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软件专业人才设计与开发大赛实施办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6/12 02:03:23

全国软件专业人才设计与开发大赛实施办法

一、概况

1.1 大赛背景和宗旨

软件产业作为信息产业的核心,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先导性、战略性产业,软件产业在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转变发展方式,维护国家安全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推动软件开发技术的发展,促进软件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向软件行业输送具有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高端人才,提升高校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全面推动行业发展及人才培养进程,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特举办“全国软件专业人才设计与开发大赛”,大赛包括两个比赛科目,即“JAVA软件开发”和“C语言程序设计”。

该大赛是工业和信息化部指导的面向大学生的学科竞赛和群众性科技活动。该大赛的成功举办,将有力推动学校软件类学科课程体系和课程内容的改革,培养学生的实践创新意识和能力,提高学生工程实践素质以及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有利于加强我国软件专业人才队伍后备力量的培养,提高我国软件专业技术人才的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

1.2 大赛特色

      立足行业,结合实际,实战演练,促进就业。

      政府、企业、协会联手构筑的人才培养、选拔平台。

      预赛广泛参与,决赛重点选拔。

      以赛促学,竞赛内容基于所学专业知识。

      以个人为单位,现场比拼,公正公平。

      所有参赛选手均可到中国IT人才网进行免费职业素质评测。

      分赛区选拨赛优胜奖及以上、全国总决赛优胜奖及以上获奖选手均可获得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及大赛组委会联合颁发的获奖证书。

总决赛三等奖及以上选手,如果获得本校免试推研资格,将获得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的面试资格,并优先录取为该院普通硕士研究生。

总决赛所有获奖选手均可参加由大赛主办单位组织的名企招聘会,享受名企优先录用待遇。

1.3 大赛规模和周期

1、大赛为全国性大赛,覆盖全国各省市;原则上在各省市设立分赛区。

2、大赛分为选拔赛和总决赛。3月开始报名,4—6月分赛区开展选拔赛,8月总决赛。(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组织构架

2.1 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

承办单位: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

协办单位:中国软件行业协会

教育部高等学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教学指导委员会

          教育部高等学校高职高专计算机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支持单位:摩托罗拉  IBM  用友软件  东软  金和软件等

2.2 组委会

“全国软件专业人才设计与开发大赛”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主办,负责领导全国范围内的大赛工作。 为保证大赛顺利开展,特组建全国及各赛区大赛组织委员会和分赛区组委会。

1)全国组委会:

  任:曲维枝(国务院参事、国家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主任)

副主任:刘玉珍(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顾问)

  冲(中国软件行业协会理事长、教育部高等学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

马殿富(教育部高等学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长、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计算机学院院长)

          涛(教育部高等学校高职高专计算机类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大连东软信息学院院长)

  钟(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 院长)

      长:李建伟(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人才开发处处长)

副秘书长:姜淼  尹德树  李颖 

2)分赛区组委会

      大赛在报名比较集中的省区设立分赛区组委会,分赛区组委会在全国组委会的管理和指导下,负责分赛区竞赛的组织工作。

1)分赛区设立

      大赛计划在报名人数比较集中的省级行政区域设立分赛区,符合报名要求但所在省区没有设立分赛区的考生,由大赛全国组委会指定参加相邻省区选拔赛或者参加北京赛区的选拔赛。

      分赛区的设立既考虑报名人数,又要考虑区域的地理分布。原则上,东北、华北、华中、华东、华南、西南、西北地区均应有赛区设置; 分赛区的设立由全国组委会确认,每年大赛开始前进行审核确认。

2)分赛区组委会

      全国组委会在拟设定分赛区的区域成立分赛区组委会,分赛区组委会以与全国组委会签约的学校或者学校相关院系为主体成立,要求签约学校必须是有实力、有声望,对于组织当年分赛区竞赛有很大的积极性。

      分赛区组委会常设于签约学校,负责分赛区大赛宣传、报名统计、选拔赛组织以及颁奖工作。分赛区组委会负责监督各学校考点严格按照大赛章程、实施办法及《“全国软件专业人才设计与开发大赛”规则与赛场纪律》组织竞赛。

三、大赛管理

3.1 宣传

(1)宣传规范

     第一:任何分赛区组委会不得以盈利为目的宣传与本次大赛无关的信息。

     第二:分赛区组委会进行的与大赛相关宣传内容须经过大赛组委会审批。

     第三:不得随意泄露参赛学生或者教师的个人资料及信息。      

第四:不得以大赛组委会的名义进行与大赛无关的活动。

     第五:大赛组委会拥有对本次大赛的最终解释权。

(2)宣传形式

    为更好的宣传、推广此次大赛,大赛组委会和各分赛区组委会应积极发挥宣传组织作用,充分利用网络、平面、电视等媒体,采用网站宣传、新闻发布会、媒体报道、海报、条幅、宣传单页、电子邮件、短信平台等多种方式,有效开展大赛宣传工作。

(3)宣传材料:

      统一:由大赛组委会提供大赛章程、文件、海报、条幅等。

      特色:鼓励各分赛区根据地方特色自主设计海报、单页等宣传品,内容须向大赛组委会申报,批准后才可对外宣传。

(4)网站建设:

      大赛设立官方网站即时、有效发布大赛相关信息。

      中心官方网址:www.miitec.org.cn

      大赛官方网站:www.miit-nstc.org

3.2 报名

(1)报名条件

    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及高职高专学生(以报名时状态为准)均有资格报名参加。

(2)报名方式:

    以学校为单位,参加各单项大赛人数不少于10人。

    各参赛学校需为每位参赛选手配备一名指导教师。

报名方式:学校向大赛组委会提交报名表,并登陆大赛官方网站在线报名。

(3)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0年3月开始报名,截止时间由各分赛区组委会确定,但不得低于2010年5月。

(4)报名材料:

    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2寸照片2张。

    报名表需加盖校方或院系公章。

(5)报名及参赛费用

    大赛选拔赛报名费为每人200元,总决赛不再另收竞赛相关费用;

    选手及指导老师在选拔赛、总决赛期间发生的住宿、用餐、交通等费用自理;

    报名费由大赛全国组委会收取。

(6)组织工作:

    各分赛区组委会需设立报名确认处,负责报名的组织协调工作,明确联系方式和联系人。

    核对报名表及身份证、学生证信息,确认有效后盖章确认。

    为每位参赛选手发放中国IT人才网职业素质评测注册码,鼓励学生选拔赛前先做职业素质评测,纸质评测报告在选拔赛结束后统一发放。

3.3 选拔赛管理

(1)试题组织

大赛选拔赛采用统一命题、分赛区比赛的组织方式。

大赛题目应具有实际意义和应用背景,并考虑到目前教学的基本内容和新技术的应用趋势,同时还应对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有一定的引导作用。

    题目的难易程度,既应使一般参赛学生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基本要求,又能使优秀学生有发挥与创新的余地。

    由全国大赛命题专家组统一命题。

    由专家指导委员会审题组专家对所有备选题目进行审核,指定审核标准,为保证大赛的公平、公正性,所有审题、筛选过程必须保密,在选拔赛前10天最终确定选拔赛题目。

(2)竞赛方式及时间

     大赛选拔赛采用分赛区比赛的组织方式。参赛学生必须按统一时间参加大赛,按时开赛,准时交卷。

     大赛采用封闭集中的组织方式进行。比赛期间,考生需独立完成比赛任务,所需设备、技术资料,均由大赛组委会提供。

     竞赛时间:4月——6月

     选拔赛具体时间由各分赛区组委会确定,但不得晚于2010年6月30日

     竞赛地点:各分赛区指定学校考点。

(3)竞赛内容

    JAVA软件开发:以java语言开发技术为主,涉及Java面向对象的应用程序开发,基于JavaEE的web开发,数据库的设计开发,各种中间件的应用,Framework的应用开发等技术。

    C语言程序设计:以c语言开发技术为主,涉及c/c++程序开发,编码规范,中间件,数据库的设计开发,STL基本知识,ATL基本知识等。

(4)选拔赛流程管理

    为保证大赛工作的顺利进行,各赛区及其指定赛场应严格遵守全国大赛组委会颁布的《“全国软件专业人才设计与开发大赛”规则与赛场纪律》。比赛期间,各赛区须组织人员巡视,严格执行赛场巡视制度。

(5)试题评审

    选拔赛的评审工作由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中须严格遵守大赛全国专家组制定的统一评分及考核标准。

    每个评审组应至少由三位评审专家组成,设组长1名,副组长2名,评审员若干,组长负主要责任,每位评审专家的原始评分及评审记录须交由大赛组委会保存。

     公示所有获奖名单并启动监督反馈制度。

(6)颁奖

    由分赛区组委会负责赛区内获奖证书、铜牌的发放。

3.4总决赛管理

(1)总决赛资格确认

    选拔赛结果公示及监督反馈期结束后确认最终入围总决赛选手名单。

    大赛组委会向入围选手及所在学校发送书面确认信。

    选手在8月1日之前将确认回执传真至大赛组委会。

    发放总决赛参赛证、参赛须知。

(2)总决赛试题组织

    大赛总决赛采用统一命题、集中考试的组织方式。

    大赛题目应具有实际意义和应用背景,并考虑到目前教学的基本内容和新技术的应用趋势,同时还应对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有一定的引导作用。

    题目的难易程度,既应使一般参赛学生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基本要求,又能使优秀学生有发挥与创新的余地。

    总决赛由全国大赛命题专家组统一命题。

    由专家指导委员会审题组专家对所有备选题目进行审核,指定审核标准,为保证大赛的公平、公正性,所有审题、筛选过程必须保密,在总决赛前10天最终确定决赛题目。

(3)总决赛竞赛方式及时间

    大赛总决赛采用集中比赛的组织方式。参赛学生必须按统一时间参加大赛,按时开赛,准时交卷。

    比赛期间,考生需独立完成比赛任务,所需资料,均由大赛组委会提供。

    竞赛时间:8月下旬

    竞赛地点:北京

(4)试题评审

    总决赛评审工作由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中须严格遵守大赛全国专家组制定的统一评分及考核标准。

    评审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2名,评审员若干,组长负主要责任,每位评审专家的原始评分及评审记录须交由大赛组委会保存。

    总决赛评审结果上报大赛组委会时,须同时提交含评审组每位评审专家签字的各项详细评分记录,否则其评审结果无效。

    评审地点在大赛北京评审中心进行。

(5)颁奖仪式

颁奖仪式于总决赛结束后在北京大学举行。

四、奖项设置及评选办法

4.1选拔赛

(1)参赛选手奖

    选拔赛每个组别设置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其中三等奖及以上获奖比例为实际参赛人数的50%,另根据考试成绩,设置一定比例的优胜奖。选拔赛一、二等奖选手获得直接进入全国总决赛资格。

所有获奖选手均可获得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及大赛组委会联合颁发的获奖证书,三等奖及以上获奖比例为实际参赛人数的50%。

(2)指导教师奖

    选拔赛中获奖的参赛选手的指导教师,将获得“全国软件专业人才设计与开发大赛优秀(XX 赛区)指导教师”称号。

(3)参赛学校奖

    参赛组织工作表现突出、经审批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将获“全国软件专业人才设计与开发大赛(XX 赛区)优秀组织单位”称号;

    参赛选手成绩优异、经审批符合相关条件学校,将获“全国软件专业人才设计与开发大赛(XX赛区) 优胜学校”称号。

4.2总决赛

    全国总决赛按参赛项目和成绩,为获奖学生、教师和组织单位颁发相应证书和奖励。其中:

(1)参赛选手奖

JAVA软件开发、C语言程序设计大赛根据相应组别分别设立特、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

在决赛奖项设置中,每个组别设置特等奖一名,一等奖不高于5%,二等奖占20%,三等奖不低于25%,优胜奖50%。

所有获奖选手均可获得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及大赛组委会联合颁发的获奖证书及奖品,并可参加由大赛主办单位组织的名企招聘会,享受名企优先录用待遇。

总决赛三等奖及以上选手,如果获得本校免试推研资格,将获得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的面试资格,并优先录取为该院普通硕士研究生。

(2)指导教师奖

所有获奖选手的指导教师,均可获得“全国软件专业人才设计与开发大赛优秀指导教师”证书,大赛组委会还将为决赛二等奖及以上选手指导教师颁发相应奖金。

特等奖选手指导教师:奖金5000元/人;

一等奖选手指导教师:奖金2000元/人;

二等奖选手指导教师:奖金1000元/人。

(3)参赛学校奖

    参赛组织工作成绩突出、经审批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获“全国软件专业人才设计与开发大赛优秀组织单位”称号;

    参赛选手成绩优异、经审批符合相关条件的学校获“全国软件专业人才设计与开发大赛优胜学校”称号。

4.3 监督反馈

    为保证大赛的公平、公正,对全国总决赛和各赛区选拔赛的初步评审结果执行监督反馈制度。投诉反馈期自公布评审初步结果之日起,为期5天,过期不再受理。

    投诉反馈期间,各赛区大赛组委会和全国大赛组委会将受理有关违反大赛比赛章程、规则和纪律的行为等。投诉和异议须以书面形式提出,由个人提出的异议,须注明本人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信地址,并附有本人亲笔签名;由单位提出的异议,须注明单位指定联系人的姓名、通信地址、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

    各赛区大赛组委会和全国大赛组委会须对提出异议的个人或单位严格保密。

五、大赛经费

5.1 报名以及参赛费用

    单项大赛报名费每人200元,总决赛不再另收报名费。

    选手及指导老师在选拔赛、总决赛期间发生的住宿、用餐、交通等费用自理。

5.2 商务资助

    全国和各赛区大赛组委会可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资助。资助费用或物品统一由大赛组委会管理,用于大赛组织工作。

    各分赛区的选拔赛若需冠名,需事先经大赛组委会批准,原则上可以“XXXX年XXX杯‘全国软件专业人才设计与开发大赛’XX赛区”字样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