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防止干部“带病提拔”问题的思考?(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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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防止干部“带病提拔”问题的思考 (ZT)

(2009-10-26 10:58:18)  

近年来,中央在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方面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各级党组织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按照中央的要求和部署,强化监督,严肃纪律,在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地促进了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但干部“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等问题在不同地方不同程度的存在,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严重败坏了党的形象,也损害了组织人事部门的声誉。因此,中组部专门出台了11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措施,解决干部“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的问题。就我个人而言,任组织部长两年多来,如何防止干部“带病上岗”、“带病提拔”,也是我经常思考的问题。下面,就谈谈我粗浅的认识,和大家一起共同探讨。
  一、对干部“带病提拔”问题的理解
  所谓干部“带病提拔”普遍指有经济问题和生活作风腐化问题的干部得到了提拔,我认为干部“带病提拔”的涵义应该扩展。比如,有的干部存在理想、信念不坚定的问题。这种人往往在大是大非面前失去立场,容易放弃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有的干部存在价值观、人生观错位的问题。这种人单纯追求个人价值的实现,放弃集体主义,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淡化,独断专行,唯我独尊,私欲膨胀,生活腐化,是形象工程和豆腐渣工程的营造者;有的干部存在作风不够扎实的问题,这种人浮在面上,不深入基层,指指点点,颐指气使,盛气凌人,不敢接触群众,不会接触群众,是假大空的营造者;有的干部存在心理素质不高和工作能力不强的问题。这种人精神上不进取,工作上无思路,思想僵化,唯唯诺诺,遇到矛盾后推诿扯皮,极力躲避。遇到重大事故茫然无措,不会处置或处置不当。与经济问题和作风问题相比,这一类问题更具隐蔽性,不容易在干部任用中引起重视,因而在干部队伍中出现的机率更大,危害更广。
  二、对干部“带病提拔”原因的分析
  干部“带病提拔”的原因比较复杂,我个人认为主要有五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部分干部入党动机不纯。除为了实现共产主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而要求入党的外,有的是看到周围一些同志都提出了申请,随大流而要求入党;有的认为“党票”是一种政治资本,通过入党在政治上找个靠山;还有的认为入了党,容易受重用,提拔快等等。这些思想上没有入党的人,如果得到提拔使用,自然不会刻苦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自觉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在日常工作和生活的各个方面严格地要求自己,摆正党和人民的利益同个人利益的关系,就容易产生这样那样的问题。
  二是部分干部缺乏对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干部个人不注重世界的改造,加上制度缺乏有效的监督,出现问题不能及时指出和及时改正,从而使一些干部的小病随着地位和权力的提高变成了大病,结果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最后自毁前程。
  三是组织人事部门用人观念不正确。组织人事部门在评价识别干部、选拔任用干部时,往往出现为了眼前的、局部的工作需要,而降低了对干部“德”的要求,甚至认为“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从而使一些思想政治素质不高、缺乏政治头脑的人得到了提拔、重用。
  四是干部考察环节失察。从组织人事部门来讲,对部门和单位只有一个总体影响,具体到个人,就很难掌握详细情况。从干部群众来讲,在干部考察的民主测评和谈话环节,对考察对象的一些不足之处,往往都不愿意指出,导致了测评数据和谈话结果失真。从考察人员来讲,由于考察时间安排紧张,难以做到对考察对象的工作圈、生活圈和社交圈进行全面考察。
  五是对干部任用方面的监督机制乏力。虽然干部任用也进行公示、征求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等,起到一定的监督作用,但由于群众和相关部门对公示和征求意见认识不足,有些小毛病也不举报和说明,致使一些程序走了过场,效果不理想。在试用期、年度考核、任期审计等方面,虽然群众和相关单位具有对干部各方面的监督权,然而在没有影响本人切身利益的情况下,说好话的多,你好我好大家好。“好人主义”是干部“带病提拔”的又一个重要原因。
  三、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对策
  防止和纠正干部“带病提拔”,要从后备干部培养、严格考察程序、强化监督入手,坚持标本兼治。
  (一)注重培养教育,保证后备干部队伍肌体“健康”。
  要防止干部“带病提拔”,首先得保证后备干部本身没病,因此需要从多方面着手培养后备干部,不断提高后备干部的质量。
  一是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决克服重才轻德的倾向。绝不能让政治上有劣迹或“带病”的人钻进领导干部队伍。即使对年纪轻、本事大、文化层次高的“难得人才”也不能在政治标准上降格以求。
  二是坚持后备干部民主推荐,群众不认可的干部不入库。根据《条例》的要求,把民主推荐作为选拔任用干部首要的、不可逾越的基础环节,不准用其他方式和形式代替,保证干部群众的参与权、选择权。通过民主推荐,真正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业务上有本事的干部推出来,切实营造唯才是举的用人环境,树立重政绩、重公论的用人导向。
  三是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干部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开展以思想政治、业务技能、行政执法等为主要内容的培训,提高干部的服务意识、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和决策能力。
  四是要通过实践锻炼提高干部的工作能力。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上级部门、发达地区和基层进行挂职锻炼,使他们熟悉基层情况,熟悉基层工作,熟悉群众生活,提高他们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为群众服务的宗旨意识。
  (二)认真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对拟任对象严格“体检”。
  一是要严把考察关。考察方案要严谨。考察组人员要由组织、纪检监察、业务部门等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干部参与。考察内容要全面,特别是对考察对象八小时以外的娱乐圈、亲属圈、社交圈要进行了解。考察责任要有约束机制,考察组人员如果在考察环节失误,就要追究责任。
  二是要严把酝酿关。对拟任用的干部在民主推荐和考察之后,上党委常委会之前,应广泛征求意见,进行充分酝酿。首先是个别酝酿。党委主要领导、组织部负责同志在同级领导层之间对拟任人选进行个别沟通、征求意见,其次是在个别酝酿的基础上,召开组织部部务会议进行酝酿。第三是在党委常委会召开前,将拟提拔干部名单交县纪检委及有关部门进行审查沟通,征求意见。
  三是要严把讨论决定关。党委主要领导要带头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不搞个人说了算,不搞临时动议,严格按照《条例》办事。做到没有经过组织部门考察的不上会;县委常委人数未达到三分之二以上的不上会;对部门和群众反映干部问题没查清的不上会;应征求而未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不上会。常委会上由组织部逐个介绍拟任人选的提名、推荐、考察和任免理由等情况,每位常委在充分发表意见基础上,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
  (三)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经常给干部打“预防针”。
  在干部任职期间,经常开展廉政监督。建立由组织部、纪检委、监察局、人事局、审计局等部门参加的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经常沟通,加强监督信息反馈,对领导干部的工作情况和八小时以外的生活情况实施监督,使领导干部一直处于群众的监督之下,警钟长鸣。
  (四)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给干部队伍注入“新鲜血液”。
我们认为,要使干部选拔任用民主化的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并取得理想效果,还必须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扩大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的力度,拓宽选人用人渠道。通过拓宽选人用人渠道防止“带病提拔”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