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形求义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29 08:28:30
寓义于形是表意文字的本质特征。汉字的最初构形与它原本要记录的词义有着必然的联系。在汉字的使用中,人们习惯上把字形所能反映的、又能从文献用例中得到证实的某一义项称为字的本义,把这个字称为本字。所谓因形求义,就是凭借对字形的分析来判定本字及其本义。这是传统训诂学的重要训释方法,后世的训诂学家把它与声训相对,称之为形训。
(一) 因形求义的意义
古汉字的原始构形,往往是上古人们的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以至社会意识的反映,因此因形求义不仅对研究古汉字和古汉语极为重要,同时也是学人利用古汉字来研究上古历史和文化的重要途径。这里我们主要谈谈与学习古代汉语关系至大的几点。
1. 有助于准确地把握住文句中某个字的含义,从而得以深入、具体、形象地理解文辞的意思。古人作文每用本字本义,而这些本字本义在现代汉语中多数已根本不用或很少使用了,有的连字词书中也查不到确切的解释,这就造成了阅读古代文献的困难。要解决问题,就要懂得汉字的构形规律,学会因形求义的方法。有了这个基本功,问题往往可以迎刃而解。例如《尚书·酒诰》中有这么一句。
人无于水監,当于民監。
这里的監字如果按现在“监察”、“监督”等意思去解释显然不通。如果我们去考查一下监字在上古的构形,疑难则可以立即冰释。监字甲骨文作  ,西周金文作  ,均像一人睁目俯视器皿之形,是上古未有铜镜之前人们以水取影照面的生动写照。所以監的本义,是以水照影,即后民的所谓“照镜子”。監是  的本字。在《尚书》这句话中,人与民相对,人指统治者,民指庶民;水监与民监相对,水监是具体的人人皆知的生活常事,民监则是用喻,用以水监影作比方,说明一条抽象的政治哲理:黎民百姓像一盆清水,能清清楚楚地反映出统治者的形明;统治者要想知道自己的“尊容”即政德,应该时常体察黎民百姓对你的反映。这个例子说明古人用字是何等的准确、形象。再举一个例子,《老子》第二十九章有这么一句:
是以圣人去甚、去奢、去泰。
这里的“奢”是指物质消费的奢侈,“泰”是指生活起居的安逸,意思是明确易懂;可是“甚”指的什么就不那么明白易懂了。查专供读古书用的《辞源》,甚字之下列有五个义项:①厉害,过分;②超过;③很;④诚,真;⑤什么,怎么。《辞海》只列两个义项,意思与《辞源》第①、第⑤相同。如果分别用这些解释去“套”,只有“过分”的意思比较接近,于是一般注本就把“甚”解释为“过分的事情”,意似可通,然而句中的“奢”和“泰”都有具体所指,“过分的事情”究意是指何事,也理应有指导实指。实指什么?我们不妨用因形求义的办法试一试。查甚字金文作  ,小篆作  。《说文》:“甚,尤安乐也。从甘匹,耦也。”“尤安乐”即特别安乐;耦同偶,指配偶。朱骏声在他的《说文通训定声》中作了进一步的解释:“某者饮食,匹者男女之大欲存焉,故训安乐之大。”由此可知,甚字从甘匹会意,甘匹即甘于匹配,本义指沉湎于色情之事。老子所谓“去甚”,用的也是本字义。主张清静、无为、寡欲以养生的道家,当然首先要远离和除去溺于色情之事。
典籍中这样的例子很多,如果不求甚解,就很难确切地把握文意。有时囫囵吞枣地似乎读懂了,实则所得非真。要想探寻古人用字立意的良苦用心,对文辞得到真真切切的理解,除了其他途径之外,因形求义实在是不可不用的有效方法,我们应该学会使用它。
2. 有助于了解和把握有关字群的相关含义。由于我数的汉字都是由独体的文形声相益复合而成的,因而在“据形系联”的合体字的字群中,每因涵有共同的某个文而带出意思相关或相通的信息。所以因形求义不仅便于了解某一个神出鬼没本义,而且有助于以简驭繁、举一反三地去把握有关字群的相关含义。例如“  ”(水变之后写作幸,与幸福之幸混同了),《说文》训为“所以惊人也”,只说是一种能使人惊惧的东西,具体是什么东西没有说明。查甲骨文  作  ,与安阳出土的戴梏陶俑手上所加的桎梏相似,原来  即是上古逮捕犯人的手梏(铐)。因此凡是从  之字均与捕人理狱有关:
執,甲骨文作“  ”,像一个人跪跽双手被铐的样子,《说文》解释为:“捕罪人也”是本义。《左传·襄公十九年》:“執朱悼公,以求伐我故也。”用的正是本义。
報,《说文》释为“当(判决)罪人也。从  从  ,  ,服罪也。”  甲骨文作“  ”,像以手抑之头使人跪跽之形,即“服”的本字。判决意在使囚犯伏罪,所以从  从  会意。《韩非子·五蠹》:“闻死刑之报,君子流滋。”用的正是本义。
睾,《说文》释为“司视也。从目从  。今事将目捕罪人也。”(从段玉裁《说文解字注》)“司视”就是侦察。“吏将目捕罪人”即官吏指使耳目(便衣之类)缉捕罪犯。《荀子·王霸》:“睾牢天下而治之。”“睾牢天下”即缉捕而牢笼天下之人。
圉,从口从  ,本义是囹圄,即监牢。《汉书·王褒传》:“昔周公躬吐捉之劳,故有圉空之隆。”“圉空”是说由于教化流行,人民绝少犯罪入狱。“圉”字用的正是本义。
执、报、睾、圉等字都是会意字(《说文》均入  部)。对会意字的因形求义一定要弄清构形中各文之间的关系及其会意方式。
因形求义同样也适用于形声字。这主要是通过分析形声字的主符来把握字义的范畴,比如说,从人的字我和人与人事有关,从贝的字多与钱财有关,从宀的字多与宫室居处有关,等等。这是因为形声字的构形表意大体上遵循着一个总的原则,即物以类聚,事由物别,形声字的义符是区分不同事物类别的标志。明白了这一点,对我们了解、把握形声字的本主大有好处。举例来说,页字,甲骨文作  ,小篆作  ,均突出人的头部,《说文》:
“页,头也。从  (首),从儿(人)。”“页”本义指人头,凡以页为意符的字我与头有关,如“頭”、“额”、“颈”、“颊”、“颜”等。有的从页的字今义似乎与头无关了,但是它们的古义都与头密切相关。试看下列诸字:
颠,从页真声,本义是头顶。《墨子·修身》:“华发  颠“,是说花白的头发从头顶掉落了,所以孙治让作注即谓之“秃顶”。又《诗经·秦风·车邻》:“有马白颠”,是说马的头顶是白的。头顶是人的最高处,引申为凡顶端之称,所以山顶也可称颠,《诗经·唐风·采苓》:“首阳之颠”,后来山颠的“颠”写作“巅”。
顾,从页雇声,本义是回头看。《庄子·秋水》:“庄子持竿不顾。”《张释之传》:[王生]顾谓释之曰:‘为我结袜。’“由回头看引申为一般的看,再引申为凡顾及之称。
题,从页是声,本义是额。《楚辞·招魂》:“彫题黑齿”,“彫题”即刻其额头。又引申为事物的前端,今所谓“标题”即缘此而来。
颇,从页皮志,本义是偏头,引申为凡偏差之称,例如《尚书·洪范》:“无偏无颇,遵王之义”。
硕,从页石声,本义是头大,引申为凡丰大之称。
以上这些字现在常用的意思都是由它们与头相关的本义引申出来的。由此可见,对形声字的因形求义,首先要判定它们的义符和声符,进而弄清义符的本义及其范畴,然后才能结合文献用例推定这个形声字的本义。陈过侯在《说文提要·序》中说:“每见一字,先求其母,如山旁言山,水旁言水,此则万无移易者。因丁其偏旁所合之字,详基为何义,审其为何声,虽不中,不远矣。”本义既得,理解其引申义、辨明其假借义,自然就不难了。
3. 可以纠正前人的错误。前人囿于材料的不足和时代、认识的局限,往往导致分析字形和解释字义的错误。今天我们可以根据新的材料和新的认识来予以订正。例如具字,《说文》只据小篆作  而释为“共置也,从廾从貝省。古以貝为货。”查具字在甲骨文和早期金文中均作  ,乃从鼎从  会意。鼎在上古为食器。双手捧鼎表示饭食已经具备,故具字在典籍中常当饭食讲,习见的“草具”、“太牢具”即其例。具字的其他义项也多由饭具备的本义引申得来。具字的形体到春秋战国时已有讹误,小篆承其讹误而定型,故导致了许慎析形释义的错误。后世又承许慎以讹传讹引出一些附会之说。类似的情形很不少,此处不繁举例。
(二) 因形求义的步骤和方法
因形求义就其实质而言,是寻求出造字之初形与义的对应关系,也就是弄明白造字人为记录某词而造就某字的构形意图。所以因形求义必须从认真分析字形入手,再去求证形与义的一致。具体地说,有如下的步骤和方法:
1. 还复字的古形。汉字经过多次形体演变,特别是经过隶变之后,多数字形已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古文字的直观表意构形在今文字中已不复存在。因此,因形求义的形必须是古文字的字形而不是今文字的字形。从前面讲字体演变时所举字例可以看出,越是古老的字形,越能体现造字的意图。因形求义的第一步,是要沿着字体演变的线索,查找出字在隶变前的古形,而且最好是能多找出几个,以便比较、分析。现在已有许多专门的字书,为我们查找古字形提供了方便。比如孙海波的《甲骨文编》,可查商代的甲骨文,容庚的《金文编》可查西周到战国时代的金文,徐中舒主编《汉语古文字字形表》和高明的《古文字类编》可查到有代表性的从甲崩文到小篆的古字形,刚出版的《汉语大字典》也兼收有古字形。我们可以充分利用这些现成的资料。当然,这些工具书中都有程度不同的错误与遗漏,在利用时还需要核对原始材料和参考有关的新的研究成果。
2. 辨明字的构形方法。字的构形方法即造字方法,主要是象形、指事、会意、形声四种。不同的构形方法,具有不同的表意方式和特点。我们在查到字的古形之后,就要判定它是象形、指事,还是会意、形声。构形方法一经明了,便可依据其表意方式和特点来推究其构形意图、判定其本义了。象形字直观,弄清所象之形即得其主;指事字与象表字近似,且字数极少,找到指事符号所在,义亦自明。最难辨明的是会意字与形声字,因为两者均为文的复合体,在外表上没有任何区别的标志。这要从两个方面考察。一是从会意的界说出发,视其各文之间是否存在某种“比类合谊”的关系,有,则是会意;无,则是形声(纯形声字)。因为凡会意字,各文的形或主彼此间都有极密切的内在联系,而单纯的形声字则没有。二是从形声字具有标声成份这一点来考察,查该字的读音是否与其中某文的读音有音同音近的关系。若有,则是形声,若无,则是单纯的会意。这样考察的结果,不但可以辨明是会意还是形声,而且还能确定是不是会意兼形声(形声兼会意)。例如短字,最早见于小篆作  ,由“矢”和“豆”复合而成,矢是箭矢,豆是古代盛食物或酒的器具。一为武器,一为食器,二者之间没有任何外在或内在的联系,无论从什么角度都无法“比类合谊”,据此可以初步断定它不是会意字。然而,既是复合体,不是会意便是形声。于是再从声音上来考察,短与豆为双声,那那么短字是形声而非会意就可确定无疑了。再查《说文》,短在矢部:“短,有所长短,以矢为正。从矢豆声”。正与我们的判断相一致。已知为形声,则字义主在义符矢。自古造矢,长短轻重必有一定之规,否则即会影响发射的准确性。而弓矢又是古人出门常带之物,故可随时用矢当作尺子量物之短长。短的本义便由此可知,再如前文所举监字,甲骨文从皿从见,其“比类合谊”的构形意图已从字形表象显而易见,是会意字无疑。再从声音上来考察,“见”还兼有标声的作用,可知监字是会意兼形声。《说文》将监字置于卧部之下,并解释为“临下也,从卧  省声”,是许慎只据已形讹之小篆而误认为是单纯的形声字了。由于析形有误,连带着本义也搞错了。
3. 参考和利用《说文》的正确解释。许慎的《说文》是专门通过分析字形来推救字义的字学专著,从现在的观点来看,书中对所收的九千多字所作的形体分析,大多数是完全正确或基本正确的。释义也多为本义或最接近本义的引申义。试看《说文》对下列诸字的说解:
(弃)“捐也。从廾推  弃之。从  。  ,逆子也。  ,古文弃;  ,籀文弃。”今按:查甲骨文弃字作  ,正像双手用畚箕抛弃一倒置婴儿之形。所谓逆子殆即逆生之子,人以之为不祥,厌恶之极则弃之。周之始祖后箩稷名弃,即以出生之后一再被其父亲抛弃之缘故。
(童)“男有辠曰奴,奴曰童,女曰妾。从  重省声。“今按  、辛实为一字,甲骨文作  、或  ,是一种施黥刑的刑具。凡从辛(  )之字均与犯罪或治罪有关。古人犯罪,若罪不及死即被收为官奴,男奴叫童,女怒叫妾,其例习见于典籍。许慎对童、妾以及其他多数从辛(  )之字的解释都是正确的。
(救)“止也。从攴求声。”今安:凡从攴字均与人的行为动作有关。许慎指出救字的本义为止(使之止)是极精不的。典籍中用救字本义之例很多,如《论语·八佾》:“女弗能救与?”意思是你不能使之停止吗?《诗级·大雅·板》:“多将熇熇,不可救药。”意为地老百姓恶毒太甚,不可药治而令止。后世所谓有“救灾救难”是使灾难止息、免于害人之意。“救命”也是使害命之灾止息而使命得存活的意思。
(故)“使为之也。从攴古声。”今按:“使为之”谓受人指派而为之。《大戴记·保傅》:“及秦则不然,……所尚者刑罚也。故赵高傅胡亥而教之以狱。”《汉书·贾谊传》引此“故”作“使”。《尔雅》训“古”为治,治与“使为之”意相通。卜辞中常见有“古王事”语,“古王事”者,使为王室公干之谓也。古、故实为古今字。
当然,《说文》的析形释义也有不少错误的地方,这一点我们已在前文说过。《说文》析形以小篆为依据,大凡小篆与甲骨文、金文一脉相承者,其说多确;小篆若已形讹者,其说多误。所以我们在参考和利用《说文》的同时,也要结合考察字的古形。
4. 查找例证。通过分析字形,初步判断某字本义当为某之后,还需要进一步求证。求证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一是从古代文献资料中查找用例,这是最有力的直接证明;二是查找字形相关、意有相通的其他字来和旁证,这也有很大的说服力。此外,如果还能从语源上找到证据,那就更好了。只有这样的因形求义,才能令人确信无疑。例如行字,甲骨文、金文均和  ,像两大道相交之形,本义当为道路。查《诗经》,行字当道路讲的例子不少,比如《小雅·鹿鸣》:“示我周行”,毛传,“行,道也。”这是文献用例的直接证明。再查形体与行有关的字,其本义也与道路或行路有关,如:術,是邑中之道;衢,是四达之道;衝,是通道,衞,是宿卫必巡回其道,等等。这是有说服力的傍证。有了这两个方面的确凿证据,行字的本义为道路就确定无疑了。《说文》:“行,人之步趋也。从彳从  。”把行当作意字来解释,是由于行的小篆已形变为  的缘故。
(三)因形求义要注意的问题
从春秋战国时代起,人们为着不同的目的,就开始通过分析字形来说解字义了。汉代以后,因形求义成了解释词义的重要方法。到了近代,除了解释词义之外,人们还往往把它用为研究上古社会和文化的一种手段或依据。如果调查一查两千多年来人们对汉字所作的形形色色的因形说义或因形求义,就会发现其中有计多令人折服的精到之说,也有许多不伦不类、荒谬可笑之解。总结前人成功的经验和失误的教训,我们觉得,要想做到因形求义有效而无误,需要特别注意如下几点:
1. 所依据的字形要正确。因形求义不仅要依据古文字的字形,而且所依据的古字形还必须准确无误。在考查古字形时宜特别注意两条,首先要考察清楚在字体演变过程中是否发生过变和其他形式的形变(如省简、增繁、笔道形态的改变等)。如果所依据的是发生过  变或其他形变的字形,就会发生误解而得出错误的结论。《说文》中的错误多缘于此,前面所举“具”、“监”、“行”等诸字之误即其例。其次是要考察清楚所据古字形是否出于后人的伪造或误摹。汉唐以来,尤其是宋代,一些好事者喜欢生造古文字,后人失辨,把这些伪古字和真古字鱼目混珠地编入字书,令学人真假难分。比如《六书通》以至《康熙字典》中的不少“古文”即系伪字。有的字书所收古字,虽非伪造,但由于各种原因也导致某些字的误摹而失真。所以我们在利用各种字书的时候,要注意辨伪、辨误,要根据所标出处去认真查对原始材料。字形,是因表求主的前提,一定要做到万无一失。前提不符,那就只能是缘木而求鱼了。
2. 分析和判断字的构形要正确。找到了真实可靠的字菜,并不等于“求”得字字义,只有对字形进行分析研究,判定出它属于哪种造字法的构形,才有可能求得字的本义。这是因形求义中至为关键的一环。不抓住这一环节,因形求义就失去了灵魂,其释义的准确性势必受到影响。宋代的王安石曾写过一本《字说》,其中充满了穿凿附会之说,什么讼是“言之于公”、霄是“凡气升此而消焉”;什么“波为水之皮”;“诗为法度之言”;什么“铜,赤金也,为火所胜而不能自守,反同于火”,等等。这等“荒唐言”居然也能凭借政治之力风靡一时!究其廖误的原因,自有诸多方面,单就字学上看,是把一大批声符只标声而不表意的形声字一概当作会意字来解释,正如朱熹所指出的:“荆公《字说》不明六书之法,尽废其五而专以意为言。”段玉裁也说:“宋人《字说》,只有会意,别无形声,其失均诬矣。”类似的谬误在陆佃的《埤雅》中也有不少。可见分析判定字的构形方法不得疏忽大意,否则就会差之毫厘、谬以千里。要做到分析和判断构形的准确,首先要熟悉四路造字法的条例,其次是要多作比较研究。因为任何一种构字法都不是孤立的,彼此之间既要有联系又有各自不同的特点和规律,要善于从比较中去分辨。
3. 证据要充分。因形求义求的既是本义,那么本义就必须有可靠的形体依据和文献用例的证明,这是两个缺一不可的条件,缺少任何一个,所谓本义就不能成立。此外,上文说过,还可以从相关的字或语源上去找旁证。所有证据都必须坚实可靠,不能是“书传一时偶然之语”,似是而实非。有人讲汉字源流的时候,只讲字形,说某字像某之形,某字像某之意,还辅以图画相比附,可就是找出不文献用例或其他方面的佐证,这就难以令人信服了。
因形求义是科学的、严肃的学术问题,并不是文字游戏。前十年,有人抄袭前人的错误观点,在报上撰文说“寸身之‘射’应为‘短’字之误”,把射、短二字均视为会意,于是附会说:寸长之身还不“短”吗?而豆为祭器,矢、豆会意乃是古代的射礼,故“短”当为射字。乱语胡言,全不顾及古汉字的形体与六书条例更不引述任何文献例证,便轻率发言,以谬传谬。现在一些讲气功、讲养生术的人,也常曲解字形以“立论”。这些做法与算命先生的拆字把戏无二,是极不严肃的。认真地说,这是对汉字和汉字文化的亵渎。我们学习汉字和汉语讲因形求义,是一种科学的研究方法,务必言之成理,理而有据。
4. 并非所有汉字都能因形求义。因形求义是汉字被使用了数千年之后人们通过探求远古之人的造字意图来解释字义的一种手段,它是建立在汉字以象形、象意为基础这一基点上的。汉字虽然主要来源于图,但是并非全部来源于图画。即使是来源于图画的字,也是经过高度抽象,已与图画有本质的不同了。另外,作为记录语言的符号,汉字不需要也不可能字字都寓义于形,只要约定俗成,得以公认即可流行。所以现在能见到的古汉字,并不是每一个字都能搞清楚其原始构形意国科的。有的是由于时代远久,情随事迁,再加上字形的不断抽象化,现在已无法推知其原始构形意图,这样的字实际上已变成了单纯的记音符号;有的恐怕压根儿就是单纯的记音符号,原本就没有什么寓义于形的意图。比如乃、以、乍、才、公等等,就很难弄清其构形意图。许我古汉字之所以至今还无法考释出来,主要原因也在这里。由此我们应该明折,因形求义并不是放之所有汉字而皆准的释义的唯一方法。不看到这一点,很容易把这种有用的方法引向绝对化的歧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