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凭啥比工人高百倍工资?-反腐直谏 -冯文杰 看地方评论员 廉政评论员-强国博客-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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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2010年12月06日羊城晚报报道,从本月1日起至10日,财政部对部分中央金融企业负责人2009年的薪酬、及对此的监督管理情况展开专项调查。此次调查对象包括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几十家中央金融企业,检查范围涵盖企业党委、纪委、董事长、总经理、行长等几乎所有的相关负责人。在调查中发现,眼下确实有一部分央企高管的年薪达到了职工年薪的上百倍,这在地方国企中更突出。
央企高管年薪是职工百倍,真是太不合理了,一个是国企的管理者,一个是直接在生产一线的工人,在同一个部门,同样是为国家服务,只不过是所工作的岗位不同,但最终的薪酬却是天地之差,竟然差到了上百倍,这如何能使社会公平正义,这如何能拉近社会的贫富差距?
在我们民众的眼里,国家的每一类群体都是在为国家,为社会服务,只不过是从事的行业所不同罢了,同样是工作,但最终的待遇却是不同,这不利于我们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同样是在为社会服务,如果最终的待遇差距不是太大,这样才会服民意,稳民心。在我看来,我们社会的相关部门应该制定相关的法规政策,将我们社会上的每一类服务社会群体的工作按照不同的行业及类别及劳动程度的不同,给予相应的薪酬,这应该从我们国家的最高行政机关的官员开始,直至我们社会最底层的劳动工人,而工资标准,就应以当地最低的劳动工人的工资薪酬按照一定的比例规定不同行业人员的工资待遇。
在现实生活当中,我们所看到的是,我们各行业群体的工资不同,差异极大,有的行业每天只轻松工作三两小时,每周只工作几天,但比起那些每天要工作十个小时以上的出大力的工人而言,他们的工资不知要高出工人多少倍,也许这应了古语的一句话:挣钱不出力,出力不挣钱。也许有人要说,而今我们社会的一部分群体的工资并不是很高,但在奖金的发放程度上却有着很大的漏洞空间,存在猫腻。
这个不要紧,借此文,我给国家相关部门提点看法,建议我们的相关部门尽早出台相关的法规制度,对政府相关部门领导的工资奖金等给个明确规定,制止内部随意起名变项发工资福利待遇,非法套取国家财产,引起民众不满。建议不妨将我们事业单位的人员工资与一切奖金及节假日平时生活的各项补助等全部列入个人工资账户管理,规定单位内部人员此账户年不准超过当地最低劳动工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否则视其为贪污公款处理,相信这样,一定会有效遏止官员随意开支搞贪污腐败行为,避免我们国家财产的不必要损失,也定会有效合理利用我们的公共财产的安全,让官员不打公款的主意,作公款的文章,让他们将公款更加有效地用在我们的社会福利及公益事项上,去帮助我们社会最应帮助的群体,从而让我们人民满意,使得社会更加地和谐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