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道正谊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24 00:38:52
“明道正谊”原是汉儒董仲舒提出来的,他说:“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①而朱熹所解释这段话时说:“道、义是个体、用。道是大纲说;义是就一事上说。义是道中之细分别,功是就道中做得功效出来。”②显然,朱熹把道与义区分为体用关系,即道是“大本”,义是“大本”的具体运用。“大本”当然是天理,体现为三纲五常,那是不可变易的,而义是三纲五常的具体运用,因而一举一动都必须符合义,反之就是“不义”,即违反了三纲五常。朱熹对利的态度如何呢?他在回答门人问时说:“利不是不好,但圣人方要言,恐人一向去趋利;方不言,不应是教人去就害,故当罕言之耳。”“利,谁不要?才专说,便一向向利上去。”③可见,他一方面承认“利”是客观存在的事物,也承认人们求利去害是合理的行为。但另一方面又反对“专说”利而最终害义的行为,因为这是违背“天理”的。朱熹强调明道正谊,认为:“正其谊,则利自在;明其道,则功自在。专去计较利害,定未必有利,未必有功。”④强调“得道义则功利自至”。⑤朱熹在这里避开了功利两字,把它换成“明道正谊”四字。从道德立论,强调个人修养,这有一定合理因素,至今仍有可取之处。但他把道德与功利对立起来,走向极端,则是错误的。“明道正谊”思想在中国历史上曾产生过深刻的影响,特别是多明义理的徽州人,更是恪守朱子之说,并把“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作为紫阳书院的院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