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报道“方于之争”的南方周末记者回应方舟子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24 03:24:40
『关天茶舍』负责报道“方于之争”的南方周末记者回应方舟子
作者:蒂克伟 提交日期:2005-11-16 13:41:00 访问:5735 回复:289
1、
我是负责报道“方于之争”的南方周末记者,在此就方舟子的文章《“<南方周末>现在真是堕落了!”》一文做一些事实与常识的澄清,并说说自己对整个事件的看法。
首先,因为“登出来的访谈录,并不是经我确认的那个版本”,方舟子认为《南方周末》“言而无信”。而事实却是,南方周末从未答应方舟子刊登的访谈录要经他“确认”。
在南方周末与方舟子之间的确有“看稿”约定,但是却从来没有方舟子在其攻击文章中所说的那一约定。
在《“<南》一文中,方舟子说:“我在接受《南方周末》的采访之前,唯一提的要求是在报道中涉及我的部分和对我的访谈记录定稿之后在发表之前必须经我过目和确认。”
此言不确。类似的说法是由我提出来的,而不是他的要求,而且在内容上有非常明显的差别。在第一次打电话给方舟子时,是我主动提出:“在访谈稿件完成后,我会发给您看,以便在我记错的地方做些订正。”
事过境迁,我凭记忆复述这一句话,只能是大意而已,不过其中“访谈稿件……记错……订正”的关键词决无误差。
我与方舟子之间的约定,或者说我就此事代表《南方周末》与其达成的约定,就只有这一句话,再无其他。
方舟子自称有“确认”权,那是他自己一厢情愿。
2、
能够佐证上述说法的一个细节是,直到我把访谈稿件发至方舟子信箱请其订正之后,他才提出“报道中涉及我的部分”也要看稿的要求,而非他自称的“在接受《南方周末》的采访之前”。
首次采访后一周左右,访谈稿件发至其信箱的当天,他才用手机短信提出,叙述报道也要看稿。请注意,当时要求的是全稿,而非只是“报道中涉及我的部分”。
我回短信予以拒绝,原因有二:一、这不是约定的内容;二、叙述报道部分怎么写是我作为记者的权利,不需要他的意见。
然后他才提出,“涉及到我的事实部分总该给我核对一下”。
即便是这一部分,我本来也无需给他审核。作为记者,是我自己对报道事实负责。更重要的是,在核定何为事实的过程中,我必须重视多种信息来源的比对,超过重视受访人本人的单一意见。
尽管如此,我还是回答说:“好吧。”
这一次就已经是对请求的同意,而不再是对约定的履行。
3、
方舟子对《南方周末》的第一条指责“言而无信”的前提,就是这个“约定”,可惜却不真确。
不真确的原因我不知道,也不猜。其攻击《南方周末》的文章一证九叹,处处断语,那是方舟子的风格,随他去。不就是诛心之论吗?好勇斗狠,把话说死,有棒槌不使针,没意思。这东西只有人不为的,没有人不能的。
新闻记者给受访者看稿,只能是其自愿行为而非职业义务,只是一种对细节进行校正的行为,而不是请对方“核准”的俯耳听令。方舟子所谓“有违新闻道德”当然荒诞不经。举例来说,如果在我们做批评报道的时候都去请受访者看稿并尊重对方的意见,大概什么都甭想发出来了。
这个“受访者至上”的逻辑不新鲜。算不得方的发明。这事儿不往深里说了。
4、
编辑删稿是做减法,做了减法之后,还能否体现原貌?有好编辑就能。其实记者的活儿也是减法,搜集到了海量信息,不做减法的话罗里八嗦的谁看呀。以一般逻辑判断,既然方舟子同意接受记者的采访,那么他就并不会抗拒做减法本身。
因此“被删掉了约一半”就不是重点所在,重点在于,方舟子自己表示,他的访谈遭到了扭曲——“对话被删得七零八落,不能再准确表达我的原意。”
可是我横看竖看,看不出来怎么个不准确。女作家斯坦因有句名言:一朵玫瑰是一朵玫瑰是一朵玫瑰。意思是说,一个词语只能是它自己,别的都不能替代。从这个角度说,“寂寞”与“寂寥”是两码事,任何表述经过任何一点改动都会改变原意。这是语言学的绝对标准,但不是新闻媒体的。
我在这里把这个问题讲清楚:我认为这篇稿子的删节工作很出色。理由有两个:1、符合原意;2、切合主题。
至于方舟子为何认为不能准备表达原意,那需要他来论证,而不是来一句凶巴巴的简单断言就完事大吉。球在他脚下,可是他不踢。只宣布自己进球是不够的。
5、
事实上,这些都还不是重点。方舟子真的在乎上述问题吗?没有。就在他到网上骂《南方周末》的次日晚上,我打电话给他,他说的是:“其实我删稿我倒不在乎,重要的是你们用的那个标题和三篇评论。”
好,他不在乎。
虽然不在乎,也义愤填膺地写一段儿。不在乎,也可以说出“言而无信”、“有违新闻道德”、“有违做人的道德”、“《南方周末》现在也堕落到和《南方人物周刊》之类的小报玩这样的把戏。”不在乎,也可以弄出一个“唯一提的要求是在报道中涉及我的部分和对我的访谈记录定稿之后在发表之前必须经我过目和确认。”
不就是口味重吗?吃火锅,嫌不辣。不就是暴戾吗?抡菜刀,嫌不狠。可以,我理解,可你得占住理呀。
对这种事,我只能来一个所谓一声叹息。
只能说俩字儿了:心性。
6、
再说说所谓“你们用的那个标题”。《于建嵘VS方舟子:两败俱伤的恶战》。方舟子说:“我还真不明白我在这场“恶战”中败在哪里,伤在何处。如果对我骂娘就能让我败了、伤了,以后谁要想打败、打伤我,可就太容易了。”
这回他是说对了,他是真没明白。
7、
于建嵘之伤自不必说,方舟子之伤也显而易见。报道中讲得清清楚楚,方舟子之伤,在于此事并非因方舟子而起,“反方派”却突然群起而攻之,方舟子作为受害的被骂一方,人格与事业却受到空前攻击。因此这个“伤”,归根结底是方舟子的学术监督乃至整个中国学术监督事业之伤。
没有人说他被于建嵘伤到了。网上的话讲,“你看贴不仔细”,这一回,方舟子连关于他自己的报道都没看仔细。
即便方舟子自认百毒不侵,他也不会永生;即便他不承认自己受伤,这一次他也决非赢家。
事实上,就在这次的访谈中,在说到自己的学术打假事业时,方舟子自己还能够承认自己的失望:“真要计算成就感的话,我是很失败的,被我揭露出来的骗局很多,真正被动摇的例子却非常少。”
为何类似的语言,相关的事实,方舟子自己可以说,媒体就不能说?自己承认就是襟怀,别人道出就是污蔑,这是什么毛病?
这事儿最适合周杰伦来评论,“蛮鸟的喔。”
8、
《南方周末》的此次报道为观察性报道,我们的兴趣在于“恶战”背后中国知识分子的人格畸态和体制症结,而不是个人恩怨。换言之,这是一则公共新闻,压根儿就不是两个人的事儿。现代新闻的要求是,媒体不仅要对事情做出真实、正确而完整的报道,而且要赋予其意义,不但报道事实,而且要理解事实。因此本报才会以“一场两败俱伤的恶战”作为标题。
方舟子反对这个标题,理由却是很有些拟古味道的“不客观”三字经。可是在我看来,可能性只有两个:一、他的新闻观念还停留在简讯时代;二、他不喜欢这一对他“不利”的标题。
我不相信第一种可能性。如果标题为〈于建嵘悍然骂娘,方舟子大获全胜〉又会如何?他还会不会骂〈南方周末〉“完全没有客观报道的立场”?咱们不诛心,就依照其一贯表现推理一下。
推理完了也不能怎么着,对这人,笑一笑也就得了。
9、
再说一常识:投稿或约稿评论都不代表媒体自身立场。
关于方舟子“更恶心的是还为此组织了三篇一面倒地批我的评论文章”的指控,其实有上面这一句就够了。
说多两句。我认为笑蜀的评论批评了方舟子,但李方和曲水的评论都是比较中立的。最重要的是,三篇评论都没有针对个人,而是针对中国学术界整体。
这个比例有问题吗?
10、
11月13日和14日,“新语丝”网站刊载了13篇关于“方舟子杨瑞春”的评论文章,中立的一篇,其余12篇均站在方舟子的立场上反对、攻击、嘲讽〈南方周末〉。对方舟子的支持、中立、反对声音的比例为12:1:0。大家可以查证。
这个比例没问题吗?
11、
15日晚,我致电方舟子,说了两件事:一、我会针对他对〈南方周末〉的指责写一篇回应文章;二、理由是,我本无意参加网上争执,但实在是对他在“新语丝”网站上刻意制造片面的舆论势头感到齿冷。
他最初的回答是:他发表的相关评论没有一边倒。
随后的回答是:之所以一边倒,是因为没有看到有支持〈南方周末〉的帖子。
最后的回答是:那些支持〈南方周末〉的帖子没有道理,所以他不选,发表反对〈南方周末〉的帖子是因为它们有道理。
道理是WHO家物?
AND方舟子WHO?
12、
我很想告诉他,〈南方周末〉刊登那三篇评论文章正是因为它们有道理。但是我没有这么说。
因为他不会相信自己做不到而别人做得到的事实。
这个人不相信自己的逻辑,这是我的印象;只相信自己的利益,这是我的感觉。做记者而不写新闻的时候真是幸福啊,可以写自己的感觉了,呵呵。
他的利益是什么?攻击性,胜负心。
13、
方舟子WHO?应该有很多个吧。生物学博士、打假英雄等等。至少我还认识其中的一个:没有公平心的人。
在电话中,我告诉他:“您今天38岁,我说句不客气的话,可惜得好久之后您才会觉悟到的,如今做事多么不公平。”
14、
方舟子WHO?他对我自称“严谨”、“重逻辑”。多的例子不举了,只说他的批评〈南方周末〉的文章。
“难道《南方周末》真以为找一批人来批评我的打假,制造我也败了的假象,就能让‘《南方周末》2004年度致敬人物’于建嵘挽回点面子?”
要保留于建嵘的面子,这次报道就不做了,OK?而且这不是跟进报道,我们自己爱做不做。
为保持客观公正,〈南方周末〉编辑部已经让与于建嵘最熟悉而且恰好在美国的优秀记者赵凌避嫌,没有参与报道。
任何一个地球人,能拿出任何一个〈南方周末〉偏袒于建嵘的证据,我给他我11月份的全部薪水。
再加点儿,一块江诗丹顿腕表。我给你们家擦地赚这份钱去。
什么叫人格?谁给我讲讲,什么叫。
15、
“该访谈是记者根据现场对话的笔录(没有录音)写的。”这是方舟子说的。好,让我们记忆重现。
在我记忆里,这次访谈不仅仅进行了一次现场对话,北京东方广场的“现场”之后,一周之内,还进行了3次电话采访,因此采访一共4次。弹1个玻璃球和弹4个玻璃球,即便是在最心不在焉的时候会那么难以区分吗?我猜想,如果我做记者敢这么胡写的话,早被〈南方周末〉开除800回了吧。
“没有录音”就更有意思了。在电话采访时,方舟子远在千里之外,就能看见我有没有使用录音设备。
这事儿要是反过来,以他一贯的讥讽别人的口吻,还指八定说什么呢。是“妄人”合适呢?还是“伪科学”?
他还写道:“报道中涉及我的部分也发给了我,我做了不多的修改。”
天地良心,太平洋的水叫不叫多?那是我记者生涯中见到的最多的修改。
16、
在我告诉他我要写这篇文章后,他发短信说:“我不怎么上天涯,你的答复写好后请发我一份。我还没空反驳杨文,可一起反驳你们两个。”
我胆小,总觉得是你送货上门,我一刀劈俩的意思。
17、
好快刀。南方周末记者惧,股战汗出。
我就此回复说:
“您写骂我们的文章时曾经发给我一份吗?请到天涯看。”
方舟子回复说,他没我信箱地址。我说你总有我的手机号码吧。
我觉得有意思:抄家伙的时候想不起来言语一声儿,要东西的时候怎么想起来用手机了呢。
后面还有几条短信,不抄了。让有兴趣的人来写吧。抱歉的是,方老师的最后两条我没回。
没必要了。
18、
在接受我的采访时,方舟子对于“攻击对手的过程中获得的快感”矢口否认。
可是就在这篇《“〈南方周末〉现在真是堕落了!”》中,他却表示自己很享受“PK”李方的感觉:“其实在我看来,能把文科妄人打得满地找牙,打得一起对我哭着喊着叫停,所感到的得意程度就大于小时候得了‘语文状元’。”
我也是个“文科妄人”,我觉得“对我哭着喊着叫停”是一种性幻想。
中国古代的色情小说里没少这么写。三寸金莲风摆柳什么的。还得叫“亲达达”才够劲呢。
我总觉得,一个MAN活在世界上,安身也好,立命也好,光靠幻想,未必真的快感如潮。
谁的心魔谁伺候,谁的辛苦谁知道。
19、
这将是我惟一一次就此事发言。我在度假,游泳是正经。等度完了假,做事是正经。每年的工作还算不少,何只这一单,你至于让我流连忘返吗。若无“新语丝”网站上那比例为12:1:0的“宣传”而非“报道”,我连这一次的参与还不乐意呢。
网上争执,话越说越不明白。话题限定了还好,可是总是限定不了。争来骂去,全是无用功。我还是少玩这个吧。
有一点我跟方舟子是一样的,很少上天涯。
我的很少上是真的,呵呵。
20、
11月15日晚上,我在电话中对方舟子说:“你格局太小。”他说:“什么?”我连说了三遍,他还是没听懂。也许是我的手机质量太差了吧,约瑟夫.凯勒说得好,上帝知道。那成,看总看得懂。
在这儿我就白屏幕黑字重复一遍:这人格局太小。
他什么格局?就是在接受访问时承认自己的性格中有“个人英雄主义”因素,订正稿件时却把“个人”二字删除。能对一个记者承认的,却不敢对公众承认,算不算文过饰非?就是在自己的网站上罗织大量对自己有利的言论,却容不得媒体上的三篇评论,仅仅因为它们没有支持他自己。就是把不赞扬视为冒犯,把不溢美当作侵害,把没有百分之百地站在他的立场上当作毁谤。
打扰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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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实在是高 回复日期:2005-11-16 13:51:12
扯蛋,想要批评方就自己写文章批评,不要通过删减方的讲话去批评方,这道理还要教吗?
现在这记者都怎么了?
作者:实在是高 回复日期:2005-11-16 13:53:05
再这样下去,南方周未可能要炮制事实以发表观点了,真TNND的强。
作者:嘉华的走狗 回复日期:2005-11-16 13:59:17
真的一次无聊的论战,现在好了,天下不大乱也要出事了#
作者:轮台客 回复日期:2005-11-16 14:06:35
杨瑞春:“...我想您应该注意到,您的访谈文章是经您审阅过的,相反,于建嵘的访谈未经他本人审阅。在某种意义上,这是对于建嵘的一种不公,但因为您接受采访时提出过这样的要求,而我们也已经答应,这就是我们必须的选择。...您所说的再寄给你确认的办法,如果时间充裕,我们当然可以努力尽量达到,但在那种情况下却别无选择。”
作者:蒂克伟 :“...而事实却是,南方周末从未答应方舟子刊登的访谈录要经他‘确认'...”。
编辑和记者怎么口径不一致啊?
作者:五岳散人_ 回复日期:2005-11-16 14:44:10
嘿嘿,砖头比较狠的说.:)
说点认同这位记者的:记者采访后没有义务让被采访人修订,如果出现错误或者记者造谣,被采访人可以去要求报纸订正或者直接告记者.
比如说方在采访时候承认自己有"个人英雄主义",要不你当时就把嘴上的门关严点儿,把"个人"直接锁嘴里,要不就坦率承认.说出了话然后借修订的时候收回去,未必有些不丈夫了.嘿嘿.
作者:wxy466 回复日期:2005-11-16 14:45:25
蒂克伟:
有些私人谈话即使是出于礼貌,也是不要公开的好。再说,有谁能证实两人口头谈话中,您这里写出来的是不是一面之词呢?
作者:李晋闻 回复日期:2005-11-16 14:48:16
作者:蒂克伟 提交日期:2005-11-16 13:41:00
方舟子认为《南方周末》“言而无信”。而事实却是,南方周末从未答应方舟子刊登的访谈录要经他“确认”。
VS
作者:杨瑞春 提交日期:2005-11-13 00:16:00
特别是体现到访谈部分,我想您应该注意到,您的访谈文章是经您审阅过的,相反,于建嵘的访谈未经他本人审阅。在某种意义上,这是对于建嵘的一种不公,但因为您接受采访时提出过这样的要求,而我们也已经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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蒂克伟和杨瑞春的说法相互矛盾。
这两人据说都是《南方周末》的,不知道是哪一个在胡说,但是,其中必有一个是在胡说!

作者:牛华麻辣烫 回复日期:2005-11-16 14:52:26
楼上的白痴又在胡说了.......
编辑说的是审阅,而不是确认,和记者的有什么冲突啊......而且编辑明明说了"确认的办法,如果时间充裕,我们当然可以努力尽量达到,但在那种情况下却别无选择。”,也就是说其实是没确认的......
真是白痴年年有,今年特别多啊......
作者:轮台客 回复日期:2005-11-16 15:13:48
就知道要在“审阅”和“确认”上搞一搞了。
根据简明汉英词典:审阅——check and approve ;根据高级汉语大词典:审阅——审查阅读,这里的“审”有“核查、核对”的意思。要不报社怎么还有“审稿”一说?(顺手查金山词霸的)
再退而求其次,杨瑞春:“您所说的再寄给你确认的办法,如果时间充裕,我们当然可以努力尽量达到,但在那种情况下却别无选择。”杨用的可是“确认”二字。如果没有事先约定,为什么要“努力尽量达到”而又因为时间问题“别无选择”?为什么对于建嵘就没有“努力尽量达到”的自我要求呢?
楼上在骂别人白痴的时候,也注意先拿镜子照照自己。
作者:李晋闻 回复日期:2005-11-16 15:26:41
作者:蒂克伟 提交日期:2005-11-16 13:41:00
能够佐证上述说法的一个细节是,直到我把访谈稿件发至方舟子信箱请其订正之后,他才提出“报道中涉及我的部分”也要看稿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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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这个“也”字不是蒂克伟的笔误的话,那么这恰恰是佐证了方舟子的观点:南方周末事先答应方舟子刊登的访谈录要经他确认。
蒂克伟还拿这个细节佐证自己的说法?是不是脑子出问题了?
作者:李晋闻 回复日期:2005-11-16 15:32:34
作者:蒂克伟 提交日期:2005-11-16 13:41:00
新闻记者给受访者看稿,只能是其自愿行为而非职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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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约在先,那么遵守约定就是你的义务了,不管你是不是记者!
难道记者有背信弃约的特权?
作者:荞麦皮皮 回复日期:2005-11-16 15:33:34
不管是谁在胡说,,出现在报纸上的"(此文已经方舟子审阅,有删节)"这种玩文字游戏的东西,已经说明了南周的问题
蒂克伟的回应只有一点,要求方舟子指出改后不合其原意的地方,其余的文字,多是垃圾
作者:李晋闻 回复日期:2005-11-16 14:48:16
蒂克伟和杨瑞春的说法相互矛盾。
这两人据说都是《南方周末》的,不知道是哪一个在胡说,但是,其中必有一个是在胡说!
作者:荞麦皮皮 回复日期:2005-11-16 15:34:11
SB,上来嘴巴就那么不干净,喜欢别人骂你是不是?
作者:牛华麻辣烫 回复日期:2005-11-16 14:52:26
楼上的白痴又在胡说了.......
编辑说的是审阅,而不是确认,和记者的有什么冲突啊......而且编辑明明说了"确认的办法,如果时间充裕,我们当然可以努力尽量达到,但在那种情况下却别无选择。”,也就是说其实是没确认的......
真是白痴年年有,今年特别多啊......
作者:李晋闻 回复日期:2005-11-16 15:40:18
作者:蒂克伟 提交日期:2005-11-16 13:41:00
重点在于,方舟子自己表示,他的访谈遭到了扭曲——“对话被删得七零八落,不能再准确表达我的原意。”可是我横看竖看,看不出来怎么个不准确。
至于方舟子为何认为不能准备表达原意,那需要他来论证,而不是来一句凶巴巴的简单断言就完事大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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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不出不准确,你做论证证明你的“准确”了吗?你要求别人论证,那你自己为什么不论证?难道你的“横看竖看”就是你的论证???
到底是“谁来一句凶巴巴的简单断言就完事大吉”???
作者:秋白独秀 回复日期:2005-11-16 15:41:43
很欣赏楼主发的“南方周末未能刊发的两篇沙兰镇水灾报道”的帖子。楼主就是李海鹏吧?
看了新语丝公布的采访全本,认为你还是不错的。可是删节本确实与全本反映出的面貌有较大差异。所以我个人是对编辑有意见的。在天涯上写了个回帖,被新语丝选用了。这个我同意。
楼主说:对方舟子的支持、中立、反对声音的比例为12:1:0。不知秋白独秀《《南方周末》杨瑞春信中问题多多》一文是否有望入选其中的“1”。我拿过《南方周末》的稿费,也在新语丝上发过文。
我欣赏楼主的许多报道,也肯定你对于方两人的访谈(希望还能看到你对于访谈的全本)。很欣赏楼上的这一句:报道中讲得清清楚楚,方舟子之伤,在于此事并非因方舟子而起,“反方派”却突然群起而攻之,方舟子作为受害的被骂一方,人格与事业却受到空前攻击。因此这个“伤”,归根结底是方舟子的学术监督乃至整个中国学术监督事业之伤。
不过对于那篇你写的《于建嵘VS方舟子:两败俱伤的恶战》文章持保留态度。顺便问一句:在介绍中,你说于是研究员(这是论战的一个问题),证据呢?还是那张工作证?还是职称证,或者社科院的公文?
同时,对楼顶之文我个人持保留态度。
网络吗,表达的都是个人意见,公道自在人心!
作者:荞麦皮皮 回复日期:2005-11-16 15:45:21
哈哈,小心被定成棕子
作者:秋白独秀 回复日期:2005-11-16 15:41:43
楼主说:对方舟子的支持、中立、反对声音的比例为12:1:0。不知秋白独秀《《南方周末》杨瑞春信中问题多多》一文是否有望入选其中的“1”。我拿过《南方周末》的稿费,也在新语丝上发过文。
作者:李晋闻 回复日期:2005-11-16 15:49:29
好,他不在乎。
不在乎,也可以说出“言而无信”、“有违新闻道德”、“有违做人的道德”、“《南方周末》现在也堕落到和《南方人物周刊》之类的小报玩这样的把戏。”
不在乎,也可以弄出一个“唯一提的要求是在报道中涉及我的部分和对我的访谈记录定稿之后在发表之前必须经我过目和确认。”
对这种事,我只能来一个所谓一声叹息。
只能说俩字儿了: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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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舟子在电话里的“不在乎”3个字就让你这么抓狂?
别人出于客套,甚至只是顺口而出的“不在乎”就要成为你们干了坏事免予被批评的免死金牌???
你自己这是什么心性呢?
作者:李晋闻 回复日期:2005-11-16 15:58:23
作者:蒂克伟 提交日期:2005-11-16 13:41:00
于建嵘之伤自不必说,方舟子之伤也显而易见。报道中讲得清清楚楚,方舟子之伤,在于此事并非因方舟子而起,“反方派”却突然群起而攻之,方舟子作为受害的被骂一方,人格与事业却受到空前攻击。因此这个“伤”,归根结底是方舟子的学术监督乃至整个中国学术监督事业之伤。
————————————————————————
于建嵘之伤在于他出口成脏,泼皮骂街。
方舟子之伤在哪里?难道是“反方派”的攻击?自从打假以来,“反方派”哪一天停止过对方舟子的攻击。“天地生人”的批方大会就开了3次,出席的还都是”军内外科学家”。方舟子伤了吗?
看来南方名记蒂克伟 连“面子是别人给的,脸是自己丢的。”这句俗语都不知道!
作者:李晋闻 回复日期:2005-11-16 16:03:41
作者:蒂克伟 提交日期:2005-11-16 13:41:00
现代新闻的要求是,媒体不仅要对事情做出真实、正确而完整的报道,而且要赋予其意义,不但报道事实,而且要理解事实。因此本报才会以“一场两败俱伤的恶战”作为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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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两败俱伤原来不是来自事实的判断,而是来自“现代新闻的要求”。
“现代新闻”要求你们对客观事实作歪曲报道???
作者:断臂山 回复日期:2005-11-16 16:03:28
就两篇南周编辑和记者的帖子让我看再一次确认南周的堕落!不过我不会吝惜每周两块钱的,我不相信一份600万人看的报纸会继续这么堕落下去?南周记者再牛也不能把自己摆到法官的位置。那个标题让你有射精的快感吧?
作者:牛华麻辣烫 回复日期:2005-11-16 16:04:42
审阅者,审查阅读也,审查者,检查核对是否正确也......
可见,方舟子之审阅,是审查核对是否符合他认为的"正确".....但是,这一审查核对只是他单方面的行为,不构成对发表的否定......
而所谓确认者,乃是发表须经他认可内容,否则不能发也......
小白痴们的汉语确实要补习一哈了
作者:李晋闻 回复日期:2005-11-16 16:16:27
作者:蒂克伟 提交日期:2005-11-16 13:41:00
这个人不相信自己的逻辑,这是我的印象;只相信自己的利益,这是我的感觉。
他的利益是什么?攻击性,胜负心。
————————————————————————
这段话是南方名记蒂克伟的自画像!
作者:夏天的老K 回复日期:2005-11-16 16:16:16
在这个问题上,js和俺的偶像欣夫老大持同样的看法:南方周末刊登别人的观点而不经别人确认,这种断章取义是有理的。
祝贺js 和俺的偶像欣夫老大站在同一条战线上。跟着俺们偶像混,你在关天的辩论中必胜无疑...... 哈
作者:李晋闻 回复日期:2005-11-16 16:23:07
作者:蒂克伟 提交日期:2005-11-16 13:41:00
11月15日晚上,我在电话中对方舟子说:“你格局太小。”
————————————————————————————
你以为你是终审法院的法官?!
这终审法院的法官这么容易当,那我也来当一回:
在这儿我就白屏幕黑字:蒂克伟 这人根本没有格局、言而无信、没有新闻道德、没有做人的道德。
作者:实在是高 回复日期:2005-11-16 16:24:16
防火防盗防记者,呵呵...
作者:wxy466 回复日期:2005-11-16 16:28:41
李晋闻:
“你格局太小。”这种话朋友当中私下说说也就罢了,公开出来,还真是把自己当根葱了。帖子里类似的话还有。
作者:失却孤独 回复日期:2005-11-16 16:28:49
真有这么多人抬举方教主,难怪教主永远伪光正 ^_^
作者:实在是高 回复日期:2005-11-16 16:31:58
放屁的话!访谈既是属被访谈人名字的文字,文章最终发表当然要经属名最终确认,这难道不是天经地义,这一点都不认了还谈什么文责自负,还谈人文德人品?
你要揭露方的不丈夫,方的满嘴火车尽可以自己写文章,属自己的名大声骂去,删减别人的文字表达自己的看法算个什么东西?
这砖头有什么狠的,除了让我看到记者无良,媒体无德还能看到什么,诡辩的技巧?无耻的脸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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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五岳散人_ 回复日期:2005-11-16 14:44:10
嘿嘿,砖头比较狠的说.:)
说点认同这位记者的:记者采访后没有义务让被采访人修订,如果出现错误或者记者造谣,被采访人可以去要求报纸订正或者直接告记者.
比如说方在采访时候承认自己有"个人英雄主义",要不你当时就把嘴上的门关严点儿,把"个人"直接锁嘴里,要不就坦率承认.说出了话然后借修订的时候收回去,未必有些不丈夫了.嘿嘿.
作者:fuzhouman 回复日期:2005-11-16 16:32:09
套话空话良心话多一些,格局就大了。大格局是文傻的拿手好戏。
作者:javasure2005 回复日期:2005-11-16 16:32:46
看看你删节别人原话后的文章都变成什么意思,晕
这种人还好意思上来发帖子。
作者:wxy466 回复日期:2005-11-16 16:35:30
失却孤独:
没事就给人扣方的“教徒”的帽子,不太好吧?
作者:实在是高 回复日期:2005-11-16 16:36:38
事先商不商定都应该经被采访人最后确认,这是记者采访起码的底线。有什么道理属名方舟子却是杨瑞春的观点、笔法?
再提醒一下,这是访谈,报道是被访谈人的观点,不是记者和编者的观点,有什么道理不经被访谈人就发表?这有什么好争论的?
作者:实在是高 回复日期:2005-11-16 16:38:36
说难听点,南方周未这篇报道有炮制事实(改编别人言论)表达观点(编者一已观点)的嫌疑!
作者:fuzhouman 回复日期:2005-11-16 16:38:10
无良记者的名单多了一个:姚博。
作者:wxy466 回复日期:2005-11-16 16:40:01
蒂克伟:
“任何一个地球人,能拿出任何一个〈南方周末〉偏袒于建嵘的证据,我给他我11月份的全部薪水。
再加点儿,一块江诗丹顿腕表。我给你们家擦地赚这份钱去。”
我认为是偏袒,但关键是什么样的证据您才认可。
作者:公民而已 回复日期:2005-11-16 16:48:28
方舟子你要警惕你自己
打假英雄方舟子,个人英雄主义对于你这样的人没什么不好,因为它是你的人生支柱。真丢了个人,我还怕你没了动力。所以我认为动机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做了什么事,怎们做的事。但是你自己以为在话语上丢了“个人”,就是“英雄”了,那才叫丢人。因为这会影响你对事实的判断。南方周末、南方人物周刊都是我(我不说公众)尊重的媒体,这是因为得罪了你,或者仅仅是你自认为得罪了你,就说人家堕落,这种语言暴力足以让人吃惊。我仔细看了,多大个事呢?在编辑删节的稿子里,我没有看出有什么对你意见扭曲的地方,更没有故意扭曲的。你说“七零八落”,太夸大其词了,这会影响你今后大家的公信力的。编辑删稿都是整段整句的,没有挪前挪后活动一点西一点地删掉关键词关键用语的情况。
如果认为把小事整成大事没事找事就是你的本事,那我真是对你失望了。(当然你会说,你是谁呀,我才不在乎)。
作者:吴涛涛 回复日期:2005-11-16 17:04:39
方肘子已经38了.不过看上去也就30出头的样子.驻颜有术啊!
作者:荞麦皮皮 回复日期:2005-11-16 17:06:39
原文:
"(此文未经于建嵘审阅,有删节)";"(此文已经方舟子审阅,有删节)"
据所披露出来的事实:
"(此文有删节,未经于建嵘审阅)";"(此文有删节,未经方舟子审阅)"
或可以怪怪地这样说:
"(原文未经于建嵘审阅,有删节)","(原文已经方舟子审阅,有删节,删节后[或此文]未经方舟子审阅)"
作者:wxy466 回复日期:2005-11-16 16:40:01
蒂克伟:
“任何一个地球人,能拿出任何一个〈南方周末〉偏袒于建嵘的证据,我给他我11月份的全部薪水。
再加点儿,一块江诗丹顿腕表。我给你们家擦地赚这份钱去。”
我认为是偏袒,但关键是什么样的证据您才认可。
作者:国务院ceo 回复日期:2005-11-16 17:12:34
政务院任命令
鉴于李晋闻、实在是高在方家军网络大战中的突出表现,特赐封李晋闻为方舟子御用军第一战将,实在是高为第二战将。待方舟子认定之后,有请“方舟子御用军”司令员、政治委员方是民亲自授勋,并颁发fb奖金若干。钦此,跪安啦!
2005年11月16日
作者:国务院ceo 回复日期:2005-11-16 17:13:12
有关任命将陆续颁布,为方家军不辞辛劳的其他人员将继续颁奖。具体职务均须方舟子认定方可有效。
作者:牛华麻辣烫 回复日期:2005-11-16 17:15:39
一群新闻白痴.......
作者:牛华麻辣烫 回复日期:2005-11-16 17:19:10
事先商不商定都应该经被采访人最后确认,这是记者采访起码的底线///
这话够白痴的......你要防备记者胡搞,可以事先要约,要约不成,可以不接受采访,什么叫事先商定不商定都要确认,还底线,我靠......
作者:荞麦皮皮 回复日期:2005-11-16 17:16:36
当然如果要比较有没有偏袒,不管是在报纸上,还是事后的网文里.
这位南周记者,首先得把于的访谈没有删过的也贴出来,最好把双方的录音也发出来[当然,原文和录音是不是原始的东西只能靠自觉了].
只有那样,大家才能不被片面公开意于搅混水的细节走."被记者变成"英雄主义"的现象,有没有粗口被删的现象等等.
作者:实在是高 回复日期:2005-11-16 17:25:12
你靠什么靠,这不是一般的记者写文章的采访,这是访谈,最后的文字虽然是经记者整理但是以方的名义发表的,这种访谈文字必须得到被采访人的最后确认,你明白?
如果只是一个记者写自己文章,无论你如何采访,最后采访内容只是你文章的素材,那么只要这素质真实可靠,你尽可以删减编辑,最后成文的是属你的名字的文章,但现在是这个情况吗?
我再强调一下,这是个访谈,整个内容都方如何如何说,可事实上是却是编者在如何如何说。
依我看,你毫无疑问是个新闻白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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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牛华麻辣烫 回复日期:2005-11-16 17:19:10
事先商不商定都应该经被采访人最后确认,这是记者采访起码的底线///
这话够白痴的......你要防备记者胡搞,可以事先要约,要约不成,可以不接受采访,什么叫事先商定不商定都要确认,还底线,我靠......
作者:甘任远 回复日期:2005-11-16 17:25:36
有意思. "国务院"也用"钦此"了.
作者:五岳散人_ 回复日期:2005-11-16 17:26:27
作者:fuzhouman 回复日期:2005-11-16 16:38:10
无良记者的名单多了一个:姚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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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这工作我有年头没干了.中文虽然没有时态,但请注明:前无良记者姚博.谢谢.
顺便说一句,如果这年头要给做访谈的人审阅的话,不知道这批评报道还怎么做?没给访谈人物审阅就是无良记者,这标准还真是......
作者:国务院ceo 回复日期:2005-11-16 17:24:57
请问实在是高,编者在方的访谈中说了什么?请问哪句话不是方舟子本人说的?请问哪句话不代表方舟子的原意?
你指出了呀,指不出来就少在这里唧唧歪歪,改成实在是丢人 拉倒
作者:实在是高 回复日期:2005-11-16 17:29:00
整个事件就只暴露出媒体的沦丧,象南方周未这样一个大报的记者都是这样专业生疏、道德鄙下、自以为是,实在是不能设想...
作者:荞麦皮皮 回复日期:2005-11-16 17:29:38
这个南周记者对方的这个约定不认同:"我在接受《南方周末》的采访之前,唯一提的要求是在报道中涉及我的部分和对我的访谈记录定稿之后在发表之前必须经我过目和确认。"
但是同意有过目的约定,
南周记者否认了“登出来的访谈录,并不是经我确认的那个版本”中"确认"的约定,并不能否认“登出来的访谈录,并不是经我过目的那个版本”这一说法.
约定对南周来说有个屁用?
作者:牛华麻辣烫 回复日期:2005-11-16 17:19:10
事先商不商定都应该经被采访人最后确认,这是记者采访起码的底线///
这话够白痴的......你要防备记者胡搞,可以事先要约,要约不成,可以不接受采访,什么叫事先商定不商定都要确认,还底线,我靠......
作者:五岳散人_ 回复日期:2005-11-16 17:30:06
作者:实在是高 回复日期:2005-11-16 17:25:12
你靠什么靠,这不是一般的记者写文章的采访,这是访谈,最后的文字虽然是经记者整理但是以方的名义发表的,这种访谈文字必须得到被采访人的最后确认,你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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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明白.曾经干过这么多年记者,从来访谈都是署记者的名字,没见过署被访谈人名字的.不论是名字还是名义,都是写执笔人的名字.
作者:fuzhouman 回复日期:2005-11-16 17:30:31
看来无良记者都把别人当白痴。
方舟子质疑的是/两败俱伤/的标题,无良记者说不出方舟子败在何处
,却自作多情的替别人伤感。
原来以为是编辑不守信用,现在看来是无良记者言而无信。
作者:国务院ceo 回复日期:2005-11-16 17:31:51
整个事件只暴露出类似于实在是高这种id的无知和自以为有知,像实在是高这样的知名id都是这样胡言乱语、道德下鄙、自高自大、实在是难以设想。。。
作者:牛华麻辣烫 回复日期:2005-11-16 17:31:23
事先商不商定都应该经被采访人最后确认,这是记者采访起码的底线///
这句话里面的的两个"采访",不知道是哪个白痴说的.......
恩,懂得区分采访和访谈了,就离白痴远一点了,继续努力啊......
作者:荞麦皮皮 回复日期:2005-11-16 17:31:01
作者:国务院ceo 回复日期:2005-11-16 17:24:57
【请问实在是高,】编者【在方的访谈中说了什么?请问哪句话不是方舟子本人说的?请问哪句话不代表方舟子的原意?
你指出了呀,指不出来就】少在这里唧唧歪歪,改成实在是丢人 拉倒
作者:实在是高 回复日期:2005-11-16 17:34:54
诡辩,南周是以方舟子访谈的名义发表的文章,文章就是告诉读者方舟子如是说,那个你所谓的属只是整理者的名单,是作者吗?
难道是记者认为方会如是说?
说句难听话,如果真是记者的观点你以为方和读者会关注吗?报纸为什么会组织一个方的访谈,不就是读者想听到方在说什么吗,结果是什么?结果是读者只看到了编者认为方应该说的话,而且是以方如是说的名义发表!
作者:实在是高 回复日期:2005-11-16 17:35:36
上文回五岳散人
作者:国务院ceo 回复日期:2005-11-16 17:36:02
像fuzhouman 这种无良id ,怎的连白纸黑字都看不清楚,明明方舟子已被条条证据射中了脸,你却说,人家却只摸了下方舟子的屁股。方舟子的屁股摸得摸不得?摸不得,摸了也可以不叫摸,因为方家军喜欢用“认定”来说话,什么证据什么论据,管他个鸟。
作者:荞麦皮皮 回复日期:2005-11-16 17:37:25
哦,刚注意到回你这个SB的SB帖里面也有骂人的话.
你个SB
作者:牛华麻辣烫 回复日期:2005-11-16 17:31:23
事先商不商定都应该经被采访人最后确认,这是记者采访起码的底线///
这句话里面的的两个"采访",不知道是哪个白痴说的.......
恩,懂得区分采访和访谈了,就离白痴远一点了,继续努力啊......
作者:国务院ceo 回复日期:2005-11-16 17:38:01
作者:实在是高 回复日期:2005-11-16 17:25:12
可事实上是却是编者在如何如何说。
作者:实在是高:
结果是读者只看到了编者认为方应该说的话
实在是高 自己打了自己的嘴巴,还高个啥子哟,回家吧,孩子,别丢人了
作者:fuzhouman 回复日期:2005-11-16 17:39:41
无良记者看来是删惯了别人的发言,以至于有被采访者质疑审阅的文字记录再发表的文字被删节的时候无良记者还理直气壮:你的格局太小,俺们这么多年就是这么删过来的。在中国,小偷偷惯了,也会偷成理直气壮的“大格局”。
作者:荞麦皮皮 回复日期:2005-11-16 17:40:12
是不是访谈都不说被访者是谁,那些话是说的,谁可以负责?
平面文字也打马赛克?
作者:五岳散人_ 回复日期:2005-11-16 17:30:06
不明白.曾经干过这么多年记者,从来访谈都是署记者的名字,没见过署被访谈人名字的.不论是名字还是名义,都是写执笔人的名字.
作者:kjke 回复日期:2005-11-16 17:41:07
1、
我是负责报道“方于之争”的南方周末记者,在此就方舟子的文章《“<南方周末>现在真是堕落了!”》一文做一些事实与常识的澄清,并说说自己对整个事件的看法。
首先,因为“登出来的访谈录,并不是经我确认的那个版本”,方舟子认为《南方周末》“言而无信”。而事实却是,南方周末从未答应方舟子刊登的访谈录要经他“确认”。
在南方周末与方舟子之间的确有“看稿”约定,但是却从来没有方舟子在其攻击文章中所说的那一约定。
在《“<南》一文中,方舟子说:“我在接受《南方周末》的采访之前,唯一提的要求是在报道中涉及我的部分和对我的访谈记录定稿之后在发表之前必须经我过目和确认。”
此言不确。类似的说法是由我提出来的,而不是他的要求,而且在内容上有非常明显的差别。在第一次打电话给方舟子时,是我主动提出:“在访谈稿件完成后,我会发给您看,以便在我记错的地方做些订正。”
事过境迁,我凭记忆复述这一句话,只能是大意而已,不过其中“访谈稿件……记错……订正”的关键词决无误差。
我与方舟子之间的约定,或者说我就此事代表《南方周末》与其达成的约定,就只有这一句话,再无其他。
方舟子自称有“确认”权,那是他自己一厢情愿。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楼主自认为方舟子没有确认权,那也只是楼主自己一厢情愿
谁先提出来得很重要吗?难道因为是楼主先提出来的,双方的约定就在楼主这就可以淡化,方舟子约定中的权利就可以被削弱吗?
作者:荞麦皮皮 回复日期:2005-11-16 17:42:39
你写错了吧,是"大割锯"
作者:fuzhouman 回复日期:2005-11-16 17:39:41
无良记者看来是删惯了别人的发言,以至于有被采访者质疑审阅的文字记录再发表的文字被删节的时候无良记者还理直气壮:你的格局太小,俺们这么多年就是这么删过来的。在中国,小偷偷惯了,也会偷成理直气壮的“大格局”。
作者:实在是高 回复日期:2005-11-16 17:44:33
我在前一篇帖子中就提到,媒体的公信力不来源于编者的水平有多高,而在于媒体对新闻道德、社会公义的恪守,来源于方舟子那种锱铢必较的认真和刻薄,现在事件正印证了我的担心。
这些媒体的记者和编者用自己自以为是的组稿能力、文字水平取代了那些起码的新闻道德,那些起码的人格操守,他们这样作只会践踏社会公义,只会损害媒体公信力,他们都是些新闻小丑!
作者:五岳散人_ 回复日期:2005-11-16 17:45:48
作者:实在是高 回复日期:2005-11-16 17:34:54
诡辩,南周是以方舟子访谈的名义发表的文章,文章就是告诉读者方舟子如是说,那个你所谓的属只是整理者的名单,是作者吗?
难道是记者认为方会如是说?
说句难听话,如果真是记者的观点你以为方和读者会关注吗?报纸为什么会组织一个方的访谈,不就是读者想听到方在说什么吗,结果是什么?结果是读者只看到了编者认为方应该说的话,而且是以方如是说的名义发表!
------------------------------------------------------------
老兄,你要是不懂记者这行的工作,最好就不要大放厥词,免得让人觉得我在和一个白痴说话.
方说什么记者就要写什么?记者当然要提问,然后方进行回答.这叫访谈.而且任何人在回答提问的时候都有可能跑题,记者在写访谈的时候就要把这些与主题无关的东西删除.为了免得误会,我可没说这位记者删除的都是跑题的东西.:)
这些都是加工再创作的过程,所以访谈肯定署记者的名字.至于取舍之间,那是另外一个问题.这个没看到所有原始资料的话,我不评论.所以,别跟我纠缠方的问题.就跟我说说署名就可以.事实证明,你上面关于署名的话,基本是外行说的,而且以后的表述才是真正的诡辩.:)
你还是歇了吧,凭你在新闻方面的知识,讨论这个问题已经超过了你的智力范围.跟那个福州男人还说不定可以讨论一下.:)
作者:国务院ceo 回复日期:2005-11-16 17:45:21
症结不在于南方周末的删节问题,而在于南方周末没有在报道中痛斥于建嵘,高呼方舟子万岁嘛,还说啥呢?
郑重建议:方舟子既然自己办了网站,不妨再到国内买个刊号,办家报纸,上面都可以在报眉处印上:伟大领袖、伟大导师、伟大舵手英明神武方舟子大人万岁万岁万万岁!方舟子的光芒普照大地,让日月黯淡,让星辰无光!
作者:mvehu 回复日期:2005-11-16 17:48:22
就是论事的说,删文章没什么,也没影响方的意思。但是南方的整体安排,一共5篇文章吧?方于当事人各一个,剩下的3个全是拉偏架的,让方很不满。嘿嘿~
作者:实在是高 回复日期:2005-11-16 17:50:23
再给散人说个其实只是个人道德操守范围内的道理,如果你访谈了某个人的谈话,而如果你认为只照你的意思删改后才能发表,但被访谈人不同意,这时候你唯一能作的是就是取消这次访谈的报道计划,如果你还有一点道德操守的话。
作者:fuzhouman 回复日期:2005-11-16 17:49:52
国务院ceo真是越帮越忙的白痴。楼主手脚并用,好不容易没有差错的从1掰到20,立的就是“公正无私”的贞节坊。ceo非得自作聪明的自我曝光:无良记者就是要摸屁股。
早说嘛,无良记者和南方周末就是想摸方舟子的屁股。问题不在能不能摸,而是明明摸了却要摆出一幅公正的姿态。
作者:五岳散人_ 回复日期:2005-11-16 17:50:46
作者:荞麦皮皮 回复日期:2005-11-16 17:40:12
是不是访谈都不说被访者是谁,那些话是说的,谁可以负责?
平面文字也打马赛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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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脑子进水了?署名专指文章的署名,访谈里的叫署名?
作者:荞麦皮皮 回复日期:2005-11-16 17:54:22
问题是,从现在的信息来看,有没有要确认有争议可以先放到一边,
南周记者在访谈发表之前并没有给方舟子看发表的访谈,这个约定南周记者还没有否认.----这个涉及的是做人的操守
另外的问题就是,南周发表的访谈,方舟子认为曲解了他的原意,也就是说南周以方舟子的名义发了歪曲方舟子本意的文字.----这个涉及的是做媒体的的操守.
作者:kjke 回复日期:2005-11-16 17:41:07
楼主自认为方舟子没有确认权,那也只是楼主自己一厢情愿
谁先提出来得很重要吗?难道因为是楼主先提出来的,双方的约定就在楼主这就可以淡化,方舟子约定中的权利就可以被削弱吗?
作者:实在是高 回复日期:2005-11-16 17:56:54
照散人的话,现在方的记谈成了记者的再创作了^^
我强烈建议以后南周发表访谈一定要在记者署名后标记,此后本记者再创作之作品,也免得误导读者。
还要再给散人多啰嗦一句,我和批评南方周未报的人一样,有没有媒体工作经验了不了解媒体内幕无关紧要,重要的是我们都是读者,我们批评是一种读者意见。
你不以为方的反驳文章只是说给南方周未报听的吧,我倒认为他是说给读者听的。南方周未现在不应该只对着方扯不清,他还应该给他的读者一个解释。
作者:五岳散人_ 回复日期:2005-11-16 17:56:52
作者:实在是高 回复日期:2005-11-16 17:50:23
再给散人说个其实只是个人道德操守范围内的道理,如果你访谈了某个人的谈话,而如果你认为只照你的意思删改后才能发表,但被访谈人不同意,这时候你唯一能作的是就是取消这次访谈的报道计划,如果你还有一点道德操守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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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也跟你说说.遇上这种情况,我不会取消报道.因为我每次访谈都要录音,如果你觉得我在写这访谈时的删改违背了你的原意,我就有录音为证.要不你就去告我好了.写批评报道尤其如此,不能因为被访谈人的不同意,就取消报道.
作者:欣夫 回复日期:2005-11-16 17:54:29
作者:夏天的老K 回复日期:2005-11-16 16:16:16
在这个问题上,js和俺的偶像欣夫老大持同样的看法:南方周末刊登别人的观点而不经别人确认,这种断章取义是有理的。
——老K你怎么又说瞎话了?方舟子都承认笔录的定稿是他“确认”过的,还作了修改。编辑排版时对文稿进行删节,这已经不关方舟子什么事,那有文稿都非得全文照登的?你无知也就罢了,已经告诉你明白了,你还是闭着眼睛说什么“断章取义”,这就不是智力问题了,而是人格品德或楼主说的“格局”问题了。看你几个弄得象“小合唱”似的,这是何苦?别学方舟子光嗓门大,可是心里苦呀,因为老是“失败”呢!唉!这世道对方舟子们是不是太“不公”了?
祝贺js 和俺的偶像欣夫老大站在同一条战线上。跟着俺们偶像混,你在关天的辩论中必胜无疑...... 哈
——你的偶像是方大英雄,你们是“英雄”的弟子,快排好队:一二三!一二三!要跟紧呀!:)
作者:荞麦皮皮 回复日期:2005-11-16 17:58:00
脑子进水的是你呀,
我是跟你说署名的问题吗? 这个贴子又不是说署名.
跟SB牛华有一拼.
作者:五岳散人_ 回复日期:2005-11-16 17:50:46
作者:荞麦皮皮 回复日期:2005-11-16 17:40:12
是不是访谈都不说被访者是谁,那些话是说的,谁可以负责?
平面文字也打马赛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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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脑子进水了?署名专指文章的署名,访谈里的叫署名?
作者:fuzhouman 回复日期:2005-11-16 17:59:38
作者:mvehu 回复日期:2005-11-16 17:48:22
就是论事的说,删文章没什么,也没影响方的意思。但是南方的整体安排,一共5篇文章吧?方于当事人各一个,剩下的3个全是拉偏架的,让方很不满。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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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没有约定,按照目前记者的职业道德,肯定是爱咋编辑就咋编辑。问题是现在有约在先。无良记者拿完整的记录给被采访者过目而不是删节的纪录给人家过目,然后还说“经方舟子审阅云云”,这里头就很微妙。
2。就是这么明显的拉偏架,无良记者都敢大言不惭的说:/
“任何一个地球人,能拿出任何一个〈南方周末〉偏袒于建嵘的证据,我给他我11月份的全部薪水。
再加点儿,一块江诗丹顿腕表。我给你们家擦地赚这份钱去。”/
作者:小鱼的风筝 回复日期:2005-11-16 18:01:47
这是一个什么样的世界?
难道每个人都疯掉了?还是我疯掉了?
天涯中的这些看客们怎么就这么的tmd王八蛋
作者:实在是高 回复日期:2005-11-16 18:02:41
请散人注意,南周的这次访谈是标榜公正的一个所谓平衡的争论,不是什么批评的报道,这种记谈的唯一目的就是报访谈者双方真实的意图完整的表达出来。
如果你要作批评报道可以,但请自己写自己的文章搞,不要删减方的文章让访自己批评自己。
在组织一场热闹的媒体论战、搞一个成功的报道题目的成就感和违背新闻道德、私下删减文章面前,南周的记者选择了后者,他们值得信任吗?
作者:吃饱了混天黑 回复日期:2005-11-16 18:03:24
吐呕向牛华麻辣烫,有欣夫前辈助阵,贵方已立于不败之地,恭喜。
作者:五岳散人_ 回复日期:2005-11-16 18:12:34
作者:实在是高 回复日期:2005-11-16 18:02:41
请散人注意,南周的这次访谈是标榜公正的一个所谓平衡的争论,不是什么批评的报道,这种记谈的唯一目的就是报访谈者双方真实的意图完整的表达出来。
如果你要作批评报道可以,但请自己写自己的文章搞,不要删减方的文章让访自己批评自己。
------------------------------------------------------------
对不起,我不评论这事,因为资料不全.我说的是访谈是否需要被访谈人审核的问题.不扯这个具体事件.
作者:荞麦皮皮 回复日期:2005-11-16 18:16:08
你要是不说话,俺还真看不到这么多王八蛋.
最可气的,关天的这些家伙还咬着南周不放,怎么不转移到方于之争上去?
不过南周记者抛出这个N多小节谈及细节的帖子,让方舟子也不好回应大体上也能保个本.
作者:小鱼的风筝 回复日期:2005-11-16 18:01:47
这是一个什么样的世界?
难道每个人都疯掉了?还是我疯掉了?
天涯中的这些看客们怎么就这么的tmd王八蛋
作者:wentigu 回复日期:2005-11-16 18:17:13
作者:蒂克伟 提交日期:2005-11-16 13:41:00
是我主动提出:“在访谈稿件完成后,我会发给您看,以便在我记错的地方做些订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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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就是约定嘛!
我与方舟子之间的约定,或者说我就此事代表《南方周末》与其达成的约定,就只有这一句话,再无其他。方舟子自称有“确认”权,那是他自己一厢情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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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只有这一句话”难道就不是个约定啦?蒂记者好糊涂呦!你不是答应人家了吗?咋还说人家一厢情愿呦?
作者:五岳散人_ 回复日期:2005-11-16 14:44:10
嘿嘿,砖头比较狠的说.:)
说点认同这位记者的:记者采访后没有义务让被采访人修订,如果出现错误或者记者造谣,被采访人可以去要求报纸订正或者直接告记者.
比如说方在采访时候承认自己有"个人英雄主义",要不你当时就把嘴上的门关严点儿,把"个人"直接锁嘴里,要不就坦率承认.说出了话然后借修订的时候收回去,未必有些不丈夫了.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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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五更糊涂呦!“记者采访后没有义务让被采访人修订”,那咋行呦,乱套了呦,俺知道你记的是不是俺说得啊?说不通呦!这俺们可以听行家的,另说。蒂记者己个说跟老方有约定嘛,言而无信嘛,违约了嘛!
“说出了话然后借修订的时候收回去,未必有些不丈夫了.嘿嘿.”,语和文当然不同呦,修订一下正常的干活呦,咋就有些不丈夫啦?老五这么挑刺也有些不丈夫呦!
作者:kjke 回复日期:2005-11-16 18:19:49
对不起,我不评论这事,因为资料不全.我说的是访谈是否需要被访谈人审核的问题.不扯这个具体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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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具体到这件事情,你就是在建筑空中楼阁,因为现在双方有约定在先
作者:实在是高 回复日期:2005-11-16 18:25:01
新闻人应该有读者认可的道德操守和行业规范,也许这些条条框框会个某个报道事件中给新闻人“开展工作”造成客观上的束缚,但这都是必须的,这是媒体公信力的长期保障。
作者:牛华麻辣烫 回复日期:2005-11-16 18:28:31
订正:改正(文字中的错误)
可见,订正云云,只是文字细节,主要用于处理语音到文字之间转换可能出现的问题,与删节与否无关.方舟子这理科生语文没学好,把订正当成了确认,其实是被文科记者摆了一道,可怜啊......
其他白痴们,我再次跟你们上了一堂语文课,还不赶紧叫老师!!!
作者:吃饱了混天黑 回复日期:2005-11-16 18:30:54
偶叫先:牛屎。
作者:wangtao911 回复日期:2005-11-16 18:33:09
这让我想到了南京规定批评的稿子要经当事人签字认可才可以发稿的黑色幽默。
方舟子自己对号入座,实在是高。
作者:五岳散人_ 回复日期:2005-11-16 18:35:59
他们双方的约定不代表这是必须遵循的规则.而且这个规则还是不正式建立比较好,尤其在中国目前的新闻状态下.否则记者揭露报道就更难做了.我个人认为,目前新闻人最高的道德操守,就是尽量说真话.
至于为什么我不评论具体事件,是因为没有原始资料可以对比删改后的区别.所以,我不能就具体事件进行评论.
至于上面说语和文不同的朋友,倒可以跟你说说具体的."个人英雄主义"如果被方先生改成了"英雄主义",这意思就大不一样了.这不是语与文不同的问题,而是说溜嘴了以后开始找补.:)
作者:实在是高 回复日期:2005-11-16 18:41:07
记者说没说真话不是记者自己说了算的,恰恰是这次报道中南报记者没有遵守的报道程序来保证的--如果方的访谈报道里面都不是方的真实意图,那还是真话吗?
新闻人的起码的道德操守和制约新闻人主观意图影响客观报道的规则才是说真话前提。
作者:实在是高 回复日期:2005-11-16 18:43:45
现在是南周的记者略施小计就让方在批评自己的报道上签上了名字,你说方能信任南吗?读者还能信任南周吗?南周还会有真话吗?
作者:欣夫 回复日期:2005-11-16 18:41:22
作者:wentigu 回复日期:2005-11-16 18:17:13
作者:蒂克伟 提交日期:2005-11-16 13:41:00
是我主动提出:“在访谈稿件完成后,我会发给您看,以便在我记错的地方做些订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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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就是约定嘛!
——这是关照!或者说是“打招呼”,“约”什么“定”?约定不能是单方面“主动提出”的。这人一有偏向怎么就连常识都没有了?
作者:kjke 回复日期:2005-11-16 18:44:46
作者:牛华麻辣烫 回复日期:2005-11-16 18:28:31
订正:改正(文字中的错误)
可见,订正云云,只是文字细节,主要用于处理语音到文字之间转换可能出现的问题,与删节与否无关.方舟子这理科生语文没学好,把订正当成了确认,其实是被文科记者摆了一道,可怜啊......
其他白痴们,我再次跟你们上了一堂语文课,还不赶紧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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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牛华麻辣烫订正
“牛华麻辣烫是SC”是“牛华麻辣烫不是SC”的删节,“牛华麻辣烫不是SC”是经过牛华麻辣烫订正的,所以“牛华麻辣烫是SC”无违牛华麻辣烫本意
作者:五岳散人_ 回复日期:2005-11-16 18:47:56
其实这事最扯的地方在这里:方说稿子不是他的原意,记者说是.最简单的,就是把方审阅合格的稿子拿出来,再把删改发表的拿出来,一对比不就知道了?方一直打假,当然知道两个稿子一出,真相不就出来了?而且他肯定有存档嘛.
我还想看最初记者采写的稿子,看看到底删改了多少,与当时方说的话相比,稿子被方审定的结果如何.:)
作者:实在是高 回复日期:2005-11-16 18:51:29
呵呵,是不是方的愿意只有方一人说了算,因为这是方的谈话,可是南周又拿不出方的确认手续--这就是从法律上理解的纠纷实质。
还是王小波说的好,最重要的是承认1+1=2,在讲道理的基础上什么都可以说清楚,但现在好象不是这样。
人人都振振有辞啊....
作者:kjke 回复日期:2005-11-16 18:57:02
作者:五岳散人_ 回复日期:2005-11-16 18:35:59
他们双方的约定不代表这是必须遵循的规则.而且这个规则还是不正式建立比较好,尤其在中国目前的新闻状态下.否则记者揭露报道就更难做了.我个人认为,目前新闻人最高的道德操守,就是尽量说真话.
至于为什么我不评论具体事件,是因为没有原始资料可以对比删改后的区别.所以,我不能就具体事件进行评论.
至于上面说语和文不同的朋友,倒可以跟你说说具体的."个人英雄主义"如果被方先生改成了"英雄主义",这意思就大不一样了.这不是语与文不同的问题,而是说溜嘴了以后开始找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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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来说去你又说回去了,现在南周做的是标榜持平的探讨性报道,而不是你所谓的揭发性报道,你的担忧与此何干?
原始资料网上到处都有,我看你是故意推托
现在大肆删节的是南周不是方舟子,即便是语和文有不同这又不是揭发性报道,说漏嘴了收回有什么了不起?
作者:演进 回复日期:2005-11-16 18:59:34
无良编辑。靠!
作者:kjke 回复日期:2005-11-16 18:59:50
靠,争论半天散人还没看过方舟子的原文,找台阶呢吧
http://www8.tianya.cn/New/PublicForum/Content.asp?idWriter=0&Key=0&strItem=no01&idArticle=197908&flag=1
作者:牛华麻辣烫 回复日期:2005-11-16 19:09:33
删节:删去文字中可有可无或比较次要的部分.
"不是"删去"是",不是删节,而是篡改......
第三堂语文课,还有哪位小同学有问题,请继续举手......
作者:牛华麻辣烫 回复日期:2005-11-16 19:12:46
删节:删去文字中可有可无或比较次要的部分.
"不是"删去"不",不是删节,而是篡改......
第三堂语文课,还有哪位小同学有问题,请继续举手......
作者:jfly3 回复日期:2005-11-16 19:14:39
最终成文的时候肯定要删减。删减之后还是不是原意,这就要看不同的人的理解了。
同样的数据,不同的科学家还会有不同的解释,更何况对文章的解读呢?
方的毛病在于以为自己是正义的化身,一下子宣判南方周末堕落了。
方舟子的新语丝贴了那么多李继宏漫骂罗志田的文章,方舟子好像对自己的堕落毫无感觉阿。
作者:kjke 回复日期:2005-11-16 19:19:05
"不是"删去"不",不是删节,而是篡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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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定义挺新颖,原来小小一个“不”字都这么重要,我还以为它无关紧要呢.
请问牛华麻辣烫老师:
【这个黑名单的出现是在1999年的时候,当时有一些人把这些论坛
的政治、宗教方面的帖子转到新语丝的论坛上来,作为一个不欢迎此类转贴的论
坛,新语丝当然要删贴,结果删不胜删,删掉了还有人抗议,因此我就贴了这个
公告。作为论坛的管理者,我想我有这个权力。这个公告现在还在,算是历史的
记录,也就没有必要改了。】
这里面有个“不”字被删了是不是篡改呢?
作者:五岳散人_ 回复日期:2005-11-16 19:24:02
作者:kjke 回复日期:2005-11-16 18:59:50
靠,争论半天散人还没看过方舟子的原文,找台阶呢吧
http://www8.tianya.cn/New/PublicForum/Content.asp?idWriter=0&Key=0&strItem=no01&idArticle=197908&flag=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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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没看.主要是没这个耐心.最好方先生能拿出打假的精神,把几段<南周>主要的篡改文字汇集一下,方便我们这些人做判断.
作者:回来溜达的子弹 回复日期:2005-11-16 19:26:53
都不是什么好鸟,看他们互相咬 ^o^
作者:国务院ceo 回复日期:2005-11-16 19:28:57
核心在于南方周末有没有歪曲了方舟子的原意,如果有哪句话方舟子认为是造假,大可以指出来呀?如果哪句话你们认为是造假,也可以指出来呀???
实在是高先生,郑重请您先指出来再说,不要还没指出来就认定为歪曲了。
再请您先指出南方周末关于方的访谈中哪句话歪曲了方舟子的原意?
作者:吃饱了混天黑 回复日期:2005-11-16 19:40:29
作者:五岳散人_ 回复日期:2005-11-16 19:24:02
确实没看.主要是没这个耐心.最好方先生能拿出打假的精神,把几段<南周>主要的篡改文字汇集一下,方便我们这些人做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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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岳散人兄这次出斗争差,偏听偏信,盲目出拳,后患无穷。
于方之争小事一桩,却因于和于之友缺乏“危机公关”意识,事情越闹越大,未伤方,自伤不浅,叹。
作者:实在是高 回复日期:2005-11-16 19:55:00
俺以为,球现在在南周脚下,南周如果仅仅把这场纠纷理解为和方个人的官司那南周就大错特错了,这件事自网公布之日起,就成了方的一次小小的打假事件,南周现在面对的是读者和大众了。
南周的公信力面临考验,媒体自律能力也面临考验,希望南周慎重对待。
作者:日月当空 回复日期:2005-11-16 20:02:21
对方很失望
方真是没有救了
句号。
因为有这么多“方家军”的出现,已经超出了正常的讨论。
本人从此再不参与此事讨论,也不再看其他媒体的报道。
就让方这种虚幻的感觉一直持续下去吧!
作者:吃饱了混天黑 回复日期:2005-11-16 20:03:02
坚持“政治正确”,有些事也须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精英们怎就不明白呢?
茅厕坑只会越淘越臭。
作者:欣夫 回复日期:2005-11-16 20:09:21
TO:实在是高
你真能自说自话,你就说《南周》要“面对”你们几个“读者大众”不就得了?别把别人也“大众”进去。
没看到网上都在争议吗?别学糊里糊涂喊“革命啦”的那个谁行吗?
作者:还有一点激情 回复日期:2005-11-16 20:12:07
一帮傻鸟.争个球.
你们知道<南方周末>,你们知道方舟子吗?
其人在美国从事什么工作,收入从何而来?
作者:遗世独立_小米 回复日期:2005-11-16 20:20:03
新闻就是这样,对于这样的访谈,编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来选取一些片断,关键是,这样的需要是否出于公正的目的,如果编者从一开始就有明显的偏向,那么可以说,这种删选其实就是一种断章取义。通俗一点,也许只选“你老妈不是人”,而删去了“天仙下凡尘”。
作者:北望中原 回复日期:2005-11-16 20:21:59
作者:五岳散人_ 回复日期:2005-11-16 14:44:10
嘿嘿,砖头比较狠的说.:)
比如说方在采访时候承认自己有"个人英雄主义",要不你当时就把嘴上的门关严点儿,把"个人"直接锁嘴里,要不就坦率承认.说出了话然后借修订的时候收回去,未必有些不丈夫了.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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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必有些不丈夫了”???
这句话怎么理解?这是批评方舟子“不丈夫”呢,还是夸方舟子是大丈夫呢?姚前记者博果然是高人,说话模棱两可,可以两面讨好。
如果你这是批评方舟子“不丈夫”,那么你自己把笑蜀的“规范”解释成“学术规范”又算什么呢?既然“规范”就是“学术规范”,为什么当时要把"学术"锁嘴里?
拿“学术”当遮羞布去掩盖“规范”二字钳制言论自由的本意,原来还是“大丈夫”所为?
作者:筱宇王 回复日期:2005-11-16 20:26:05
这个蒂克伟逻辑思维混乱,只知道拿些个“心性”“格局”的华丽词语哗众取宠,由此可以看出,南周记者的水平和品德确实是不咋的。
作者:五岳散人_ 回复日期:2005-11-16 20:31:31
嘿嘿,北望中原老兄,我那可是做加法,方先生做的是减法.当初那帖子也不是我写的,把学术锁嘴里关我鸟事?:)
作者:牛华麻辣烫 回复日期:2005-11-16 20:31:37
【这个黑名单的出现是在1999年的时候,当时有一些人把这些论坛
的政治、宗教方面的帖子转到新语丝的论坛上来,作为一个不欢迎此类转贴的论
坛,新语丝当然要删贴,结果删不胜删,删掉了还有人抗议,因此我就贴了这个
公告。作为论坛的管理者,我想我有这个权力。这个公告现在还在,算是历史的
记录,也就没有必要改了。】
老子早就说过,方舟子在他狗窝里爱干什么干什么,我只是好笑于他这种窝里横,居然要去要求别人公正平衡.......
作者:冯迪 回复日期:2005-11-16 20:36:39
我做了这么多年记者编辑,头一次知道采访要经被采访人确认的?
新鲜。
那好啊,我做的揭黑报道给对方确认?我脑袋还要不要了?
作者:kjke 回复日期:2005-11-16 20:57:15
作者:国务院ceo 回复日期:2005-11-16 19:28:57
核心在于南方周末有没有歪曲了方舟子的原意,如果有哪句话方舟子认为是造假,大可以指出来呀?如果哪句话你们认为是造假,也可以指出来呀???
实在是高先生,郑重请您先指出来再说,不要还没指出来就认定为歪曲了。
再请您先指出南方周末关于方的访谈中哪句话歪曲了方舟子的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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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在于南方周末有没有歪曲自己的立场。如果它在此事中确实是中立的,同时又给了当事双方平等的发言权,那么即便有删节也没有什么大可指责的。但是如果南周明显偏向一方,同时又限制另一方的发言,把被批评方的发言删减发表,那么我认为这样做是很无耻的。被批评方因之发出抱怨也很正常
作者:kjke 回复日期:2005-11-16 21:02:34
作者:牛华麻辣烫 回复日期:2005-11-16 20:31:37
【这个黑名单的出现是在1999年的时候,当时有一些人把这些论坛
的政治、宗教方面的帖子转到新语丝的论坛上来,作为一个不欢迎此类转贴的论
坛,新语丝当然要删贴,结果删不胜删,删掉了还有人抗议,因此我就贴了这个
公告。作为论坛的管理者,我想我有这个权力。这个公告现在还在,算是历史的
记录,也就没有必要改了。】
老子早就说过,方舟子在他狗窝里爱干什么干什么,我只是好笑于他这种窝里横,居然要去要求别人公正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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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华麻辣烫如果曾经窝里横的话,就没有权利对任何人要求公平(除了他家人),在社会上被人侮辱也只能忍着,并且在心里YY:你这算个P,我在家里可比你横多了
嗯,这倒是个不错的心理平衡方式
作者:天天水煮鱼 回复日期:2005-11-16 21:06:27
方杨之争的新闻业务问题
海上刀先生以新闻从业者的姿态对《南方周末》与方舟子之争作了一番评论,我也提出自己的观点,当然针对的主要不是海上刀的观点,而是论争中的业务问题,仅作讨论,不涉及道德等高尚问题。
方舟子攻击南方周末和杨瑞春,无非有以下2点:
1、关于删稿和审阅。
删稿是编辑的权力,也是编辑的工作。审阅需要记者和采访对象的约定,如果采访对象没有审阅要求,那是不需要送采访对象阅读的。而且也只能审阅记者与之交谈的部分,而不是全部与之相关的内容。从这个意义上,编辑可以拒绝方舟子审读主稿。
即使经过采访对象审阅所确定的版本,也不见得就一定是最终上版的版本。除了编辑之外,至少还有校对,还有老总(新闻把关人),其中的改动是难免的。这是新闻生产的必要程序,不是所谓的约定能够约束得了的。不知道哪个媒体的责任编辑有最终的拍板权?那样的话,我党的宣传工作岂不是很危险?
如果是因为删改影响了文章的原意,那也不是能否删改的问题,而是如何删改的问题,是新闻真实性原则的问题。如果文章引用的是方舟子讲过的话,我认为是遵循真实性原则的。至于是否改变原意,我同意杨瑞春的分析。尽管有删节,但并没有断章取义,也没有改写采访对象的话。
2、报道的立场问题。
方舟子认为,在报道于建嵘骂他的部分没有客观的立场。从整个专题的布局而言,一篇主稿加两篇访谈,各有发言机会,我认为至少编辑已经在力求平衡。
至于三篇评论,评论就是评论,评论的成功在于有独到的观点,而不是四平八稳地说问题,观点倾向于哪一方都是可以的。方舟子真正的不满是否不在于观点是否“一面倒”,而在于写评论的人与之交恶?
作者:实在是高 回复日期:2005-11-16 21:24:56
防火防盗防记者,媒体公信力差不是没道理的,呵呵...
作者:巷子 回复日期:2005-11-16 21:30:42
方的fans可真多啊
作者:DingLin2 回复日期:2005-11-16 22:03:14
做个记号。
挺佩服和欣赏南周的这位记者。
作者:caozliang 回复日期:2005-11-16 22:08:10
真是有趣啊~~这年头,谁都能说的天花乱坠~~~苏秦张仪在今天口才水平也只能算一般了
作者:欣夫 回复日期:2005-11-16 22:21:39
支持《南周》杨编辑和李记者!希望继续跟踪报道!
作者:李晋闻 回复日期:2005-11-16 22:46:24
作者:蒂克伟 提交日期:2005-11-16 13:41:00
再说一常识:投稿或约稿评论都不代表媒体自身立场。
vs
11月13日和14日,“新语丝”网站刊载了13篇关于“方舟子杨瑞春”的评论文章,中立的一篇,其余12篇均站在方舟子的立场上反对、攻击、嘲讽〈南方周末〉。对方舟子的支持、中立、反对声音的比例为12:1:0。大家可以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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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南方名记蒂克伟那么懂得所谓的常识:投稿或约稿评论都不代表媒体自身立场。那么,“新语丝”网站刊载了13篇评论文章的立场问题又从何而来呢?
这位南方名记蒂克伟是不是喜欢自己打自己的嘴巴?!
作者:japhye007 回复日期:2005-11-16 23:04:19
这是个SB,没看原文就发表意见。还振振有词。果然是前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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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五岳散人_ 回复日期:2005-11-16 19:24:02
作者:kjke 回复日期:2005-11-16 18:59:50
靠,争论半天散人还没看过方舟子的原文,找台阶呢吧
http://www8.tianya.cn/New/PublicForum/Content.asp?idWriter=0&Key=0&strItem=no01&idArticle=197908&flag=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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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没看.主要是没这个耐心.最好方先生能拿出打假的精神,把几段<南周>主要的篡改文字汇集一下,方便我们这些人做判断.
作者:李晋闻 回复日期:2005-11-16 23:04:29
作者:蒂克伟 提交日期:2005-11-16 13:41:00
我认为笑蜀的评论批评了方舟子,但李方和曲水的评论都是比较中立的。
VS
“新语丝”网站刊载了13篇关于“方舟子杨瑞春”的评论文章,中立的一篇,其余12篇均站在方舟子的立场上反对、攻击、嘲讽〈南方周末〉。对方舟子的支持、中立、反对声音的比例为12:1:0。
————————————————————————————
且不说南方名记蒂克伟对评论文章的立场的判定是不是客观公允。蒂克伟拿《南方周末》评论文章的倾向性与“新语丝”网站上评论文章的倾向性进行对比也根本就是弱智兼无赖:
在方于之争当中,《南方周末》是局外人;
在方杨之争中,方舟子的“新语丝”是当事的一方。
局外人必须中立,当事人有权站在自己的立场上说话。南方名记蒂克伟指责当事人没有像局外人那样中立,是不是脑子进水了?
或者,南方名记蒂克伟想告诉大家:在方于之争当中《南方周末》是和于建荣一伙的,实际上是当事一方?
作者:牛华麻辣烫 回复日期:2005-11-16 23:20:49
被我教育得还不了嘴的李晋闻先生居然有脸继续流连在这个帖子里,真是希奇啊。。。。。。
作者:李晋闻 回复日期:2005-11-16 23:30:56
作者:牛华麻辣烫 回复日期:2005-11-16 23:20:49
被我教育得还不了嘴的李晋闻先生居然有脸继续流连在这个帖子里,真是希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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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网络宠物,我不鸟你一下你原来很不爽呀。牛华丑类过来,让主人拍你一下。
这下爽了,你个蠢东西。
作者:牛华麻辣烫 回复日期:2005-11-16 23:34:29
你这个傻小子啊,难道不知道我的智力水准是不容怀疑的吗?
一般来说,觉得我傻的才是真傻,这已经是一项测试标准了
作者:国务院ceo 回复日期:2005-11-16 23:59:40
李晋闻和实在是高不敢直面俺的问题,懦夫一个!
作者:国务院ceo 回复日期:2005-11-17 0:02:33
作者:李晋闻 回复日期:2005-11-16 23:04:29
作者:蒂克伟 提交日期:2005-11-16 13:41:00
我认为笑蜀的评论批评了方舟子,但李方和曲水的评论都是比较中立的。
VS
“新语丝”网站刊载了13篇关于“方舟子杨瑞春”的评论文章,中立的一篇,其余12篇均站在方舟子的立场上反对、攻击、嘲讽〈南方周末〉。对方舟子的支持、中立、反对声音的比例为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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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不说南方名记蒂克伟对评论文章的立场的判定是不是客观公允。蒂克伟拿《南方周末》评论文章的倾向性与“新语丝”网站上评论文章的倾向性进行对比也根本就是弱智兼无赖:
在方于之争当中,《南方周末》是局外人;
在方杨之争中,方舟子的“新语丝”是当事的一方。
局外人必须中立,当事人有权站在自己的立场上说话。南方名记蒂克伟指责当事人没有像局外人那样中立,是不是脑子进水了?
或者,南方名记蒂克伟想告诉大家:在方于之争当中《南方周末》是和于建荣一伙的,实际上是当事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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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这个李晋闻当年是谁教你学逻辑的?怎的脑袋长到屁股上去了?
人家李海鹏说的是方舟子找来的批南方周末的文章,你丫又扯哪里去了?
拜托你,能回家补补课再来么?丢的人还不够多吗?
作者:西门欧拉 回复日期:2005-11-17 00:48:58
狡辩,不堪一驳的
暂不论记者是否有义务将访谈记录交由被访谈者核对。现在的事实是,南周郑重地将记录交给方核对,随后却又在发表前擅自削减修改,这就成问题了。南周的这种做法彷佛在告诉人们:看看,这是经过谈话者核对过的记录啊,他是千真万确这样说的。事实呢,这是核对后又经过二手处理过的,是编辑按自己的意思减过料的。这分明是当面一套背后另一套,挂羊头卖狗肉。
按目前方对南周刊登的访谈记录的不满,可以料想,如果方当时能预见到这个结果,他是断断不愿接受南周访谈的,像对其他一些“堕落”报刊一样,方不会轻易相信南周的。楼主提到,访谈前,南周与方之间的确有“看稿”约定,而且是记者主动提出的,正是这种事先的承诺获取了方的信任。从这个角度来看,南周随后对记录的削减,是不是一种背信与欺骗?
一面承诺让你核对,似乎让你满意后发表,一面又对材料偷工减料,完了对方觉得不满,又反唇相讥:不要搞错,让你核对那是抬举你,是给你面子,原本并不需要让你核对的。看看,理都让南周占去了。
可是,明眼人一目了然,南周的做法是不太光彩的。
众所周知,中国文字相当奇妙,一个句子增几个字,意思能完全弄反;减几个字同样能将本来的意思弄拧了。削减一段谈话记录,结果完全有可能有悖本意,至于这么作是否别有用心,没根据的事最好别轻易怀疑。所以方的不满是有道理的。
——我只是随便谈谈,没经调查查证,没有细致的分析,纯属空口胡说。言辞有不当之处,权当我开玩笑。:)
作者:九横六竖 回复日期:2005-11-17 01:45:29
方舟子到底有几个ID呀?他真有这么多扇子吗?不会都是他自己吧。
想不通他怎么就成了名人呢?
作者:甘任远 回复日期:2005-11-17 02:07:01
方舟子说:
"我克隆的一种重要蛋白质基因还获得了专利, 被药厂采用, 这也是我目前的一项重要收入."
那些他"确认"的"访谈"也说: "博士后研究期间, 方舟子克隆的一种重要蛋白质基因还获得了专利, 被药厂采用."
事实呢?
作者:甘任远 回复日期:2005-11-17 02:14:37
Cyclin T, A New HIV Target (S97041.pdf)
Inventors
Katherine Jones, Ping Wei, Mitchell Garber, Shi-Min Fang
Applications
HIV, Drug Discovery and Development
After HIV has settled into a chromosome, a viral protein called Tat (transactivating transcription factor) accelerates the production of new virus particles. Without Tat, an infection would not be likely to get off the ground. Researchers have known that Tat does not function alone, but requires help from a partner molecule in the cell. However, the nature of the cellular partner remained elusive. This invention covers the discovery of the molecule called cyclin T which appears to be Tat's partner. This discovery opens the door to developing a new class of therapeutic agents for AIDS based on blocking the chain of events created by the Tat-Cyclin T connection.
References
Genes & Development 11: 2593-2599 (1997); Cell 92: 451-462 (1998); Genes & Development 12: 3512-3527 (1998); Mol. Cell. Biol. 20: 6958-6969 (2000); J. Biol. Chem. 275: 34314-34319 (2000)
Patent Status:
U.S. Patent No. 6,270,956 issued August 7, 2001; U.S. Patent No. 6,284,456 issued September 4, 2001; Published PCT application WO99/29730
License Terms
Exclusive or Nonexclusive licenses available
Reference Number: S97041
Contact:Anne-Marie Mueller - Manager, Technology Transfer - 858.453.4100 x1275 - amueller@salk.edu
作者:郭金昌 回复日期:2005-11-17 03:00:03
霉国西施方舟子之流欲借刀杀人灭口,消灭网络!
万恶西洋文化殖民,科学主义鸠占鹊巢无恶不为,霉国西施方舟子身披“洋皮”故为纸媒竞相尊为“专栏作家”,正义之声绝不见客,赤裸裸洋奴秽行也??惟中青报从谏如流,幡然逐之耳!
“神学、轮子功、自由派”悉政府之敌,霉国西施方舟子及“科学白痴与恶棍”公然斥异议者为前三者,是欲煸动政府灭之而“黄雀在后”也。如是借刀杀人,彻头彻尾西施杀“长城”伍子胥以亡吴之故伎也,显系强奸学术、奸佞谗言,徒令其霉国人乃至“中情局反华间谍”之丑恶嘴脸暴露无遗耳!此“人”竟指鹿为马,美化吃我中华之花旗银行,与汉奸何异邪?
霉国西施方舟子们扣“政治高帽”,疯狂向资产阶级“卖字”而禁人“扫黄”,诬神圣关天茶舍为“神社”,十跳自由网络之罪恶杀手,倘其无力澄清之,非群起而逐之,何以自卫正义网络邪?
伏惟肉食者辨奸,网友深思,小子恭候霉国西施方舟子诉状!
http://www.tianya.cn/New/PublicForum/Content.asp?idWriter=796985&Key=243884442&strItem=news&idArticle=60301&flag=1
作者:郭金昌 回复日期:2005-11-17 03:03:29
"编辑必须拒绝方舟子审读主稿"=消灭新闻检察官也!!!
方舟子暴君逻辑邪恶罪孽!!!
作者:郭金昌 回复日期:2005-11-17 03:06:54
<南方周末>,何不让方舟子与
艺祖面首 血清郭琇 老孔佛“转世灵童” 黄帝血裔 文王嫡系 武王叔父 仙师范蠡 形若子房 贾谊孪生 仰拜伯温 曹参不死 藐视诸葛 "论语"赵普 青出清涟 远祖虢公 奉孝子仪之后 翰林学士 天子侍读 天子争臣 童话男孩 正义卫道士 文明天使 众生大救星 西洋主义掘墓人 “教授”与资产阶级天然杀手 奸佞克星 奇技淫巧科学之疫苗 自然孝子 照妖镜 蓝蛇 真人 居士 赤子郭金昌
单挑邪????????!!!!!!!!!!!!
作者:长沙一夜 回复日期:2005-11-17 03:44:44
现在看见这个都烦了
作者:夏天的老K 回复日期:2005-11-17 8:52:35
不顶起来不好玩。
偶像欣夫老大,俺还是粉你......哈
作者:夏天的老K 回复日期:2005-11-17 8:59:07
js说的没啥意思。
断章取义且没被确认这是事实。
而有没有篡改方的原意,别人说了不算,方说了算。因为话是他说的。
作者:wxy466 回复日期:2005-11-17 9:23:55
夏天的老K兄:
“有没有篡改方的原意,别人说了不算,方说了算。因为话是他说的。”
同意。我想这是最基本的道理。
下面有方怎么说的。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
《南方周末》岂止是堕落而已——答其编辑杨瑞春、记者李海鹏
·方舟子·
说《南方周末》堕落,并不是什么新观点,近一、两年来一直有人在网上这
么说。也一直有人为这种堕落找借口,说是受上面打压的缘故,要大家体谅。这
一份报纸的日子曾经过得很艰难,所以即使出现了一些令人摇头的报道,也让人
不忍心去批评。现在《南方周末》显然成功地完成了堕落过程,再出现恶劣的报
道就未必和上面的打压有什么关系,而是其编辑、记者自觉自愿的。比如这一次
有关于建嵘谩骂我的报道,其偏颇就完全是由于其编辑、记者素质太差导致的,
不仅仅是新闻素质差,更是由于道德素质差,不仅仅是新闻道德差,更是做人的
道德差,从《南方周末》新闻总监杨瑞春《致方舟子的信》和李海鹏《负责报道
“方于之争”的南方周末记者回应方舟子》即可印证这一点,让人知道现在的
《南方周末》不仅是堕落,简直就是无耻。
我这次对《南方周末》的指责,主要有两点,一是言而无信,违背在报道中
涉及我的部分和对我的访谈记录定稿之后在发表之前必须经我过目和确认的约定;
二是没有客观、中立立场,把于建嵘骂我的事件定性为“两败俱伤”,还组织了
我的论敌写的三篇文章乘机攻击我和学术打假。
杨瑞春对我们之间的约定并不否认,承认“您接受采访时提出过这样的要求,
而我们也已经答应”,而李海鹏则矢口否认:“方舟子自称有‘确认’权,那是
他自己一厢情愿。”事实上,在采访前关于在报道中涉及我的部分和对我的访谈
记录定稿之后在发表之前必须经我过目和确认,是我对所有想要当面采访我的报
刊记者的一贯要求,我也一再公开声明我的这个要求,而且认为这是被采访者天
经地义的权利(据我所知,这也是西方主流媒体都尊重的权利),不答应这个要
求的记者,我根本不可能浪费时间接受其采访,对于答应了又不守信用的报刊
(例如《南方人物周刊》、《外滩画报》)我都加以谴责。在差不多同时,与
《南方周末》同属一个报业集团的《南方都市报》的记者姜英爽也想要采访我,
我当即提出了这个要求,她回答说她早就知道我的这个要求,并且保证会做到,
而且也的确做到了。所以我虽然以前也对《南方都市报》有过批评,但对他们这
一次的守信用要表扬一下。而李海鹏为了替《南方周末》的不守信用遮羞,居然
无耻到去否认有过这个约定,在众多曾经采访过我的记者面前公然撒谎,就不怕
从此在记者圈中被视为骗子?
杨瑞春比李海鹏诚实一些,承认有过这个这个约定,对为何没能遵守这个约
定,她的解释归纳起来有这么几条:
一、于建嵘没有提出类似的要求。——于建嵘愿意相信将他评为“2004年度
致敬人物”的《南方周末》不会记错或歪曲他的话,那是他的事,和我无关。
二、编辑有删节的权利。——但是被采访者也有要求删节后再经其审核以免
断章取义的权利。在这两种权利发生冲突时,应以双方事先的约定为准。《南方
周末》既然事先答应了我在发表之前看定稿的要求,就不能在事后又以编辑的删
节权做开脱。如果《南方周末》要坚持这个权利,或者干脆像李海鹏那样否认被
采访者的“确认权”,那就不应该事先答应我的要求,我也就不会接受其采访。
我并不稀罕《南方周末》的采访,事实上,我一开始拒绝了李海鹏当面采访我的
要求,叫他有问题发电子邮件给我,而李海鹏死皮赖脸地纠缠我,非要我在第二
天离开北京去杭州之前愣是从排得满满的安排中腾出午餐时间接受其采访(让我
差一点赶不上下午的飞机),信誓旦旦以《南方周末》的声誉保证绝对不会像
《南方人物周刊》那么不地道,我考虑到我和旧《南方周末》的渊源,就给了他
一次机会。他现在又翻脸不认人,根本否定被采访者的权利,这等于承认了当初
答应我的要求,乃是为了骗取我的信任接受其采访。这是什么行径?这是骗子的
行径!
三、在出报之前的几个小时由于版面调整被迫删节,来不及再让我确认。—
—给我发个电子邮件,打个电话让我去上网收邮件确认,几个小时的时间绰绰有
余了。就算来不及,也应该在出报之前和我说明一下取得我的谅解。
四、虽然删节,但是并没有歪曲我的原意。杨瑞春说:“我做删节的原则,
一是不违背被访者本意,一是重要性原则。比如说您谈了很多‘伪环保’问题,
也许对您意义重大,但是对我们关心的主题关系并不是很大,所以我也多少做了
取舍。”“幸而您同时把您的全本和我们刊发的版本一同放在了网站上,我想大
家确实可以比较一下,删掉的部分是否歪曲了您的原意。或者您也可以直接指出
来供我们探讨研究。”李海鹏也说:“方舟子自己表示,他的访谈遭到了扭曲—
—‘对话被删得七零八落,不能再准确表达我的原意。’可是我横看竖看,看不
出来怎么个不准确。”
在被删掉的问答中,有的恰恰是与报道和评论的主题关系重大,非常重要的,
例如我对“举报文章发表在这里,应该文责自负,还是作者与网站共同负责?”
和“靠个人打假,对中国的学术空气的净化效果有限。那么中国的学术监督该如
何开展?”这两个问题的回答,正是这个风波的重点,如果登出来,就驳斥了笑
蜀等人对个人学术打假的指责。为什么如此重要的问答要删掉?
在保留下来的问答中,编辑也做了删改,有的违背了原意。例如:
记者:作为以学术打假为主要内容的知名网站,新语丝审核、遴选举报投稿
的标准是什么?
方舟子:我并不在意来稿的用词是不是激烈,只看它有没有依据。如果文章
中举出事实,我会核实这个事实是否存在,如果文中有推论,我会进行逻辑判断。
至少要看起来有道理有依据,我才会发表。【对不涉及新的事实的评论性文章,
发表的标准会低一些,但】最低标准是不选用新冒出的ID发表的评论文章和跟贴,
发言要有可信赖的来源。
在这个回答中,我实际上提到了两个发表标准,一个是发表举报文章的标准,
一个是发表评论文章的标准,后者低于前者。但是编辑删掉了“对不涉及新的事
实的评论性文章,发表的标准会低一些,”这一句,把两个标准变成一个,让读
者误以为我发表举报文章的标准很低,难道这不是违背了原意?
又如:
记者:有时候你很难让人理解,比如说在新语丝网站上开列论坛黑名单,声
称来自“关天茶社”等论坛的转贴一律删除。这好像是“一篙打翻一船人”,这
样的事情多了,很多人就会认为你很武断。
方舟子:【这个黑名单的出现是在1999年的时候,当时有一些人把这些论坛
的政治、宗教方面的帖子转到新语丝的论坛上来,作为一个不欢迎此类转贴的论
坛,新语丝当然要删贴,结果删不胜删,删掉了还有人抗议,因此我就贴了这个
公告。作为论坛的管理者,我想我有这个权力。这个公告现在还在,算是历史的
记录,也就没有必要改了。】其实大家何必要管我是什么样的人呢?在网上有很
多人攻击我的性格为人,说我没人情味,没人性,其实不管他们说得对不对,这
些东西都不重要。关键是,我做事有没有依据,有没有道理。
编辑删掉了我对为何开列论坛黑名单的说明,让读者的感觉是我默认了那么
做的确“很武断”,没有道理,只能请大家不要管我是什么样的人。这难道不是
违背了原意?
再如:
记者:敌人遍天下的感觉怎么样?
方舟子:我觉得无所谓了。树敌与我的性格有关,我不怕得罪人,打假本来
就是一件得罪人的事。【有些假的东西,我看到了,不说出来难受。“一家哭何
如一路哭?”这是范仲淹处罚贪官时说的话,那个贪官的家人很可怜,可是范还
是坚持处罚。我的想法与此近似。对于树敌过多,我早有心理准备,也不觉得会
带来让自己的生活陷入困境的麻烦。】
编辑删掉了后面的说明,让读者以为我不怕得罪人仅仅是因为性格,而不是
出于社会责任感,这难道不是违背了原意?
杨瑞春和李海鹏都声称他们的这组报道、评论“客观、公正、中立”,但是
在他们的答复中,却暴露了其倾向性:
例如,李海鹏说:“‘没有录音’就更有意思了。在电话采访时,方舟子远
在千里之外,就能看见我有没有使用录音设备。”现场采访是主要的,电话采访
是补充,如果现场采访没有使用录音,我不知道为何偏要在电话采访中使用录音?
如果要在电话中使用录音,必须预先告知对方,如果偷偷录音,按美国法律是违
法的,中国法律可能没有这方面的规定,但是也是对通话者的极大不尊重,是只
有要做揭露性报道进行暗访时才使用的不正常做法。李海鹏暗示他可能偷偷对我
使用录音设备,岂不是在暗示他就是为了揭露我才来采访我的,岂不是承认了在
对我进行欺骗性采访,自打其“中立”的嘴巴?
又如,李海鹏在否认被采访者有“确认权”时,举例说:“如果在我们做批
评报道的时候都去请受访者看稿并尊重对方的意见,大概什么都甭想发出来了。”
这岂不是也在暗示对我的采访、报道乃是“批评报道”,因此可以不尊重我的意
见?
李海鹏的报道声称这场风波的结果是“两败俱伤”,这是一个主观的判断,
哪有“客观”可言?李海鹏如此解释其主观判断称:“于建嵘之伤自不必说,方
舟子之伤也显而易见。报道中讲得清清楚楚,方舟子之伤,在于此事并非因方舟
子而起,‘反方派’却突然群起而攻之,方舟子作为受害的被骂一方,人格与事
业却受到空前攻击。因此这个‘伤’,归根结底是方舟子的学术监督乃至整个中
国学术监督事业之伤。”原来他认为有人攻击了我的“人格与事业”,我、学术
监督就被“伤”了。在接受其采访时我了解到,李海鹏此前其实根本就不了解我
的经历,连我的文章都没有读过几篇,接到采访任务就匆忙来找我,如果他对我
的经历有所了解的话,就该知道自从我开始了“学术监督”之日起,对我的人格
与事业的攻击就无日无之,“反方派”总能找到种种理由对我群起而攻之的,这
一次的攻击既非空前,更非绝后(稍后发生的所谓“科技打假三大冤案”一事声
势要大得多),如此说来,我、学术监督岂不是一直在受“伤”?有如此奇怪的
逻辑的人,除了说他弱智,无话可说。
李海鹏认为如果报道用了“方舟子大获全胜”,我就不会批评《南方周末》
“完全没有客观报道的立场”,则纯属小人之心。我一直在批评中国的记者把新
闻报道当成评论来写。评论可以宣布“方舟子大获全胜”或“两败俱伤”,记者
则不可下这种主观的判断。记者的责任是“报道事实”,而“理解事实”则是评
论家的事。这不过是我多年来阅读美国主流报刊所得到的一点体会。李海鹏嘲笑
我的新闻观念还停留在简讯时代,他的“理解事实”似的报道才符合“现代新闻
的要求”,表明此人连如何写新闻报道的门都还没摸着。
针对《南方周末》从我的论敌那里组织了三篇一面倒地批我的评论文章一事,
李海鹏声称要教导我一个常识:“投稿或约稿评论都不代表媒体自身立场。”但
是他自己显然是不相信这个常识的,否则就不会指责“新语丝”网站“刊载了13
篇关于‘方舟子杨瑞春’的评论文章,中立的一篇,其余12篇均站在方舟子的立
场上反对、攻击、嘲讽〈南方周末〉。”还来向我要“公平”,对“刻意制造片
面的舆论势头感到齿冷”。把一个同人网站当成新闻媒体来要求,本来就是一件
可笑的事。我从来就不掩饰,而且公开表明自己在打击学术腐败、新闻腐败和伪
科学等问题上的倾向性。但是有一件事我自信要比包括《南方周末》在内的新闻
媒体更“公平”:我不会肆意删改来稿,而且还给被批评到的人澄清、辩解的机
会,照登其来信、来稿。《南方周末》做得到吗?新语丝网站让李海鹏“齿冷”,
正是“因为他不会相信自己做不到而别人做得到的事实”。
事实上,那三篇文章是代表了《南方周末》的立场的。李海鹏认为“〈南方
周末〉刊登那三篇评论文章正是因为它们有道理”,杨瑞春则认为“曲水”的文
章“是代表我们对于这种状态的思考的”,便是明证。
在我发表《“《南方周末》现在真是堕落了!”》一文之后,李海鹏曾经在
11日晚上和15日晚上两次打电话给我,表示要和我私下沟通沟通。现在李海鹏既
然洋洋得意地公布他和我在电话里沟通的某些内容,那么我也奉陪。当然,这
种两人之间的对话没有佐证,所以只能是取决于读者相信哪一位的为人了。
11日晚上,李海鹏在电话中向我表示了如下的意思,这些意思与他现在写的
这篇文章的内容完全不同:
他说,他在采访我之前对我并不了解,没有具体读过几篇我的文章,对我的
印象都是从网上那些攻击我的文章中得来。他在采访我之后,改变了对我的印象,
认为我是一位值得敬重的人,绝对没有想在报道中丑化我的意思。如果我和《南
方周末》之间存在误会的话,并非他的责任。
他说,他是在看到报纸后才知道对我的访谈被做了大量的删节。他认为这些
删节让我的观点没有得到完整的表达,对我是一种损害,对他本人也是一种损害,
因为白写了那么多字。
我表示如果仅仅是删节,我可能还不会批《南方周末》(我可从来没有说过
我对删节“不在乎”),令我感到恶心的是用了个“两败俱伤”的标题,更恶心
的是还去找笑蜀、李方等人来批我。李海鹏对此又解释说:
那不是他取的标题。他的原标题是《于建嵘骂人事件》,后来觉得标题不吸
引人,又改成《知识分子病了吗?》。现在的标题是编辑改的。
那三篇评论文章是编辑组稿的,他本人并不知道。他认为“曲水”的文章还
比较中立,但是李方文章就太过了,他尤其不能赞同笑蜀的观点。
老实说,在这么沟通之后,李海鹏给我的印象还不算坏,我也相信那是他的
真心话,责任应该主要由编辑来负。杨瑞春的信出来后,更加深了我和大家的这
种印象。在15日晚上李海鹏又打电话给我,这回我的身边有人,可以做为佐证,
而李海鹏这次就像换了一个人似的,完全是指责和教训我的口气了:
他说这件事让他在记者圈里“出名”了,压力很大,他决定要写一篇文章反
驳我,先跟我打声招呼。(我告诉他,现在是杨瑞春“出名”,你站出来的话,
会更“出名”。)
他指责我不应该在新语丝网站上一面倒地只刊登对我有利,批评杨瑞春、
《南方周末》的文章,不公平。(我告诉他,我现在收到的、见到的都是这类文
章,如果他见到有哪一篇为《南方周末》辩护的文章是言之有理的,可以转给我
看看。)
他指责我,为什么所有采访过我的媒体,我都和他们闹翻了,像《南方人物
周刊》、《新京报》、凤凰卫视,现在又轮到《南方周末》,难道我就永远正确,
都是别人的错?(我说,采访过我的媒体有几十家,闹翻了才几家?你们这几家
“自由主义”媒体就要把中国媒体给代表了?何况中国媒体素质普遍差,也不是
什么秘密。)他问,还有哪一家报纸有可能和你保持友好关系的?(此前《中国
青年报·冰点》的编辑刚刚为了我的稿件中一句话的改动打电话给我确认,我就
顺口说:《中国青年报》的冰点周刊就不错)他说,《中国青年报》算什么?你
去王府井做个读者调查,读者会认为《南方周末》、《新京报》公信力高,还是
《中国青年报》公信力高?(我说,如果像你们这样的报纸居然公信力高,那么
我更有揭露你们,让公众了解真相的必要!)
然后就有了这篇谎话连篇的《负责报道“方于之争”的南方周末记者回应方
舟子》。在文中我注意到了一个有趣的细节:
“我就此回复说:
‘您写骂我们的文章时曾经发给我一份吗?请到天涯看。’
方舟子回复说,他没我信箱地址。我说你总有我的手机号码吧。
我觉得有意思:抄家伙的时候想不起来言语一声儿,要东西的时候怎么想起
来用手机了呢。”
实际上,李海鹏并没有用短信告诉我“你总有我的手机号码吧”,他告诉我
的是“你有南方周末编辑部的信箱地址”,他应该不会记错,因为我还回答了他
一条短信:“我又不是投稿,何必寄给南方周末编辑部?”那么,他要编造这条
并不存在的短信干什么呢?就为了能跟下面那个“我觉得有意思……”对应上,
让我们见识一下他是如何写“理解事实”似的新闻的?
更有趣的是,我在其纪录稿中把“个人英雄主义”改成“英雄主义”,竟又
让他像发现了宝贝似的浮想联翩:
“他什么格局?就是在接受访问时承认自己的性格中有‘个人英雄主义’因
素,订正稿件时却把‘个人’二字删除。能对一个记者承认的,却不敢对公众承
认,算不算文过饰非?”
事实上,我在以前的访谈中就已经“对公众承认”过我的个人英雄主义,例
如:
“在理性主义和个人英雄主义的人生哲学、疾恶如仇的性格、不留情面的文
风这些方面,我可能受到了鲁迅的影响,……”(《外滩画报》的采访“为什么
指责我的人越来越多——方舟子访谈”,该访谈是通过电子邮件做的,我自己写
的)
“我这种性格是看不惯的事就想说,特别是如果没有人说的话,我更愿意说,
眼里容不下沙子,属于个人英雄主义。”(方舟子3月24日做客搜狐聊天实录)
有什么可隐瞒的?我现在认为“英雄主义”更准确,有何不可?因此给我罗
织一个“文过饰非”的罪名,这就是你们的“理解事实”?
李海鹏声称:“如果我做记者敢这么胡写的话,早被〈南方周末〉开除800回
了吧。”好,我证明了李海鹏的确在不断地胡写,而且谎话连篇,现在就请《南方
周末》开除这个不良记者,不用800回,一回就够了。否则的话,我就认定了《南
方周末》的确是无耻的媒体。我就再来发挥一下个人英雄主义:如果像李海鹏这
样连基本的道德标准都没有、谎话连篇的记者居然“一向有着很好的口碑”,如
果像现在的《南方周末》这样的无耻媒体居然还是“中国影响力最大的一份周报”,
那么我更有尽我所能揭露他们的必要,这就是我的“格局”!
作者:牛华麻辣烫 回复日期:2005-11-17 09:48:41
方舟子这个弱智,既然早有前车之鉴,那为什么不白纸黑字地和李海鹏约定,现在口说无凭,徒为天下人所耻笑也.......
嘿嘿,就这点智商也要出来混,被群殴也是活该啊......
作者:夏天的老K 回复日期:2005-11-17 09:50:30
就是就是。南周的记者们真聪明!
作者:夏天的老K 回复日期:2005-11-17 09:53:25
祝贺南周越来越进步,南周的记者们越来越聪明......
作者:夏天的老K 回复日期:2005-11-17 09:55:02
为啥南周这么进步,三四年来我却越来越不想买了呢?
当然我堕落了也是其中的一种可能性。
作者:江湖秋水 回复日期:2005-11-17 09:58:02
我还是更相信方舟子
作者:绽放在日出之前 回复日期:2005-11-17 9:59:47
做个记号
作者:青山远黛 回复日期:2005-11-17 10:01:27
楼主有欲盖弥彰之嫌疑。
PS:为什么ZF封锁了新语丝网站,如果不通过代理根本上不去,是不是ZF帮助某些虚伪的学者遮丑还是什么?
我代表我们全家一起BS于峥嵘和他的同党们。
作者:wxy466 回复日期:2005-11-17 10:01:31
牛华麻辣烫:
您要耻笑就耻笑吧,但不要动不动就“徒为天下人所耻笑也”。是不是这样说起来格局比较大一些?
作者:牛华麻辣烫 回复日期:2005-11-17 10:03:51
但是被采访者也有要求删节后再经其审核以免
断章取义的权利。在这两种权利发生冲突时,应以双方事先的约定为准。《南方
周末》既然事先答应了我在发表之前看定稿的要求,就不能在事后又以编辑的删
节权做开脱。如果《南方周末》要坚持这个权利,或者干脆像李海鹏那样否认被
采访者的“确认权”,那就不应该事先答应我的要求,我也就不会接受其采访。
我并不稀罕《南方周末》的采访,事实上,我一开始拒绝了李海鹏当面采访我的
要求,叫他有问题发电子邮件给我,而李海鹏死皮赖脸地纠缠我,非要我在第二
天离开北京去杭州之前愣是从排得满满的安排中腾出午餐时间接受其采访(让我
差一点赶不上下午的飞机),信誓旦旦以《南方周末》的声誉保证绝对不会像
《南方人物周刊》那么不地道,我考虑到我和旧《南方周末》的渊源,就给了他
一次机会。他现在又翻脸不认人,根本否定被采访者的权利,这等于承认了当初
答应我的要求,乃是为了骗取我的信任接受其采访。这是什么行径?这是骗子的
行径!
////
这一段如果是真实的,简直就是个弱智被记者玩弄的典型嘛,嘿嘿,方舟子好以弱智骂人,并声称不接受关于做人的忠告,如今因为弱智被人玩弄了,却开始骂骗子讲道德了,好笑啊好笑......
作者:江湖秋水 回复日期:2005-11-17 10:04:49
方舟子没K他一顿,牛华有点急了
:)
作者:牛华麻辣烫 回复日期:2005-11-17 10:05:33
作者:wxy466 回复日期:2005-11-17 10:01:31
牛华麻辣烫:
您要耻笑就耻笑吧,但不要动不动就“徒为天下人所耻笑也”。是不是这样说起来格局比较大一些?
----------------------------
天下人是俗语,就是天下处处皆有人也,如今网络时代,耻笑方舟子的人自然是天下处处皆有啊
作者:牛华麻辣烫 回复日期:2005-11-17 10:07:18
方舟子这种只会龟缩在自己狗窝里胡搞,并成天出外四处偷窥的弱智,老子随时搞定他........地点时间由他定.......
作者:wxy466 回复日期:2005-11-17 10:09:31
牛华麻辣烫:
看来格局大也有格局大的理由,怪不得有些人的格局总是那么大呢。
作者:牛华麻辣烫 回复日期:2005-11-17 10:10:52
我不关心格局的问题,我只看到一个弱智被人调戏........哈哈......
作者:wxy466 回复日期:2005-11-17 10:12:32
牛华麻辣烫:
“这一段如果是真实的,简直就是个弱智被记者玩弄的典型嘛,嘿嘿,方舟子好以弱智骂人,并声称不接受关于做人的忠告,如今因为弱智被人玩弄了,却开始骂骗子讲道德了,好笑啊好笑......”
您怎么还有这种道德观?这是正确的道德观吗?
作者:wxy466 回复日期:2005-11-17 10:14:12
牛华麻辣烫:
格局那么大,不关心,不发挥一下这个优势,不是浪费了?
作者:牛华麻辣烫 回复日期:2005-11-17 10:14:31
我的道德观如何不劳你关心,我只看到一个弱智被人玩弄后恼羞成怒的样子,觉得好笑.......
作者:江湖秋水 回复日期:2005-11-17 10:17:38
吹牛不上税,牛华,你拿什么搞定方舟子?
也像于某某那样直接去骂娘吗?
作者:牛华麻辣烫 回复日期:2005-11-17 10:20:16
吹什么牛,他那么弱智,搞定他需要费力气吗?
一个小记者都骗的他团团转,这种呆子,我这种老江湖搞死他还不是吹口气?
总之,你们把他叫出他的狗窝,剩下的事情就交给我吧.......
作者:蒂克伟 回复日期:2005-11-17 10:20:54
有意思。方舟子拉里拉杂,逻辑混乱不说,还扯上谎了。
我说了,就这一贴,不跟他纠缠。单说俩细节。
1、“他说这件事让他在记者圈里“出名”了,压力很大”
这话是他编的。我没说,也不可能说。
网络是网络,记者圈是记者圈,一个是虚的一个是实的,通过网络在记者圈出名?谁认你呀。要说在记者圈出名,我呸,我能耐小,出也出不了多大,出够了。
我说的是,有朋友发短信说“你出名了”。我指的是一位南开大学的多年老友。他不是媒体圈子里的。这个“出名”,顶多是网络上的名。
网络上的名,说白了,我要这个干嘛使呀?
我更没说过“压力很大”这话。至于吗,就一方舟子。
2、“实际上,李海鹏并没有用短信告诉我‘你总有我的手机号码吧’”
等离开度假地,明天或后天,我会把相关短信的照片发到网上。让大家看看方舟子怎么公然撒谎的。
别的不说了,一个总说别人“文科妄人”的人,就这逻辑水平。现在我对这人就三个字:瞧不起。
智力上瞧不起,文章上瞧不起,人格上还瞧不起。
作者:梦中英雄 回复日期:2005-11-17 10:22:38
这事闹大了。
作者:wxy466 回复日期:2005-11-17 10:23:02
牛华麻辣烫:
就算我不关心您的道德观(其实我真的不太关心,因为我跟您有什么瓜葛的可能性太小,可以忽略不计),但是您自己应该关心一下您的道德观,因为这主要是您自己的事情。
其实学会什么“做人”一类的东东,是一件很累也很可悲的事情。
作者:天涯里的大子 回复日期:2005-11-17 10:25:07
路过,所以笑笑,不加入讨论!我骑墙观看,偶尔喝彩,偶尔骂娘!
作者:wxy466 回复日期:2005-11-17 10:26:44
蒂克伟:
还是不要“智力上瞧不起,文章上瞧不起,人格上还瞧不起”的好,“你看见了兄弟眼里有刺,但是可能没看见自己的眼里有梁木呢。”
作者:牛华麻辣烫 回复日期:2005-11-17 10:28:10
这话你留给方舟子吧,他说了不接受关于做人的忠告的.......你这话更适合他.......
嘿嘿,我倒是虚怀若谷的,俺道德不如圣人那么完美,这点还是知道的:)))
作者:天涯里的大子 回复日期:2005-11-17 10:32:36
太热闹了,要不要,露点肌肉啊?这样反驳来反驳去的,有利于我了解事实的真相吗?我认为没有。就算有,我也觉得没有了解的必要。因为这无助于啥。我真的想不出,这场争论的价值。《南方周末》的文章,我是比较喜欢看的,动不动说人家堕落了,是不是也过激啊。好了,争论就此打住吧,我还是骑墙观看,时而喝彩,时而骂娘。
作者:wxy466 回复日期:2005-11-17 10:32:55
牛华麻辣烫:
我刚才说的意思是什么“做人”就没有什么意思,“做人”的忠告当然就更没有什么意思。您大概理解错了我的意思。
作者:五岳散人_ 回复日期:2005-11-17 10:36:44
作者:wxy466 回复日期:2005-11-17 10:26:44
蒂克伟:
还是不要“智力上瞧不起,文章上瞧不起,人格上还瞧不起”的好,“你看见了兄弟眼里有刺,但是可能没看见自己的眼里有梁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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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这个有啥用呢?双方都说对方撒谎了,谁也不是当事人,就说比较相信谁的话就是了.扯圣经多无聊?反正有刺还是有梁木对眼睛来说有啥大区别?
作者:xiaoshaliu 回复日期:2005-11-17 10:37:07
南方周末真的不行了,看看他们对CY时间的报道就知道了。
作者:xiaoshaliu 回复日期:2005-11-17 10:38:03
打错了,是“卖身救母”事件
作者:wxy466 回复日期:2005-11-17 10:42:56
五岳散人_兄:
我想板子还是要打在这位蒂克伟的网友身上,是他起的头吧。“有些私人谈话即使是出于礼貌,也是不要公开的好。”(这是我在这个帖子里开始说的)
作者:白驼山西毒 回复日期:2005-11-17 10:45:47
方舟子太刻薄了,缺少某些大度。。。。
想起黎叔说过:容得下兄弟,方为老大。。。
作者:wentigu 回复日期:2005-11-17 10:52:14
作者:五岳散人_ 回复日期:2005-11-16 18:35:59
他们双方的约定不代表这是必须遵循的规则.而且这个规则还是不正式建立比较好,尤其在中国目前的新闻状态下.否则记者揭露报道就更难做了.我个人认为,目前新闻人最高的道德操守,就是尽量说真话.
至于为什么我不评论具体事件,是因为没有原始资料可以对比删改后的区别.所以,我不能就具体事件进行评论.
至于上面说语和文不同的朋友,倒可以跟你说说具体的."个人英雄主义"如果被方先生改成了"英雄主义",这意思就大不一样了.这不是语与文不同的问题,而是说溜嘴了以后开始找补.:)
--刚知道老五还干过这行,笑话呦!搞访谈录不经谈话人过目谁负责任呦?有了约定不履行,就叫言而无信呦!小朋友还知道拉构上吊呦,俺觉对新闻人先不要谈啥子最高道德操守呦,能做到守信就不错喽!对蒂记者来说,把人家的话录下来,经人家认可后再印出来,就够操守喽!
“语”可改嘴呦,“文”可订正呦(也就是找补呦)。意思大不一样才要订正呦!意思一样还找补就是不正常的干活呦!跟“丈夫”有啥子关系呦?
作者:欣夫 回复日期:2005-11-16 18:41:22
作者:wentigu 回复日期:2005-11-16 18:17:13
作者:蒂克伟 提交日期:2005-11-16 13:41:00
是我主动提出:“在访谈稿件完成后,我会发给您看,以便在我记错的地方做些订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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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就是约定嘛!
——这是关照!或者说是“打招呼”,“约”什么“定”?约定不能是单方面“主动提出”的。这人一有偏向怎么就
--您又来搞笑呦!蒂记提出“在访谈稿件完成后,我会发给您看,。。。”,严肃得说这就是承诺,不是约定是啥子呦?
俺要是单方面主动提出:会后俺在肯德鸡等您。您会咋想,这只是“关照”,“打招呼”吗?
作者:夏天的老K 回复日期:2005-11-17 10:57:34
不参与辩论了。怀念以前口袋里只有几块钱还要买南周的时光......
作者:五岳散人_ 回复日期:2005-11-17 10:58:36
我倒不觉得是这位南周的朋友先起的头,因为毕竟是方先生先发难说南周堕落嘛.
其实这问题就是一个相信谁的问题.比如说我个人,面前这些东西是双方的说法,方先生说被删改的地方有悖其原意,记者与编辑说没有.这个问题不讨论,也讨论不清楚."学子"这个词都能让人解释为上过学的就算,文字这事不好说.
但双方说短信的事情是可以讨论的,因为这个有证据,比较直观.老实说,我比较相信这位南周的记者.
作者:五岳散人_ 回复日期:2005-11-17 11:04:51
刚知道老五还干过这行,笑话呦!搞访谈录不经谈话人过目谁负责任呦?有了约定不履行,就叫言而无信呦!小朋友还知道拉构上吊呦,俺觉对新闻人先不要谈啥子最高道德操守呦,能做到守信就不错喽!对蒂记者来说,把人家的话录下来,经人家认可后再印出来,就够操守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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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你舌头捋直了说话,学赵本山当小丑吗?
不知道做新闻是怎么回事没关系,还出来现眼就是成心装傻了.懒得搭理你.等你把舌头问题解决了再说不迟.
作者:轮台客 回复日期:2005-11-17 11:07:25
短信没接收到也是常有的事。再说,有没有这短信于整个事件没太多影响(我个人认为)
倒是双方之事先约定被单方面撕毁,从编辑和记者相互矛盾的说法中让我(省得被指擅自代表别人)能看出是非。不过基于门户成见,有些人看不见那是没办法的事情。不仅看不见,还“佩服”和“欣赏”记者。呵呵...
作者:牛华麻辣烫 回复日期:2005-11-17 11:08:28
在采访前关于在报道中涉及我的部分和对我的访谈
记录定稿之后在发表之前必须经我过目和确认,是我对所有想要当面采访我的报
刊记者的一贯要求,我也一再公开声明我的这个要求,而且认为这是被采访者天
经地义的权利(据我所知,这也是西方主流媒体都尊重的权利),不答应这个要
求的记者,我根本不可能浪费时间接受其采访,对于答应了又不守信用的报刊
(例如《南方人物周刊》、《外滩画报》)我都加以谴责。///
看方舟子这弱智样啊,似乎他一再声明就天下公知且具备了法律效力一样,你以为你是谁啊,还"天经地义",你干脆口含天宪好了......
没有白纸黑纸,你说的就是NOTHING......这都不知道......
作者:挖草 回复日期:2005-11-17 11:10:00
搞学问的只会骂娘,当记者耍尽小手段,干嘛呀这是?对付方舟子就这么难?再看看这个帖子上反方人士的嘴脸
作者:轮台客 回复日期:2005-11-17 11:11:14
是没有强行约定或者哪怕是不成文规定说:访谈一定要被采访人“审阅”。
但是单就这件事,如果确实有约定,即使是口头约定,有标的,也有双方权利义务等规定,基本上可算合同关系。
作者:牛华麻辣烫 回复日期:2005-11-17 11:12:31
有没有口头约定,具体内容是什么,只有四知.....
作者:轮台客 回复日期:2005-11-17 11:14:49
当然口头约定执行和验证有很多弊端,只好看双方的道德自律了。
菜市场买菜讨价还价后,我付钱时突然又觉得猪肉贵了,想再少给2块钱,没上几天学的肉贩子也要瞧不起我。
作者:夏天的老K 回复日期:2005-11-17 11:16:20
有没有约定,还需要南周的聪明记者们统一口径。
作者:夏天的老K 回复日期:2005-11-17 11:17:25
这年头,聪明人怎么这么多呢?中国真是进步了。
作者:无智识阶级 回复日期:2005-11-17 11:22:32
唉 没想到黄泥溪被玩残后成了这等神经病 ^&^
作者:轮台客 回复日期:2005-11-17 11:22:48
至于有没有口头约定,看编辑和记者多少有些自相矛盾的说法,基本上能有个判断。
再说方舟子的访谈录登在很多媒体上过,方为了别人没有按照他的意思登叫过很多回了。按照正常思维,方对南方周末的采访要求提出此要求是符合其一贯作风的。
如果说记者当时答应了,说明有这个约定;如果记者没答应,按照方的脾气,不接受采访基本是发生的,方和南方周末可并没有什么好的关系,犯不上为了上南方委屈自己;如果记者含糊其词,让方误解为答应了,而记者事后又矢口否认,则有骗取信任采访之嫌。
当然这是我的推断,如果有些人认为他摒弃偏见后的想法更符合逻辑,认为我的想法会为“天下人”笑,那也是没办法的事。鲁迅说事故的最高境界是自己都不知道自己事故,我看偏见的最高境界是自己都不认为自己有偏见。
作者:轮台客 回复日期:2005-11-17 11:24:02
更正:鲁迅说世故的最高境界是自己都不知道自己世故
作者:牛华麻辣烫 回复日期:2005-11-17 11:24:02
问题是方舟子长期以来只谈智力,免谈道德,这个道德自律,从他嘴里说出来,嘿嘿,笑死人啊.......
弱智的帽子,我看他是摘不掉了,以后改搞道德维护算了......
作者:牛华麻辣烫 回复日期:2005-11-17 11:25:27
哈哈,被小记者骗,他那么英明神武的形象,不全毁了?
可笑啊可笑......
作者:单足独立的鸟 回复日期:2005-11-17 11:30:25
我支持方舟子。
对于那些学术腐败现象,就应该要有“痛打落水狗”的精神。
之因为这样的人和事已太平常,所以会有很多人恨不得撕了方舟子的皮,实在是不足为怪。
作者:康不德- 回复日期:2005-11-17 11:37:40
证据说话。
作者:wangtao911 回复日期:2005-11-17 11:36:42
哈哈,方先生果然被拥蹙们捧到下不来台的高度了。
打假,舍我其谁;打假,多么伟大而危险的事业;为了打假;我和他们拚了……
祝方先生顺利找到滑竿偷偷下来吧,多少人都等着看您的笑话呢。其实事到如今您根本无需再说话,有人代劳了,您静观其变就是,免得又被抓住什么不放,有的人眼睛可是贼亮贼亮的。
作者:只抽红盒红梅 回复日期:2005-11-17 11:38:34
李海鹏,看了你这个对方的回应,只能说一句话:
你也只配几年前在足球周刊这类没文化没道德的狗仔小报小杂志上混。
作者:还有一点激情 回复日期:2005-11-17 11:56:51
老是接受采访,又老是说被媒体误会了,陷害了,糟蹋了...
你以为媒体都像你自家的新语丝网站啊,你想怎样就怎样.
哎!可怜的方舟子.
作者:张诚7201 回复日期:2005-11-17 12:01:37
作者:杨瑞春 提交日期:2005-11-13 00:16:00
特别是体现到访谈部分,我想您应该注意到,您的访谈文章是经您审阅过的,相反,于建嵘的访谈未经他本人审阅。在某种意义上,这是对于建嵘的一种不公,但因为您接受采访时提出过这样的要求,而我们也已经答应,
方要求审阅是他的权利.于没有审阅也是他的权利.有人可以主张自己的权利,可以有权利放弃自己可以主张的权利.没有公平不公平的.所以扬的逻辑是可笑的.水平&*()+++_+|_\\
作者:无机物保护协会 回复日期:2005-11-17 12:07:31
作者:夏天的老K 回复日期:2005-11-17 09:50:30
就是就是。南周的记者们真聪明!
作者:夏天的老K 回复日期:2005-11-17 09:53:25
祝贺南周越来越进步,南周的记者们越来越聪明......
作者:夏天的老K 回复日期:2005-11-17 09:55:02
为啥南周这么进步,三四年来我却越来越不想买了呢?
当然我堕落了也是其中的一种可能性。
作者:chaseli 回复日期:2005-11-17 12:33:42
在方的眼里,《新京报》堕落了,《南方周末》堕落了...只要不与方站在同一立场、以方的口吻说话就是堕落
方神话自己,希望支持其学术打假的人都神话自己、甚至要求媒体神话自己,以至于把方写成人的媒体就是堕落了。
方的新语丝我基本不再去了,一个祭祀自己的神坛还有存在的必要吗?尽管也曾起到一些积极的作用。
作者:牛华麻辣烫 回复日期:2005-11-17 12:36:29
方舟子的两难选择:
1\要么他没说谎,确实是被小记者骗了,那他显然智力破产,英明神武不再......
2\要么他说谎,那他显然道德破产......
看来,方舟子选择了前一条道路,自居为弱智了......嘿嘿
作者:A货一等品 回复日期:2005-11-17 12:49:24
方就是一知识界伪王海
作者:晒太阳读书 回复日期:2005-11-17 13:00:03
<南方周末>,何不让方舟子与
艺祖面首 血清郭琇 老孔佛“转世灵童” 黄帝血裔 文王嫡系 武王叔父 仙师范蠡 形若子房 贾谊孪生 仰拜伯温 曹参不死 藐视诸葛 "论语"赵普 青出清涟 远祖虢公 奉孝子仪之后 翰林学士 天子侍读 天子争臣 童话男孩 正义卫道士 文明天使 众生大救星 西洋主义掘墓人 “教授”与资产阶级天然杀手 奸佞克星 奇技淫巧科学之疫苗 自然孝子 照妖镜 蓝蛇 真人 居士 赤子郭金昌
单挑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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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番景象!
作者:就这么流浪 回复日期:2005-11-17 13:01:28
南方周末是堕落了,看这个记者的轻佻就知道。
幸好,我现在也不是他那600万分之一。
作者:无智识阶级 回复日期:2005-11-17 13:03:43
呵呵 黄泥溪这小流氓看来最近刚从安定跑出来
作者:袁士霄 回复日期:2005-11-17 13:19:07
毫无疑问,作为媒体,南周和新雨丝都是有立场的。从历次的遭遇来看,南周的立场是明显的,可是,怪侠打破脑袋也没有分析出来,新雨丝的立场究竟到底是什么?
新雨丝和人文学者本不应该有什么利害冲突,对照上世纪那些科学精英和思想精英的联手合作,难道我们大家不应该羞愧吗?目前看来,新雨丝、人文学者和科学骗子三拨人中,最得势的恰恰是科学骗子,是前两者的愚蠢让第三者渔利。新雨丝利用自己打假的成就向人文学者开火;人文学者经常不明不白地踏上科学骗子的贼船;天上掉下同盟军,科学骗子看到人文学者在数钱,心里乐开了花。
中国学界乌烟瘴气!
作者:秋白独秀 回复日期:2005-11-17 13:19:49
作者:秋白独秀 回复日期:2005-11-16 15:41:43
很欣赏楼主发的“南方周末未能刊发的两篇沙兰镇水灾报道”的帖子。楼主就是李海鹏吧?
看了新语丝公布的采访全本,认为你还是不错的。可是删节本确实与全本反映出的面貌有较大差异。所以我个人是对编辑有意见的。在天涯上写了个回帖,被新语丝选用了。这个我同意。
楼主说:对方舟子的支持、中立、反对声音的比例为12:1:0。不知秋白独秀《《南方周末》杨瑞春信中问题多多》一文是否有望入选其中的“1”。我拿过《南方周末》的稿费,也在新语丝上发过文。
我欣赏楼主的许多报道,也肯定你对于方两人的访谈(希望还能看到你对于访谈的全本)。很欣赏楼上的这一句:报道中讲得清清楚楚,方舟子之伤,在于此事并非因方舟子而起,“反方派”却突然群起而攻之,方舟子作为受害的被骂一方,人格与事业却受到空前攻击。因此这个“伤”,归根结底是方舟子的学术监督乃至整个中国学术监督事业之伤。
不过对于那篇你写的《于建嵘VS方舟子:两败俱伤的恶战》文章持保留态度。顺便问一句:在介绍中,你说于是研究员(这是论战的一个问题),证据呢?还是那张工作证?还是职称证,或者社科院的公文?
同时,对楼顶之文我个人持保留态度。
网络吗,表达的都是个人意见,公道自在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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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看了方舟子的回复后,我对楼主的看法进一步下降。因为作为一个《南方周末》和《中国青年报》的十多年的阅报老读者。我为楼主的一句话感到万分恶心:
他问,还有哪一家报纸有可能和你保持友好关系的?(此前《中国
青年报·冰点》的编辑刚刚为了我的稿件中一句话的改动打电话给我确认,我就
顺口说:《中国青年报》的冰点周刊就不错)他说,《中国青年报》算什么?你
去王府井做个读者调查,读者会认为《南方周末》、《新京报》公信力高,还是
《中国青年报》公信力高?(我说,如果像你们这样的报纸居然公信力高,那么
我更有揭露你们,让公众了解真相的必要!)
在既是《中国青年报·冰点》(每周三)又是《南方周末》(每周四)的读者中,问问谁的公信力高?我相信《冰点》绝不会输。如果给个时间:最近两三年。那么,绝对是《冰点》!!!《南方周末》是不错,但要说比《冰点》高,哈哈哈哈哈哈哈……
怎么说呢?在思想上,《冰点》比《南方周末》高了不止一个层次!!在热点上,《南方周末》高于《冰点》!
只要在两者的读者中作调查,结果是肯定的。尤其是《冰点》还在坚持,而《南方周末》比过去要堕落!这是一个两份报纸读者的基本观点,相信也是大多数两报读者的观点。这就是周报比周报的结果。
《冰点》一般不接受投稿。所以,在报纸类,我虽然只拿过《中国青年报》《南方周末》《南方都市报》三家的稿费,但认为能拿到《中国青年报·冰点》的作者稿费的,才是真正的高手!
尤其是现在,和《冰点》比,《南方周末》差得太远了!!!!
作者:牛华麻辣烫 回复日期:2005-11-17 13:28:47
拿团中央机关报的稿费?
你杀了我也不拿.....
作者:秋白独秀 回复日期:2005-11-17 13:29:50
如果要讲个案的话。
你李海鹏也只能发“南方周末未能刊发的两篇沙兰镇水灾报道”的帖子,而上不了报纸!
而在全国一片打压之中,《冰点》发表了艾教授关于番禺某个村的民主探索调查。这个村就在你《南方周末》身边!!
软骨头与硬骨头之比,不言而喻!
作者:筱宇王 回复日期:2005-11-17 13:35:15
这个牛华麻辣烫咋和于建嵘一个德行,张口闭口就知道骂娘,一副流氓黑老大的嘴脸!
作者:广立 回复日期:2005-11-17 13:34:47
南周记者坐不住了,记者也是人,容许发表自己私人观点。
作者:秋白独秀 回复日期:2005-11-17 13:38:30
作者:牛华麻辣烫 回复日期:2005-11-17 13:28:47
拿团中央机关报的稿费?
你杀了我也不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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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拿的是《青年话题》的稿费!你看到里面有唱赞歌的吗?
你是为名所累!你要是看了《冰点》和《青年话题》一段时间后,觉得自己的认识与思考没有提高的话,那么要么是你水平太高了(当然中国目前没发现),要么你就太弱智了。我猜你是没有看过《冰点》这个中国媒体公认的优秀栏目,而这栏目现在是团中央某些领导和某某部非常希望砍杀掉的,对他之忧,远甚于当年对《南方周末》之忧!
作者:广立 回复日期:2005-11-17 13:42:38
骂娘都行,但别在报纸上骂就行了
作者:秋白独秀 回复日期:2005-11-17 13:46:40
建议牛华麻辣烫读一读:
与报社同事谈谈心——冰点与中国青年报
http://xys.dxiong.com/xys/ebooks/others/report/zqb9.txt
一般是不准转发的。你可以去看看。当然,能刊登的也就是新语丝了。你要是认为这是艘贼船,也可以不去,在岸上大骂就是了。
作者:牛华麻辣烫 回复日期:2005-11-17 13:50:35
青年话题???
小朋友啊小朋友.......哈哈
作者:演进 回复日期:2005-11-17 14:04:42
作者:张诚7201 回复日期:2005-11-17 12:01:37
作者:杨瑞春 提交日期:2005-11-13 00:16:00
特别是体现到访谈部分,我想您应该注意到,您的访谈文章是经您审阅过的,相反,于建嵘的访谈未经他本人审阅。在某种意义上,这是对于建嵘的一种不公,但因为您接受采访时提出过这样的要求,而我们也已经答应,
方要求审阅是他的权利.于没有审阅也是他的权利.有人可以主张自己的权利,可以有权利放弃自己可以主张的权利.没有公平不公平的.所以扬的逻辑是可笑的.水平&*()+++_+|_\\
作者:秋白独秀 回复日期:2005-11-17 14:14:11
作者:牛华麻辣烫 回复日期:2005-11-17 13:50:35
青年话题???
小朋友啊小朋友.......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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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有很多小朋友。只因为小朋友说:皇帝没有穿衣服。“青年话题”从来不是因为深度,深度看《冰点》,“青年话题”是教你换位思考。
这里入门低,所以只随手写了两篇,一周内就两次上了头条。一条各大网站全转了,也上了网易、搜狐等网站的首页,弄得尊重知识产权的新加坡《联合早报》以北京记者的报道形式报道了这篇小朋友的文章。另一篇,在搜狐的媒体评论中,排第一,第二是《人民日报》的关于任长霞,第三是《北青报》的关于李审计,第四是《南方周末》的关于违宪审查。
某些人看见皇帝下跪,高呼“吾皇万岁”,皇帝走后,就“哈哈哈哈”。也就如此。
作者:wentigu 回复日期:2005-11-17 14:21:47
俺不笑话外行,因为人家参加讨论好认真呦,俺也不笑话内行,因为人家说得是内行话呦,俺看见假内行俺就忍不住喽!随手俩呦:
作者:冯迪 回复日期:2005-11-16 20:36:39
我做了这么多年记者编辑,头一次知道采访要经被采访人确认的?
--假冒伪劣何其多又一例呦!尽是说干过这一行的,装都装不像呦!楼主说得是“访谈录”呦!
作者:五岳散人_ 回复日期:2005-11-16 22:07:21
作者:实在是高 回复日期:2005-11-16 22:02:10
采访和访谈有一个很大的不同,采访的结果是记者会以记者的名义发表文章观点,访谈不同,访谈最终是访谈人冠名的文字,这两种文章中记者起的作用相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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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倒.这种问题都问的出来.
我现在真是想看看,有那位同行打算把新闻采访基础课程给他普及一次.若有,衷心佩服你的耐心.:)
--人家的问题没回答,反过来问人家为什么问这种问题?口口声声说给人家上课普及吧,己个先“倒”啦,上课普及的事推托给别的内行啦!怎么看都像假内行呦!
作者:秋白独秀 回复日期:2005-11-17 14:24:51
另一篇,在搜狐的媒体评论中,排第一,第二是《人民日报》的关于任长霞,第三是《北青报》的关于李审计,第四是《南方周末》的关于违宪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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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带说一句:广东媒体这次表现出了严重不尊重知识产权的行为,《羊城晚报》以一周热贴名义全文刊登,却不给我稿费,另一家广东杂志也是全文刊登,也没给我稿费。都不是我投稿的,也没有我的授权。看到它们保留了我的名字,也就算了。
作者:牛华麻辣烫 回复日期:2005-11-17 15:37:19
小朋友啊,跟我讲评论,你是不是喝多了啊?
网络上不要显摆自己,你知道站在你对面的是谁啊?
作者:道可盗 回复日期:2005-11-17 15:51:37
牛华麻辣烫改个名字叫牛二B得了,多好听阿
作者:大虫二 回复日期:2005-11-17 16:02:49
不就是几年前被方舟子评为“天下第一无耻编辑”的莫之许吗,跑这儿牛B来啦?你这癔症就是那时候落下的吧!
作者:牛华麻辣烫 回复日期:2005-11-17 15:37:19
小朋友啊,跟我讲评论,你是不是喝多了啊?
网络上不要显摆自己,你知道站在你对面的是谁啊?
作者:wentigu 回复日期:2005-11-17 16:08:32
作者:筱宇王 回复日期:2005-11-17 13:35:15
这个牛华麻辣烫咋和于建嵘一个德行,张口闭口就知道骂娘,一副流氓黑老大的嘴脸!
--错了呦!俺没见过哪个流氓黑老大,整天个儿在外面四处骂娘呦?改一字如何:流氓黑老小。
作者:牛华麻辣烫 回复日期:2005-11-17 16:13:11
方舟子这只缩头乌龟说的话,基本就放屁而已......
作者:不沾衣 回复日期:2005-11-17 16:29:49
对于这样的人,南方周末已经是很客气了
作者:大虫二 回复日期:2005-11-17 16:46:24
牛花痴当年大名叫莫之许,在已倒闭的博库网的干活,编了一本吹捧朱海军的东东,被老方痛扁,病根就是那个时候落下的。
第一无耻网站
·方舟子·
一个天天在网上推销其伪科学歪理、汉奸邪说的妄人据说突然死了,如我所
预料的,不仅有《中国青年报》李方之流的伪科学斗士如丧考妣,大哭“吾道孤
矣”,更有奸商闻到了铜臭味,卖起人血馒头来了。由博库网主编黄集伟策划,
盖上“版权归博库网所有”的大戳出了本电子书朱海军文集《猛兽性/一个网虫的
一生》,供“慈善下载”。只听说过免费下载、付费下载,怎么新冒出了个“慈
善下载”了呢?原来是商业网络公司摇身一变变成了慈善机构,向读者募捐来了,
故美其名曰“慈善”。只听说过商业公司一掷千金捐钱的,还没听说过商业公司
盯着读者那点小钱募捐的,这是无耻之一。无耻之二,是无视在这位妄人朱海军
还“在世”的时候,我就一再声明过我绝不会允许在朱的文集中收录我的文章帮
助招徕读者,而是将我的几篇文章当成了无主之物收入书中,我要求取下都不准,
彻底撕下了那张“尊重网络版权”的假面具,将以农民意识搞“文化”的那张炒
股爆发户嘴脸暴露无疑。但这还不是最无耻的。在收录我的反驳文章时,为了维
护朱海军的光辉形象,竟巧妙地对我的文章做了手脚,不加注明(连省略号都不
用)地删掉关键部分,以衬托出朱海军谬论的合理和我的反驳的苍白无力(具体
分析参见nirvara《无耻的阉割--评博库出版的朱海军纪念文集》),其负责
人员还振振有辞,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乃至对我恶语相加,活脱脱一副流氓无赖
相。我在网络上混了七年半,如此无耻的网站还第一次见识到,连篡改我批判xx功文章的多维网、小参考都要甘拜下风。博库网现在到处撒帖子要评什么网络
十大,我看最好也评一下十大无耻网站,让网民们能认清这些网站的真面目,躲
得远远的。这个博库网,就是天字第一号的无耻网站。
2000.12.5.
作者:夏天的老K 回复日期:2005-11-17 16:49:07
我晕,这种陈芝麻烂谷子的事都扯出来了......
作者:牛华麻辣烫 回复日期:2005-11-17 17:14:52
对于方舟子这种只会在自己狗窝里发横的怂人,他对我的攻击我只当是放屁......
作者:雪里埋 回复日期:2005-11-17 17:43:39
前记者五岳散人先生曾经的职业素质,果然牛比了得.
五岳的圈子习气也如此厉害,没有想到.
作者:wjh250 回复日期:2005-11-17 17:47:28
我不参与争论!但<南方周末>确实没以前好看了!越来越小资了!有时还有点伪崇高!!!!!!
作者:xichy 回复日期:2005-11-17 18:19:04
唉,看来学术界真是吃饱撑的没事干了。
作者:轮台客 回复日期:2005-11-17 18:26:55
唯恐天下不乱,把挑头的主儿nirvana再拉出来吧。原来编辑都是这么作的...
ZT
无耻的阉割--评博库莫之许编著的《猛兽性》(朱海军纪念文集)中收录的方舟子三评朱海军的进化论“研究”一文
作者:nirvara
我先声明一点,下面这个页面文字是从莫之许先生编著的{猛兽性-朱海军纪念文集中提供的地址找到的,所谓全文,当然,是不被收录到电子书中的,而且,这个地址是我亲手一个一个字母打上去的,而不是象很多电子书里面提供的可以直接点击的链接地址)
*******中间的是被莫之许先生刻意删除的方舟子先生评论朱海军的原话**********(里面的是我对这篇遭到恶意删减文章的小小评述)
[三评朱海军的进化论“研究”]       方舟子
《西湖评论》第 0077期
我是抱着极大的耐心来阅读朱海军这些夸夸其谈的答复的。老实
说,就象是一位数学博士在阅读一位数学爱好者用初等数学证明哥
猜想,而且一证就是几麻袋,有哪个数学博士有这样的耐心?如果
要一一指正其错误,就要给他上一堂又一堂的生物学基础课,他又
向我交学费,而且还是一位顽固不化、既没有任何本学科基础却又狂妄到极点自以为可以反过来教导老师乃至整个学科的研究的坏学,
有哪一位老师愿意去教这样的学生?********我只要再顺便举出其几条错误,让读者诸君知道朱海军的生物学知识薄弱到了可笑的程度,完全没有资格在任何生物学问题上发言,就够了,至于他本人服不服,与我何干?*********(这一段为什么删除,是不是因为方舟子的口气对朱海军的光辉形象太过贬低,所以,就用编辑的手段恶意删除了呢?难怪我们看到的朱海军成为了一个斗士而不是什么知识薄弱到无知的门外汉了)
我一开始就已经指点朱海军了,生物进化分适应性进化和非适应
性进化。自然选择是对适应性进化的解释,而不是对非适应性进化
解释。朱海军对这堂课一点都没听进去,反而不仅继续要自然选择解
释难产这种非适应性进化,连猪耳朵、人耳朵退化这种非适应性进化
都要自然选择来解释,否则就是不灵。自然选择的适用范围问题,
达尔文就已经解决了的。朱海军对此一无所知,无知到以为自然选择
是解释生物进化的唯一机理,无知到以为任何生物现象都必须“有用”,连一百年前达尔文的水平都没达到。**********我奉劝朱海军好好去读《物种起源》。我敢说,凡是业余人士所能想到的进化论的难题,《物种起源》都已解决。《物种起源》如果连业余的责难都解决不了,进化论又怎么可能成为专门学科?您以为专家都是傻瓜,只有朱海军是不学而知的业余天才?***********(这又是一段和专业相关的重要语言,一个在论坛上推销他的进化论新说的中文系学生,居然在科普读物面前就败下阵来,也太丢份了,所以,必须删除,不这样编辑,怎么才能还一个真实的朱海军呢,特别是在亲人面前的光辉形象)
******朱海军对物种形成的当代研究一无所知,我给他列了文献他也看都不看(也许看不懂),然而却又想当然地认为这些研究都证明了拉马克主义:“在特殊条件下,生物变异加速,种的形成(speciation)加快,这正是支持拉马克主义的。方博士把特殊条件放到了新物种形成的前面,这就是拉马克主义的因果性。”如此无知,又如此斩钉截铁。对现代生物学稍有涉猎者,就该知道我所谓的“特殊条件”,是指选择的压力大。在环境选择的压力大时,自然选择的速度也就大大加快,新种形成速度也就大大加快,哪里来的“拉马克主义的因果性”?我一开始就说以朱海军的可怜的生物学知识,完全搞不清楚“适应性”和“后天获得性”,这堂课,他也听不进去。
朱海军说:“我知道划分物种的传统标准是看杂交后代是否具有
生殖力。”这话也不对。传统物种的划分是看是否有生殖隔离。生殖
隔离可以是季节隔离、生殖器构造隔离、吸引力隔离等等,后代不孕
只是生殖隔离的一种。不同物种杂交后代具有生殖力的,数不胜数,
在植物中更为常见。朱海军以据说狼和狗交配能产生有生殖能力的后
代(请朱海军给我列出这样的文献出来),就说严格地说狼和狗是同
一物种,乃是对生物分类学的无知。实际上对狼是否是狗的祖先,我
们现在还没有百分之百地确定。两年前有人从分子生物学的角度,根据基因种系关系树,而论证狼大概真是狗的祖先.
朱海军说:“进化论迄今为止还没有对除人类外的任何物种的形
成过程做出具体的解释。”这表明他除了生吞活剥看过几本人类进化
的书、就误以为进化论在具体物种上只研究人类进化之外,对其他进
化论的著作是从未看过的。实际上,对每一种重要的物种的形成过程
都有人在研究,也都做过具体的解释,往往搞得比人类进化还清,
有关论文、论著汗牛充栋。我在《进化新解说》一书中,举的就都是
其他物种的例子。为了研究达尔文雀的进化机理,Peter Gr
ant在Galapagos群岛呆了十几年,吃饱了撑的?。************(这一次就更为大刀阔斧了,居然三个重要段落给如此轻易地轻轻抹去,我不知道莫先生想告诉我一个什么样的朱海军形象,如果连朱海军的论坛对手如此专业的评判都不敢保留,只是告诉别人一个似是而非的朱海军大师,这是在助纣为虐呀,不是搞伪科学的乔装打扮,又是出于什么样的一种心态呢?)
朱海军说:“进化论说到底是一种猜想(据Karl Popp
er),因而也不过是一种信仰。从进化论反驳神创论,和从神创论 反驳进化论一样,都是不可能有任何建设性结果的。”实际上,波普尔最初对进化论所知甚少,所以误以为只是一种有用的研究程序。但以后他遭到生物学家们的驳斥,被迫进一步学习了进化论,就修改了自己的说法,而承认自然选择理论是一门科学:
*********“我依然相信自然选择是一个研究程序。然而,我已经改变了我对自然选择理论的可检验性和逻辑特点的看法;我很高兴能有机会宣布放弃我的主张。”(Popper, K。R。 Natural selection and the emergence of mind, Dialectica, 32:339-355 (1978))
对此我在《进化论是什么》一文中已有说明,不再赘述。波普尔 比朱海军高明之处,就在于不那么既无知又狂妄,对自己不了解的东西能够虚心学习,并随时修正自己的错误观点。
朱海军说:“以方博士的标准看,在生物科学的领域,没有相关
博士学位的人是没有任何资格从事科研的,这位硕士生还没有资格研究狼,不过,她若不研究,怎么能取得硕士学位,进而取得博士学位
呢?”她只有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科学训练的资格,而没有独立研究
的资格。
朱海军说:“经典进化论并没有证伪拉马克主义,方博士可能从一开始就认定了拉马克主义是绝对不可能成立的,这很有可能使他失
去做出一些科学发现的机会。”(方按:实际上拉马克主义早被证伪,朱海军不明白而已)、“我的工作为分子生物学指引的方向是去论证拉马克主义,我本人当然不能去做这项工作。在科学上,尖端研究是要受基础理论指导的。”这是以导师的身份要来指导我如何搞生物学研究、甚至是要给整个分子生物学的研究指引方向了。我还理这种妄人干什么?正如我之驳斥神创论者、原教旨基督徒,并不是要说法、改变他们的信仰,而是要让广大读者明了这些人都是怎样的无知狂妄的货色,而不要让其误导,这就够了。长到这么大,难道还不明白世上有的人是只能带着花岗岩脑袋去见达尔文的?:-)
最后,我想指出,正因为朱海军从未受过科学训练,不知道科学
研究是怎么回事,所以在论证时不知不觉陷进了循环论证的泥坑。他
先假定“后天获得性遗传”为正确的原理,而推导出“人类男上女下
面对面性交导致了人类进化”;然后又反过来以“人类男上女下面对
面性交导致了人类进化”为正确的原理,而推导出“后天获得性遗传”,甚至还要给分子生物学的研究指引方向呢。稍明事理的人就会明白这种循环论证的谎谬可笑,还用得着多费口舌吗?************(看到这样的阉割手段,我实在找不出其他形容词来说明我的愤慨了,这还是在编辑吗?这是想告诉我们一个论战中的对手朱海军吗?这不是在奸尸又能算什么编辑工作,不能这样的,如此断章取义的编辑工作,实在是给博库丢脸,难怪人家方舟子会勃然大怒,这种做法,实在是太过分点了,这不是编辑,是屠戮,屠戮文字!!!!!!!)
达尔文之所以晚年有点拉马克主义的倾向,是因为他跟当时的生
物学家一样,都相信错误的融合遗传理论,而根据融合遗传理论,自然选择是根本不可能成立的,所以达尔文不得不用拉马克主义补充自
然选择学说。自本世纪以来,基因论确立并与自然选择学说完美地结
合在一起之后,就不再有这样的困难,拉马克主义也就被彻底抛弃了。
*******但是在苏联,由于政治的原因,在米丘林、李森科等科学骗子的控制下,拉马克主义却一直是苏联的官方遗传学,这种情形一直持续到六十年代,使得俄国的遗传学整整落后了西方六十年,到现在还没有翻身。受苏联的影响,中国生物学界在五、六十年代也有一部分人相信拉马克主义,到现在也难保没有其徒子徒孙在。那位张尚宏不知何许人,但他所举的草履虫、枯草杆菌的例子,受过现代生物学教育的人,就都明白是自然选择作用下,生物对环境变化的适应,而不是后天获得性遗传(就象所谓“细菌抗药性”是细菌在自然选择作用下,对药物环境的适应,而不是细菌在药物的作用下产生了可遗传的抵抗能力。)我早就说过朱海军搞不清楚适应性和后天获得性遗传的区别,他却一再举出适应性的例子来证明后天获得性遗传的正确。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要多少有多少,谁有耐心一一解释?
至于对非适应性进化的解释,我在一开始就已说过了,朱海军却
还在追着向我要答案,谁有耐心来教这种不开窍的学生?
朱海军自吹对《物种起源》中英文本都读过许多遍,但他显然没
读进去,或没读懂。比如对退化现象,《物种起源》就有很好的讨论
(只是漏掉了当时不知道的基因漂移、基因突变),请自己去看《物
种起源》(第一版。《物种起源》的第一版最佳)第六章从“Org
ans of little apparent importa
nce”开始到最后。我早就说过,朱海军是连达尔文的知识水平都
没达到的,却要用比达尔文主义还要古老的主义批驳达尔文,岂不可
笑?
象这样,老是要重复以前说过的话,又有什么意思呢**********
(算了,我真的不忍心再拜读下去了,如此的编辑手段,我佩服,五体投地)
附:进化论对人类难产由来的解释
我一开始就说过,人类难产现象是人类直立行走这种由自然选择
产生的适应现象的非适应的副产物。*********朱海军大概看不懂我这句话,到现在还在声称“难产是达尔文主义解释不了的”、只有他给出了第一个完满的解释等等。现在再稍微仔细谈一下这个问题。我根据的是Christopher Wills在“The RunawayBrain: the Evolution of HumanUniqueness”(《失控的脑:人类独特性的进化》)一书的说法(1993年版第6-7页)。从他的叙述可知,这是早在进化论学界就被普遍接受的观点。***********(是不是和专业相关的都必须删除,这样才能体现出朱海军的光荣伟大正确英明啊)
首先需要澄清一个错误的观点。一般的人(包括朱海军)会很容
易以为人脑容量的增大是导致难产的主要原因。其实不是。在出生时,人和黑猩猩的脑容量都是一样的,约为350cc,但是黑猩猩很少有难产的。人脑容量的增大是在出生之后才完成的。那么是什么因素导致了人类的难产呢?
*********在人类和黑猩猩中,骨盆的半边由三块骨组成:坐骨、耻骨、髂骨。在刚出生的时候,不管是人还是黑猩猩,这三块骨都是分开的。在出生一年后,黑猩猩的这三块骨就完全融合在了一起,虽然以后这些骨骼的大小还在增大,但形状却已在一岁时就已基本定型。人类则相反,这三块骨要花七到十四年的时间才能完全融合定型。在这长期的分离状态中,这些骨头不仅继续增长,而且相对位置也发生了变化。在人类儿童的发育过程中,坐骨和耻骨向上和向前移动,这个过程改变了下腹腔的形状和股骨-耻骨联合的角度。这个发育过程对于人类直立行走是必要的(也是自然选择的结果),但是由此带来了一个缺陷:虽然坐骨和耻骨位置的改变并没有使骨盆的开口变得比黑猩猩的小,却使它的形状变得不是那么圆,从而使婴儿脑袋的通过变得要比黑猩猩的困难得多,因此有了难产。
这个解释在我看来是无懈可击的。如果谁能提出值得重视的疑问,我可代向Wills请教(我与他在同一地方)。当然,朱海军式的不值一驳的胡搅蛮缠就算了,没必要去浪费人家的时间。
**********
(我现在认识到,我好象也有点胡搅蛮缠了,为什么非要去指正人家博库大编辑做的大善事呢?人家是朱海军的朋友和家人,你算什么,只是一个曾经看到过朱海军在论坛上胡搅蛮缠的网络混子,所以,我决定,告诉大家,这篇文章和朱海军无关,他是无辜的,我针对的是那个恶意篡改方舟子文章的博库编辑莫先生的杰作,这已经不再是方舟子评说朱海军的文章了,这只是一篇彻头彻尾的被阉割的编辑作品)
作者:牛华麻辣烫 回复日期:2005-11-17 19:09:48
神经病一群,老子一工科生,用得着去美化朱海军的胡说八道吗......老子只是觉得方舟子的水平在这方面还可以,随便上几句就搞倒朱海军了.......没想到怂人方舟子太脆弱了,连自己的水平都不相信,更没想到这么多号称信仰科学的人也太脆弱了,居然以为朱海军的这些东东可以被美化.......
作者:kjke 回复日期:2005-11-17 19:39:28
原来牛华麻辣烫马屁拍到马腿上,够委屈的
同情下
作者:无机物保护协会 回复日期:2005-11-17 19:44:13
发帖子的南周楼主大概越往下看越郁闷......
作者:牛华麻辣烫 回复日期:2005-11-17 19:46:06
老子那是为读者着想,什么马匹不马匹的,要是老子干脆不上朱海军那些东东,肯定是隐瞒,要是上了又没有方舟子那些文章,那就是宣传,要是全上了方舟子的文章,那就是侵权,要是上一部分摘要,那就是阉割......
草他大爷的,跟这群脆弱到家的怂人,有个鸟的道理好讲啊......
作者:kjke 回复日期:2005-11-17 19:51:52
牛华气得无话可说了,罪过罪过
作者:牛华麻辣烫 回复日期:2005-11-17 19:54:05
做事情就不怕人说,反过来,说人的大多都是闲的,比如你我现在,不就是闲的发慌才在这里胡搞啊.......
作者:欣夫 回复日期:2005-11-17 21:00:23
懒得再和方家的左字号“唯科帮”多废口舌了,你们几个纵然是喊破喉咙,也改变不了事实呀?以后的访谈和采访还不是仍然是记者定稿、编剧排版删节?问题只在于见报的内容能不能让方舟子“满意”罢了,现在让方舟子“不满意”的报纸是越来越多了,也许只剩下败诉的《北京科技报》让方舟子“满意”了。让方舟子烦恼的是还被官司缠身,从原告成为被告。一个自鸣得意的“反伪斗士”落得如此下场,怎能不令方家“唯科帮”暗自神伤?只能在网上发泄一下倒也是可以理解的。
方家军的“战士”们:立正!向左转!踏步走!一二三!一二三!:)
不在此列的别自动对号入座。
老K:下帖对你继续有效:
——老K你怎么又说瞎话了?方舟子都承认笔录的定稿是他“确认”过的,还作了修改。编辑排版时对文稿进行删节,这已经不关方舟子什么事,那有文稿都非得全文照登的?你无知也就罢了,已经告诉你明白了,你还是闭着眼睛说什么“断章取义”,这就不是智力问题了,而是人格品德或楼主说的“格局”问题了。看你几个弄得象“小合唱”似的,这是何苦?别学方舟子光嗓门大,可是心里苦呀,因为老是“失败”呢!唉!这世道对方舟子们是不是太“不公”了?
作者:夏天的老K 回复日期:2005-11-17 21:11:17
欣夫老大,我已经正式就任天涯欣夫的粉丝可辣吧主席。目前准备委任A12B和无智识阶级为两位副主席:)
粉你老人家这件事情,是一定要做下去的:)
欣夫粉丝团一定会不断壮大,前途无量!
作者:夏天的老K 回复日期:2005-11-17 21:13:36
本协会会规:
报名的找可辣吧主席---夏天的老K登记,报名费是赞扬咱们偶像的一张回帖,主帖更佳,只要不是被当成灌水删掉.
welcome to 欣夫 fans club!
作者:夏天的老K 回复日期:2005-11-17 21:21:17
委任令
委任A12B\无智识阶级
为 天涯欣夫的粉丝可辣吧 副主席
天涯欣夫粉丝可辣吧(印)
国朝56年十一月17日
作者:无机物保护协会 回复日期:2005-11-17 21:40:11
我也要加入粉丝团。
作者:秋白独秀 回复日期:2005-11-17 22:20:07
作者:牛华麻辣烫 回复日期:2005-11-17 15:37:19
小朋友啊,跟我讲评论,你是不是喝多了啊?
网络上不要显摆自己,你知道站在你对面的是谁啊?
===========================
显摆的人以显摆的思维显摆。
我说的不过是《中青报》的影响力,又不是我的个著,我显摆什么?网友们一说,才知道原来牛二是编辑,还好,没被你编辑,否则屁响都没有!
网友说你本名为莫之许。百度一搜索,哇!找到相关网页约2,890篇!再细看,首页底之后,基本上都是“每自比管仲、乐毅。时人莫之许也”,说诸葛亮的呀!
编辑出书很牛?我们办公室哪位没出几本或十几本的?都是什么“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之类的上门来求,再请客吃饭才给的书稿。现在垃圾的多了(我们也产较垃圾的东西)。如果你编辑或策划了《往事并不如烟》《思痛录》之类的,我就佩服!可惜不是你。
不知“三味书屋-莫之许:XX的书柜 ”(看来天涯只能这样写)是否你的作品。仿佛看见小平同志亲切的称呼:XX……唉 !“XX”是你叫的吗?你问问文化人,“锦涛的书柜”之类应该是谁写的?
与牛二之争到此结束。楼主,抱歉了!
作者:秋白独秀 回复日期:2005-11-17 22:23:33
XX为紫 阳。
作者:看把戏的 回复日期:2005-11-17 22:38:04
资深行为艺术家:
徐业林谈他的无偏二极管不是永动机,方舟不败与何氏作秀家非说那就是永动机,现在徐业林已经公开请二位去证明那就是永动机,哈哈……,怎么不去啊!
喂,不会没有看见吧,别装了,哈哈……
伪斗士认定陈建民“漏洞百出”,那就当场戳穿他啊。说什么“未必能够当场将其戳穿”,哈哈,什么话啊!还博士呢,什么逻辑啊!
作者:syx317 回复日期:2005-11-17 22:47:44
唉,关天的人咋一个比一个牛啊!
。。。。。。。。。。。。。。。。。。。
作者:比较无奈 回复日期:2005-11-17 23:00:04
李海鹏真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现在想抱主编大人的腿了?这样不就全露馅了?也不要脸了?丢人那!
作者:马胡 回复日期:2005-11-17 23:08:28
没想到“五岳散人_”是这样的人,汗一下!
作者:游泳池的猫头鹰 回复日期:2005-11-17 23:09:16
呵呵,这么多人在这闹啊!
别不多说了,楼主文章写得不错!
作者:比较无奈 回复日期:2005-11-17 23:10:00
李海鹏你连方舟子是干啥的都未搞清楚,就来卖弄、炒作,惹上这位眼里不揉沙子的打假斗士,还不知深浅的不肯猫着,被人把你的画皮都揭穿了,这回知道为何那么多被方舟子打的人为何猫着了?于建荣想耍无赖,丢尽了脸面!你他妈的不自量力,还想炒作这事?活该!
在这里嘲笑你一下,同时向方舟子致敬!
作者:不带剑 回复日期:2005-11-17 23:07:36
双手赞同支持老方,中国学术需要打假,第一个站出来的是勇士,尽管有缺点,要慢慢学会以合适的方法运作!
作者:比较无奈 回复日期:2005-11-17 23:18:41
给大家一个新语丝上方舟子反驳的联接吧。
http://xys.dxiong.com/xys/ebooks/others/science/dajia6/yujianrong53.txt
作者:比较无奈 回复日期:2005-11-17 23:20:59
文笔好却无德!鉴定完毕。
作者:欣夫 回复日期:2005-11-17 23:34:02
楼主领教了关天的“唯科帮”了吧?这些人就是这些招式,不会跟你讲理的。原因我也说了,方家店越来越不“景气”,这些人是干着急没辙,也只有在网上撒气了。这还真是“比较无奈”,你就别难为他们了。
作者:aq43aq43 回复日期:2005-11-17 23:34:38
看晕了~
作者:比较无奈 回复日期:2005-11-17 23:45:58
作者:欣夫 回复日期:2005-11-17 23:34:02
楼主领教了关天的“唯科帮”了吧?这些人就是这些招式,不会跟你讲理的。原因我也说了,方家店越来越不“景气”,这些人是干着急没辙,也只有在网上撒气了。这还真是“比较无奈”,你就别难为他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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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过是因为这几天要看“卖身救母”来到天涯,就成了“唯科帮”,很猛啊,还“网上撒气”,我到是领教了你的“网上撒气”!谁有心思与你在网上吵啊?只是提醒楼主做啥事总还是要良心的,别为了炒作啥都不要了!
作者:laocon 回复日期:2005-11-18 01:25:17
从第三者立场来看,俺觉得楼主的看法比较在理。俺对于和方的是非过程并不充分了解,也没兴趣一一查证具体事实。但感觉上,新语丝越来越没意思了。新语丝的高峰期是野鹤诉方舟子至朱苏力事件这一段时间,方在道义上获得很多支持,在新语丝上发了不少人文学者的文章,好稿如潮。但自从环保之争一起,方的“文科傻妞”之说一出,就没有多少人文学者的文章了,只见一帮理工科谈技术的枯燥文章,现在更是一边倒的骂于声。
就南周报道于方之争的几篇文章来看,俺觉得基本公允。即使如方所认为的那样,文章观点不对,或有偏袒之嫌,这也是难免的,谁也不能保证百分百正确。但无论如何,记者的出发点是好的。你方舟子应有容忍别人批评你——即使批评错了——的雅量,现在只让人觉得你强词夺理,老虎屁股摸不得。就算嘴巴上别人说不过你,终是能折人口不能服人心,降低你自己的品格。
俺从第三者立场评价,方舟子此人不是坏人,基本正直,但心胸太狭窄,不能容人,属于唯我独尊类型。用老百姓的话来说,从小家教不够。
作者:欣夫 回复日期:2005-11-18 01:40:24
TO:比较无奈
看看你的“鉴定完毕”吧!你刚来天涯,就这么快“鉴定完毕”了?你看了《南周》那篇访谈录了吗?你就凭楼主的主帖就嚷嚷别人“无德”了?你怎么知道“唯科帮”一定是指你?因为你的ID是“比较无奈”,我就不能说唯科帮“比较无奈”了?你真是莫名其妙!
看你自动对号入座,就跟你说这几句。再见!
作者:比较无奈 回复日期:2005-11-17 23:20:59
文笔好却无德!鉴定完毕。
作者:彩云过潇湘 回复日期:2005-11-18 2:06:31
感觉都不那么厚道,唉。
本来记者与被采访者应该是相互尊重的,一个是需要做专题而慕名而来,一个是名声在外的公众人物欣然受访。本该是朋友,绅士般的朋友,看了这些文章(骂战双方的),感觉一个字:假。
作者:54by 回复日期:2005-11-18 03:14:58
见识了现记者和前记者、现编辑前编辑的嘴脸,真令人齿冷,怪不得中国新闻界如此声名狼藉。
中国的聪明人真是多,太多了。我也有近一年时间没有买《南方周末》,我想以后也不会再买了。当然,《南方周末》是有“共信力”的大包,是不会在乎这2元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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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夏天的老K 回复日期:2005-11-17 09:50:30
就是就是。南周的记者们真聪明!
作者:夏天的老K 回复日期:2005-11-17 09:53:25
祝贺南周越来越进步,南周的记者们越来越聪明......
作者:夏天的老K 回复日期:2005-11-17 09:55:02
为啥南周这么进步,三四年来我却越来越不想买了呢?
当然我堕落了也是其中的一种可能性。
作者:八方游走 回复日期:2005-11-18 03:25:47
楼主整了那么多裹脚布,就想证明老方更堕落,可无法由此证实南周的不堕落
作者:牛华麻辣烫 回复日期:2005-11-18 10:25:54
南周确实堕落了,堕落就堕落在方于之争只是网络上的口水,只适合在BBS上进行,南周却大张旗鼓地给出那么多版面,表明南周已经丧失对重大社会问题的切入能力......
就这个意义上而言,南周的堕落本来是方舟子应该高兴的嘛.....没有这些媒体的堕落,方舟子根本就木有上媒体的机会嘛.......他那些打假,随便一个小记者都能做的......
作者:南宫笨笨 回复日期:2005-11-18 11:23:17
方舟子结婚了没?
作者:zhoujiapuzi 回复日期:2005-11-18 11:53:49
作者:牛华麻辣烫 回复日期:2005-11-18 10:25:54
南周确实堕落了,堕落就堕落在方于之争只是网络上的口水,只适合在BBS上进行,南周却大张旗鼓地给出那么多版面,表明南周已经丧失对重大社会问题的切入能力......
就这个意义上而言,南周的堕落本来是方舟子应该高兴的嘛.....没有这些媒体的堕落,方舟子根本就木有上媒体的机会嘛.......他那些打假,随便一个小记者都能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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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看法我深有同感!看看新语丝的打假,很少有涉及难度的。明人眼里一看就知,不知记者都去那里了!反而对于方舟子却是穷追猛打,也许这才是他们惹得起的老百姓吧!
作者:夏天的老K 回复日期:2005-11-18 11:58:17
媒体都忙赚钱去了......而学术打假是件纯得罪人又不赚钱的活儿......
不少记者只要收了钱就可以代人发文,俺们这些圈外的人都知道,圈子里面应该不算秘密吧......
作者:夏天的老K 回复日期:2005-11-18 12:04:06
不过方也算有回报。至少他那个网站还是有知名度的......
作者:瞎溜达啥 回复日期:2005-11-18 14:29:52
让南周见鬼去吧!
作者:瞎溜达啥 回复日期:2005-11-18 14:34:49
作者:欣夫 回复日期:2005-11-18 01:40:24
TO:比较无奈
看看你的“鉴定完毕”吧!你刚来天涯,就这么快“鉴定完毕”了?你看了《南周》那篇访谈录了吗?你就凭楼主的主帖就嚷嚷别人“无德”了?你怎么知道“唯科帮”一定是指你?因为你的ID是“比较无奈”,我就不能说唯科帮“比较无奈”了?你真是莫名其妙!
看你自动对号入座,就跟你说这几句。再见!
作者:比较无奈 回复日期:2005-11-17 23:20:59
文笔好却无德!鉴定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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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舟子和于建荣之争发生在新语丝,尽可去查看,于建荣无耻、无赖之极,南周的报道同样在新语丝上可看到!
作者:瞎溜达啥 回复日期:2005-11-18 14:45:18
于建荣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无耻、无赖,而是创了新语丝上的一个无耻之最!即使是流氓还有些敢做敢当的样子,而于建荣让人恶心透顶!
作者:狈之木狼 回复日期:2005-11-18 15:57:47
方舟子不是说中共屏蔽了他的网站吗,我认为中共的做法是正确的!方博士不允许与他相左的意见出现,这已经不是什么新闻。看看方博士的网站,只是他个人和一批盲从者的叫嚣。这同新闻审查没什么两样!
每次有记者问到这个问题,方博士都以网站产权是他个人的为由为自己辩护。在我看来,这是方博士底气不足的表现。看看方博士的文章,里面充满了“无耻”、“卑鄙”、“下流”等字眼,没有一点学者的理性。
方博士自比于鲁迅,我认为这是不恰当的。方博士只是在模拟鲁迅,而鲁迅的内涵在方博士身上我们没有看到一点点。画虎不成反类犬,殊为可笑!
每次出现论战,方博士都能罗织大量的对已方有利的贴子为自己壮胆,而持不同意见的贴子从来不会在新语丝上出现。方博士缺少做学术的勇气!害怕出现不同意见!其实真正做学术的人,最喜欢的就是明辩,因为明辩可以通达明理。方博士说新语丝的他个人的,爱说什么就什么。其实在我看来,方博士在论站之前已经准备好退路了。打错了就推到其他人身上,自己犯了错确死不承认,这是学品的问题,是格局的问题。我也不喜欢南方诸报,但前面说的没错,方博士的“格局”仅此而已!
个人认为,方博士不适于学术打假。人的性格决定人的命运!我不知道方博士的职业,方博士的性格应当去做军队教官,去需要绝对权威的地方。
鲁迅有理性,后人尊称为斗士。他所要斗争的不是攻击某个人,他面对的是旧社会的专治制度。方博士的诸次论战都标榜自己为胜利者、不败者,但对整个学术界存在的问题方博士有没有一个长远的规划,有没有打算从根本上去触动、解决这个问题。看方博士的文章,每次都是逞口舌之快,图一瞬快感。流行的说法称之为“意淫”!从新语丝上的贴子看,还是有很大一批“意淫斗士”的。
作者:秋白独秀 回复日期:2005-11-18 16:26:52
作者:狈之木狼 回复日期:2005-11-18 15:57:47
方舟子不是说中共屏蔽了他的网站吗,我认为中共的做法是正确的!方博士不允许与他相左的意见出现,这已经不是什么新闻。看看方博士的网站,只是他个人和一批盲从者的叫嚣。这同新闻审查没什么两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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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对,屏蔽的是论坛,网站是可以进去的。
如果网站只是盲从者的叫嚣。那也太抬举人了。最近的数学之争,上面有两位美国的数学院士的“叫嚣”;最近的全息生物之争,上面有中国生物学泰斗邹承鲁院士的“叫嚣”;前些日子的中青报内部之争,上面有报纸总编和《冰点》主编的“叫嚣”。
打假只看内容问题。其他次要。
作者:瞎溜达啥 回复日期:2005-11-18 16:51:51
作者:狈之木狼 回复日期:2005-11-18 15:57:47
方舟子不是说中共屏蔽了他的网站吗,我认为中共的做法是正确的!方博士不允许与他相左的意见出现,这已经不是什么新闻。看看方博士的网站,只是他个人和一批盲从者的叫嚣。这同新闻审查没什么两样!
==========================
不对,屏蔽的是论坛,网站是可以进去的。
如果网站只是盲从者的叫嚣。那也太抬举人了。最近的数学之争,上面有两位美国的数学院士的“叫嚣”;最近的全息生物之争,上面有中国生物学泰斗邹承鲁院士的“叫嚣”;前些日子的中青报内部之争,上面有报纸总编和《冰点》主编的“叫嚣”。
打假只看内容问题。其他次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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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这个!
作者:问题与主义 回复日期:2005-11-18 18:59:01
作者:八方游走 回复日期:2005-11-18 03:25:47
楼主整了那么多裹脚布,就想证明老方更堕落,可无法由此证实南周的不堕落
作者:牛华麻辣烫 回复日期:2005-11-18 10:25:54
南周确实堕落了,堕落就堕落在方于之争只是网络上的口水,只适合在BBS上进行,南周却大张旗鼓地给出那么多版面,表明南周已经丧失对重大社会问题的切入能力......
就这个意义上而言,南周的堕落本来是方舟子应该高兴的嘛.....没有这些媒体的堕落,方舟子根本就木有上媒体的机会嘛.......他那些打假,随便一个小记者都能做的......
作者:cgp 回复日期:2005-11-18 20:03:50
南周真的堕落了
作者:笨旦 回复日期:2005-11-18 20:30:00
个人觉得,于建荣写了骂人信又说不是自己写的已经够牵强的了,让人怀疑他的学品和人品.而南周的《于建嵘VS方舟子:两败俱伤的恶战》也真不让人觉得怎么中立.公道自在人心,其他的旁枝不辩也罢.
作者:欣夫 回复日期:2005-11-18 21:29:59
下面是我对方舟子确认的定稿的大部分被删节部分的内容,谈些个人看法。不针对被删节部分原文就事论事,以删节为由定论《南周》“堕落”是没有说服力的。有不同看法,可正面回帖,别再自以为是做“评论员”了!
【记者:可是你也会面临国内的官司。你正在与肖传国教授进行名誉权的诉讼,官司进行得怎么样了?
方舟子:肖传国还同时起诉了搜狐、协和医大出版社、北京科技报等多家机构。我们已经收到诉状,正准备申请异地审理,同时开始收集可被法庭采纳的各种书面证据。说实话,我对官司的前景很不乐观。对打假者来说,名誉权的官司很难打,这些年来,在揭露学术腐败和打击伪科学的官司里揭露者基本都败诉了。一方面有地方保护的因素起作用,另外原告的学校很可能支持他,他可以动用很强的关系。比如“绝食老中医”事件的诉讼,《北京科技报》就败诉了。不过我们会很好地打这个官司,在打官司的过程中进一步揭露真相。】
——这是方舟子第一次作为被告应诉,而且他“对官司的前景很不乐观”,况且这和方于的“访谈录”没有直接关系。把这一大段删掉对方有什么不利呢?
【其实我为余秋雨说话,是2000年3月的事,那时候我还没有开始学术打假呢。说我赞美余秋雨的人,并没有读懂我的相关文章。我并不欣赏余秋雨,只不过我认为他的文革经历是历史错误,不该在现在上纲上线对他进行政治斗争,要他个人承担责任。我的原则是,不能因为讨厌一个人就侮辱他。还有人说我吹捧郭沫若,其实我不过是批驳了余英时捏造事实诬陷郭沫若抄袭,这是1999年时候的事。我常常只是替自己不喜欢的人说几句公道话而已。】
——这一段也和方于之争没什么关系,见报对方舟子不见得有什么好。
【记者:对基督教的攻击,是人们把你当作“科学主义者”的重要证据之一。常识是,关于宗教问题,下一个明确定论是很难的事情。很多人都知道人格化的上帝并不存在,但是人类不可能都是理性的,总有人需要精神安慰,是不是?
方舟子:我承认不是每个人都是理性的,总有人需要安慰。宗教就像是人类的酒,一个人喝酒不喝酒都是他自己的权利,滴酒不沾很好,喝一点儿无可厚非,但是酗酒就要制止,喝毒酒就更不可以了。我批基督教有其特定的背景。我在美国生活,基督教在周围很盛行,大多数教派属于自由派,对这部分基督教我是没有意见的。我反对的是原教旨的基督教,这些派别为了拉拢会众,攻击进化论,造了很多谣言,结果我的一些留学生同学都被拉进去了。拉进去会怎么样呢?听信了那些攻击进化论的谣言,不仅把圣经故事当作一种宗教寓言,而且当作真实发生的历史。这是身边发生的事情,我深有感受,所以才进行反击。我不是凭空
想起来就去攻击,也不是攻击全部的基督教。】
——这一大段不但和方于之争无关,见报后反而对方舟子不利。方舟子曾发表了一篇题为《基督教是科学的敌人》的文章,被他的支持者多次在其他网站转载。该文并没有专门针对“原教旨基督教”,标题就很清楚是针对整个基督教的,所以上述解释明显是撒谎!
【记者:你支持怒江建坝吗?
方舟子:有些人说我支持建坝,其实不是,我只是支持怒江开发 ,因为我觉得怒江人民不应该那么一直贫穷下去,但是这不等于说我就支持怒江水电开发。其实并不是像有些人说的那样,我只支持发展,不关心环保。我自己一直很关心环保,只不过是希望这项事业能够健康地推进。很多事情应该慎重,因此对于怒江是不是应该建坝,直到现在我还没有一个确定的看法,我不过是反对有些人盲目地、捏造事实地反对建坝。】
——这一段方舟子的回答漏洞百出。支持怒江开发不就是支持怒江建坝吗?还有其他“怒江开发”的标的吗?(否则你去怒江“考察”不是为建坝吗?)把怒江建坝和“怒江人民不应该一直贫困下去”联系起来,也不妥当,因为建坝并非为了“扶贫”,而是为了发电解决能源短缺问题。所以这一段不见报对方舟子有利。
【记者:靠个人打假,对中国的学术空气的净化效果有限。那么中国的学术监督该如何开展?
方舟子:还是需要更正常的渠道。个人的精力有限,掌握的学术资源有限,能够做的事情的数量也就有限。个人并不具有权威性,所以不容易让人信服。在证明了对方造假之后,个人也不能进行处理和惩罚。可是相关机构的监督工作往往不敢触及一些地位很高的学者,只抓一些小苍蝇,调查处理的过程也缺乏透明度。中国的学术评估体制强调论文的发表量,逼得很多人去作假,中国官本位的科教体制也是导致学术腐败的一个重要因素,这些都是最需要改变的。其实我说的这些,很多人都说过。说归说,要改变现状,不知道要多长时间呢。与其空谈,还不如一个案例一个案例具体地做下去更实在。】
——这一段方舟子承认了个人打假的局限性,指出了中国学术腐败的体制性原因。但这和方舟子的所作所为又是矛盾的,因为方舟子的“打假”并不触动体制,他所谓的“案例”大多是一些民间的基督教徒、“民科”和体制外的自由撰稿人(包括所谓“公共知识分子”)。对一些学者、环保局领导人的发难,并非“打假”,而是观点之争。对核酸、脑白金的揭露也并不针对具体个人。况且这和方于之争同样没有什么关系吧?
凡牵涉到方于之争的,基本上没什么删节,这就是“被删掉约一半”的事实。你们为什么不针对原文就事论事呢?某些人所以支持方舟子,就因为方舟子的“刻薄”很对“胃口”,能为他们“解气”。但是这“味道”和“解气”能解决什么呢?这样的“支持”实际上是害了方舟子的!
作者:韩是子 回复日期:2005-11-19 00:02:13
记者删稿天经地意,记者的活也是减法。既然双方的协议并不是那么严格,为什么要在那上面兜圈子呢?
个人感觉方舟子是受到刺激了,“他不喜欢这一对他“不利”的标题”。
作者:韩是子 回复日期:2005-11-19 00:19:57
《新语丝》上是一片声讨南周之声。11月13日和14日,“新语丝”网站刊载了13篇关于“方舟子杨瑞春”的评论文章,中立的一篇,其余12篇均站在方舟子的立场上反对、攻击、嘲讽〈南方周末〉。对方舟子的支持、中立、反对声音的比例为12:1:0。大家可以查证。
这个比例没问题吗?
方最后的回答是:那些支持〈南方周末〉的帖子没有道理,所以他不选,发表反对〈南方周末〉的帖子是因为它们有道理。
------------------------
如果指责南周作为纸质媒体歪曲了方的意思,那么新语丝作为网络媒体,又行使了什么权利呢?
方一手控制了新语丝,甚至可以随意动用删录大权,是否也应该加句话:“新语丝越来越堕落了”?
作者:【路过蜻蜓】 回复日期:2005-11-19 5:02:57
楼主的文风实在……文痞一个,恶心:(
作者:eastonline 回复日期:2005-11-19 10:16:26
一个东西是好的,从那里来看都是好的
我是个人,从那里看都是个人
中国是伟大,从那里看但是伟大的
《南周》堕落了,从那里看都是堕落了
这与人家ZHOU ZI有什么关系
小孩子不说你没有穿衣服,难道你就真的穿了衣服
看来,这厮,在学校里没有好好读书
至于怎么进入了NAN ZHOU
哈,我怎么知道
作者:moonshinedog 回复日期:2005-11-23 12:21:17
看到连续几天,此贴已沉。我就再顶起来。
南周的记者,请注意,记者写的东西,是要白纸黑字印上大街小巷的,公众的良心之说虽未必,但是却是万万不可能信口胡言,白字描黑。
据我所知,南周曾经对方舟子有过多次正面的报道。
而这次,方既然接收采访,于旋涡当中。自然就应该预测到记者写稿时的种种动作,譬如删除一些部分。在接收采访后却又嫌人家的标题不当,这是怎么了?你采访了我,你就得表现的战在我这一边?这样的逻辑不是逻辑,是旧时哥们意气的争持要强。
方做过不少好事,也算个文人。但是如此肚量,实在是让人不解与不爽。南周说的是中国文人的形象被如此践踏破坏,乃至“两败俱伤”!难道不是么?诸位看了南周报道的人请再来跟此贴,这样的骂娘之举出现在本已浮躁的中国文人圈里,我的感觉,就是悲哀。
作者:merjan1 回复日期:2005-11-23 13:06:42
作者:moonshinedog 回复日期:2005-11-23 12:21:17
看到连续几天,此贴已沉。我就再顶起来。
南周的记者,请注意,记者写的东西,是要白纸黑字印上大街小巷的,公众的良心之说虽未必,但是却是万万不可能信口胡言,白字描黑。
据我所知,南周曾经对方舟子有过多次正面的报道。
而这次,方既然接收采访,于旋涡当中。自然就应该预测到记者写稿时的种种动作,譬如删除一些部分。在接收采访后却又嫌人家的标题不当,这是怎么了?你采访了我,你就得表现的战在我这一边?这样的逻辑不是逻辑,是旧时哥们意气的争持要强。
方做过不少好事,也算个文人。但是如此肚量,实在是让人不解与不爽。南周说的是中国文人的形象被如此践踏破坏,乃至“两败俱伤”!难道不是么?诸位看了南周报道的人请再来跟此贴,这样的骂娘之举出现在本已浮躁的中国文人圈里,我的感觉,就是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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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作为媒体,报道一件事情,是正面报道还是反面报道,那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报道要真实客观。
2.方舟子并没有因为接受采访,就要求南周站在他这一边。
引用(《南方周末》岂止是堕落而已——答其编辑杨瑞春、记者李海鹏·方舟子·):我这次对《南方周末》的指责,主要有两点,一是言而无信,违背在报道中涉及我的部分和对我的访谈记录定稿之后在发表之前必须经我过目和确认的约定;二是没有客观、中立立场,把于建嵘骂我的事件定性为“两败俱伤”,还组织了我的论敌写的三篇文章乘机攻击我和学术打假。
关于方舟子指责的第一点,除了当事人之外,(是否有约定)不容易做判断。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南周当事人之一杨瑞春并没有否认这个约定,只是对为什么不尊重约定作了一下解释。所以我倾向相信有这个约定(最多是双方对约定的理解不同)。至于删节之后有没有歪曲方舟子的原意,作为被采访人的方舟子,认为歪曲了,作为旁观者的我也同意方的观点。如果别人认为没有,我也不想在这种问题上纠缠,被删了什么都摆在那里,大家自己看就好了。
关于方舟子指责的第二点,每个人都可以自己作出判断。我的判断是,南周明显不公正。首先是哪个标题,于方之争如何变成两败俱伤的?方伤在那里?就是因为被于骂了娘,所以方因此受伤?如果这样的话,恐怕没什么事情是不能两败俱伤的。骂娘谁不会,自己理亏之后,骂了对方的娘,就能变成两败俱伤。其次,写评论的那几个人都和方论战过,找这样的几个人来写评论,无论评论内容如何,立场都很难说公正。这次南周哪怕是不论是非的各打五十大板,我都可以勉强算他客观公正。但是这一次南周连各打五十大板都说不上,明显板子是打在方身上。
你认为南方周末的立场客观公正,认为于和方确实是两败俱伤。我虽然不赞成你的观点,倒是想听听你的理由?(你的原话是:你采访了我,你就得表现的战在我这一边?我对你这句话的理解是:不能因为我采访了你,我就不客观公正。当然,如果你认为南周采访了方舟子,也可以站在于的一边,那就当我这个问题没问)
作者:freekite 回复日期:2005-11-23 14:30:42
就算方无耻、下流、sb.......
但就一个事实:采访前有没有约定访谈内容发表前须经方审阅??
如果有约定而未经方审阅,那么《南方周末》便是无耻。
还去扯蛋说于没有审阅,所以对于不公平。
举例来说:
你强奸了一个人,性骚扰另一个人,性骚扰的人告你,你却反驳说:靠,我强奸的那个人都没告我,你告我,这对我强奸的人不公平。
作者:kingtiger102 回复日期:2005-11-23 15:54:47
记者也是人,也有血性,难道只能人方舟子骂娘,不能让记者在网络上发泄一下?这里毕竟不是他打工的媒体。
作者:秋白独秀 回复日期:2005-11-24 1:11:20
作者:kingtiger102 回复日期:2005-11-23 15:54:47
记者也是人,也有血性,难道只能人方舟子骂娘,不能让记者在网络上发泄一下?这里毕竟不是他打工的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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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个搞笑的
作者:日出 回复日期:2005-11-24 3:20:44
南方周末,那篇文章我也看了,没什么意思,
堕落之说看来不虚,以前看周末,能啃上1个小时,现在基本上10分钟扫一遍,扔垃圾箱
南方周末是不是堕落了,跟方舟子没啥子关系
作者:秋白独秀 回复日期:2005-11-29 09:11:46
战斗又开始了,又一家媒体在炒现饭。
评】
新语丝网站上有那么多文章在讨论于建嵘事件的是非,前几天还有人说,而
该记者竟然说“最原始的事实真相以及孰是孰非,早已无人关注”,只看到了
“娱乐”,瞎了眼不成?
这篇报道无非是把早被众人驳斥过的《南方周末》的报道和李方的“娱乐”
评论重弹了一遍,歪曲事实,将学术打假丑化为“娱乐”,缺乏起码的是非观念
和辨别能力,更丧失了起码的新闻道德和良心。
(方舟子)
附:
方舟子、于建嵘在干什么?
学术争端的娱乐化问题
越来越多的学术之争因为网络而进入公众视野,并被看成大众娱乐的一部分,
而当严肃的学术争鸣“升华”到“方于之战”现在这种地步之时,科学的是与非
也早已变得不重要了。
文/张洋
《新周刊》
有据可查的争端起始是10月8日方舟子“新语丝”网站登出的一篇题为《学
术界罕见的骗局:评于建嵘的成名之路》的文章,署名严晋。这篇文章的作者以
“于建嵘自称研究员其实只是副研究员”等事例,严重质疑于建嵘作为一名知名
学者的操守以及作为知识分子的德行。
翌日,于建嵘快速反应,并在《致“新语丝”的公开信》中申明,“这篇文
章恶意攻击了我的人格,严重侵犯了我的合法权利”,并逐一对严晋所提出的种
种问题进行了回复。
“新语丝”网站上登出的于建嵘的公开信在开头却被加上了一个“方舟子
按”,但就是这一按,却从此按出了万千烦恼。方舟子在按语中写道:我在中国
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的网站见到如下公告(本刊注:公告称于建嵘确为副
研究员),这是不是意味着于建嵘现在又成了“副研究员”了?还是连本所的人
也搞不清楚他究竟是研究员还是副研究员?此按无论方舟子出于何意,在于建嵘
看来,这无疑是一种挑衅,是对他人格的更大的侮辱。
帷幕便这样拉开。首先上演的是出自于建嵘“骂娘”的序曲,已令众人大跌
眼镜,一向有着良好口碑的于建嵘在致方舟子的信中称他是“你母亲与严晋这些
地痞流氓乱交结下的怪种”,并不顾形象地扬言“对付你这样的人渣,绝对要放
得下斯文,就要用更流氓的手段”。
接下来的便不难想象了,以“打”、“骂”擅长的方舟子当然不肯罢休,而
于先生也绝非等闲之辈,由此你来我往,一篇篇“回复”被扔到论坛里,再加上
两位均为言语界大腕级人物,不乏各界重量级的网友支持,挺于骂方者有之,挺
方骂于者亦有之,一时间,向灯向火各异,网络硝烟弥漫。
在“方于之战”绵延一月有余并日渐平息之时,来自《南方周末》的一盘大
杂烩《方舟子和于建嵘:两败俱伤的恶战》再次点燃了火药库,并始料未及地引
火烧身。
纸媒卷入争端
事实上,操作这次大杂烩的《南方周末》记者李海鹏向本刊坦言:“我们并
没有达到我们之前想要达到的效果。”《南方周末》的本意,用编辑杨瑞春的话
来说“并不想只是就你们的争论谈争论,其实引起我们兴趣的是你们这次吵架所
使用的话语方式。在某种程度上来说,这是当今中国知识分子经常采用的一种话
语姿态。我们希望探讨这背后到底是什么?”
李海鹏当然觉得很遗憾,也许是他们的操作真的有些许偏差,总之报道面世
后,更多的人,无论是当事者、参与者,还是单纯的看客,更多的人都在关心纠
缠在细枝末节中的嘴架,而没人去追究真相到底如何,至于背后的深意就更鲜有
人问津了。
时至今日,方舟子在接受本刊采访时,他仍说觉得自己被骂得莫名其妙,因
为一开始他并没有把于建嵘怎样,但之后被《南方周末》以他所认为的不公平方
式对待,就觉得无辜且失望了。
10月8日到11月10日,时隔一月有余,无论是在人们的现实视野里,还是在
网络的虚拟世界中,“方于之战”都已硝烟渐散,“新语丝”中的争论又开始分
散到各种各样的领域,于建嵘也继续在美国埋首于他的农村课题研究……由于
《南方周末》的关注,“方于之战”注定无法落幕。
第三方
11月10日,《南方周末》在显著位置以两个整版的篇幅,全面系统地将“方
于之战”来了个大杂烩。原本这件只在网络上由一小圈子人关注的事件,一下子
变成了全民大讨论。更具戏剧性的是,报道面世的当天,方舟子即以南周言而无
信、报道具明显倾向性为由,用大篇幅的檄文在网络上对其发起攻击。
论坛里拍砖的焦点一下子由方于指向了第三者南周,而此前方于究竟孰是孰
非,在此时看来,已经完全演变为这新一焦点的事件背景甚或历史链接。进而有
人戏称,“南周变成了插足这一事件的第三者”。虽然绝对不乏被骂的经历,但
于南周,参与此事件报道的记者李海鹏、编辑杨瑞春则一一出面对此事进行解释
和驳斥,当然,有唱白脸的,就有唱红脸的,他们一致坚信,他们始终恪守了新
闻报道与编辑的准则,而方舟子的指责,甚至“堕落”的说法,纯属无稽之谈。
看着三方你来我往的“回复”,严肃的网友说“方舟子、于建嵘、《南方周
末》是三败俱伤”。然而更多的人却开始发笑了,有网友留言:“越来越热闹
了。”有人笑指,《南方周末》有那么多新闻可以报,干吗非纠缠在个人间的无
聊是非中?如此一来二去,看热闹的越围越多。面对此情此景,网友引论王朔之
感叹:“这个时代总拿无聊当有趣。”
学者的娱乐功用
坊间有评论说,“方舟子的事业,其实只是以他的战斗来娱乐大众”;评论
又言,“没办法啊,人民大众需要娱乐啊,而且需要刺激的娱乐,超女够刺激,
知识分子的话语暴力也不赖嘛”……
如果说,此番网络的学术掐架是因“方于之战”而升级的话,那么,现今学
术的娱乐性是直到有了媒体的加入才得以真正地显现。
写出《娱乐至死》的美国批评家尼尔·波兹曼提醒我们,事实上,比物理意
义的娱乐圈更糟糕的,是“娱乐”的泛化。在那个完全以“娱乐”为价值标尺的
信息环境中,品德的高下、文明的肃穆乃至人格的完美,仅仅取决于“化妆术”
的或高或低……
而当严肃的学术争鸣升华到现在这种地步之时,人们唯一能做的,就是先把
它与严肃分开,把它看成大众娱乐的一部分,只有这样,或能保持一下心目中学
术争鸣的基本印象。对此,一位自称“老派”的学者对本刊记者表示:学者毕竟
是学者,学术上的争论一旦演变为网络上的暴言暴行,所谓科学是非也就失去了
标准。知识分子们掌握的是我们这个时代的话语权,他们的言行很大程度上代表
着整个社会的文明程度,不能说你承认了自己是野蛮人,就能用重返部落文化、
重返游牧文化、重返洞穴文化的论调的想说就说,想唱就唱。
《中国青年报》记者李方就在此次事件中扮演了“摸老虎屁股”的角色。由
于对此事件横竖评论了几句,尽管他还自称和方舟子是朋友,但仍未避开方的反
击与奚落。而先后在此事件中被搅得血肉横飞的评论者也不止是李方一个,《南
方周末》一位资深老记者鄢烈山在另一分报纸上的几句评论,竟然也给自己招来
“无尽烦恼”。
作为资深的传媒界人士,李方在接受本刊采访时感言:来自网络、《南方周
末》等各类媒体在此事件中凸现的作用是无可比拟的。倘若没有从始至终网络媒
体的快速迅捷,也许至今方于二人还停留在飞鸿传书间,攥拳期待着对方的下一
封信件,而若非是《南方周末》在时隔十数天后在公众视野中再次曝光此事,这
一起初看似只是个并不严重的网络事件,也不会被放大成为今天的一场全民娱乐
大论战。
就在李方作这番感言的同时,网站上关于此事件的跟帖,还在成倍增长,而
想必有了媒体这个快捷而精灵百变的平台,事件还会继续演变下去,至于朝何种
方向,以我们简单的想象力尚无法推测,但有一点可以肯定,最原始的事实真相
以及孰是孰非,早已无人关注,目前形势的发展已经基本与方于二人渐行渐远,
在诸多看客中,情绪容易激动的时不时便吆喝两声,而冷眼旁观者等着看的是热
闹,是笑话,甚或是学者文人们脱下正装拍的露点写真,是媒体T台上循环出场
的秀。
(XYS20051128)
作者:舔压射渠 回复日期:2005-11-29 10:49:46
无耻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