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列廉租房配租六条件:年收入低于6960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6/06 06:29:22
北京电视台29日消息称,北京市政府日前公布六项申请廉租房实物配租条件,其中规定申请人户籍登记地在北京并取得户籍满五年,单身家庭年收入低于6960元,且资产总额低于十五万元。
这是国务院颁布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后,首个出台具体细则的地方政府,有分析称,这一标准有可能为其它地方政府所参考,但尚不清楚这一数字是则何种依据计算而得,北京电视台也未做详细报道。
国务院日前发布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要求廉租住房增量扩容,目前已有近六百城市建立了廉租房制度,占中国城市的九成,有专家计算,如果将覆盖面扩大到一千万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每年投入廉租房的资金需求至少497亿元。
建设部、民政部的一项调查显示:全国城镇低保家庭中约有400万户住房困难。目前,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主要是这400万户低保家庭,截至去年底解决了26.8万户,仅占6.7%。另据建设部测算,目前全国仍有人均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近1000万户,占城镇家庭总户数的5.5%。大多数不能享受低保的低收入家庭既无力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也不能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缺乏政策支持。总体上看,廉租住房的覆盖面仍然较小。
中国用于廉租住房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三种渠道,不过有学者指出,这三种渠道都存在一定问题。一是从2006年开始规定,土地出让净收益不低于5%用于廉租住房制度。2005年,全国土地出让净收益约为2180亿元,如果按5%提取,则可用于廉租住房的资金约为109亿元。二是地方政府的财政资金。到2006年底,全国历年累计用于廉租住房制度的资金仅有70.8亿元,而且由于东西部经济发展不平衡,落后地区的地方政府难以在本级财政中安排住房保障支出。三是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1998年以来,全国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累计提取廉租住房建设资金约100亿元。可以看出,资金缺口大、地区分布不均衡是廉租住房保障资金面临的主要问题。
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应具备:
1、申请人户籍登记地在本区,取得本市户籍满五年(家庭为单人的申请人,应当符合晚婚年龄;离异的,应当满三年);
2、申请家庭上年人均月收入连续一年低于580元,一人户家庭年收入低于6960元,两人户家庭年收入低于13920元,申请家庭每增加一人,按增加6960元计算);
3、申请家庭资产总额为一人户家庭低于十五万元,两人户家庭低于二十三万元,三人户家庭低于三十万元,四人户家庭低于三十八万元,五人户以上家庭低于四十万元;
4、家庭住房人均使用面积低于7.5平方米,且申请人和家庭成员五年内未出售或转让过房产;
5、具备下列情形之一:被拆迁,有特殊病、重残人员,有六十岁(含)以上人员,居住市政府确定的解危排险范围内房屋;
6、申请楼房配租的家庭人口应当在二人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