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永远与人民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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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9日清晨4点57分40秒,北京天安门广场,庄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为中国汶川特大地震遇难者下半旗志哀。根据国务院发布的通告,这一天起,中国进入连续三天的全民哀悼日,在此期间,全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志哀,停止公共娱乐活动,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设立吊唁簿。当天下午14时28分起,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鸣响。
这是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第一次就大规模自然灾害举行的全国性哀悼活动,也是第一次依法为自然灾害死难的普通百姓降半旗致哀。我国于1990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发生特别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或者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时,可以下半旗志哀。”国务院此次所作出此项重大决定,可谓众望所归。根据国务院应急办提供的数字,截至18日14时,汶川地震已造成32477人死亡,220109人受伤。斯为国殇,举国悲痛。生者需要安慰,逝者需要纪念,人类的命运心手相牵。此时此刻,以国家仪式来哀悼逝者,正是这种基本的人类情怀在国家意志中的具体体现。同一天,为中国汶川地震遇难者志哀的,还有南美大国――秘鲁共和国政。该政府16日颁布最高政令,宣布5月19日 为全国哀悼日,这是秘鲁共和国第一次为外国遇难者宣布全国哀悼日。由秘鲁总统加西亚、政府总理德尔卡斯蒂略以及外交部长、司法部长和劳工部长共同签署的最高政令说:“2008年5月12日 发生在中国的强烈地震,不仅是这个亚洲国家的灾难,也是全人类的不幸。” 一个人的不幸就是所有人的不幸,就是国家的不幸。
全民哀悼日还是对国家价值和责任的一个重大宣示,它告诉这个国家的人们,人的生命、人的价值和尊严在国家的价值排序中有多么重要,可以说它是国家的首要价值。国者,民之利也。国家有为生民立命之大任,有解民于倒悬之重责。尤其每当各种灾难来临,个体的力量何其渺小。在巨大的灾难面前,无论生者死者,无论灾区非灾区的人们,几乎所有人都是灾民,都在感叹生命的脆弱、命运的无常,亲情、友情、博爱的可贵。
以国家的资源和名义,对生者不惜代价的抢救,对逝者尽其隆重的哀思,就是人类群体价值的体现。它告诉我们:国家将永远与人民同在。大难当头,它使每一个个体告别卑微与渺小,因为国家可以举全国之力为抢救生命伸出巨擘。就像本次救灾中,面对交通、通信中断,人民子弟兵有如神兵,从跳伞史上罕见的 五千米 高空,降下一朵朵吉祥的白色蘑菇云,克服一切困难与死神争分夺秒;国家领导人则亲历一线,一再强调:只要有一线希望,就要付出百倍的努力。一个也不放弃。它告诉我们:在国家面前,个人和家庭将不再是一座孤岛。有国家做后盾,你将不再孤独、不再孤单、不再孤苦、不再徘徊与犹豫。也许我们无法完全躲避灾难,但是我们个人和我们国家,却可以选择面对大灾大难的态度。而这样的态度和方式,体现的就是国家、国民的成熟程度。可以说,在本次大灾中,中华民族经受住了大考,我们的国家经受住了大考。无疑,它使我们的民族情感得到空前释放,使国家凝聚力向心力得到空前提高。
不仅要问公民为国家做了些什么,同时也要问国家为它的公民做了些什么。这样的国家,才值得人们去爱,值得人们为之奉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