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龙:记录中国检察制度的侧影--法学院-法制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6/04 06:54:10
李  龙:记录中国检察制度的侧影
这部论文集,既是一位学者对自己研究历程的记载,也是一名检察官对自己多年工作经验的梳理总结,立足国情,有的放矢,饱含了著者良好的学术素养及宝贵的实务经验
□李龙
欣闻徐汉明的论文集《转型社会的法律监督——理念、制度与方法》付梓在即,我深知他勤勉好学、锐进不辍,读罢新著亦颇有感触,是故欣然为之作序。
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认真贯彻落实这一治国方略,保障法律监督的公正高效与权威,必须认真研究法律监督的原理和规律。法律监督原理和规律在检察制度的构建和运作中发挥着高屋建瓴的作用。正确把握法律监督的原理和规律,有助于全面认识检察机关的职能,并对各种不同的监督理念、制度与方法进行正确的取舍调适,从而在一定法律监督原理的指导之下构建更为科学和更适合“本土资源”的监督理念、制度与方法。若不能正确把握法律监督原理,对于存在着内在价值冲突的各种可供选择的立法方案之间可能难以作出正确的选择,甚至会适得其反。
综观现有研究,多就法律监督的某一方面进行,缺乏对中国转型期间法律监督理念、制度与方法的全面和系统的探讨,汉明同志的这部力作弥补了这个空白,向人们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知识和判断。这既是一份对学识履历的真实谱写,也是一份对法治发展的责任担当。
学术起点始终根植于既有的时代背景,实践经验将为理论上的总结和探讨提供坚实的基础,也将会使理论研究成果更具本土性和可操作性,这一点非亲历检察战线所不能体悟,汉明同志出色地扮演了这一角色。《转型社会的法律监督——理念、制度与方法》一书,揭示了中国特色检察制度质的规定性,描述了正确的导引理念、合理的保障制度和科学的促进方法。
该书先对转型中国的法律监督理念进行了全方位的深入剖析,总结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理论成果,思考了其对检察理论创新与检察制度发展完善的指导意义,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主义检察制度质的规定性。第二编追溯了中国特色检察制度的发生和改革历程,针对其体制性、机制性和保障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反思了不足、找出了对策、记录了成效,为法律监督理论研究及实务工作的开展形成了正确的指导路线。反腐倡廉作为检察机关行使法律监督权的重要一环,在当今社会更凸显其必要性,对其规律的深刻透视和制度的不断完善是实现反腐倡廉民主化、科学化和法治化的基石。
第三编所辑录作品有重点地对该问题给予了得当的解读,颇具见地。刑事、民事及行政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履职的关键,也是实现程序正义、保障人权、践行法治的重要体现。尤其是刑事法律监督,检察机关是唯一自始至终参与其中的公权力主体,故检察机关的客观公正态度对于相关正当权益的有效维护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认真览读第四编刑事法律监督编,我们可以体会到著者不吝笔墨认真阐释刑事法律监督理念、制度与方法的苦心和匠心。第五编选择民事和行政法律监督中的焦点问题进行了深入探究,并提出了改革新思路,其理论和现实意义显而易见。尾编“比较借鉴编”有助于我们开拓视野、广泛了解世界各国和地区的检察制度,以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推动我国检察制度的不断完善。
该书不乏以经济学视角分析法律问题的研究成果,这是著者攻读经济学博士学位学有所成、学有所用的体现,是法学知识与经济学知识互相渗透、互相交合的产物,这在学科分门别类日益精细、学术研究固守一隅日渐闭塞的当下更显难能可贵,这也是法学研究今后发展所应该朝向的学术路径。
这部论文集,既是一位学者对自己研究历程的记载,也是一名检察官对自己多年工作经验的梳理总结,立足国情,有的放矢,饱含了著者良好的学术素养及宝贵的实务经验。这也是理论研究者与实务工作者都应该秉持的治学态度与工作作风:学术研究不能脱离社会现实,实务工作不能没有科学理念的引导,二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汉明同志在湖北省检察机关学习、工作和思考的三十一年,正是中国检察制度恢复重建与发展完善的三十一年,有幸汉明同志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同时能毅然坚持记录自己的心得而不懈怠,其卓著《转型社会的法律监督——理念、制度与方法》一书可谓共和国检察制度发生、发展的缩影,我们在回顾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检察制度发展史时将不得不认真研读这部力作。
这部论文集并非著者学术研究的高峰之作,亦非总结之作,只是一份对自己多年来思考心得的集锦。著者之前所首倡的中国反洗钱立法研究、法制度经济学理论等论题都是学术殿堂里的大餐,具有颇高的学术价值和深远的实践意义。相信他一定会再接再厉,精进不已,为推进中国法治现代化的进程再续新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