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上海住院医师培训之九大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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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从立项、起草、审查、决定与公布都需要有一个公平公正听取各方意见的法律程序,而不是那个领导一个奇思怪想就可以立即阻止几千甚至几万人就业的,很显然这个培训制度的出台是哪个领导一时兴起,要不然也不会这么仓促,到现在还没有解决细节问题,但是上海地区所有的医学生就业已经全面停止,这是明显的滥用权力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
第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九条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一)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第十二条 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第十四条 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大多数硕士博士都已经通过了执业医师考试,但是卫生局楞是要你参加住院医师培训,话句话说就是上海的执业医生要搞自己的一套!先不说个别领导一时的兴起能否和江泽民主席以主席令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相媲美,但是这个条例的违法是肯定的!
第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但是看看培训医生和、卫生局和、医院三者之间的关系,培训医生是受雇于医院还是卫生局,还是不存在雇佣关系,卫生局文件强调人事关系不在医院,也就是说和医院不存在雇佣关系但是为医院劳动,而卫生局在中间拉皮条!这篡改了劳动法的劳动关系成立合法性!在此期间,女医生怀孕生子(不过一般是不可能结婚生子的因为既没有时间也没有钱),大病医疗乃至其他各项福利政策的保障显然成了一个真空区!
第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医院与住院医师存在劳动关系,那就该签定劳动合同,虽然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住院医师培训是三年的试用期,因为三年以后你就和你曾经劳动过的医院啥关系都没有了,这又是对劳动法的公然挑衅!
第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同时兼顾(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三)劳动生产率;而我们的所谓培训制度自主的决定了待遇在1600到2500元之间!作为一名5、5+3、5+3+3的医学生来说即使不要求高过其他行业的收入,也应该与其他同等学历的工资持平以2008复旦、交大和同济大学毕业生为例本科4000每月,硕士6000每月,博士8000每月!相对于卫生局开出的指标显然是太低,这是赤裸裸的剥削!
第六,上海户籍管理制度明文规定进沪办法,这个培训制度明文规定不解决户口问题,这又与上海户籍管理制度七大指标相抵触,根据历年经验大多数在沪硕士和博士都能取得上海市户口,但卫生局却规定所有培训的住院医师都拿不到户口显然是个别规章制度对普遍的法律法规相违背的。
第七,这个住院医师培训制度是对医学高等教育的绝佳讽刺,大多数医学生都曾经是高考的优胜者,我们怀着治病救人的崇高理想踏入这神圣的医学殿堂,我们永远无法忘记医学生誓言,永远没有忘记那个曾经的热血青年,许多人5年毕业了因为各种原因(大部分是因为没有关系进不了理想的医院,他们梦想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自己的人生)继续深造3年硕士,毕业了又深造3年就是现在即将毕业的博士!然而11年以后我们确只是一个一文不值可以随意宰割的羔羊,和6年前就参加工作的同学们相比,后者显然是幸运的,虽然他们学历不高但是大多都已经成为主治医生甚至成为医院的医疗骨干,而那些成绩优秀的硕士和博士们却成为3年住院医生培训的对象,这无疑是对高等医学精英教育最尖刻的讽刺,试问一下卫生局的领导们下面的硕士博士研究生教育该怎样展开?
第八,这个住院医师培训制度显然是对人性极限的挑战,大多数硕士博士都来自社会的中下层,许多都是农民子弟,当三十岁还不能成家立业,当三十岁还不能娶妻生子,当三十岁还在眼睁睁的看着自己年过花甲的父母在黄土地上苦苦挣扎,当三十岁还要向父母伸手要钱的时候,我想这应该是人类社会自古至今所没有的惨剧吧!都说医生医德败坏,我想如果我们可以置自己的父母和妻儿的痛苦于不顾而参加住院医师培训,当我们连自己父母妻儿的痛苦都不在乎了,还想让我们有崇高的医德,那只能是水中月镜中花!医生从来都是社会道德底线的维系者,当医者作为一个群体被社会频频曝光触及道德底线时,这或许已经不能单纯的用医者无德来解释了,再者本科硕士博士还没有参加工作,社会上的那些指也不应该由刚毕业的本科硕士博士来买单,更不是置刚毕业的学生们于死地!所以幻想那些通过医师培训而提高医疗道德标准或者是寄希望于此者肯定是别有用心的。
第九,这个住院医师培训制度显然是对二十一世纪医生综合素质的挑战,当医院越来越多的要求医生提高自身科研素质的时候,我们这些被培训的住院医生该怎么办?没有科室和医院的依托,别说做科研了,想想都是奢侈吧,众所周知的年轻时是人的思维是最具有活力和创造力的阶段,但是参加了这个培训也就是意味着我们学了几年的科研就此丢掉,三年后能不能再捡起来?卫生局会不会在三年后说我们科研素质不行再让我们去科研院所培训三年呢?估计哪个领导一脑抽不是没有可能!
总结,2010年即将实施的住院医师培训制度是一个彻彻底底既不合法也不合理的畸形产物,如果不能解决培训细节的核心问题我们应该坚决抵制。当道德不断地下滑,当人们越来越冷漠,当信仰越来越模糊,当金钱越来越成为唯一标准的时候,不是简简单单的开展一个住院医师培训制度就能解决所有问题的!领导们当你们一次次的把责任推在无辜的医生和医学生身上,把所有的问题归结于医德和医术上的时候,更多的有识之士是不会附和你们的,因为再高尚的东西和经济挂钩以后就会变的庸俗,变的卑微,变的人人唾弃!如果你们想改变就加大对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的投入吧,如果你们想改变就让医生的收入以按劳分配的原则放在阳光底下,当普通老百姓都能看的起病的时候,当看病不再和医生的收入相关,所有的问题都会迎刃而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