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宫出口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26 07:10:11

 有时候爱一个人,就像追随着他走进一间迷宫里面,跌跌撞撞,来来回回,要在没完没了的失败之后才能找到出口。一时桑第一次喜欢一个男生,是在十五岁的时候。表哥他们毕业聚餐,吃完饭之后去泡吧,一大群刚成年的新鲜人带着一个小朋友,小酒馆的服务生佯装没有看见。那一天她特意打扮得很成熟,穿着妈妈年轻时的连衣裙,涂了口红,瘦骨伶仃地踩着一双墨绿色的高跟鞋,坐在吧台前的高脚椅上,脚尖刚好够着地面。小酒馆的舞台上有一个年轻人在唱歌,低垂着头,自顾自地弹着吉他,一曲结束就停下来喝口啤酒。时桑盯着他看,那个男孩有一双浓眉毛,睫毛很长,如同蝴蝶的翅膀,似乎随时都会颤动着飞远。其实他并不算是很英俊的那一种男生,但他唱歌时从骨子里散发出一股热情和执着的气息,这股气息轻易地吸引了时桑。
那是摇滚乐刚刚开启的90年代,男孩唱的歌是《花房姑娘》,粗犷的嗓门,摆出了要跟人拼命的架势。他唱“我就要回到老地方,我想要走在老路上,我明知我已离不开你,噢,姑娘!”,时桑趴在桌子上走神,眼睛在昏暗的灯光中发出小兽一般的光泽来。
此后的每个周末,时桑都盛装打扮一番,摇摇晃晃地走去小酒馆。她只有那一双高跟鞋,夏天过去,她在脚上套着袜子继续穿。到后来连酒馆的老板也记住她了,每个人都知道她是为那个唱歌的人而来,而歌手却从未同她说过一句话。
冬天的时候,时桑从椅子上跳下来的时候鞋跟忽然断了,她整个人歪倒,脑袋撞到桌角,一阵钻心的痛感。一个人想要伸手扶她,她却推开,兀自蹲在地上摆弄那双鞋,然后没出息地哭了起来。
青春期的时候,哪个女孩没有一股莫名其妙的热情呢?只是时桑的热情不是对学校里的那些毛头小子,否则她会顺利开展初恋。而社会有社会的规则,歌手唱完歌和一个女孩走路回家,时桑就提着鞋子跟在他们后面。冬天的马路,地面犹如冰块一般,寒气从脚底钻进心里。天那么黑,星星疏寥,时桑边朝前走边哼歌,歌手很快就发现后面有人,他回头,看到是一张面熟的脸,就问:“你是谁?为什么跟着我们?”
“我叫蒋时桑,”时桑大声吼了起来:“我喜欢你!”

也许每个女孩子在十五六岁的时候都喜欢过一个少年,他们或者擅长运动,或者格外温柔,或者只是英俊。女孩们偷偷关注他们,在日记里记下他们的名字,胆子大一点地向他们告白,运气好一点的得到他们同样的感情。
但很不巧,时桑喜欢的是一个成年人。成年人有成年人的规则,谁会把一个刚开始发育的小女孩当真呢?所以歌手听完她的表白之后先是愣了一下,随即大声笑了起来:“你?别逗了!”
他搂着女友的肩膀渐渐走远,路灯照着时桑的影子,显得又寂寞又荒凉。她静静发了一会儿呆,然后朝相反的方向走回家。她的那个工作狂母亲那一天破例没有加班,吃过饭后就一直在客厅等她,等她推开门,迎接的是狠狠的一个巴掌。
巴掌打在冻僵的脸上,响亮如一首歌。时桑别过头不去看她,心里并不十分难过,让她难过的是别的事情。
比如相册里那张被撕裂的结婚照,母亲烫着大波浪,穿粉色的婚纱,当年的时髦被时光抛在后面,笑容里的幸福却洋溢到今天。据说母亲和父亲是自由恋爱,他们结婚的时候一定很开心。
但为什么那种开心不能够延续下去呢?时桑想不明白,她记得童年时父母歇斯底里的争吵,房间里的玻璃器皿裂成一粒粒眼泪。时桑当时想,假如将来长大了她遇到喜欢的人,一定要一心一意地对他好,不让他离开自己的身边。
显然歌手并不是那个人,在时桑告白后的第二个月,小酒馆不再有歌手的身影,老板告诉她,歌手去北京了,那里有更多的发展机会。
大概歌手也是想要成功的吧。午夜,时桑在日记本上一遍遍地写下歌手的名字,然后猛地合上,既而翻开了被丢弃了好久的课本。她打算好好努力,将来去北京找他。

凡事努力过,成功的几率就会大一些,这句话在时桑的身上得到了最好的印证,十九岁那一年,她收到了北京大学的录取通知书。
离开家的那一天母亲并没有送她,只是递给她一张存折,那上面的存款足够平常人家一年的开销。时桑拖着一只大行李箱,所带的东西不多,几件换洗的衣服,几本书,余下的地方都放打口唱片。那些唱片记录着时桑的整个青春期,总是深夜,她边听CD机边做数学题目,耳朵里充诉着鼓与电吉他的声音,心脏几乎快要跳裂了。
那种充满力量感的寂寞,不会有人懂。
搬进了宿舍之后时桑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坐公交车去三里屯,据说那里混迹着许多潦倒的艺术家,写字的,画画的,唱歌的,行为艺术的。同时那里还有很多的小酒吧,每一间都不会超过三十平,卖很便宜的青岛啤酒和中南海香烟,弥漫着颓废的气息。时桑却是完全不同的人,她热情、年轻、清洁并且心怀希望。那一段时间她每天去三里屯,一个个酒吧待下来,坐在吧台上向每一个酒保与客人打听歌手的下落,但是没有人知道他。北京有才华又不出名的歌手海了去了,谁会记得一个没什么特色的年轻男孩?
时桑不放弃,依然一间一间地寻找。
几年的热情耗尽,时桑最终也没有再次见过她寻找的那一位,反而是认识了更多的落魄歌手。他们同他一样,年轻,有激情,放纵,不羁。时桑渐渐跟他们熟悉了,就不再找最初的那一个。她和他们混在一起聊天喝酒、吃饭唱歌,只是不谈恋爱。她像是一株泛黄的莲花,不会沾染上他们的恶劣习气,却也没有办法做到真正的纯净。
大学毕业后时桑并没有回家乡,也没有急着找工作。母亲经济宽余,不需要她补贴家用,她就干脆在酒吧里做服务生,闲时也写写歌词、策划几张唱片或者演唱会,一个人在圈子里混得久了,或多或少都会有点名气,后来的北京小摇滚青年们都渴望认识时桑,因为如果你有一双浓眉毛,她就有可能帮你联系唱片公司。
只是她绝口不再提那个人的名字。

后来时桑被一家很出名的演出性质的酒吧聘为经理,那一年她已经二十五岁。一个女孩过了二十五岁之后总会经历一个茫然期。时桑也茫然。她一直一个人,始终一个人,似乎永远也是一个人。
然而这到底值不值呢?她想不明白。为了一个似是而非的爱人就葬送掉自己人生观实在有点偏执得神经质。就好象这么多年她始终都穿绿色的高跟鞋,那种绿像莲花的叶子,滚着温和的水珠,但渐渐跟不上她的年纪了。
也是这个时候她认识了小黑,小黑皮肤真的很黑,据说在乌干达呆过几年晒成这样的。他总是在各个乐队中出现,有时扮演吉他手,有时客串鼓手,假如主唱迟到或者缺席,他吼一两下也完全没问题。小黑的才华势不可挡,但他拒绝出唱片,也拒绝参与任何形式的表演,他只是喜欢音乐,却不想用它来赚钱。家庭殷实的人都有这种资本,比如时桑,再比如小黑。
他们身上有相同的气质,时间久了,慢慢也就熟了。
有一天一场演出结束后大家聚集着去喝酒庆祝,从夜晚十一点开始到第二天上午,大家基本醉成一团糨糊,唯一清醒的只剩小黑与时桑,他们互相对着微笑一下,一起出门去吃早点。
那天下了冬天的第一场雪,时桑与小黑走在广场上,穿黑色风衣,系毛线围巾。广场上很热闹,孩子们满含期待地注视着雪花一片片落下来,等着堆雪人或者打雪仗。天空泛着微微的红色,时桑盯着天空的一角,忽然伤感起来。那种冰冷的、微小的、不被人理解的寂寞与绝望像细雪一般堆砌起来,某一刻她觉得自己就快要哭了。小黑问她:“想什么呢?”
时桑犹豫一下,决定给这些年做个了断,于是讲了自己小时候的故事。讲完时她觉得自己再也不可能见到那个人了,心里的绝望就向细雪一样积了起来。
但是小黑听完后却问她:“你说的那个人,是不是叫廖德伟?”
这是多年之后,时桑再一次听到这个名字,她轻微地震动起来。

小黑在云南遇到过廖德伟,组过一支乐队,玩够了之后各奔东西。但他留着他的联系方式,假如想找他并不是什么难事。时桑对着那个号码发了很久的呆,最后摆摆手说:“算了吧。”
她觉得这些年来念念不忘的其实并不是廖德伟,而是廖德伟背后的那种不羁的带着不安定因素的生活。这种生活纵然有无数缺点,对一个小女孩来说却无疑是浪漫的。现在时桑不再期盼,是因为她已身处其中。
她开始常常与小黑在一起,两个人,单独的。小黑家对面有一个很大的公园,有时候他们吃完饭就去那里散步。通常是清晨,天蒙蒙亮,公园里已经有很多晨练的老人。时桑挽着小黑的手臂,走得久了停下来看一看日出。时桑喜欢那样的时刻,世界宛如新生,一切都充满希望。
她已经不再穿绿色的鞋子,也不再每天用盒饭打发自己的胃。她买来了全套的厨具学习做菜,想以此来讨好小黑,结果却发现小黑的厨艺简直可以媲美五星级酒店的大厨。在一次罗宋汤和煎牛排之后,时桑满足地揉着肚子,忽然说:“小黑,我嫁给你好不好?”
那语气像撒娇,又像请求,透着卑微而寂寞的意味。小黑却睁大了眼睛,他很惊讶地问:“为什么我们总是会爱一个人?为什么不能够拥有大爱,而放弃小爱呢?”
所谓大爱,便是爱万物,爱众生,爱自由,爱生命。他爱一切,只是不能够爱她。
时桑明白过来,从脚底凉到了头顶。她咬咬嘴唇,自尊心命令她站起来走出去,从此都不要见这个人。
事实上她说到做到,为了避免与他见面,她干脆辞掉了工作,整天待在家里听音乐,看书。她生命中的大部分时光都是这样度过的,然而此时她却不再能忍受了。因为她想念一个人。那种想念太过寂寞,每每令她流出眼泪来。伤感吞噬了她,令她渐渐不成人形。不久后小黑开始打电话给她,她自己跟自己较劲,挣扎着摁下挂机键。好不容易有一次情感战胜了理智,小黑却在电话里说:“廖德伟出车祸去世了。”
所有的光线在那一刻消失。

这是十年之后她再一次回到家乡的小城。
小城的变化很大,当初的贫瘠已被渐渐升起的繁华代替。参加完廖德伟的葬礼之后时桑一个人沿着街道慢慢地走。曾经在这条路上她对廖德伟告白,却糟到他的拒绝;再往前走一点拐一个弯,是他曾经演出过的酒吧……时桑渐渐明白这些年她在逃避的是什么。
但她拐了弯,却发现当年的小酒馆还在。它甚至连装修都没有变过,显得落后而破败。时桑站在门口,一瞬间以为这十年她都活在梦里面,而现在梦忽然醒过来,令她措手不及。她忍不住蹲在门口哭泣起来。
有一个人递了纸巾给时桑,时桑抬起头,看到一个和自己年纪差不多的男人。他也有一双浓眉,微笑着,眼睛弯成月亮。
“假如心情不好的话,一起进去喝一杯怎么样?”他问。
时桑点点头,她承认她对他有好感。
小瓶的喜力啤酒,一人一支,男人问她的名字,她说:“蒋时桑。”对方的眼睛顿时亮了起来,他说:“啊,我知道你。你喜欢一个人,为了他一股作气地考到北京大学里去了。”
时桑轻轻地笑,北京大学毕业生,这已经成为她身上一个耀眼的形容词了。她问他:“你呢?你又是谁?”
“这间酒馆是我爸爸的,小时候我们其实有见过面。”他说:“记得吗?有一次你的鞋跟坏了,我想要扶你,却被你推开了。”
时桑睁大了眼睛,原来是他。
他和她一样是名牌大学毕业,现在在一家大企业做事,最近刚升职做了部门经理。他们认识之后他开始常常约会她,时桑并不拒绝,她一直想摆脱之前的不健康生活,却没有找到机会。
有时候爱一个人,就像追随着他走进一间迷宫里面,跌跌撞撞,来来回回,要在没完没了的失败之后才能找到出口。明明是再短暂不过的一条路,时桑却要兜一个很大的圈,但她庆幸终于明白这一切的时候还不算太晚,而且有人恰好站在终点处。
于是半年之后,她便结婚了。
编辑/榛生 本文来源于《悦读纪》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