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严禁下达发展指标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6/06 04:43:30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7-08-02发表评论>>
8月2日,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副司长袁惠民和工商总局个体私营经济监管司副司长潘海民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关政策规定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
网友说,有些特别贫穷的地方是否也要发展合作社?袁惠民说,发展不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最终取决于农民自己的意愿,各个方面都不应该下达发展指标等等,如果有这种情况是要严格禁止的。
在谈到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与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现象时,袁惠民说,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对成员资格的规定,龙头企业不管是领办还是参与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都是可以的。至于提倡不提倡,法律没有这方面的表述,但是法律有规定,就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是以农民为主体,农民成员应当至少占成员总数的80%。
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用实物等非货币财产出资
工商总局:农民专业合作社只准使用一个名称
农民专业合作社向非成员提供农资必须经过审批
官员:中央今年拨2.25亿元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