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之笔受社会之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6/12 14:19:29
2010年9月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记者之笔受社会之托

怡 然


  自“三鹿”事件以来,中国的奶粉一直没有平静过。这不,“圣元”受伤尚未完全平复,紧接着又来了个“雅士利”事件。有报道称,“雅士利”涉嫌将问题奶粉换装上市。结果,警方在接到报案后,调查取证,宣布此报道乃无中生有。

  现在,尽管对这则报道究竟是如何生产、如何出笼的,尚未完全弄清楚,但其报道不实已可以肯定。那么,以真实为其生命的新闻,怎么会不姓“真”,远离“实”?那家始作俑者《法制周末》怎么会任其大开绿灯一路通行?

  两年前,东方早报记者简光洲因第一个点名揭露“三鹿”毒奶粉,声名鹊起,他荣获中国新闻奖一等奖,并荣膺“2008中国娇子新锐榜年度新锐人物”等称号,成了名人。而在这光彩的背后,是他的求真务实,认真严谨。即便已经了解到确凿的事实,在公开点名之前,他也思忖良久,权衡再三,因为他深知,这笔下的点名,稍有不慎,会殃及无辜,甚至会让一家企业遭受灭顶之灾。最终,他的报道以铁的事实为支撑,在与无良违法企业的博弈中,赢了。莫不是有些记者、有些传媒以为简光洲的“点名”轻松易行,且能快速扬名,吸引眼球,因此,基本事实尚未弄清,动辄对某家企业的问题予以曝光,以图抢个“头功”?这样做,恰恰没有好好掂量一下记者手中的笔有多重。

  新华社前社长郭超人曾经归纳出记者之笔的分量与威力:“记者笔下有财产万千,记者笔下有毁誉忠奸,记者笔下有是非曲直,记者笔下有人命关天。”而新华社的前任总编辑南振中在论及记者的发现力时指出:“事件发生现场的东西,不一定全是真实的。现场采访的一项重要使命是分辨真伪。”他还指出,“对现场采访中的‘证伪’,要注意分析现象同本质的矛盾运动。在对‘现象’发生原因的分析上,应该客观准确,谨防犯‘想当然’的错误。”同样是说记者该如何“动笔”。这都是至理箴言、经验之谈。时下,记者已不大“动笔”了,敲击电脑键盘,文章唾手可得,但是“笔”重如山,切不可忘;“动笔”少,“动脑”却丝毫少不得。前些年,“国产甲醛啤酒风波”、“海南毒香蕉事件”、“以茶冒充尿液送检闹剧”、“四川广元蛆虫柑橘遭殃”等等,均系某些记者自以为是,信口开河,“笔”下无德,错报信息,误导公众,惹下大祸,导致产品滞销,农民受损、企业遭灾、人心被搅乱。如此惨重教训,岂能忽略、淡忘?

  须知,记者的职业,实际上是受社会之托,为兑现公众的知情权,依法行使报道权、监督权、话语权。激浊扬清责无旁贷,需要勇气胆识,但务必拒绝张狂鲁莽,以免不小心被人家当枪使,充当恶性竞争中的“打手”。有鉴于此,记者笔下的每一个字都须实之又实,慎之又慎,不可有一字掉以轻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