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房建设还要堵多少漏洞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23 15:48:46


审计发现,北京、上海、重庆、成都等22个城市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提取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比例未达到上述要求。2007年至2009年,这些城市共计少提取146.23亿元。之所以出现这一问题,一是一些经济发达城市土地出让净收益基数较大,以前年度提取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等资金已可以满足一定时期内的廉租住房保障需求;二是一些城市对土地出让净收益尚未做出准确核算。…[详细]
截留保障金是给廉租房建设“撤火”
审计署调查结论提供了当前国内廉租房建设滞后的大致脉络。但同时也要看到,以地方政府资金实力支持庞大的保障房供给往往“独木难支”。商品房价格高企、保障房供给不足,低收入群体面临着居住难题,甚至一度催生了“住人集装箱”生意,而“蜗居”、“蚁族”等新名词诞生的背后也折射着他们的生活艰辛。表明包括廉租房在内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与住建部强调的“应保尽保”目标仍相去甚远。…[详细]
相对于获利丰厚的商品房开发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属于微利甚至无利可图,这是近年来不少地方保障性住房进展缓慢的主要原因。此次审计中发现,一些土地出让净收益基数较大的经济发达城市认为,其“资金已可以满足一定时期内的廉租住房保障需求”,便自行降低了中央规定的10%提取比例。实际上,这些城市由于房价过高、人口过多,保障性住房需求远远大于一般城市,相当多中低收入群众都在期待政府帮助他们实现“住有所居”。…[详细]
保障房投入如何能不再“缺斤少两”
住房保障问题是重要的民生问题,涉及广大中低收入家庭的切身利益。2007年国务院有关文件发布以来,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不断加大住房保障力度,中央和地方财政投入逐年增加,住房保障的覆盖面快速扩大。在这种情况下,国家住房保障政策落实情况怎样,政府住房保障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怎样?符合条件的家庭什么时候才能踏踏实实地住上保障房?…[详细]
将廉租房资金用于公租房难免让人感觉“打贫济富”。因为廉租房和公租房有着不同的服务人群和对象。前者主要解决城市中买不起房的最低和低收入市民住房问题;后者的着力点则是解决在高房价下,一时买不起房的中低收入者及“夹心层”的住房困难。这项通知意味着,各级政府可以把原来解决社会中最底层“城市贫民”住房上财政支出的大头,转移“统筹”到解决“夹心层”的住房困难上来。这对住房艰难的城市底层贫民来说是雪上加霜,对绝大多数被高房价压迫买不起房的中低收入者来说,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基本住房问题。…[详细]
强力问责方能堵住廉租房建设"黑洞"
热衷于卖地的地方政府,在提取保障房建设资金上表现得异常吝啬,甚至先提取后挪用先划账后套取,只能说明在很多地方政府眼中,关乎民生的保障房建设并没有被安排在一个重要的位置。我想,之所以会呈现如此形势,显然是因为在政绩考核与问责制度上,存在一种逆向的跟风效应:去年廉租房竣工比例只有三分之一,也未见任何地方官员被中央问责,今年继续敷衍了事又有何惧?…[详细]
如果连最低的要求都达不到,还如何向老百姓交待呢?又如何向中央交待呢?所以,对截留挪用廉租房建设资金的行为,决不能姑且造就,而必须严肃处理,严厉问责。一方面,对所有被截留的资金,不管有什么理由,都必须足额归位,专项用于廉租房建设;另一方面,对截留挪用廉租房建设资金的责任人予以问责,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以儆效尤。同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坚决防止以后再发生类似问题。一经发现,不仅要加倍归交,而且要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详细]
投票与调查
http://forum.home.news.cn/vote_dc_world.jsp?voteid=8504
扩展阅读
·对廉租房被截流146亿当问责
·保障性住房不能“打贫济富”

穷人的居住权岂能任人揉捏

保障房建设绝不能偷工减料
话中音
“无论是从社会的均衡发展,还是从基本权利的保护角度,任何名义对穷人居住权的冒犯,我们都必须采取零容忍的立场。 ”
——《京华时报》 徐立凡
“除定期审计核查和公布之外,有必要将“地方土地出让金中不少于10%的比例资金”,纳入一个统一的专用账户进行监管。 ”
——《工人日报》 毕晓哲
“廉租房筹资可以效仿福利和体育彩票的形式,设立专项彩票,在留存一定彩金之后,将其余部分用于廉租房的建设和收购。 ”
——《新京报》 马红漫

对很多地方来说,保障房建设不仅要“足额”完成任务,还要还上之前的欠账,任务艰巨。因此,对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投入,必须有明确的标准、硬性的约束。对于审计发现的问题,只有纠正还不够,还需要在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和增强政策执行力上多下工夫,更需要严肃问责行动。否则,没被发现啥事没有,被发现也大不了只是“及时纠正”,风险几乎为零,还有谁愿意卖力落实?
谁动了保障房资金的“奶酪”?
2010年11月19日 11:14:09  来源: 光明日报 【字号大小】【留言】【打印】【关闭】


11月17日,审计署发布19省市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审计调查结果。调查显示,各地政府加大了廉租住房保障投入,保障房建设正在快速开展。但建设资金不到位、套取挪用资金、保障房没有保对人、房屋质量堪忧等问题依然突出。部分地区还存在违纪违规甚至违法犯罪现象——

住房保障问题是重要的民生问题,涉及广大中低收入家庭的切身利益。2007年《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发布以来,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不断加大住房保障力度,中央和地方财政投入逐年增加,住房保障的覆盖面快速扩大。在这种情况下,国家住房保障政策落实情况怎样,政府住房保障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怎样?符合条件的家庭什么时候才能踏踏实实地住上保障房?
带着这些中央重视、也是百姓关心的问题,审计署针对政府投资的廉租住房和棚户区改造情况在北京、天津、山西、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苏、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海南、重庆、四川、云南、陕西和甘肃19个省市展开了连续两年的审计调查。
巨额资金是否到位,是否用对
资金问题一直是保障房建设的瓶颈之一。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报告,截至今年8月底,中央财政年初安排的692亿元(含去年结转的50亿元)和追加安排的100亿元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已全部下达。
但地方配套资金的到位情况似乎不甚理想。尽管审计结果显示,2007年至2009年的三年间,19个省市共筹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1038.8亿元,获得棚户区改造中央补助资金54.43亿元,但与中央有关规定仍有距离。
按规定,各地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提取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比例不得低于10%。审计署此次在19省市重点调查了32个城市,其中北京、上海、重庆、成都等22个城市提取比例未达要求。2007年至2009年,这些城市共计少提取146.23亿元。
审计署社会保障审计司有关负责人分析,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一些经济发达城市土地出让净收益基数较大,以前年度提取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加上其他渠道筹集的资金已可以满足一定时期内的廉租住房保障需求,因而自行降低了提取比例;二是一些城市对土地出让净收益尚未做出准确核算,致使未提或少提廉租住房保障资金。
无论是基于怎样的考虑,地方政府在执行过程中“打折扣”、部分不法分子“钻空子”的现象,影响了保障房建设的全力推进。
在重点调查的32个城市中,审计部门发现,有6个城市和4个县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用于回购经济适用房和工作经费等支出,共计15231.3万元;有6个城市的34个项目利用虚假申报材料等,套取新建廉租住房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6129万元。
此外,审计调查还发现并向有关部门移送违法犯罪案件线索1起,有关部门正在依法立案查处中。目前,已有1名副厅级和1名正处级干部被依法逮捕,同时均被开除党籍和公职;1名正处级干部被行政撤职和留党察看2年;涉案的民营开发商1人被依法逮捕、1人被取保候审。
保障房有没有保对人、保到人
好政策必须用好用对,才能产生好效果。从“几百平方米经适房”到“开宝马住经适房”,再到“六连号事件”,经济适用房的种种怪象已经凸显出住房保障制度的制定和实施之间存在巨大偏差。
此次审计署重点调查的32个城市中也发现部分不规范现象——有18个城市向2132户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413.12万元、分配廉租住房533套;抽查22个城市的廉租住房保障家庭中,有1.32万户未将租赁补贴按规定用于改善住房条件,而是用于家庭其他消费,使租赁补贴变成了“生活补贴”。
“此次审计中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家庭享受廉租住房补贴、住上廉租房的情况,一方面暴露出有关部门对保障对象的审核和监管机制不够健全,人口变动、财产收入等信息尚未实现共享,相关部门未准确及时掌握相关信息的问题;一些地方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标准偏低也是重要原因。”审计署社会保障审计司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大多数保障对象居住在老城区,靠租赁补贴和廉租住房保障家庭自身的经济能力难以租到合适的住房。
搜索更多住房 保障 的新闻
保障房:百姓要你又好又快
四大城市保障房进度调查
住房保障:保障什么?怎样保障?
保障性住房应“四轮齐转”
中国式公屋能否补足保障房"短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