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上半年纪检监察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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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来,驻市发改委纪检组监察室在市纪委监察局的领导和在驻省发改委纪检组监察室的指导下,按照中央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省纪委八届八次全会和市纪委五届五次全会的部署,坚持反腐倡廉方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大力加强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加强惩防体系建设,严格对党员干部的要求、教育、管理和监督,认真解决影响发展改革的廉政勤政问题,着力推进党风廉政制度建设,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1、健全组织领导机制。调整充实了委党风廉政建设责
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由委党组书记亲自抓并负总责,由纪检组组长负责召集,各业务科室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由各有关科室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2、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多载体广泛深入地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一是结合市委开展的“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促进港口城市建设”学习教育活动,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从政道德权力观和廉洁从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增强廉洁从政、执行纪律的自觉性。二是结合重点岗位党员干部的工作特点,加强对廉政风险系数高、容易引发消极腐败问题岗位人员的廉政教育,开展岗位廉政纪律教育、廉政风险教育、廉政示范教育,促进重点岗位党员干部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提高工作效能。三是坚持日常教育与制度建设、典型引导与案例警示、载体运用与注重实效相结合,开展廉政谈话和述职述廉,不断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细化工作目标任务。制定下发了《莆田市发改委关于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工的通知》,将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由市发改委主办或参办的20项反腐倡廉建设任务细化分解,明确分管领导和承办科室,并要求各责任科室严格按照分工要求,逐项制定具体方案,对工作目标、步骤、完成时限和协作单位责任内容及协调办法作出具体安排,还把责任落实到每个人,认真组织实施。监察室每季度对工作方案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察。
二、建立健全反腐倡廉相关制度
1、继续完善工程建设标后监管制度。在以市政府名义出台《莆田市建设工程标后管理暂行规定》([2009]115号)的基础上,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交易市场秩序,加强建设工程标后监督管理,切实提高政府投资效益,有效治理建设工程腐败的多发领域,今年5月,督促市发改委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设计变更管理的通知》(莆发改[2010]101号),针对莆政综[2009]115号文件在统一设计变更报批(备)格式、严格推行设计变更公示制度、明确设计变更受理牵头部门等三方面作了细化规定,方便文件的操作与落实。下一步,将配合市监察局和招标办,结合建设工程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继续执行建设工程标后检查制度,跟踪115号文件的贯彻执行情况,严肃查处建设工程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
2、探索建立政府投资重大工程建设全程网上公开制度。针对目前有些项目业主提出的加强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突出问题整治的建议,为解决当前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招投标市场不够统一、工程设计随意变更、工标后管理不够严格、行政监管不够到位、工程款支付不够及时、腐败现象仍然易发多发等突出问题,牵头起草了《莆田市国有投资项目在线监控管理暂行规定》,并结合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将“加强国有投资项目在线监控,规范工程建设行为”作为我委选题评议内容进行重点整改,力求围绕“完善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有利监督管理、方便群众办事”的目标,在缩短投资周期、提高办事效率、节约投资成本、监督资金运行等方面,进行有益的探索和创新,认真掌握行政审批、行政服务规律和活动周期,在深化项目建设服务上提出全过程监控的设想,取得新突破。争取年内正式发布实施《国有投资在线监控管理暂行规定》,并在网上试运行。目前,《莆田市国有投资项目在线监控管理暂行规定》已于2010年4月30日完成初稿,5月12日形成征求意见稿,5月17日,经市监察局、市发改委和市招标办三方研究决定,由三家联合向全市46个单位书面征求意见,共收集到19条修改意见,根据这些意见进行重新梳理、修改,目前已形成《莆田市国有投资项目在线监控管理暂行规定》(送审稿),并报送市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在线监控管理规定更趋合理。
3、完善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工作。针对《莆田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规定(试行)》(莆政综[2007]172号)实施两年多来出现的市代建办人员缺少、管理不到位、代建管理费过低、使用单位与代建单位之间、代建单位与监理单位之间存在配合不到位、代建单位没有经过公开招标确定等问题,今年3月份,开始着手进行修订工作,将着重在进一步明确代建制模式、明确政府投资项目的适用范围、适当提高代建管理费的取费标准、明确代建单位的法律地位、提高投资节余的奖励标准等方面进行适当修改,以便更有利于代建制在我市的顺利推行。同时,积极推行项目代建并加强督查。积极开展省运会体育场馆建设项目试行代建工作,会同市监察局、市建设局、市财政局、代建办等部门有关人员,深入我市第一批实行代建制项目建设工地进行调研督察,确保“四馆三场”建设成优良工程。截止目前,2009年12月31日前签订代建合同的莆田市重竞技馆和莆田市二馆三场工程均已竣工验收,其他场馆也将于7月份陆续验收交付使用。
4、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机制。已完成《莆田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暂行规定》初稿,正在向市直各有关单位征求意见。《规定》主要包括总则、项目后评价内容、项目后评价程序、管理和监督、成果应用等章节。在项目建成完成并投资使用一定时间后,通过对项目实施过程、结果及其影响进行调查研究和全面系统回顾,与项目决策时确定的目标以及技术、经济、环境、社会指标进行对比,找出差别和变化,分析原因,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得到启示,提出对策建议,通过信息反馈,改善投资管理和决策,达到提高政府投资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的目的。下一步,将督促市发改委认真根据各单位的意见,做好《规定》初稿的修改工作,在条件成熟时抓紧上报市政府审定后正式出台。
三、加大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力度
1、严格落实党内监督法规。认真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坚持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要问题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执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针对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失责行为进行责任追究,使板子真正能够打得到、打得准、打得狠。下发《关于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通知》,要求系统各单位在原原本本学习《廉政准则》的基础上,找准存在的问题并加以解决。
2、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扩大内需、结构调整等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对投资项目决策、投资计划下达、项目建设推进、建设资金使用等关键环节的监督,确保项目审批核准符合法定程序,资金投向符合政策规定。改进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全面准确地掌握政策措施是否落实到位、项目安排是否科学、项目建设审批程序是否依法合规、资金管理使用是否规范有效等具体情况,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问题,防止腐败行为和浪费现象的发生。
3、抓好关键环节的监督预防。重点从行政审批、资金安排、政府采购、行政经费使用、公共财产管理和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梳理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找准容易发生廉政问题的风险点,积极探索有效的防范办法,不断创新监控手段,逐步完善以各项权力为点、业务流程为线、制度措施为面的防控机制。牵头对市发改委及下属和临时机构的户头进行清理,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
4、强化干部内部管理。认真落实中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意见》,加强示范教育,突出个性化教育,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充分运用谈话、函询、诫勉等方式早提醒早教育,做到防微杜渐;严格落实重要情况报告、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个人述职述廉制度,完善谈心谈话制度,增强监督的严密性和有效性;从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和加强绩效管理、作风建设入手,开展多种形式的督查活动,全方位多层面地掌握真实情况,多层次多渠道地管理约束干部。
上半年,我委的反腐倡廉建设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以下一些问题。一是党风廉政教育形式比较单调,教育成效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重点领域重要环节的权力约束有待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