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道德的生活.是人民的责任吗?-鬼城才子-搜狐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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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道德的生活.是人民的责任吗?

2010-06-20 17:39

  
  
   看见两辆轿车在一家麻将室门口相遇,错让不开,两个驾驶员都不愿意倒车让让对方,双方都面无表情地在车里坐着。麻将室老板也不是个省油的灯,他门口每天都停放着四五辆电动自行车,占据着本来就不宽的路面,而麻将室的阳台旁边就是凹口,既可以停放电动自行车,又不会占据路面,可是他就是不把电动自行车停放到那个阳台的凹口处,偏要停放在路面上,好像只有这样才能显示他的威风似的。
  
   只要麻将室老板把电动自行车移动一下,两辆轿车也就可以顺利通过了,可是这样做,在中国人看来是很丢面子的事,因此麻将室老板也不理不睬,嘴里刁枝烟若无其事地看着两个被堵在那里的车主。过了一会儿,其中一个驾驶员干脆下车,把车门一锁,逛街去了。打电话给交警吧,交警说小区里的事不归他们管。交警不管,别人又无权管,就这样,那天晚上的交通彻底瘫痪了。
    
    像这种不顾公共道德的行为,在中国已经是十分普遍了。如今中国人的素质之低,是全世界有目共睹的:地铁还没有停稳,车内的人都没有出去,车外的人就争先恐后地向车上挤;看见老人跌倒在地,好心人上去扶一把,却被诬为肇事者;小偷行凶,上百人围观无人伸援手;少女在大街上被人强奸,数十人旁观无动于衷;见义勇为的救火英雄被烧伤后无钱医治被赶出医院;看着人生受挫打算跳楼轻生的绝望者,围观人群群起嘲笑其做秀,最终把人逼向绝路……。面对这群黄色的面孔,人们只能长叹一声:“唉,这就是中国人!”。难怪有人惊呼:“中国已进入无道德生活时代!”。
    
      
    虚荣心、贪小便宜、图方便、心存侥幸等等都是人之常情,不管是中国人也好,外国人也好,都是如此。如果这些行为没有给别人造成损失和不便也就不必认真对待了,但是如果这些行为给别人造成了损失和不便,那就侵犯了别人的权利,因此必须给予惩罚。一个良好的政府,会有一套有效的运行机制去发现社会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对违反公共利益的行为进行制止,社会因此朝着健康的方向不断向前发展,人民的精神素养也随之不断得以提高。相反,一个劣等的政府,由少数人把持着政权,官员们整天忙于自己的利益,跑官的跑官,捞钱的捞钱,谁都没有心思去想一想社会中存在的问题,因此社会上的丑恶现象长期存在也就不足为怪了。生活在社会底层的老百姓,虽然对有秩序的社会生活梦寐以求,但是他们没有权力参与国家的管理,所以只能唉声叹气。
  
     
    一个人之所以敢于违反社会公德,是因为有权管他(她)的人常常懒得去管他(她),而深受其缺德行为伤害的人,想管他(她)又没有管他(她)的权力。有权惩罚缺德行为的人之所以敢于玩忽职守,是因为他(她)知道有权惩罚自己的人同样也懒得来管自己,而对自己玩忽职守行为深恶痛绝的人又没有权力惩罚自己,他们最多只有上访的权利,而上级最终都会相信自己人。因为执掌权力的每一层次都存在着玩忽职守的动力,所以最后的结局就是整个执法体系的瘫痪。
    
    当然,执法者通常有一个最好的借口,就是借口说,有的事情他们想管,但是却没有法律上的依据可以让他们去管,所以只好不管。比如,前述那个麻将室老板的行为,没有哪条法律规定应该对他进行惩罚,交警当然不能对他进行惩罚。就算对一些有争议的问题,像因为赌气故意将轿车停在小区道路上的违反公共道德的行为该不该交警管,解释权永远在交警那里,老百姓做不了主;是不是举行一个听证会来明确一下管理职责,还是交警说了算,老百姓没有召开听证会的权力,而交警不会傻到为了给自己增加工作负担主动举行听证会的地步。
  
   政府职能部门如果不想管,可以找出一万条不该他们管的理由来。火气大的老百姓如果咽不下这口气,决定自己来维护公共利益的话,因为他(她)没有管理公共秩序的权力,别人就不可能听从他的斥责,结果双方发生肢体冲突,或造成财产损失。事情闹到政府不得不管的地步后,不得不到现场处理问题的官僚们绝对是各打五十大板,虽然他们也会批评一下缺德者,但是却会同时斥责维护公共利益的那位侠客不该自己多管闲事,有事应该向政府反映,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因为多管闲事的侠客没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给他人造成了损失,所以应该承担赔偿责任。面对层出不穷的社会矛盾,政府不想管,老百姓无权管,结果就是社会秩序的普遍混乱。
    
    在这种混乱的社会秩序中,贪、滑、毒、狠的人总是可以占到便宜,他们在市井社会中充当着大哥大的角色,善良的百姓无不对他们心怀畏惧。大哥大现象,给正在成长的青少年树立了坏榜样,使他们从小就知道了“鬼怕恶人”的道理,因此横行霸道之徒不绝于世。一个好人得不到保护,坏人不会受惩罚的社会,好人就会越来越少,坏人却会越来越多。
  
   中国的公共场所禁烟令颁布多年了,可是仍然有许多人在公共场所吸烟,人们之所以不敢管,就是害怕发生冲突后听到政府官员那句“应该通过法律途径去解决问题”的屁话!多少次,看到有些老人小孩站在路边想搭便车,真想顺便捎他们一段路;多少次,在公共场所看到小偷行窃,真想冲上去一把抓住。可是一想到那些好心人的可怜下场,只能忍住了做好事的冲动。每次遇到这样的情况,我都感到十分痛苦,我仰天长叹,问苍天,我们日夜生活其中的社会啊,何日才能结束这样的原始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