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实事求是搞好送电线路工程造价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6/13 09:07:04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包括各项工程建设,都取得了一项又一项的宏伟业绩。但是,为之做出了几十年辛勤贡献的建筑业企业,是否在不断发展壮大呢?有多少中国的建筑业企业现在可以走向世界,与国外、国际建筑业企业进行竞争和抗衡呢?作为技经人员,我们应该想一想,我们的工作做好了吗?
就全国送变电施工企业而言,目前具有一级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的有三十多家,基本上都是成立了近五十年的国有企业,是我国送变电工程建设的主力军。这些国有企业在风雨中奋斗了几十年,为我国电力建设事业作出了重大贡献,也有了较大的发展和变化。然而,这些国有企业的现状却是离退休队伍庞大还要承担费用多、历史遗留问题复杂敏感冗长处理难、机具设备陈旧老化及时更新能力差、资本实力小企业发展业务单一国际竞争力弱等等。这些国有企业几十年发展的现状,似乎和我国社会经济取得翻天覆地变化的伟大成就不相适应,和我国要将企业做大做强走向世界的政策导向不相符合。这其中原因自然很多,包括思想认识、管理水平、历史的、社会的等等。作为技经人员,我们应该问一问,我们的工作还应该怎么做?
为此,笔者想谈谈当前如何实事求是搞好送电线路工程造价工作。
一、关于思想认识问题
转变观念,提高认识,树立科学发展观,是时代发展的要求。在工程技经工作方面,尤其是各级领导和技经人员,需要清除认识上的一些误区。只有大家的思想认识统一了,技经人员的工作才能得到领导的理解和支持,技经人员才能充分发挥其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干好本职工作,做出应有贡献。
1.如何认识“控制工程造价”与“合理确定工程造价”。
有人认为,目前工程技经管理工作的当务之急就是要“控制工程造价”。言外之意似有一是当前工程造价过高,二是技经工作没有做好。我们认为,各级领导需要分析工程造价上涨的主客观因素,对广大技经人员长期艰苦细致的工作应该予以肯定。
其实,工程造价的确定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建设规模、站址条件、设计标准等,费用包括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其他费用等,建筑安装工程费又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等,任何一部分的变化都会影响工程造价。人工、材料、机械、设备、管理及赔补偿等费用会随着经济发展、物价涨跌、市场行情、国家政策等不断调整而变化,技经工作应该根据当前现状和客观情况确定工程造价,正如现行《电力工业基本建设预算管理制度及规定》中所要求“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有什么样的工程建设规模、条件、标准,有什么样的市场生产要素价格,就必将有一个什么样的合理造价与之匹配。
“控制工程造价”其实就是要防止高估冒算、巧立名目,这本身恰恰就是“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的基本要求。工程造价的确定必须要符合市场客观情况,诸如钢材、水泥、木材、变压器、开关等价格近年随市场行情影响上涨迅猛,如果不按现在价格确定造价,如何能购买到合格的材料设备。如果一定要让某项工程在远低于合理造价的某投资额内“一刀切”,参建单位无疑只能弄虚作假建成“豆腐渣”。
与其提出“控制工程造价”,不如提出“控制工程投资”。“控制工程造价”的提法让人觉得工程已经设计完成,需要技经人员想尽千方百计将造价确定在一个“低价”范围,不遵循客观规律,不实事求是。实际上,建设规模、条件和标准一旦确定,在一定时点,就只有一个“合理造价”。“控制工程投资”不仅可以主要从建设规模、站址选择、设计标准上着手,而且可以通过实施过程的招投标等,真正达到控制投资的目的。
2.如何认识“电力工程造价过高”。
近年,有的电力项目投资业主经过“招投标”等实施工程建设,最终投资节余达10%~20%;有部分电力工程在可研投资报审时,主审者采用“一刀切”削减投资近20%,最后,工程经过“优化设计”、“招投标”的实施仍然建成了。这些表象让大家觉着:“电力工程造价过高了”。但是,有多少人认真分析过深层次的原因?
在项目实施中,部分主体或非主体的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可以通过优化设计减少投资,可以通过“招投标”压低造价,可以通过合同“霸王条款”避免索赔,都是降低工程造价的有效手段。不可否认,任何投资主体都希望用最少的投入获得最大的产出,市场经济更是如此。其实,国有企业还承担着许多社会责任,让这些“非纯粹”企业去参加“完全”的市场竞争,本身就存在着不公平。为什么这么多国有电力工程施工企业干了无数项目,发展了几十年,却没有做大做强,甚至有的举步维艰?制造企业也是如此。除了自身管理水平有待提高外,现在比较重要的一点是,作为市场经济的参与主体之一,他们应有的利润是否获得?如前所述,可研投资削减了20%工程还是建成了,其实这里面主要因素就是业主通过“招投标”压价,制造、施工企业为了揽活不得不放弃应有利润以低价中标,业主再通过“霸王条款”合同不予制造、施工企业索赔,造成有的中标单位发生亏损或者没有发生亏损但企业应有利润被剥夺。这些制造、施工企业为了诚信和下一次揽活,有时不得不动用“老本”坚持把工程干下来。同样,有的项目通过上述操作,投资节余可达到20%,给投资管理者带来了十分了得的业绩。
自然,这些制造、施工企业就没有办法发展壮大了。
二、关于地形划分问题
在现行送电线路工程预算定额中,对各种地形予以了定义。但是,这些定义比较原则和抽象,同一个地带,不同的人判定的地形类别很可能出现不同。比如,长期在平原居住的人完全可能将深丘判定为山地地形,长期在山区居住的人完全可能把山地判作丘陵地形,其它地形也是如此。这实际上是在全国的送电线路工程实施中已经常常出现了的不公平现象。建议今后能对地形划分的定义更加量化一些,比如引入绝对高差等因子衡量,以真正统一全国地形划分标准。
再说“高山大岭”,这是我们定额中定义的施工难度最大的一种地形。实际上,按其定义“地势险峻,自然坡度在30°以上,人力、牲畜攀登困难,需经盘山道路才能运物登高的地带”,就高山大岭而言,施工条件的差别还有很大。同样是高山大岭,施工难度和费用开支可以有成倍甚至几倍的差距。建议将“高山大岭”重新分为“高山”和“峻岭”进行定义,确定相应的地形增加系数。
三、关于人力运输距离确定问题
应该说,所有工作的依据和基础都来自于现场客观实际。在确定送电线路工程人力运输距离时,也不例外。据了解,在进行送电线路工程建设预算的编制、审查时,不少的编制者和审查者为了达到“控制投资”的目标,常“不管三七二十一”,“果断”确定一个似乎“合适”的人力运输距离。通常参照的标准就是1998年版《送电工程概算编制细则》中的相关规定“控制运距:平地0.3km,丘陵0.3km,河网、泥沼0.8km,山地1.0km,高山1.5km”。
首先,上述标准是1998年制定的,对于某些地区可能仍然适用,但对于某些地区,一是该标准本身可能就不适用,二是建设了多期多条送电线路工程,线路走廊条件越来越差造成该标准不适用。如果一股脑儿以该标准去衡量和审定,势必不符合工程实际情况。
第二,各级要求施工图预算不超概算,概算不超估算。因此,投资审定者最常用的做法就是概算人力运距不超估算人力运距,预算人力运距不超概算人力运距。这种做法很容易造成可研阶段确定的人力运距不符合实际时,在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就会继承错误,可能越来越不符合实际,投资越来越不客观、真实。
为了避免出现投资失真,建设预算编制者必须依据现场客观情况确定每一个送电线路工程的人力运距。投资审查人员主要应该审查编制单位的人力运距确定原则、方法、测算过程,投资审查人员还必须深入现场踏勘并复核设计人员提供的资料,不能以“万能标准”去衡量所有的项目。同时,我们还应改变后期设计阶段人力运距始终不能超过前期设计阶段确定的人力运距的习惯定式。比如经常会遇到在施工阶段,原定用于机动车运输材料的道路因修路、改道等不能使用,这时人力运距就可能会增大并超过前期设计确定的人力运距,施工图阶段的人力运距就必须调整。只有这样,每一个送电线路工程在每一阶段确定的人力运输距离才真实可信。
四、关于基坑土石方工程量计量问题
在定额计价模式下,送电线路工程基坑土石方工程量的计量要考虑施工操作裕度、边坡系数等。边坡系数值是根据现行安全工作规程、技术规程确定的。定额人材机消耗量是在增加了施工操作裕度、正常放坡的基础上测定的。如果使用该定额,应按照定额中提供的计算方法确定基坑土石方工程量。
有部分建设预算编制者和审查者认为,施工单位在实际基坑开挖中,增加的施工操作裕度没有定额规定的宽,放坡系数没有定额规定的大,因而不能按定额规定计算基坑土石方工程量。在送电线路工程投资审查中,审查人员往往采用基坑混凝土量的一定倍比系数确定总的基坑土石方工程量,造成审查人员不同则其倍比系数不同,有失公允。当然,审定的总方量肯定是低于定额规定的总方量。但这部分编审人员没有考虑基坑开挖工作面减小引起施工单位工作效率降低、施工单位未按规定放坡却需要采取额外的支护措施增加投入同时承担安全风险等种种因素,没有对定额消耗量进行相应调整。因此,只调整工程量不同时调整定
额消耗量的做法显然是不科学的。
当然,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这个问题就不难解决了。
五、关于特殊地区施工问题
电力工程定额是按正常的气候、地理条件和施工环境进行编制的,在特殊的自然地理条件下进行施工的工程,如高原、高寒、酷热、沙漠地区,其增加的费用应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执行。但从全国情况看,按当地规定对送电线路工程建设预算进行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用调整的并不多。比如四川地区,地方工程建设定额中就规定了海拔在2000米、3000米、4000米以上的工程要对人工、机械使用进行相应的系数调整,但送电线路工程的建设预算从未据此进行过相关调整。送电线路工程没有按规定进行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用的调整,虽然节约了投资,却是以损害施工单位利益为基础的。
六、关于人材机价格调整问题
目前使用的送电线路工程预算定额价目本为2001年修订本,定额人工单价为每工日23.5元,材料单价为北京地区2001年价格水平,机械费按1999年《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取定。在使用过程中,各地电力造价管理部门也根据当地水平对定额人材机进行了价格测算和调整,但这种调整往往大大滞后于实际发生时间,调整的价格水平也不能完全到位,同时调整的周期偏长,有的甚至几年都未进行调整。
定额人工单价经调整后每工日约27-29元,还远低于市场价格水平,这个价格还达不到广东、上海等地目前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要求。近年随着工程建设规模的加大,建筑市场人力资源相对紧张,人工价格不断上涨,尤其特殊作业工种和有关技术工种人工价格更是成倍增长。同样,有关建筑材料如钢材、铝材,以及油料、电和机械台班等价格,都出现了大幅度攀升,有的甚至在定额价目本取定价格水平上增长超过了100%。从目前状况看,各地定额人材机价格水平的调整均没能及时调整到位。
由于缺乏政策和相关依据,送电线路工程建设预算的编审者往往无法按当时当地的价格水平确定工程造价。这还需要造价管理部门多做工作,短周期定期进行价格测算,公布价格调整系数,以使送电线路工程建设预算适应市场环境的不断变化。
对于价格的确定,部分建设预算编审者还有一个需要打破的习惯做法,那就是概算单价不能高于估算单价,施工图预算单价不能高于概算单价。比如主材价格,哪怕编制预算时单价已经上涨翻了番,他们最多也只是按概算单价来确定工程造价。试问,这样编制出来的建设预算符合客观实际吗?
七、关于赶工与停窝工问题
在现实工程建设中,很多送电线路工程建设工期相当紧张,有的施工工期甚至不到半年,还存在设计图纸、材料设备供应不及时等状况。施工单位为了保证进度,不得不增加投入,却很少能获得赶工补偿费用。在施工过程中,往往由于非施工单位原因,譬如前期手续不完善、规划冲突、建设单位负责的图纸和材料供应不及时等,造成现场出现停窝工,增加了施工单位成本,同样很少获得停窝工补偿费。这是因为有些承发包合同存在“霸王条款”,很多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费用开支都转嫁给施工单位承担。比如有的合同一方面在明确甲方供应图纸和材料的时间,一方面又要求施工单位考虑图纸、材料供应延误的情况,不得以此向甲方索赔费用;有的合同条款中还要求施工单位考虑发生洪涝灾害、“非典”疫情等状况,不得以此向甲方索赔费用。其实,这些因素哪一个是施工单位能够掌控?投标单位又如何去测算和考虑?
实际上,很多送电线路工程在尚未取得批准或核准的条件下,由于经济发展的要求,就急匆匆地上马了,工期自然也分外紧张。多数建设单位是委托施工单位进行送电线路工程前期及开工手续的办理,项目没有批准或核准,施工单位就会花很多的人力和精力去做地方协调工作,一方面付出的众多人力、财力得不到补偿,另一方面如果不能及时开、竣工还要承担相关责任。
所以,工程建设必须要早规划、早研究、早设计、早办理建设手续,做到既符合法律法规,又保证合理的建设工期。同时,如果出现建设单位原因的赶工或停窝工,应该按照有关规定给受损单位予以补偿。
八、关于优质工程问题
目前,很多业主都要求其投资的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级,有的甚至要求创国优、鲁班奖。事实上,我们现在编制送电线路工程建设预算、标底、投标报价等所采用的定额、标准均是以生产合格产品为基础制定的,如果要求建设优质工程,甚至达到国优、鲁班奖,包括建设、设计、监理、制造、施工等单位的投入都会相应增加许多。但是,“优质优价”基本没有得到体现,包括建设预算、标底等从未考虑“优质优价”,投标单位为了中标,在投标报价中自然也不可能考虑“优质优价”。最终,往往“优质”是承建单位的义务,“优价”却是承建单位对业主的“优惠价格”。
九、关于地方工作经费问题
地方工作经费或者说工作协调费,是工程所在地各级政府和部门为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而进行的组织、动员、协调等工作所需要的费用,包括会议、车辆、误餐、误工等等支出。很多地方各级政府和部门的办公经费等在年初就基本核定,如果要为新增的工程建设项目服务,无疑会增加经费开支,各级政府和部门没有资金来源,只得要求工程建设方支付该部分
费用。
现在,各级政府和部门需要的工作经费都数额不小,通常一个县级行政区域内在几万元、几十万元不等,有的地方的工作经费收取有明文规定,有的地方没有,但都得收取。有的地方不支付工作经费,甚至开不了协调会,动不了工。由于在编审工程建设预算时或者说在制订建设预算政策规定时,没有考虑该部分费用进入工程投资,在施工时,业主又基本上都是委托施工单位进行开工前期和地方协调工作,地方工作经费自然转嫁到了施工单位身上。目前,这些地方工作经费已成为了施工单位不小的负担,如何给施工单位减去这一不该有的负担,已到我们各级领导和技经人员应该思考和研究的时候了。
以上仅为送电线路工程造价工作业务探讨,其他专业可能存在部分相同问题。笔者认为,造价工作贵在求真务实、与时俱进。由于水平有限,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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