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建筑业企业农民工两险不需个人缴费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23 19:39:53
近日,由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大连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大连市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已经开始实施。
按照规定,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由用人单位缴费,市劳保办补助的办法。农民工个人不缴费。按照这一办法,建筑企业要交纳保险20%,其余80%费用由市建设工程劳保办予以补助。农民工个人工伤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为每年459元。工伤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80%由政府埋单,这在全国尚属首创。
《办法》适用范围条件包括:农民工所在的建筑业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施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资质审查合格,并取得资质证书;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造价管理机构审查,已核定《辽宁省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并办理相关核定手续;建筑业企业所建项目的建设单位已按规定向大连市建设工程劳动保险费用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劳保办)缴纳了劳保费;按规定参加了工伤和医疗保险,为企业职工缴纳了工伤和医疗保险费,并到市劳保办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具有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企业与职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共6项。
《办法》同时明确了大连市行政区域内,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建筑业企业或建筑业企业经营多种项目的或从事非建筑业的农民工不适用本办法。《办法》要求建筑业企业必须在农民工上岗前到经办机构(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其所属的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办理农民工参加工伤和基本医疗保险手续。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实行按月缴费;基本医疗保险实行按季缴费。参保人员增减变化时,应及时为其办理参保变更手续。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关系自缴费次日起成立,发生伤害事故认定为工伤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满3个月,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民工,在市内四区务工的农民工到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在区、市、县务工的农民工到项目所在地农民工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