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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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龙湾区瑶溪镇金岙村调委会主任曹永祥
古道热肠献真情
----记龙湾区瑶溪镇金岙村调委会主任曹永祥
我叫曹永祥,今年33岁,中共党员,现任金岙村调委会主任,从事调解工作近5年。5年来,我坚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来要求自己,在平凡的岗位上全心全意为村民办事,为人民群众解忧。同时深深地体会到一名合格的人民调解员必须学好法律知识,并以诚心热心、耐心和真心去对待每一个人,每一件事,才能成为百姓的贴心人,才能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在农村,安居乐业是群众的基本愿望和要求,是社会稳定的重要标志,也是衡量我们工作是否令人民满意的一个根本标准,农村经常发生邻里婚姻、土地、赡养等民事纠纷繁琐细碎特别是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案件虽小但却事关家庭的幸福和社会的稳定,如果图省事怕麻烦,潦草处理,然而双方的矛盾却未能从根本上化解,势必留下后遗症。本人在调解矛盾纠纷过程中始终把能否真正解决好当事人的纠纷作为衡量自己工作好坏的标准,尽量为当事人着想,从有利于解决矛盾出发,不怕麻烦,甘于受累,以一名人民调解员特有的细心和耐心运用调解法律手段,努力使一桩桩一件件民事纠纷圆满解决,使双方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每次接到纠纷信息时,我就会像战士接到命令一样,迅速奔赴现场立即展开调处。
2000年4月,村民林某在老房拆建时牵涉到与隔壁老墙址的归属问题而发生纠纷,我得到信息后即至现场,由于双方当事人情绪都很激动,由相骂发展成了打架,在调解时当事人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双方互不相让,调解几次都没成功,最后我去找了了解此处老屋的邻居并去查阅了地籍档案及相关的资料,找出依据,并结合契约,使两家心平气和地接受调解处理。
人们都说调解工作难干,这话一点不假。因为它不仅难在“清官难断家务事”更难在时时可能遇到误解、遭受辱骂甚至受到人身攻击。众所周知赡养纠纷是农村人民调解工作的难点之一这种纠纷亲属帮不上忙,邻里说不上话,在处理这类纠纷中只有情、理、法相结合,讲清子女对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付给赡养费的义务和责任,讲孝顺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家族文明和睦的具体表现循循善诱达到子女供养老人的目的。
2001年7月,村民王某因赡养纠纷到我家要求解决此事。因王某年事已高,老伴又有病在身,靠王某一人微簿的退休金难以维持正常开支和高昂的医疗费,老人有5个儿子为赡养费的问题经常推三阻四,没有一个真正愿意照顾老人。原先王某跟子女都说好每年的大米和零用钱,因当时王某还有收入不计较此事,后因多病虽然亲戚朋友时有照顾,但也不是长久之计。了解这事后,我到王某儿子处做工作讲清他们所负的责任和义务,人生在世,谁没有老的一天,你们现在对待你们的父母,就不怕你们的子女将来这样对待你们。经过多次谈心,几名子女与其父母达成了赡养协议一是让老人上医院看病,医药费5个儿子均摊,二是5兄弟每人每年给老人200斤粮食,400元零用钱。
了解调解工作的人都知道群体性纠纷是最难调处的如果处置不当,往往会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和巨大的人、物、财的损失。2002年4月在本村创办的一外来企业,因企业是生产皮革产品的,附近村民怕有污染而发生纠纷,冲突致多名村民受伤住院,我接手这种事以后,仔细分析了事件的全过程,努力寻找解决纠纷的切入点,面对情绪激动的当事人我实事求是地从法律以及事态发展的后果上阐明了观点,有理有节地提出了解决矛盾的方案,使双方当事人心悦诚服,终于达成调解协议。
1999年10月我村林某开车致对方死亡的特大交通事故。当天死者家属50多人,不分青红皂白冲到林某家砸窗砸门,并要把尸体抬到对方家中设灵堂还扬言要葬在此处,冲突一触即发,林某家属电话叫来在家休息的我,面对哭的哭,闹的闹,要死要活的场面,我即对死者家属好言抚慰,又敢于对提出无理要求义正词严地予以批评。合情合理合法的调解,使对方几个能说会道的“谈判代表”一个个折服,最后心平气和地在调解协议上签字。
多年来经我亲手调解的矛盾纠纷有100多件,在实际工作中,我身先士卒,注意发挥自己的特长,努力化解各类矛盾和纠纷,竭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为搞好法律宣传和普及法律知识,让法律的春雨润泽全村群众的心田是自己作为一名人民调解员义不容辞的职责,为了更好搞好“四五”普法,首先必须学好法,5年来,我研读了与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在普法中我不断摸索总结,采取多种方式送法到村民家中进行反复宣传,使群众法制意识大大增强。
我深知打铁还需自身硬,要更好的为村民服务,就必须有坚实的文化基础,为练就过硬的业务本领在做好调解综治的基础上我参加业余培训学习2002年我又报考中共温州市市委党校学习,并顺利通过入学考试,也多次获得区治保个人先进,这是对我的鼓励和鞭策。我决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再接再厉,加倍做好本职工作更要以此为新的起点,努力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做一名人民满意的人民调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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