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川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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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22日在武川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武川县人民法院院长  关景滨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武川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0年工作回顾

2010年,县人民法院在县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的支持、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上级法院的具体指导下,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工作为重点,以全市“两个文明”建设现场会在我县召开为契机,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着眼大局,强化职能,扎实开展审判执行工作

我院本着“县委的中心工作就是法院的工作中心,县委的重点工作就是法院的工作重点”理念,找准审判工作的着力点和切入点,为武川县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2010年我院共受理各类诉讼、执行案件1177件,审结1134件,依法公开审理的案件全部进行了公开审理,无一件超审限超期羁押案件,较圆满的完成了各项审判工作任务。

(一)充分发挥刑事审判的打击与惩处职能,打造“平安武川”

2010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68件108人,审结68件108人,审结率为100%。在审结的案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6人,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9人,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76人,其中管制12人,拘役2人,免予刑事处罚1人,单处罚金2人,当庭宣判52件,当庭宣判率为76.47%。在刑事案件的审理中,对涉及“黑恶”势力和暴力犯罪案件,一律做到依法从重从快处理。同时注重对司法领域的人权保障,坚持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具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的罪犯进行从宽处理。一是重点打击绑架、伤害、放火、抢劫、强奸、盗窃、合同诈骗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对维护我县的社会秩序起到了积极作用。二是加大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力度,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18件,调解率100%,调解赔偿金额174.9万元,立足社会和谐稳定,最大限度地调和被害人与被告人之间的对立关系,化解矛盾纠纷。三是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通过庭前走访,庭审帮教,庭后回访等方式,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教育和挽救,全年共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0件17人,并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四是建立重大案件请示报告制度。对于一些案情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的刑事案件,树立大局意识,主动向县委和县政府以及上级法院报告案件情况,认真听取指导和监督意见,积极稳妥地审理,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的调节职能,营造“和谐武川”

我院不断以强化司法为民、助推和谐为工作的出发点,本着“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优化发展环境”的原则,既实现实体公正,又严格按照诉讼程序办案,为进一步优化我县的经济发展环境、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全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901件,审结869件,结案率为96.02%。一是在审判中按照“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工作方针,加大民商事案件的调解力度,做深入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化解矛盾纠纷,收到较好的效果。一年来,所审结的民商事案件中,调解(含撤诉)结案的712件,调撤率为81.93%。二是对疑难复杂、影响较大、有可能需要判决结案的案件,邀请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审理案件,较好地发挥了人民陪审员的职能作用。三是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提高民事审判工作效率。全年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741件,简易程序适用率为85.27%。四是及时审理买卖、借贷、租赁等市场交易中各类合同纠纷案件,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制裁违约行为,保障交易安全,维护了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三)充分发挥执行的权益保障职能,服务“法治武川”

全年我院共受理申请执行案件206件,旧存12件,与去年相比案件增加12件,执结194件,执结率为94.17%,其中和解51件,自动履行112件,强制执行3件,执结标的总额1262.399万元。

二、以提高干警整体素质为工作重点,狠抓队伍建设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进程的加快,法院承担的任务越来越繁重,人民群众对公正、廉洁、高效的司法需求越来越迫切,法院队伍面临的考验也越来越多。我院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事关人民法院事业兴衰成败的根本性问题来抓,始终把政治建设置于队伍建设的首位,以更高的认识、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坚持不懈地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

(一)狠抓干警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建设

一是以创建“学习型”法院为载体,紧紧围绕“创先争优”活动的目标要求,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通过创“五个好”先进党组织和“五带头”模范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的争创活动,以典型引路,发掘身边的人和事,使我院形成了一个比、学、赶、帮、超的争创局面。同时还以集中学习、部门自学、岗位培训、以会代训等各种方式,不断提高干警的政治和法律意识,不断更新干警的理论知识。此外,还通过庭审观摩、案件评析、卷宗抽查、裁判文书鉴评等多种措施,要求干警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紧密结合自己的岗位开展学习。二是以“三项重点工作”为核心,深化“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对干警进行坚定的理想信念教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公正无私、廉洁勤政、中立司法的法官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干警抵制金钱、人情、关系侵蚀的能力。在工作中,还要求干警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意识,从接听一个电话、答复一件咨询小事、调解好一起纠纷做起,把人民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标准。三是积极鼓励工作人员参加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对参加全国统一司法考试的干警给予时间上和物质上的保障和奖励。我院在2009年有2人通过司法考试的基础上,今年又有3人通过司法考试,至此已有8人获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四是通过开展庭审观摩、优秀裁判文书评比等活动,交流学习经验,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提高了法官适用法律、驾驭庭审和调解纠纷的司法能力和水平。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司法公正廉洁

我院实行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强化“一岗双责”。通过召开党组民主生活会、全院干警大会等形式,传达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等方式,坚持开展经常性的司法文明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廉政警示教育,增强党组班子成员及全院干警的党性观念和拒腐防变能力。严格落实 “五个严禁” 等规定,向当事人发放廉政监督卡,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电子邮箱,加强对干警八小时之外的有效监督,加强对审判权、执行权等关键岗位的监督、制约,积极预防和遏制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目前,我院已建立了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形成了“不愿为、不敢为、不能为、不必为”的 “四不为” 机制。2010年,我院没有一名干警因不文明执法和违反纪律被处分。

(三)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一是及时、主动地向县委报告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情况,对涉及公共利益、国计民生等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主动征求县委的意见。围绕县委中心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调研,积极建言献策,当好县委的“参谋”,以实际行动赢得县委的重视和认同。二是加强与县人大、县政协的联络工作,定期走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主动征求代表委员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来院视察工作、旁听重大案件庭审,主动将审判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置于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三是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来自群众,熟悉社情民意的作用,化解矛盾,调解纠纷,做到法官和人民陪审员优势互补,相得益彰。今年5月,首批人民陪审员任期届满,按照规定,其职务自动免除。为此,县人大常委会会同县人民法院开展了新一轮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通过对第一批人民陪审员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认为多数人民陪审员素质较高、业务精通、工作责任心强、社会经验丰富,能充分发挥参加调解工作的优势,有效提高案件的调解率,体现出人民陪审员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参与意识,较好地行使了人民赋予的权利,保证了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的正常进行。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在有关部门及各乡镇的大力支持和推选下,首批任命的23名人民陪审员中,有17名同志在这次选任工作中连任,更好地调动了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的积极性。陪审员选任工作,不仅架起了人民群众了解法院、支持法院、监督法院工作的桥梁,而且扩大了人民群众参与审判的范围,对促进司法民主起到了积极作用。不但畅通了民意沟通表达渠道,提高了审判活动的透明度,促进了司法公开,而且在合议庭内部也形成了一种自我约束机制,保证了司法廉洁。

三、以创新司法理念为手段,狠抓法院改革

今年以来,我院不断强化创新意识,特别是注重培养干警的现代司法理念,不断深化改革,以改革促公正,以改革求发展,以增强审判工作透明度和提高诉讼效率为出发点,深化审判方式改革。一是进一步完善各项审判制度。在完善立、审、执分立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实施并完善了审判流程管理制度和案件催办制度,启动了审判案件质量评估体系,从而增强了审判工作的透明度,使审判管理水平上了一个新台阶,有效地防止了超审限案件的发生。今年我院各类案件审限内结案率达到100%。二是继续推行简便快捷办案方式,不断加大简易程序适用率,进一步提高审判效率。三是不断加大案件调解力度,以“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新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审判实践,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和纠纷,我院不断采取多种方式,运用各种手段,努力提高案件调解率。

四、司法为民无止境,创新追求无终点

武川县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理念,坚持把创新作为法院发展的不竭动力和活力源泉,在司法便民、利民、惠民方面不断推出新举措,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打造“阳光”立案信访窗口,尽显司法为民情怀

为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进一步适应人民法院的工作需要,进一步树立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彻底改变法院立案信访接待场所面积狭小、设施简陋、功能不全的落后状况,院党组于年初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改造立案信访大厅建设方案,并成立了立案信访大厅建设领导小组,由院党组书记、院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院党组其他成员担任小组成员,严格按照最高院、自治区高院关于“立案信访窗口”建设的要求和部署,指导立案信访窗口大厅的建设,以“一站式、集约化”为目标,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为当事人营造一个更加方便、快捷、文明、亲和的诉讼环境。我院的立案信访大厅改造建设得到了上级法院的大力支持,市中院领导还亲自到施工现场指导改造工作,并提出了很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使我院的立案信访大厅改造建设工程得以有序、顺利完工。2010年11月,自治区高院立案信访文明窗口建设检查组检查了我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情况,在实地视察中,认为我院改建后的立案信访大厅“功能齐全、布局合理、方便利民”,给予了高度评价。

改建后的立案信访大厅在区域布局上严格按照最高院标准化、规范化、科技化的要求,合理进行诉讼引导、立案审查、立案调解、信访接待等八大功能分区,各区域之间相对独立,互不影响。大厅内专门设置了导诉台、触摸式动态查询系统、立案审查、立案调解、案件送达、判后答疑、信访接待、救助服务、饮水机、急救药箱等便民、为民设施,营造文明、和谐、温馨的司法服务氛围。在加强硬件建设的同时,我院也十分注重立案信访的软环境建设,通过抽调业务骨干充实立案庭等多种举措来提高工作质效和服务水平,规范执法、热情服务、真心为民,使立案信访大厅真正成为人民法院了解社情民意、服务群众、联系社会各界的“为民司法之窗”、“文明司法之窗”以及“和谐司法之窗”。

随着立案大厅功能的完善,为确保各功能窗口健康有序地开展工作,我院制定了两个目标要求以及立案审查、立案调解等九项规章制度,使各功能区的工作有章可循。为切实做好信访工作,我院成立了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并配备了信访接待专用车,由院长全面负责,分管副院长具体指挥,立案庭负责具体实施,并实行首问负责制,使前来立案和信访的当事人“人人得到接待、事事得到答复、件件得到落实”。

立案庭派专人负责日常工作中排查涉诉信访苗头和包案的处理工作。针对信访案件,我院采取一个信访案件、一名领导包案、二名组员具体负责、制定三个以上工作方案、一抓到底的办法,包案到人、责任到人,主动开展工作,彻底化解矛盾。信访工作主要环节有接待、登记、分流、审查、处理、反馈和统计,对这七个环节实行动态跟踪管理,保证一般来访能当场答复的一律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在一定期限内给予答复。安排每周一为院长接访日,由院长接待群众的投诉咨询,现场答疑解惑,帮助群众解决诉讼困难,及时化解矛盾。对不能及时处理的,由院长责成专人负责,并将进展情况及处理结果及时向院长反馈。一年来我院无一起涉诉上访案件,受到了群众的好评和上级领导的肯定。

(二)打造“公开透明”执行大厅,推进文明和谐司法

武川县人民法院党组清醒的认识到,执行难不仅阻碍了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而且还直接影响到司法的公信力,因此必须采取新对策,下大力气克服这一顽症,才能合民心、顺民意。为加强执行窗口和执行指挥中心平台建设,改变以往执行办公场地中当事人接待与法官办公混同、安全保卫不严密等状况,我院在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整合部分办公室建成新的独立执行大厅。执行大厅由接访区、谈话区和当事人自助区3个部分构成。公开透明是阳光执行大厅的主色调,开放式的大办公场景令大厅内干警们的工作过程始终置于公众的视线之中;在干警办公区墙壁的醒目位置设置了执行监督台,执行干警的姓名、相片、职务有序地排列其上,下方公布有本院纪检组、监察室的电话,随时接受当事人举报。正常工作日期间,每天都有一名执行法官值班,随时接受到庭群众的咨询和询问,群众需要和执行法官会面的,由值班法官负责联系,即使群众不提前与执行法官预约,也能保证100%与执行法官联系上。执行法官与当事人谈话一律在执行大厅内进行,严禁执行法官在办公区内接待当事人,从而有效地避免了执行活动的暗箱操作。

在去年的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中,由于我院表现突出,今年11月被自治区政法委、自治区高院评为“全区清理执行积案先进集体”,同时一人被评为“全区清理执行积案先进个人”。今年初,最高法院提出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的活动,我院党组随即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了“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活动指挥中心,制订了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十项措施和无执行积案法院十一项执行规定,确保实现无执行积案目标,有效地改变了执行案件“累积—清理—再累积—再清理”的被动局面,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三)充分发挥诉前调解的作用,构筑司法和谐的第一道防线

院党组始终坚持把县委的中心工作融入到法院工作大局中,以“两个文明”建设现场会在我县召开为契机,以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主线,将审判工作前移,发挥能动司法。我院积极构建加强审判工作与其他社会管理的协调运作有效配合的联动机制,大力推进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对接,建立了诉讼调解与非诉讼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格局,践行了保障和服务民生的司法宗旨。

坚持司法的能动性,就是要自觉克服司法被动性的片面认识,不能仅仅通过“等案上门”、“坐堂问案”来化解矛盾纠纷,必须拓展和延伸司法服务职能,更加积极主动地化解社会矛盾、协调利益关系、维护群众权益。为把司法触角延伸到矛盾纠纷最前沿,武川县人民法院在“能动司法”理论指导下,广泛开展法官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五进”活动,组织法官深入矛盾集中部位,走近各类纠纷主体,排查化解偶发纠纷、轻微刑事案件,确保第一时间掌控纠纷、第一现场化解矛盾。当前,社会公众比较关注的各类民生纠纷多发,如涉及城建拆迁、土地承包、医患纠纷、劳动争议、交通肇事赔偿等矛盾,单靠法院的一纸判决往往难以根本解决。因此,院党组积极动员和协调多方力量,实现相关职能部门的互联互动,确保群众利益得到充分兑现。同时,为了进一步加大“诉调对接”工作的力度,我院积极主动地邀请人大代表、人民陪审员、廉政监督员、社会调查员在立案庭参与案件的诉前调解工作,将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司法实践证明诉前调解形成了一道保稳定、促和谐的防线,以平等的、宽松的、当事人更能接受的形式,既为当事人减轻诉累,节省了时间、精力和诉讼费用,化解了矛盾,也使司法投入低于开庭、调解或判决成本,在一定程度上也缓解审判、执行工作压力,节约了审判资源。通过诉前调解机制推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构建,提高了诉前调解的效率和质量,更好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院党组带领全院干警顽强拼搏、奋力进取,在各项工作中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进步,受到区、市两级法院和有关部门的肯定和好评。2010年3月被呼和浩特市委、市政府评为“政法战线先进集体”,11月被自治区政法委、自治区高院评为“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先进集体”,这些成绩是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人大、政府、政协的大力支持下取得的,是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与党和人民的要求还存在不小差距,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一些法官执法理念存在偏差,一味强调居中裁判、就案办案,涉诉信访形势依然不容乐观。二是少数法官执法不严、裁判不公,有的甚至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三是物质保障乏力,经费短缺和办案条件差,严重影响法院运转、生存和发展。四是一线办案法官的力量相对不足。近年来,案件收案数连创新高,法官断层、书记员严重缺乏等问题继续加剧,案多人少矛盾十分突出。上述问题和困难,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同时,也恳请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以利于我们进一步做好法院工作!

2011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11年县人民法院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继续紧紧围绕县委实施打造“首府后花园”发展战略、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武川的总体部署,充分发挥各项审判职能作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我县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创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要进一步抓好纪律作风建设。从上下班和着装抓起,严格遵守关于工作时间和着装的有关规定,向群众展示人民法院干警的良好精神风貌。从一言一行做起,讲话有分寸,办事讲文明,自觉维护人民法院的社会声誉。从庭审活动的每一个细节做起,规范开庭,文明开庭,向社会展示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二要进一步抓好队伍建设。加大培训教育力度,采取“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多请专家学者前来授课,扩大法官的知识面,多创造条件选送法官外出学习,开阔法官的视野,增加投入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不断提高法官的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增强法官化解矛盾的能力。

三要进一步抓好廉政建设。院党组要在廉政建设上作表率,以实际行动为广大干警做出榜样。法院干警要始终牢记宗旨,加强自律,培养人格,修炼品质,陶冶情操,做到清而不浊、廉而不贪,提高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严格执行“五个严禁”规定,本着“严惩小恶、以戒大恶”的指导思想,对干警违法违纪行为早发现、早纠正、早追究,对执法不公、执法不廉以及渎职失职导致错案的,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严处,确保队伍的纯洁性。

四要进一步抓好“创先争优”活动的延伸。下大气力抓好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完善立案信访窗口功能,使人民司法更加贴近民众、更加服务民众、更加赢得民众。鼓励广大法官开展化解矛盾竞赛,秉承优良传统,适应形势需求,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协作,激励支持社会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纠纷解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倡导形成多渠道、多形式、多元化解决纠纷的新局面,努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解决在初访,解决在基层。

五要进一步抓好案件质量。加强审判管理,严把案件质量关,按照院党组提出的刑事案件要办成“铁案”,民商事案件要办成“精品案”的要求,强化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创新监督方式,拓宽监督范围,最大限度地发挥监督管理作用。加大案件评查力度,强化法官办案责任,严格错案责任追究,切实保障案件质量,让全体法官所办的案件经得起法律检验、人民检验、历史检验。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在县人大的有力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代表大会提出的工作任务,开拓创新,奋发有为,树高标杆,定准目标,锐意进取,扎实做好人民法院各项工作,为推进我县“民富县强”发展战略,构建和谐“新武川”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