期
10、“人肉搜索”搜出法律难题,http://www.enet.com.cn/article/2008/0703/A20080703312211.shtml
(作者是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