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学独尊的奠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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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仲舒(前179-前104),广川(河北省景县)人,汉代思想家、经学家。曾任博士、江都王相和胶西王相。著述丰富,但至今流传下来的只有“天人三策”、《春秋繁露》和《春秋决狱》(清马国翰《玉函山房辑佚书》存一卷)。
一、今文经学的大师
两汉儒家解释先秦的经典,分为今文经学和古文经学两派。今文经学是用秦朝以来的通用文字写成的;古文经学是用秦统一中国前的六国文字写成的。今文经学和古文经学的差别在于:不仅书写方式不同,而且解释也不同。解释不同是二者差异的本质所在。作为经书,只有一种。例如《诗经》、《尚书》、《易经》等。但是,解释却有很多种。《诗经》就是齐、鲁、韩、《毛诗》四家。齐、鲁、韩是今文经学,《毛诗》属古文经学。解《春秋》的有《左氏春秋》、《公羊春秋》、《觳梁春秋》三家。《左氏春秋》是古文经学,《公羊春秋》和《觳梁春秋》是今文经学。董仲舒是治《公羊春秋》的。董仲舒学习经书,非常刻苦。史书说他“三年不窥园”。这可能有些夸张,但他的专心致志的精神却是不容否认的。由于学习刻苦,对于所学的《春秋》能融会贯通,而且能够结合实际,阐发新义,不久就名声大振。景帝年间,被立为《公羊春秋》的博士。他接受学生,讲解经义。前来听讲的人络绎不绝。他品行端正,满腹学问,受到人们的普遍推崇。到了武帝年间,招收贤良文学。董仲舒亲蒙召见,并对汉武帝提出的问题一一做了解答。董仲舒在这次会见中,提出了著名的“天人三策”,得到了武帝的赏识。一代经学大师的地位遂确立下来,然而,董仲舒名成功不就。他在“天人三策”中提出的“更化”政治、“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思想虽被纳为国策,但他并没有被授以高官,只封了个江都相了事。而一个在北海牧猪的公孙弘,未见有什么建树,却当上了公卿,封为平津侯。刘向说董仲舒有“王佐之才”,而无“王佐”之位,对董仲舒的不得重用,深为惋惜。
二、《春秋》决狱的始作俑者
董仲舒任江都相后不久,因得罪朝廷,锒铛入狱(详后)。出狱后,受到公孙弘的排挤,被派到胶西王手下作相。董仲舒看到胶西王独断专行,不纳谏言,恐再次获罪,以有病为由辞去相位,回归故里,以讲学著书为业。由于董仲舒的名声和造诣,朝廷遇到疑难问题,还要派使者和廷尉张汤到他那里去求教。董每次都给以明确的答复。那时的地位,相当于一个编外顾问。就在辞官家居的日子里,他写下了《春秋繁露》。据应邵说,在此期间还写下了《春秋决狱》一书。可惜《春秋决狱》今已佚失,找不到全本。今存有清人马国翰的辑本一卷,凡七则。《春秋决狱》的直接写作动因来自张汤。张汤是朝廷大臣,主司法之事,遇到棘手的案子就去问董仲舒。时间长了,案子多了,董仲舒就将其系统化为著作。这部著作理论性不那么强,主要是实用性的。通过案例,说明判案要以《春秋》的经文为根据。这些案子中,也有些是董仲舒亲自过问的,下面举例说明。一男无子,在道旁拾到一个弃婴,抱回家中收养,当成自己的儿子。儿子长大后,杀了人。官方到处追捕罪犯,终于在老人家中找到。原来,儿子杀人后害怕入狱,求父亲把他藏起来,老人照办了。按当时的法律,老人犯了窝藏罪。董仲舒说,按照《春秋》的原则,“父为子隐”,老人应该把儿子藏起来。于是,宣判老人无罪。“父为子隐”这句话见于《论语·子路》。原文的大意说,叶公家乡有个正直的人,他的父亲偷了人家的羊,他便亲自去告发。叶公告诉了丙。不巧,甲的木杖误打到自己的父亲身上。按照当时的法律,殴父者要判枭首之刑。董仲舒说,按照《春秋》的范例:“许止父病,进药于其父而卒。君子原心,赦而不诛。”于是,甲被宣判无罪,因为他没有殴父的动机。董仲舒的《春秋决狱》在汉代很有名气。史书记载,武帝判淮南王的案子就运用了《春秋》“臣无将,将必诛”的条例,就是说臣子不能有谋反的动机,有了这种动机,就可以杀头。王充在《论衡》中称赞《春秋决狱》“稽合于律,无乘异者”。根据《春秋》决狱,尤其是根据《春秋》只问动机、不问效果的原则决狱,有时是很荒唐的,但是在封建社会却倍受青睐,到了唐代,开明的白居易还引董仲舒的断狱当作典范。
三、“天人”相合理论体系的创立者
史书说董仲舒“始推阴阳,为儒者宗”。以儒家学说为基础,引入阴阳五行理论,建成新的体系,确实是董仲舒思想的主要特色。今人(如庞朴)也考证出以仁义礼智信的“五常”配金木水火土的“五行”是以董仲舒开始的。仁义礼智信是人的社会属性,金木水火土是自然物的类别。在董仲舒看来,二者有一一对应的同构关系,这也就是所谓的“天人合一”,即董仲舒说的“以类合之,天人一也”。当然,他所说的不仅是“五常”、“五行”,也囊括一切自然和人事。董仲舒的“天人合一”有三层含义。一、形体上的合一。天有三百六十五日,人有三百六十五个关节。二、情感上的合一,天有风雨阴晴,人有喜怒哀乐。三、规律上的合一。天有四季,人有春种、夏锄、秋收、冬藏。总之,天是一个大宇宙,人是一个小宇宙。天人相合,就有一定的秩序和感应关系。就秩序上讲,是天决定人,是人—君—天的递进关系。就感应关系上说,社会的治乱与自然的丰歉灾害之间有一定的信息反馈。天人的秩序是董仲舒“君权天授”、“三纲”永恒的宇宙论基础。董仲舒说:“王道之三纲,可求于天”,“天不变道亦不变。”天人感应关系是董仲舒神学目的论的一个重要内容。“土龙”求雨仪式就是他理论上最荒谬的例证。但天人感应也还有合理的一面。“天将阴雨,人之病故为之先动”。就像人受过伤的腿在将下雨时先痛一样。这一点在《黄帝内经》中体现得最为突出。但是,董仲舒却将政治、伦理的附会进去,就走向了极端。另一方面,这种政治、伦理的比附又潜藏着他抑制君权的积极因素:“屈君以伸天”,也抒发着他抑制富商大贾的理想:“天不重予”(天只能给一份东西,人有了一份,再要多份,是天所不容的)。董仲舒的天人理论是一个有多种因素组成的混合体。既有迷信的一面,也有科学的一面;既有宣扬绝对君权的一面,又有抑制君权的一面;既有原则的一面,也有灵活变通的一面;既有肯定现实秩序的一面,也有变化发展的一面。但是,在当时的情况下,他的理论中不利于统治阶级利益的方面总是被扼杀着,他的这方面的行动也总是受到打击。就在他任江都相不久的时候,恰巧辽东的高帝庙失火。董仲舒就用他的“天人感应”理论写了一篇奏议。可能里边说了些要改善政治,以表示接受天变的话。这篇奏议被主父偃从董仲舒那里偷走送到了朝廷。天子召见诸生讨论他的奏议,其中有个叫吕步舒的,并不知道这是自己的老师写的,认为这是扯淡。于是,董仲舒被投入牢狱。史书说他出狱后,再也不敢谈天人感应的灾异之事了。但从他晚年著述的《春秋繁露》来看,他不但继续谈,而且更理论化、系统化了。这个理论化了、系统化了的“天人合一”、“天人感应”的宇宙图式,是当时社会思潮的主要特征,它同自然科学领域的《黄帝内经》及后来史学界司马迁的“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的精神是一致的,都在寻求自然与人的和谐关系的规律。这一点是先秦的儒家所忽视的,也是阴阳家所缺少的。董仲舒把二者结合起来,创造了一个新的体系。这个体系把天、地、人联成一体。五行是这个体系的结构,阴阳是这结构中的两种力量。天与人的感应、三纲与阴阳的对应、五行与五常的同构,是这个体系的主要内容。这个体系有宣扬封建迷信思想、思想的独裁、法律的随意性的一面,也有稠密人际关系、融洽感情、生态平衡的行为方式、审美趣味和生活规范的一面。我们要剔去其糟粕、汲取其精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