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砍掉的手连着公众对正义的信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23 23:16:23
王好让,河南农民,因举报抢劫犯被砍掉双手,每天穿衣、吃饭、上厕所都得别人帮忙。2007年,王好让向河南沁阳市公安局举报一起抢劫案的线索。警方根据线索控制住了案犯,不过在监控过程中,案犯逃脱。逃出后的案犯,得知王好让向警方举报,剁下了他的双手。罪犯已被执行死刑。而王好让失去了劳动和自理能力。他认为沁阳警方涉嫌渎职。2010年7月,河南省政法委纪工委组织力量开始调查此事,目前尚无最终结论。
  以上是百度百科对王好让这个名字的定义,简短的188个字,讲述的却是一个让人无法平静的可怕故事。王好让以一段惨烈的经历,向世人展示了一个原本让他们坚信的道理:千万莫管闲事!而所谓闲事,还包括“见义勇为”“救助街边倒地的老人”等行为。此前我们已见过太多的事例。用“见义勇为”和“医药费”作主题词进行搜索,百度上的相关词条显示是574,000篇,而其中很大一部份是医药费无着或解决困难。而有关“救助街边老人”之类的新闻,则更滑稽更怪诞。什么没有摄像证明不救,老人求救时声明是自己摔倒的等等等等。而不久前的“挟尸要价”之类让人寒透心骨的新闻,则更是让那些信奉“少管闲事”的人,有了坚强的理论依据。而王好让的遭遇,则更是一个具有标杆意义的事件——今后凡遇到坏人坏事,有举报和协助警方破案的冲动时,王好让那双光光的没有手掌的手,足以让很多人打消念头,望而却步。
  “正义”本不该是一个理想主义的空词,而应该是有制度保障的实实在在的东西。如果一个社会中,“正义”成为一个说起来光焰万丈,但却只能让人“获虚名而得实祸”的东西,那么,出于本能的考虑,没有多少人愿意去火中取栗,玩这种华而不实的游戏。这也许就是王好让事件中那起“村人皆知的抢劫案”却“四年不破”的原因。不能不承认,我们曾经依赖并看重的“人民海洋”式的破案基础,已不存在,若非因与罪犯发生纠纷,相信王好让也不会张开他紧闭了四年的嘴。而事实证明,对他个人而言,他的选择是错的。
  表面上看,王好让的遭遇是缘于部份警察的渎职和失职。但深层次的原因却是,在我们的政法机关,特别是公安部门,相应的证人保护措施,线索源的制度化建设,以及相关的赔偿和补偿机制都还严重欠缺。一些外国电影中呈现的对重要证人包括保密、近身保护、更换身份重新开始生活等保护措施,我们在人力和物力上还远远做不到。正是因为这些原因,才会出现王好让这样的极端个案,而这个性质极其恶劣的案子,在发生后差不多第三年才报道出来,并引起轰动,其间的过程,更是耐人寻味:这则新闻变成旧闻的原因,也许与造成王好让悲剧的,是同样一个原因。
  如果举报坏人坏事的人负担和忧虑越重,那么坏人坏事的逍遥度就会越来越大,这不是个空洞的大道理,而是个常识。因此,对王好让事件的尽快处理,已不止是关涉王好让与某几个警察的利害,而是关涉正义与邪恶的的角力,公众对正义的信心。
  有关部门,请千万不要轻视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