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乐涛:从技术的角度看历史——黄仁宇“大历史”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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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乐涛:从技术的角度看历史——黄仁宇“大历史”观述 发表时间:2007-3-1 14:56:00    阅读次数:590

要:“技术上的角度看历史”就是看一个国家能否按商业原则进行“数目字管理”。数目字管理的体制具有外向性和竞争性。西欧国家最先实现了这样的体制,使国家变成了一个公司性质的组织,在近现代东西方冲突中占取了上风。传统中国农业经济已十分发达,但一直不能实现商业化的突破,在漫长的中古时代社会发展陷于停滞,并以道德伦理代替了法律、技术作为社会组织手段与行政工具。只有近现代的数目字管理——资本主义(即商业主义)才能打开这个困局。

  80年代以来黄仁宇先生以其脍炙人口的《万历十五年》等著作在中国大陆的读者中享有盛誉,近年又由北京三联书店整理出版了其主要著作,销量惊人,影响甚广。但是黄仁宇又是一位颇富争议的历史学家,其一直难以融入美国的主流汉学界已是众所周知,如他所说,美国之研究汉学,一般风格是重分析、演绎,而不重综合、归纳,注重培养有显微镜眼光的专家,而少进行有望远镜视野的研究。黄仁宇的历史研究恰恰与之相反,是以综合为主、归纳重于分析,他摸索出一个“技术上的角度”,以之来审察历史,跳出具体人事的道德价值评判,“采取以长时间、远距离,而尤以超过人身经验的着眼研读历史”[1]P66,以看出“历史长期的合理性”,结论是今日中国乃至世界上的任何国家都要在“数目字管理”——资本主义(商业主义)这个体制上汇合。这样搁置具体人事的道德评判,从技术的角度上看出世界历史的大趋势,就是他的“大历史”(macro-history)观。
  黄仁宇的“大历史”观已遭到众多质疑,其中首先需要面对的就是所谓“历史长期的合理性”是不是一种历史主义、历史决定论?合理性所合之“理”究竟是什么?它与神学目的论、“历史理性”以及我们所耳濡目染的“历史的选择”究竟有什么不同?这样的质疑未尝没有意义,但是已偏离了黄仁宇的主题。黄仁宇是一位财税史的研究者,并由此涉入了社会体制的现代化问题,他以财政税收制度、货币信用制度、土地制度及国家的经济调控手段等为基本研究工具,试图从具体实在的制度架构上来探讨现代化的社会转型问题。他并不是在阐述一种探究终极意义的历史哲学,他的作品不论是在研究手段还是在研究目的上都与历史哲学的维度相距甚远,虽然他的研究也偶尔顺延及这样的问题,如他说:“大凡将人类历史从长时间远视界的立场检讨,不期而然会在思量想象之中接近神学的领域。”[2]P513但这远非他的着力之处,我们也无须对之作过度引申,这无害于黄仁宇极具启发意义的“从技术的角度看历史”的研究命题。
  本文将循着黄仁宇的思路,来清厘他的“从技术上的角度看历史”的命题。以此来透视:一、现代化的国家(黄仁宇所说的“资本主义”国家)其社会经济运作体制的基本特征体现为一种商业主义的突破,整个社会按照商业原则组织,进行数目化的管理,它使财富的积累没有了限制。二、传统的中国社会由于种种原因,技术要素(商业、金融、民商法律等)无法展开,不能进行数目字管理,因而在现代眼光看来用技术手段解决的问题只能上升到抽象的、最高的道德命题上去,以道德代替了法律——实质问题是以道德代替了技术。三、中国古代社会体制在秦汉时期就已定型,但在以后的漫长的时间内,传统的社会经济逐渐结成一个死结:法律及制度在聚集财富的用途上早就使用至极限,传统农业经济也早已发挥到极限,但仍无法实现商业化的突破,进行数目化的管理,胶着在一种进退维谷的状态之中。这使中国社会在漫长的中古时代逐渐陷于停滞。

  一

  “技术上的角度看历史”是黄仁宇历史研究的主旨,“大历史的观点,亦即是从‘技术上的角度看历史’(technical interpretation of history)”[3]P268那么究竟何谓“技术上的角度看历史”?“技术”主要指些什么呢?
  在70年代初完成的《十六世纪明代中国之财政与税收》一书中,黄仁宇对这个命题就已有所交待。在本书的结语中他说,传统的历史学家总是愿意用道德来解释历史,而现代的学者在理论上基本上是以经济的要素取代伦理和个人的因素,依这种现代眼光来看,“明朝力图在一个广大的帝国内强制推行其野心勃勃的中央集权的财政制度,这种做法超出达到这种程度的技术水平。这种技术水平包括实际的技术手段和专门的经济知识。表现为交通运输、信息交流以及其它服务性事业,货币和银行规则,会计统计和数据保存的技巧,甚至官员的心态。”[4]P416这里我们可见,他所说的技术主要是指一些经济管理、经济服务要素。他在以后涉入对资本主义的研究,使这些要素逐渐明晰化、条理化起来。在《资本主义与二十一世纪》一书中,他说,资本主义作为一种全球性的庞大的组织与运动,具有超越国界的“技术性格”,这种技术性格“可以归纳为三点:1、资金的广泛流通(wide extension of credit),剩余之资本透过私人贷款方式,彼此往来。2、经理人才不顾人身关系的雇用(impersonal management),因而企业扩大超过所有者本人耳目能监视之程度。3、技术上之支持因素通盘使用(pooling of service facilities),如交通通信、律师事务及保险业务等,因此各企业活动范围又超过本身力之能及。”[2]P31-32这三点来自于他对现代商业组织的研究,他认为这是现代商业组织的三个条件。[5]P110这三点的展开,构成一种组织、一种运动,这种组织、运动的开展将会彻底改造一个国家,使其脱胎换骨。商业系统一旦展开,就不会局限于商业,它必将使农业也进行商业化,农产品商品化,农业资本与商业资本发生对流,从而整个经济系统都商业化了。这样,整个国家得以按照商业法则来重组,这就是“资本主义”。黄仁宇屡次引用布罗代尔的话来说明这个问题:“资本主义之成功端在它与国家互为一体,它本身即成为国家。”[2]P15也就是说,一个国家之成为资本主义国家,根本之处就在于它是按照商业组织的法则来组织的,一个国家就如同一个公司。黄仁宇同时注意到,这三个条件“全靠信用,而信用必赖法治维持。所以资本主义之成立必受政治体系的约束,行之于国界之外则赖治外法权。”[2]P32也就是说,这三个条件的展开,政治思想、政治体制亦必随之而变。其中主要是私产权利、个人权利得以承认,从而在经济上所有权与雇佣关系得以契约化组织,政治上个人权利与统治关系亦可比照商业组织进行契约化组织,社会关系都可以分析为权利与契约的组合,这样国家得以依据法律来运行,整个国家处于一种法治状态,这也正是数目字管理的状态。
  可见,黄仁宇所谓“技术上的角度看历史”实际上是以现代化的标准,即现代资本主义(黄认为称之为重商主义、商业主义更佳)的社会经济运作模式去考察历史。他认为现代资本主义的主要特征就是“数目字管理”,因而“技术上的角度看历史”也就是看一个国家能否进行数目字管理,而数目字管理正是按照商业原则进行组织的国家管理状态。
  我们再来看另一个问题,就是这种黄仁宇所称道的“数目字管理”究竟有什么用呢?即与传统社会的非数目字的管理方式相比,它有什么优点、长处呢?
  黄仁宇屡次提到亚当·斯密的一段论述,亚当·斯密说有两种系统可以增进人民的财富,一是“农业的系统”,一是“商业的系统”,后者为现代化的系统。[2]P254可以看到,“商业的系统”其基本特征就是“数目字管理”,这种系统以私利观为前提,追求“有效率的私人财产权”,它是谋利思想的体制化。它以权利与契约把全社会的财富资源加以组合、交流,最大限度地加以利用,打破了前现代社会对谋利的种种限制,使人们对财富的追求得以无休无止地进行下去。这样的系统以外向性、竞争性为特色,追求高效率地增殖财富,采用这样的系统的国家资金流通、组织严密、动员能力强大快捷。这即是数目字管理的商业系统的长处。在近现代世界民族国家林立,世界成为一个大市场,落后就要受制于人的情势下,它必然要为各民族国家争相追求、采用,以达到富国强兵,在国家竞争中占取上风。
  在世界历史上,是西欧国家最早采用了这种系统,英国是其典范,而传统中国这样的朝代国家则拒斥这种系统,它以内向性、非竞争性为特色,力图保持一个庞大帝国各部分的均一、平衡,并将之作为施政目标。它不以富国强兵为首务,不重视技术、法律的适用,排斥商业系统,无从进行数目字管理,而是用几条抽象、高远、带有浓厚价值践履意味的道德教条作为社会组织原则,用韦伯的话说,它是“和平主义”的。[7]P159
  在黄仁宇看来,数目字管理的资本主义(即商业主义)成为一种组织、一种运动,彻底改造一个国家,这“与现代化不可区分”,也就是说,这是一个现代现象。古代国家都不能实现“数目字管理”,既便工商业有所发展,也仅是一些零星的资本主义因素,不成其为一种系统的组织、运动。而且仅仅工商业有所发展,也不见得就会使一个国家强大起来,这必须当整个国家体制都已商业化、经济质量较高,从而资源流通、组织严密,商业上的财富能迅速转化为军事力量的情况下才是可行的,否则商业的发达反而会使一个国家风气侈靡,人心涣散,反不及简朴均一的农牧业民族民风强悍、易于动员,而在国家竞争中占取上风。一个显明的例子就是中国的辽宋夏金元诸国的竞争。儒家立基于传统农业社会的经验总结出来的文质之辩的命题,也正说明了这个问题。数目字管理——资本主义这种现象已超逾了我们民族历史的经验,而且相对于近现代的中国来说,它是一个舶来品,但是只有它才能打开传统社会文质之辩——文极而质、质极而文的历史循环的死结,开出文明(物质的、精神的)发展的无限空间。

  二

  在世界历史上,是西欧国家在中世纪的封建制度瓦解的情况下最先酝酿形成了资本主义。它们在近代经历了一个由不能数目字管理到数目字管理的历程。率先实现这样体制的国家依次是威尼斯、荷兰、英国,而尤以英国为典范。
  威尼斯是一个海沼之中自治的商业城市,它没有农业基础,受大陆农业社会的影响甚微。欧洲一体的天主教会也难以左右它。它得以在一种独特的环境下独立成长、发展成一个单元性的商业社会,“凡事以商业为始终”,建立了包括选举产生的统领、参议院、众议院等的民主制度。它以民族国家的作风发行公债,成立银行,政府成为一个公司性质的机构,民法即为商法,人民只要稍有积蓄,就可以股份方式投资于贸易。在它的黄金时代,现代化的商业技术,如海上保险、信用票据、复式帐薄、提货单、长驻海外的经纪等,都已产生,法庭以商业惯例行事。黄仁宇引用一位现代作家的话说威尼斯是“一个商人共和国”,“它的政府即是一个股份公司。它的统领就是它的总经理。它的参议院就是它的董事会。它的人民就是它的股票所有人。”[5]P105-106这样的国家,自然是数目化管理的典范。资本主义在世界上第二个立足点是荷兰。荷兰其时缺乏中央集权管制,一国多制,市镇各自为政,自治力强,市民力量强大,因而也是在欧洲封建主义的夹缝中得以避难就易,发展了资本主义。与以上二者不同,英国农业基础深厚,中央统治有力,王室地位显赫,教会举足轻重,是一个十分“健全”的国家,因此其进入资本主义就具有典范作用。“英国之进入资本主义体制,在历史上创造了一段公式,供历史学家在其它国家的经验中参考印证。”[2]P496我们着重来看英国这个“公式”。
  黄仁宇看到,“凡是一个国家必定要有一个高层机构(superstructure)和一个低层机构(infrastructure)。当中的联系,有关宗教信仰、社会习惯和经济利害,统以法律贯穿之。”[5]P116这三者如有不合节之处,则政局必定不稳,改造的方法也要从这三者入手。所谓高层机构,主要是指一个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的安排,如君主、议会、内阁、政党、宪法等都属于高层机构的内容。相对于高层机构,低层机构则要宽泛、复杂得多。低层机构是整个社会的基础,改造起来最困难,也最具决定意义。可以看到,黄仁宇所说的资本主义的“技术性格”,如资金流通、银行信用、经理雇用、保险业务、交通通信、律师事务等主要就是指低层机构的状况而言的。广大的低层机构如能按商业原则梳理开来,高层机构必然要作相应的变化,二者之间的联系也将以法律关系来进行,实现数目化的管理。
  英国在17世纪正处于一种高层机构和低层机构同时与时代脱节,中层的社会宗教经济法律等各种因素都无所适从的境地。英国的高层机构有若干中央集权的成分,但主要体现为英王和议会之间的一种平衡关系,此时这种平衡关系已难以维持,二者之间产生了尖锐的对立。其中一个重要问题就是,依中世纪的习惯,国王是全国最大的地主,他家国不分,以王室收入负责政府开支,但此时随着国际间商业、军事竞争的开展,政府的功能已大为扩展,王室的财政组织已难以支持其运行。国王要想筹款,必须经过议会,但以新兴资产阶级为主的议会又不满于国王的各种不利于资本主义发展的税收、宗教等政策,对之进行抵制。这就使上述问题无法得到解决。而且双方在斗争中都援引宗教信仰来为自己作论证,将之作为斗争工具,这就更难达成妥协。可以看到,这个问题只有当全国经济进一步商业化,代表新兴资产阶级利益的议会进一步强大,可以按资本主义原则来重组政府之时,才能得以解决。
  上层机构固然如此,更棘手的是下层机构的问题。下层机构构成基本的社会背景,上层机构的问题正反映了下层机构的变化,其解决最终也要依赖于下层机构的梳理。就基本社会背景看,这个时代国际间的贸易已经打开,民族国家的竞争初见端倪。英国的工商业经济已经开始大发展,国内封建贵族实力日削,社会财富日益转移到下层平民主要是自治市的市民手中,商业性因素的发展浸润整个社会,欲造成一种数目字管理的态势。广大低层农村成为首当其冲的难题,主要是土地所有权混乱不堪,不可爬梳,这成为数目字管理的一大障碍。英国社会的基本结构本是中世纪遗留下来的一种混合性的封建体制,其土地是由层层分封而来,地产不能买卖,但早在17世纪以前,这种制度已难以维持,封邑已大量典当买卖。封建制度已近崩溃,但是诸多封建习惯却严重束缚了地产权的归并与条理化,主要是作为“副本产业持有人”(copyholder)的农民依封建原则耕种地主的土地,使土地产权凌乱、无法流动。普通法的成例规定了农作物售卖的特定市场与价格,也限制了农产品市场组织的发展。这些情况都使农村经济不能与新兴的商业合流,导致社会陷入混乱。普通法既然停滞于封建组织的惯例,无法应付现时代的商业事务与各种复杂的社会情势,于是另组特权法庭,依平衡法(equity)行事,但两套法律体制难以融合,也使社会陷入混乱。可以看到,英国此时正处于数目字管理的前夜,这是一种进一步很难、往后退也不可能的尴尬境地。
  在这种混乱境况下终于暴发了革命,自1642年开始至1689年结束。这几十年时间英国社会得到彻底改造,资本主义得以确立。黄仁宇引用陶尼(R.H.Tawney)的话说内战是一座大熔炉(melting pot),经过内战,封建因素被肃清了,商业原则得以运用到整个社会。自由产业人已不再向所谓领主付赁金,自成业主,副本产业也被租赁产业取代,地产权得以整理清晰,由此引起的争执已不再成为重要问题。地产权的条理化消除了农业组织商业化的最大障碍。光荣革命后,交通业大为发展,出现了农产品报载价格,农产品市场得以整体化。此时平衡法开始自创成例,习惯法也开始按商业惯例行事,二者实现对流,商业性法律可以引用到农业社会,这样,农业和商业距离大为缩短。到18世纪乡村银行大发展,农业资本使用现代方式划汇,农业与商业资金互相流通,隔阂消失,全国经济得以一元化。黄仁宇注意到,光荣革命后,英国的改革不以立法与行政为主,而以司法为主,“立法和行政总不免‘通令’的格式,有立即强迫下面照上级命令办事的意味。资本主义牵涉里,凡私人财产权的,务必在真人实事之间批判明白。所以司法权为更有效的评判工具。”[2]P187司法重于立法是普通法的基本传统,它或被认为是普通法的优越之处,或被认为是其保守之处,这已成为现代法治理论、社会理论争论的一个重要问题。这个问题十分复杂,我们无法在这里进行探讨,我们仅在这里指出,就英国进入资本主义的过程来看,其以司法来树立制度是稳健而卓有成效的,很难说其保守。有了以上这些的卓有成效的工作,技术化的三个条件——资金的广泛流通、产业所有人雇用经理、各种技术上的支持要素共通使用等,在17世纪后期的英国都得以成立,这意味着广大的社会基层组织已经商业化。这样,上层机构的纠结也得以迎刃而解。全国资金流通,金融系统迅速成熟起来,光荣革命后英伦银行成立对整个国家体制产生了重大影响,它改变了过去国王以人身财产负责国家财政的情况,将国债定为一种制度,英伦银行的股东大部都是作为清教徒的伦敦商人,这样,资本家就成为国家的债权人、股东,这正印证了布罗代尔所说的“资本主义之成功,端在它与国家互为一体,它本身即成为了国家。” 有了这样现代化的设施,立宪君主制顺理成章地使国王成为了一种象征,与政府彻底分开,议会制、政党制、内阁制等成为政治生活的主体,英国从一个朝代国家过渡为一个现代民族国家。这样,数目字管理——资本主义就在英国得到典范性地确立。
  可以看到,一个国家之进入资本主义,关键在于其广大的低层机构是否商业化了,能不能按商业原则进行数目化管理。这是现代化中最艰难、复杂,也最具决定意义的。如果广大的低层机构不变,则纵使上层机构如何“现代化”,都不可能具有真正意义。我们可以来看中国的辛亥革命,虽然仿照西方资本主义国家颁布了宪法,建立起了包括总统、议会等的现代化的政治机构,但广大的低层组织仍是传统农业社会的老样子,上下层之间无法对接,不能进行有效的联系,这就使看起来颇为现代化的一套上层机构有名无实,无法展开工作。这样的国家决不能说是进入资本主义了。用黄仁宇的话来说就是,由传统国家到现代国家的过渡,犹如“一只走兽蜕化成飞禽”[5]P129,这决不是颁布一纸宪法就能做到的,它需要整个国家基层组织的功能结构都发生全面变化。
  反观日本的情况,则与中国形成鲜明对照。虽然有许多人津津乐道,说日本是“儒教文化圈”的一员,并以之来论证所谓“儒教资本主义”,但以黄仁宇注重基层社会事实的“技术上的角度”来看,日本不论在中世纪还是近代其社会组织基本状况都与中国有殊大差异,不可等而观之。日本在漫长的中世纪是一种幕藩之间达成平衡的封建制度,它一直延伸到19世纪后期,构成日本现代化的基本背景。这与中国绵延两千年的庞大的中央集权的专制官僚体制大不相同,倒与欧洲中世纪的封建体制相近。封建是集地方分权之大成,在封建体制之下,缺乏中央集权的统一控制,最有效的政府是地方政府,这样就容易从下端入手,根据各地区的实际情况来发展经济,使下层组织日趋绵密紧凑、合理组织,而不像中央集权体制之下从上端入手,先造成冠冕堂皇的大框架,一味保持各地区、各部门的单一均衡,难以顾及其实际情况。在这种封建体制之下,尤其是江户时代后期,日本的社会经济已逐渐取得了商业化。“藏元”(财政经理)、“诸仲间”(各种商业集团)、“问屋”(批发商)和“回船”(定期航线,并带有保险业务)等等组织成长起来,表明日本的商业组织、商业资本日趋成熟,全国一体的大市场基本形成,经济向多元化发展。商人地位日隆,对财政经济具有重要影响力,竟会出现“大阪富豪一怒,天下诸候皆惊”的情况,这在传统中国是不可想象的。明治维新之奇迹般的成功,为近代中国的革命者称羡不已,其实这不过是以一个新的高层机构摆在一个已经规模粗具的低层机构上。时人不知其中奥秘,总想在精神意志、文化理念上寻找原因,但当我们对基本的社会状况有了真正了解后,就会发现明治维新之成功是合情合理的,也算不上什么奇迹了。

  三

  关于中国中古时代的基本社会制度问题,黄仁宇有一个重要辨析,就是中国中古时代不是习常所称的封建制度,是不能与欧洲中世纪的feudal system混为一谈的。西方式的封建制度有三个基本特点:1、威权粉碎。也就是在这种制度下,中央王室虽然存在,但税收、民法、刑法、兵役等事务的施行,全由地方做主,集“地方分权之大成”。2、公众事宜变为私人产业。封邑通过遗传由子孙继承,不能买卖,行政系统则由私人从属关系构成,都为私人家业。3、武士是一种等级身份,它与地主及政治力量合而为一,职业军人就是骑士,也是贵族。[2]P17以这三个条件来衡量,中国历史仅在夏商周三代与之似相符合,一至秦汉行郡县制,封建制就不复存在了。其后各朝代仍有一些封建事迹,但仅是些零星因素,不成其为制度了。这两千余年的时间里,中国是一幅专制集权的大帝国的面目。它将权力集中于中央,以一套官僚组成的行政机构管理全国。黄仁宇看到,“中国政治社会的庞大组织,是超时代的早熟”。由之,中国传统社会不像封建制度下,从社会下层出发,凑成一个整体机制,而是“社会的下层机构,由上层机构指定造成,整个组织由于‘经理上’(administratively or managerially)的原因而存在。……这种设计原则,不仅妨碍民权及地方性质之组织制度的发展,也是将技术上不尽不实之处,压至下端,使整个国家不能在数目上管理的一大原因。”[5]P151财政税收是一个国家最具数目性的政府职能,最能体现一个国家数目化管理的水平。黄仁宇看到,“中国是世界上唯一从公元前迄20世纪始终直接向各个农户抽税的国家。……为西方经验所无。”[6]P47这样的大帝国与锱铢必较,在细微实事上下功夫的商业精神相背离,它摒弃商业,以农业立国。这样,民众直接面对国家,没有独立性的中间团体的阻隔。税收由国家直接向广大小农征收,涉及面极为巨大。摒弃了封建制度,又没有中层的商业化的代理机构的间接管理及各种审计、会计机构的监督,也没有适当的司法程序来维护,政府机构又由一班文学之士来主持,对地方的人户、田土、物价等实际情况就很难做到切实了解。可以说,数目化管理的设施保障基本上不存在。这样所谓的统计数字,就往往是一些冠冕堂皇的幌子,是由政府官员的想象力所创造(黄仁宇在其《明太宗实录中的年终统计》一文中对这些统计数字的不实之处详有揭示)。对中国古代这种非数目字管理或伪数目字管理的特点,黄仁宇概括为“金字塔倒砌”,即“先造成理想上的数目字公式,以自然法规(Natural law)的至善至美,向犬牙相错的疆域及熙熙攘攘的百万千万的众生头上笼罩着下去。……上面冠冕堂皇,下面有名无实。”[5]P148-149
  我们以现代眼光从技术上来看,政府要富国强兵,增进人民生活水平,就要发挥各地区、各行业的长处,使其各尽所能,并进行物资、资金的交流。这样一来,就要发展商业化的体制,造成经济上的开放性与竞争性,最终达到数目字管理。古代中国的发展趋势恰恰是自觉地摒弃这样的体制,与数目字管理背道而驰。这种情况至明而极,且贯通明清,构成中国现代化的基本历史背景。明清作为黄仁宇划分的中国皇权时代的第三帝国,其财政经济政策具有连贯性,它是由明代开国君主朱元璋一手设计,可称为“洪武型”的财政经济政策。其特点是彻底放弃商业化的努力,以广大的小农经济为施政基础,牺牲了经济质量以保证数量。它尽量保持全国一致的简朴均一,同时简化机构,以抽象的道德价值作行政工具,使社会组织与运行尽量简单,体现出鲜明的内向性与非竞争性。这与同时期西方世界正积极实现数目化管理的趋势是背道而驰的。
  明代这种财政经济政策全面收缩的原因十分复杂,它关涉到整个中华文明形成与发展的根基问题,如地理环境、气候条件等,但这较为玄远,很难做出确切回答。历史学家主要从历史史实做文章,就一个较长期的历史背景来看,它与宋代财政经济体制改革的失败密切相关:“由于宋朝以经济方面最前进的部门使财政上的资源整体化,遇到惨痛的结果,才有以后退却与保守调整之必要。”[6]P183“洪武型”的财政经济政策,可视为对宋代改革失败的一种长期的“反动”,向后作“大跃退”。
  宋代是中国历史上一个特殊的时代。开国伊始,统治者就对工商业经济十分重视,政府支持造船、铸币、开矿、榷税、酒醋专卖等事业。它无意重新分配土地,自始即用募兵,试图以质量较高的经济来对抗北方的少数民族国家,梦想恢复汉唐故地。赵匡胤就曾决心在府库中积绢200万匹当作财政储蓄,来对抗契丹。这种情况下,宋代中国的社会经济文化获得了空前繁荣。城市经济十分发达,铜钱的流通创造了中国历史上的最高纪录,国内国际贸易达到空前高峰,科学技术亦有非凡表现,财政上也进行总收总支。黄仁宇看到宋朝是试图以最先进的部门、地区作中央施政的基础,欲以经济质量上的优势来达到富国强兵,这种积极的做法使其在中华大帝国中呈现出一幅新气象。神宗时任用王安石变法,将这种新气象推向了高峰。变法“无非加速金融经济,使财政商业化。”[5]P164从而可以“不加税而国用足”(王安石)。新法的主要措施如青苗法、市易法、均输法等就是试图以信用贷款、资金融通的办法来刺激经济增长,当生产增加货物流通时,即使用同一税率也能在高额流通状态里收到增税之成果。王安石的全面变法,就是试图以金融管制的办法操纵国事。这种办法如能成功,“纵使政府不立即成为一个大公司,也有大公司的业务”[5]P65,中国将迈入一种数目字管理的状态,中国历史乃至世界历史将全面改观。
  但我们看到,宋代这些积极主动、富有想象力的措施最终统统归于失败,其财政、军事、外交都远不如其它朝代。经济繁荣,却素称“积弱”;统治者一直梦想恢复汉唐故地,却在北方落后民族的进攻下节节败退;王安石变法反反复复,举国上下为之心力交瘁,却无一项得到确切的效验——原因何在?
  黄仁宇的看法是,宋王朝其低层机构仍是亿万的处于自然经济状态的小自耕农,工商业的绝对数目虽已十分庞大,但相对于更为庞大的农业基层组织仍不足道。宋王朝在一个实际情况千差万别的庞大疆域内用经济最先进的部门作财政基础,试图用商业办法管理国家,在技术上不可能做到与构成帝国基础的小自耕农的低层机构相融合,这就造成混乱,使政府对社会资源的组织、管理能力降低,反不及经济文化朴素单一的落后国家补给线短,动员方便。因而,宋王朝之“积弱”自不待言。
  王安石变法只是一种政治上的冲动,而看不出经济力量斗争的因素,“他的设计主旨在使财政部分商业化。可是他不能在下端造成各种财物统能公平而自由的交换局面,基本的数字就加不起来,而上端的法令也只靠高级权威强迫指示执行,既不自然,迟早必会破裂。”[2]P461新法推行政府与民间交易,但却不依商业体制进行,仍是传统的专制办法。如“青苗钱”在政府与农民之间进行信贷借款,等于在农村中推行金融经济,但却无银行机构支撑,双方的权利义务无法清理保护,公平无法做到,其混乱自不待言。可以看到,新法要获得通行,需要民间商业组织、金融组织的成熟,各种商业习惯如汇票、保险、抵押、股份等都要确立,官民双方都能依商业习惯行事。同时,商业法规要健全,私人财产权获得法律保障,以便重重相因,造成社会物资、服务全面流通,账目能彼此核对。也就是说,一切都用金钱统治,依商业法则来运行。赵宋王朝与以上所说的相距甚远。宋朝政府功能及民间事业全无以商业做主的征象,它的财政设计“一直维持由上端统筹支配而不在下端固定私人财产权”[2]P462。可以看到,王安石变法与20世纪的辛亥革命其实犯了一个类似的错误,就是都把注意力放在上层机构,而忽视了最具决定性的低层机构。由于广大的低层机构没有改变,就使他们辛苦经营的改革事业最终化为泡影了。
  我们有了近现代西方国家实现资本主义的经验,才对宋代的财政改革有了全面的、平心静气的认识,但古人却不可能做到这一点,王安石变法给他们留下了恶劣的印象,对他们来说,这仅是一段失败的教训。由此深刻地影响了此后中国历史的发展,一个重要后果就是促成了明代财政经济政策的全面收缩,相对于唐宋帝国作“大跃退”,由外向转为内向,竞争性转为非竞争性。这种情况贯通明清,延伸到20世纪,构成了中国现代化的基本背景。朱元璋作为明清帝国基本架构的奠定者,对王安石变法的失败有深刻印象,他曾说:“宋神宗用王安石理财,小人竞进,天下骚然,此可为戒。”他认为王安石是坏人,并对桑弘羊、杨炎等人亦有很坏印象。[5]P67黄仁宇说他“看穿宋朝以经济最前进的部门作为财政税收的基础,整个国家追随不及的毛病,于是大规模改制。”[2]P465他“改制”的基本精神就是以最落后的经济部门——广大农村作为财政税收之基础与标准,将大帝国建筑在农业的自然经济之上,厉行节俭,注重均平,牺牲质量以保证数量。这样,将大帝国变成无数个村庄之集合,彻底摒弃了宋人力图发展工商业经济、促进经济资源流通,从而“不加税而国用足”的企图。为达到以上目标,朱元璋对全国进行了大力度的改革、整肃。他打击工商业经济,商贾之家不许穿绸纱;百姓不许泛海,对外贸易以进贡名目由礼部掌管;军事制度由募兵制改为征兵制;许多政府吏员都由民间差派,不付薪俸,民间劳役名目繁多。他又连兴大案,对富户豪门进行大力打击,“民中人之家,大抵皆破。” 这样确立了全国小自耕农为主的基础,保证了帝国农业自然经济的本位。经过这些整治,庞大帝国成为一个均匀单一的体制,全部的组织结构都被简化了。这造成一种姿态:“中国为世界上最大的农村集团,它大可以不需要商业而得意称心,政府本身既不对服务性质之组织与事业感到兴趣,也无意于使国民经济多元化,至于整备司法和立法的组织足以使经济多元化成为可能,更不在它企划之内了。”[6]P184这在今日看来诚为一种没出息的作法,但古人却不会这么看,因为只有在清未的中西接触中,这种体制的种种弊病才显露出来。

  四

  总起来看,明代的社会经济体制相对于宋代而言,是距离数目字管理的现代资本主义更远了。政府既然自觉地摒弃数目化管理的手段,将社会组织机构尽量简化,面对越来越繁复的社会事务,找不出恰当的技术手段来处理,就对道德纪律意识形态进行空前强化,将现代眼光看来本该用技术手段如民商法律来解决的问题,都统统归结到道德价值上去,用简单的道德信条如尊卑、长幼、男女来解决问题,以道德代替了法律——实质是以道德代替了技术。
  黄仁宇在《万历十五年》中讲海瑞的一节特别揭示了这个问题。海瑞充任地方官时,自述对案件的斟酌标准是:“凡讼之可疑者,与其屈兄,宁屈其弟;与其屈叔伯,宁屈其侄。与其屈贫民,宁屈富民;与其屈愚直,宁屈刁顽。事在争产业,与其屈小民,宁屈乡宦,以救弊也。事在争言貌,与其屈乡宦,宁屈小民,以存体也。”黄仁宇看到,这是以四书的训示来执行法律,这段司法建议“恰恰暴露了我们这个帝国在制度上长期存在的困难:以熟读诗书的文人治理农民,他们不可能改进这个司法制度,更谈不上保障人权。法律的解释和执行离不开传统的伦理,组织上也没有对付复杂的因素和多元关系的能力。”[3]P139
  黄仁宇特别注意到中华帝国的“官僚政治”问题。他所说的“官僚政治”不是指现代政治学、社会学意义上的科层制的行政管理体制,而是指以非技术官僚的文士儒生把持政府、管理国家的政治体制。在中国历史上时间愈后,文官集团愈成为统治帝国的中心力量,他们以儒家精神相标榜,具有非竞争性的世界主义的施政眼光。他们并不以富国强兵为首务,而是欲营造一种充满温情、和谐的礼治秩序,力求在政治行为中实现其道德价值信念,追求天人合一、万物一体的最高境界。这样的统治自然不会去固定私产权、承认个人权利,按技术原则行事,而是处处以道德伦理相标榜,技术问题也要翻译成关于善恶的道德问题,与最高的天道、人道价值相联系。黄仁宇概括这种官僚政治的主要精神就是,官僚们认为天地间所有道德律令自然法规都被他们笼致无余,并以这些原则来褒贬、评断历史与当代事实,不引用经常改变的客观上及技术上的因素作根据。现实中的一切行动都要贯彻这些原则,一切都以这种理想为标准,而无视社会基层实实在在的情况,“金字塔倒置”。这种“官僚政治”在第三帝国尤其是明代发展到了极致。明帝国政治已彻头彻尾地文人化,它处处以道德伦理相标榜,在中国历史上达到了高峰。这样以道德立国的社会,其专制、虚伪、不切实际的程度也达到了中国历史上的高峰。可以说,这正是明代全面离弃技术,以道德代替法律的必然结果。
  我们有了近代以来的经验,认为富国强兵是现代国家的首务,例如中国今日就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但在传统的“官僚政治”看来,却不是这样。他们认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追求富国强兵,是法家的霸道作风,是舍本而逐未,而且这将使民竞相争利,人心不古,背离圣贤仁厚之道,“上下交征利而国危矣”(《孟子?梁惠王上》),后果将不堪设想。反对王安石变法的苏轼曾在其《上神宗皇帝书》中,对这一看法进行了经典性地说明:“夫国家之存亡者,在道德之深浅,而不在强与弱。历数之所以长短者,在风俗之厚薄,而不在于富与贫。道德诚深,风俗诚厚,虽贫且弱,不害于长而存;道德诚浅,风俗诚薄,虽强且富,不救于短而亡。……臣愿陛下务崇道德而厚风俗,不愿陛下急于有功而贪富强。”(《苏轼文集》卷二五)[8]P72这样的看法,被其时多数知识分子视为当然,尤其是那些理学家们,几乎都是新法的坚定反对者。对于道学在宋代的兴盛,黄仁宇解释为“可以说宋人是在提倡唯物没的出路,才立张唯心。政府既无法在政治、军事、外交、经济各方面,找到一个新方案打开出路,这些思想界的人物才主张反求诸己,本身向内,著重主静、主敬和慎独,提倡‘人欲’与‘天理’相违。”[2]P463至明代则全面践履这种思想,发展成为一种意识形态。
  黄仁宇看到,中国在11世纪后期,以农业为组织原则的财富,已在结构和质量上达到了最高峰,此后只能在数量上膨胀,使全国经济成为一个庞大的扁平体,而不能在提高人民一般生活水平和增强生产与分配的效率上作实质的改进。晚明时期,中国的商业经济又有较显著的发展,被许多人称为“资本主义萌芽”,但据黄仁宇的研究来看,晚明时期在构筑一种商业化、数目化的体制方面,尚远不及宋代。金融货币可作为商业化体制发展的一个指针,但据黄仁宇及其他诸多明史专家的估算,明代全季铸钱当不出千万贯,仅相当于北宋两年的铸钱量。此时的商业零散经营状况,与小农经济具有同构性,根本缺乏资本主义性格,“资本主义萌芽”纯属子虚乌有。中国古代的社会经济远在11世纪就达到了其高峰,但却始终不能实现质量上的突破,这就导致了整个社会的停滞。
  近代的西方人称中国“在世界历史的局外”(黑格尔)、“静止的中华帝国”(韦伯),其实中国在漫长的中古时代早已陷入一种困境,“文”不成,“质”不成,既不能向前推进到资本主义,又不能真正向后蜕化为一个素朴单一的国家,这样进退维谷,结成一个死结。只有在近现代有了西方的经验,有了西方的压力,我们才对历史产生全新体认,打开这个死结,发现历史并非文质之朴素循环,而是可以无止境地发展。“文”并不可怕,但要有数目上管理的体制及思想文化上向现代社会的全面转化。


参考文献:

[1] 黄仁宇.为什么称为大历史[J].读书,1994,第6期.   

[2] 黄仁宇.资本主义与二十一世纪[M] .北京:三联书店,1997.  

[3] 黄仁宇.万历十五年[M] .北京:三联书店,1997.  

[4] 黄仁宇.十六世纪中国明代的财政与税收[M] .阿凡等译.北京:三联书店,2001.   

[5] 黄仁宇.放宽历史的视界[M] .北京:三联书店,2001.  

[6] 黄仁宇.中国大历史[M] .北京:三联书店,1997. 

[7] [德]马克斯·韦伯.儒教与道教[M] .王荣芬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   

[8] 邓广铭.北宋政治改革家王安石[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7.   

 

世纪中国(http://www.cc.org.cn/)发布 2003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