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教出的不是“刁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23 17:37:48
    普法教出的不是“刁民”   摘要:12月4日,是一年一度的“全国法制宣传日”,简称“普法日”。一般来说,在这个日子里,建设法治社会,以法治国,不单理当成为焦点,也作为口号高呼了许多年。     12月4日,是一年一度的“全国法制宣传日”,简称“普法日”。一般来说,在这个日子里,建设法治社会,以法治国,不单理当成为焦点,也作为口号高呼了许多年。但是看看近来发生的一些事情,诸如福建公务员考试“量身定做”,宁夏警方对举报人“跨省抓捕”此类,可以得出的结论,乐观者大约如著名法学教授江平,将法治天下当成梦想,知道前途坎坷,任重道远。但不少人通过比照现实,恐怕就比较悲观。

    好在现实中,除了视法律为无物,亵渎法律尊严,徇私枉法的恶行之外,也还有尽力维护法律尊严,普及法律知识的善行存在。有媒体选择在普法日,报道了湛江市司法局普法办副主任叶君保,从事普法工作25年,痴心不改,自嘲“教出了一堆‘刁民’”,坦言普法经费不足尚在其次(昨日《羊城晚报》),更重要的是给官员普法难度最大。

    难得身为司法官员的叶君保,直言不讳地宣称懂法的“刁民”是促进社会进步的力量。“刁民”一词出自叶君保之口,颇能针砭法治不彰的现实,充满了讽刺的力量。“刁民”这一称谓,早已存在且发明权几乎不可考,但其含义是毫无疑问的,明白人都知道这是众多官员特别是基层官员,对治下的喜欢维权讲理、不盲目服从和百般顺从的公民的统一叫法。他们虽然明知这一叫法在政治上缺乏正确性,但“刁民意识”早已深入骨髓,藏在心里,挂在嘴边,经常使用,朗朗上口,由来已久。

    也就是说,某些官员们口中的“刁民”,恰是法治天下和和谐社会所需要的公民。任何人,只要具有强烈的法律意识,并能积极依法维权,就是维护法律尊严和社会稳定,印证世界上还有公平正义合格的公民。倒是口口声声将“刁民”挂在嘴边的某些官员,纯属穿着公仆道袍,却一副主子嘴脸,这样一来,他们才能肆无忌惮地玩权力,视法律条文为敝屣,视公民权利为无物,为所欲为。

 

    在叶君保普法经历的报道中,罗列了两例官员对于普法的态度,一位镇长说,百姓知道了法律,政府工作就不好做了。一位基层法院院长自称法院里都是专家,拒绝普法讲座,叶君保不得已改为普法测验,“一位行政庭法官竟然《行政诉讼法》都没考及格”。叶君保1/4世纪普法生涯硕果累累,让人看到了法治天下梦想实现的可能性,深感慰藉。不过官员法盲比比皆是的现实,令人不免痛心疾首,扼腕叹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