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通报对“华南虎照事件”13责任人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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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通报对“华南虎照事件”13责任人处理情况
发表时间:2008-06-29 15:14 来源:中国新闻网

6月29日,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西安止园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一时间沸沸扬扬的“华南虎照片事件”有了确定的结果,该省政府新闻发言人徐春华向新闻媒体宣布:2007年10月5日,陕西省镇坪县农民周正龙拍摄的野生华南虎照片为造假。目前,周正龙涉嫌诈骗犯罪已经被当地公安机关逮捕。图为周正龙造假拍摄野生华南虎所用的年画。 中新社发 赵景荣 摄
中新社西安六月二十九日电 (记者 冽玮)记者从今天上午陕西省政府新闻办在西安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随着沸沸扬扬的陕西省“华南虎照片事件”的尘埃落定,陕西省也对相关十三名责任人进行了处理。
据陕西省监察厅新闻发言人、副厅长岳崇介绍,在“华南虎照片”鉴定未果的情况下,陕西省人民政府责成陕西省监察厅会同有关方面组成调查组,对陕西省林业厅、镇坪县在“华南虎照片事件”中的违规违纪问题进行调查。目前调查处理情况已结束。
责任划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情况分别是:
李骞,陕西省镇坪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干部,负有直接责任,决定行政开除处分,地方党组织已经取消其中共预备党员资格。
覃大鹏,陕西省镇坪县林业局局长,决定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提请免去其县林业局局长职务。
谢坤元,陕西省镇坪县经贸局局长,决定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提请免去其县经贸局局长职务。
杨高,陕西省镇坪县副县长,分管林业工作,行政警告处分。
吴平,陕西省镇坪县县长,诫勉谈话。
王伟峰,陕西省自然保护区和野生动物管理工作站动物管理科科长,行政警告。
卢西荣,陕西省自然保护区和野生动物管理工作站副站长,行政记大过。
周灵国,陕西省自然保护区和野生动物管理工作站站长,行政记过。
王万云,陕西省林业厅野生动植物保护处处长,主持野生动植物保护处和陕西省自然保护区和野生动物管理工作站全面工作。决定给予行政撤职处分。
关克,陕西省林业厅信息宣传中心主任,凭借个人摄影经验,对虎照进行了简单查看,便草率决定虎照中老虎是真实的,照片是真实的。在社会关注过程中,违反组织纪律,开设个人博客,参与争论,是严重的违规违纪行为。决定给予行政撤职处分。
孙承骞,陕西省林业厅副厅长,分管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听取汇报后,既没有组织对照片真伪进行科学鉴定,也没有派专业技术人员对拍摄现场进行核实,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决定给予行政记过处分,陕西省政府决定免去其省林业厅副厅长职务。
朱巨龙,陕西省林业厅副厅长,听了省林业厅保护处处长王万云汇报和看了虎照后,草率认定虎照为真,并同意召开新闻发布会和给予周正龙奖励,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在社会关注期间,违反组织纪律发表不当言论,属严重违纪行为。决定给予行政记过处分;陕西省政府决定免去其省林业厅副厅长职务。
张社年,陕西省林业厅厅长,经陕西省政府批准,决定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同时,通报称,“华南虎照片事件”中,陕西省林业厅、镇坪县政府及林业局在华南虎照片事件中违反有关规定和行政工作纪律与程序,是严重的违规违纪、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行为。
据悉,此前的今年二月四日,陕西省林业厅就“草率发布发现华南虎的重大信息”发出《向社会公众的致歉信》。致歉信说,“在缺乏实体证据的情况下,就草率发布发现华南虎的重大信息,反映出我厅存在着工作作风漂浮、工作纪律涣散等问题。”并称,“关于华南虎照片的委托鉴定问题,按照国家林业局和省政府的要求,已经做了大量工作,我们将继续予以推进,一有结果我们接受国家专业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并如实向社会公布。”
陕西省监察厅新闻发言人、副厅长岳崇表示,陕西省人民政府决定于六月三十日下午召开省政府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处长以上干部会议,通报省林业厅等单位在“华南虎照片事件”中所犯的严重错误以及对相关公务人员的处理决定,开展机关作风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