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部署党风廉政建设 个别农村家族势力严重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24 02:01:38

 中央部署党风廉政建设 个别农村家族势力严重
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陈泽伟

  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前不久,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专题研究了这个问题,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中央纪委又专门召开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座谈会”。

  中央领导同志在此次座谈会上指出,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也是促进农村安定和谐的有效途径。

  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亟待加强

  据调查,损害农民切身利益、财务管理混乱、农村基层民主变形走样、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难以落到实处等问题,在一些农村地区依然存在。

  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在一些地方还比较严重。例如,土地权益受侵害已经成为近年来农民反映最为突出的问题,据农业部今年上半年接待农民信访的统计,反映农村土地问题的来信来访占信访总量的45%。

  农村基层财务管理混乱的问题还比较突出。近几年来,农村经济发展迅速,但在财务管理上仍停留在原有的水平。所有支出全凭一人说了算,白条、自批自支现象在村级财务管理中较为常见,为诱发贪污腐败提供了方便。有的农村干部还以低价私自出租、转让、发包集体所有耕地、林地、矿山、厂房等手段,贪占集体资产,捞取好处。

  一些地区农村基层民主难以实行。村级组织理应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而现实情况却是,由于一些农村宗派家族势力严重,一些人员“强行”进入村民委员会,个别人员通过非法手段拉选票,民主选举被严重扭曲;个别村干部凭借家族和宗派势力,“称霸”一方,村民敢怒不敢言、敢怒不敢管。

  以村委会选举为例,受利益驱动,一些候选人花尽心思,想方设法讨好群众,攻击对手,“贿选闹剧”层出不穷。据了解,在郑州地区经济条件较好的村,竞选一个村委会主任要花数百万元,较偏远的村也要花十几万元。一个靠贿选上台的村干部很少会考虑带领村民共同致富。愈演愈烈的贿选之风,为日后的村干部腐败埋下了伏笔。

  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一直是密切基层党群关系、干群关系的重要手段。但据《瞭望》新闻周刊了解,目前,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例如,在一些地区,村务公开不过是走走过场。不少村民说,农民想知道的,村干部往往不公开;而公开的是一些大家根本不关心的问题。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村委会应当定期将村务公开,其中包括村的财务收支情况、宅基地审批事项等。但实际上,有的村官为谋取私利方便,不想让群众了解村务、政务和财务,根本不予公开。专家指出,村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的背景和成因十分复杂,这与村里的民主氛围、村务公开透明程度密切相关。

  维护农民群众利益是工作重点

  农村教育乱收费、农村土地承包和土地征收征用中违纪违规等问题,一直是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中央领导同志在此次座谈会上明确指出,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廉政建设,要着力抓好维护群众利益的工作,切实解决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针对上述种种问题,根据中央的要求推出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

  《掺望》新闻周刊了解到,针对土地承包中存在的问题,《农村土地承包法》颁布以来,农业部已在24个省(区、市)的137个市县开展了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试点,初步构建了以乡村调解为基础、以市县仲裁为依托、以司法审理为保障的土地承包纠纷调解处理机制。同时,农业部近几年来每年都组织开展检查活动,重点就是纠正土地承包中不按政策给农民承包地,强行收回、私自调整承包地等问题。

  解决目前农村义务教育中存在的问题,一方面在于各地对农村教育乱收费问题加大查处力度。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近日联合发出通知,决定从10月上旬开始至11月底,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据了解,这次专项检查,对实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地区,重点检查农村学校(包括教学点)的收费情况。

  另一方面,中央和地方财政也在进一步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2004年,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80%已经由政府来承担。

  从2005年起,免除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的书本费、学杂费,并补助寄宿学生生活费;到2007年在全国农村普遍实行这一政策。

  紧接着,国家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从2006年春季开学起,全部免除了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2007年将扩大到中部和东部地区。新机制实施后,西部地区春季学期落实免杂费资金近40亿元,惠及4880多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平均每个小学生减负140元,初中生减负180元。许多已经辍学的贫困孩子重返校园。

  9月1日施行的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国家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将义务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及时足额拨付义务教育经费。

  此外,打击制售伪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坑农害农行为;纠正一些地方挪用、截留支农惠农专项资金行为;整治农村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重视信访工作,落实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接待和联系群众制度等,也将成为下一步农村基层廉政建设的重点内容。

  健全财务制度加强“三资”管理

  村级财务管理中存在的种种问题,不仅影响农村社会的稳定,在一定程度上也成为滋生腐败现象的“温床”。中央领导同志指出,应建立健全农村基层财务制度,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管理。有条件的地方,要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制度。

  据财政部统计,目前,全国村级共有集体资产1.22万亿元,每年村级的集体收益总额达600多亿元。《瞭望》新闻周刊了解到,为了管理好这些资产和收益,目前,全国各地按照中央要求结合实际,创造出了形式多样并得到农民认可的有效管理模式,例如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村会计集中办公,村会计委派制,村账自我管理与民主理财、部门监督相结合等模式,使村级财务管理工作进一步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其中,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在一些地区实行推广后,得到了当地农民群众的欢迎。江西省萍乡市委书记陈安众说,萍乡市全面推行了“村级财务由乡镇代理”制度。规定村级财务开支必须经村民理财小组审核,再经村委会分管财务的负责人签字后,乡镇村级财务代理室才能审核入账,使村级财务收支全过程都在村民理财小组的掌握和监督之中。

  黑龙江省绥化市委常委、肇东市委书记聂耕寰也介绍了肇东市实行了村级财务委托代理制的情况。肇东市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将财务会计业务书面委托给乡镇农经管理中心,在保证村级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收益权和债权债务关系不变的前提下,由乡镇农经管理中心按照规定的原则、方法和程序进行会计核算,村会计每月到乡镇经管中心集体办公一次,接受乡镇经管中心定期审核。当地农民群众说:“现在是村里花钱不管钱,乡里管钱不花钱,农民享有支配权。”

  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

  深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完善农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各项制度,是建立农村基层廉政建设的抓手之一。

  民政部副部长姜力介绍说,目前,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新型民主管理体制已经初步形成,村民自治机制进一步完善,管理的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水平逐步提高,初步形成了事前共决策、事中听意见、事后有监督的村级事务管理方式。

  例如,民主选举方面,截至目前,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绝大多数都进行了六次以上换届选举,98%以上的村委会进行了直接选举制度,选举程序一次比一次规范,干部素质明显提高,实现了村班子由任命制、委任制向选举制的平稳过渡。

  针对目前农村基层民主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各地也在进行一些有益的探索和尝试。例如,民主决策方面,河南省邓州市对农村重大事项民主决策规定了6道严格的决策程序,简称“4+2”,即:党支部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决议公告、结果公示。据河南省南阳市委常委、邓州市委书记刘朝瑞介绍,“4+2”工作法的核心是: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以村民代表制度为基础,对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让群众自己议、自己定、自己干、自己管。

  据了解,在邓州市,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如村集体经济的收益与大项开支;村民对集体企业、林果基地及“四荒”地的承包经营;村镇规划、土地征用及耕地、山坡的调整和宅基地的审批等,都已经纳入了民主决策范围。

  “公开”保障村民“四权”

  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是密切基层党群关系、干群关系的重要手段,是防治农村基层腐败现象的重要措施。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座谈会”上,中央领导同志再次强调,凡是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和事项,都要按照规定进行公开,坚决防止和纠正不公开、假公开、不及时公开等问题,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

  在此次座谈会上,不少地区都介绍了本地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的经验和措施。例如,甘肃省制定了《甘肃省村务公开条例》和《关于违反政务、厂务、村务公开规定行为实施责任追究的办法》等法规制度。目前,甘肃省95%以上的乡村实行了政务、村务公开制度,政务、村务公开已经成为基层干部群众履行民主权利、监督领导干部的主要形式。

  湖北省委常委、武汉市委书记苗圩介绍,武汉市一些地区村务公开已经延伸到组。如武汉市新洲区547个村、4735个村民小组都设立村务、组务公开栏,70余万农民有了一本明白账。

  江西省萍乡市在全市64个乡(镇、街)全面推行了政务公开,823个村全面推行了村务公开。医院、学校和基层站所的办事公开制度也相继推行。凡是村里的重大事项和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都通过公开栏和村民大会向村民公开。一般的村务事项至少每季公开一次,重要事项做到了即时公开、办事过程与结果“双公开”,并实行了每次村务公开的具体方案由乡镇备案的制度,确保村务公开的内容真实、程序规范、公开及时。《瞭望》新闻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