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美国尊严下的微软面子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24 01:38:55
作者:张伟 | 2005年12月10日 11:08 | 原始出处:eNet硅谷动力   【内容提要】:
数日前,由于微软面向韩国销售的Windows Server操作系统中整合Windows Media Service,以及PC平台Windows中整合Media Player播放器和IM软件,韩国公平贸易委员会(FTC)作出对微软公司处以3200万美元的罚金的处理决定,并且强迫微软公司重新修改 Windows操作系统,去掉某些捆绑软件。美国政府据此指责韩国对微软做出的垄断裁决及处罚“超过了必要及恰当的范围”,并提出严重抗议。
时间荏苒,回溯到2001年,韩国互联网门户Daum通信公司向韩国垄断贸易监管机构FTC,指控微软在Windows中捆绑即时通信软件这一行为违反了韩国反垄断法,此后不久FTC就此事展开调查;2004年Daum通信公司又以同样的理由将微软告上法庭,2005年11月初微软同Daum通信公司达成和解,同意向后者支付3000万美元以结束双方诉讼。
但是,FTC今日仍对微软公司处以3200万美元,原因如FTC某官员所述“按照反垄断规则和公平贸易法的规定,微软的捆绑软件行为应当受到处罚,因为他们滥用市场垄断地位并且实施了不公平的商业行为”。除罚款外,FTC还要求微软限期针对韩国市场推出两个版本的了PC Windows,一个版本必须剔除所指定的捆绑软件,另一版本必须对第三方多媒体播放软件推广提供帮助,同时还要求立即停止在韩国销售捆绑Windows Media服务的服务器操作系统软件。
对于此项决定,微软感到很受伤。他们认为,微软在韩国市场的收入并不多,韩国监管机构的数据表明,截至2004年6月30日的财政年度,微软在韩国的销售额约为2.24亿美元,利润不过800万美元。挣得钱仅仅800万美元,一下子被罚走3200万美元,心何以堪!因此微软公司负责法律事务的副总裁Tom Burt明确表示:“我们对于韩国公平贸易委员会的决定十分失望。微软将提交诉状,在法庭上挑战这个裁决。”
微软公司对此事反应比较强烈,因为事关自身,情有可原!大大出乎笔者意料的是,美国各级政府组织也纷纷发表言论声援微软,如美国司法部反垄断部门高级律师麦当劳先生在一份正式文件中声明“韩国方面的处罚已经超越了保护消费者利益的初衷,而Windows中被卸载的功能恰恰是用户需要的”;美国司法部负责反垄断调查部门的官员在一份声明中表示“(美国司法部)相信,通过强制‘删除代码‘以剥离部分功能的做法最终会妨碍创新,并阻止用户从中受益”;美国国内两大党派的政客也表示“(韩国FTC)通过恶意打压领先者扼杀创新的现象更是应该被谴责的”!
笔者想起几年前的反微软垄断案,当时美国政府的做法可谓是“雷声大雨点小”,从当初拆分微软的构想,到后来的罚点款了事,微软在后续操作系统中该捆绑IE还是照样捆绑,美国政府那时的种种努力,对微软在操作系统及浏览器市场的垄断地位没有丝毫动摇!这本来对美国司法部来说并不是一件十分光彩的事,一般情况下应该羞于提及才是,可是这次为了抗议韩国FTC的做法,美国司法部主动提出陈年旧事,将韩国的判决与该部门2002年与微软达成的反垄断和解协议做出对比,称美国政府的和解“明确有效地保护了企业竞争及消费者利益”!
从这件事上我们明显可以看出美国政府一贯的政策,也是美国政府的外交政策就是“一切为了美国自身的利益”!微软作为一家美国公司,在国外受了点“欺负”,政府马上站出来为之撑腰,并动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渠道与资源向国外政府与相关机构施压,对于中国的WAPI也是采用此招:当时以Intel公司为首的联盟在中国大陆销售WiFi产品,中国政府出于无线网络安全的考虑,要求在国内销售的 WiFi产品必须在限期内采用中国的WAPI标准,否则不准在国内销售,Intel公司对此提出严重抗议,美国政府也出面经过谈判,迫使中国政府作出无限制推迟强制采用WAPI的决定,在国内行业及普通民众间引起激烈争论。
中国IT企业在国外也曾受到过微软在韩国类似的“待遇”,中国政府相关部门很少出面干涉此事,这并不是因为中国人一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处事原则使然,而是因为不同国家企业之间的较量有时并不如表面所看见的单纯是两个企业或企业与某组织之间的较量,背后还夹杂着国家力量方面的因素在起作用,这一点提示我们中国IT企业的发展也可依靠祖国的发展,吾辈还须努力!
_x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