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黑社会组织以重拳——湖北省法院打击涉黑犯罪纪实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6/13 13:15:58

给黑社会组织以重拳

2010-05-05 04:48:00 来源: 湖北日报(武汉) 跟贴 0 条 手机看新闻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记者刘自贤通讯员唐业继

去年,被称为“全国打黑第一案”的武汉黑社会性质组织案首要分子李军、孙军、陈忠桥伏法。这个共有22名成员的黑社会组织作恶时间长达10年,致5人死亡、1人重伤。省高级法院二审判处该3人死刑,其他19名被告中,18人分别被判处不等刑罚,1人免予刑事处罚,保持了对黑恶犯罪的高压态势。

除这一典型性的涉黑案外,我省法院还审理了盘踞武汉歌厅、洗浴等娱乐休闲场所,大肆进行敲诈勒索、抢劫、寻衅滋事、容留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从中聚敛钱财达500余万元的周瑜涉黑案;审理了持枪杀人、伤害13人,非法控制仙桃市水泥销售、屠宰、烟花爆竹和公交运营市场,不法获利280余万元的刘列勇涉黑案;审理了称霸一方,致13人伤亡,非法垄断武汉市部分建筑工程,获利120余万元的曾爱玲涉黑案。此外,我省法院还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重点工程建设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对一批危害重点工程建设、破坏投资环境的工程霸、沙石霸、路霸及滋扰工程、暴力阻工等严重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予以惩处。

据了解,从2006年2月到去年年底,全省法院共判决了79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涉案975人;5批共15起公安部挂牌督办大案要案得到处理,128名此类犯罪分子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重刑率达到40%,对其中37名罪恶深沉的首要、骨干分子及其“保护伞”判处无期徒刑、死缓乃至死刑,有力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有效遏制了黑恶势力犯罪的滋生蔓延,打出了声威,人民群众拍手称快。

全省联动,打黑一盘棋

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场遏制刑事犯罪高发、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民心战”,是一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创造良好发展环境的“经济战”,更是一场加强政权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政治战”。

不枉不纵,涉黑必打。全省政法部门密切联动,形成打黑一盘棋。

为规范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防止出现偏差,我省公、检、法三家在专项斗争开始即出台了《关于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四项特征提出了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指导意见。省法院加强督导,加大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使这一政策措施得到有效贯彻。

3月23日,省高级法院刑三庭庭长、该院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王秋山介绍,省高级法院要求各中级法院加大指导力度,除建立健全涉黑案件台账制度外,还要加强个案跟踪、督办,坚持逐案指导,确保此类案件处理标准统一,量刑平衡。基层法院审理的涉黑犯罪案件,中级法院必须派员指导、督办;中级法院一审的涉黑犯罪案件,省高级法院派员指导。

各级法院及时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审判工作置于当地党委统一领导之下,争取上级机关重视、理解和支持。各级法院还主动与公安、检察等相关部门协调,加快工作节奏,形成合力,及时有效实现打击效果。

对公安部及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涉黑案件,省高级法院实行案件进展情况跟踪及拟定处理意见备案制度,还主动邀请省委政法委等相关部门,共同指导案件庭审,共同研究案情,确保案件审判质量与效率。

为切实防止涉黑案件隐形流失,省高级法院规定,凡检察机关起诉指控的涉黑案件,各中级法院审查或审理后认为不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必须报告当地政法委及省高级法院,待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达成共识后,方可定案。这一措施是我省法院的独创,得到全国打黑办高度肯定。去年年底,在全国第二期打黑除恶培训班上,全国打黑办特邀我省高级法院介绍审理此类案件的经验和作法。

宽严相济,稳准狠打黑

司法实践中,黑社会性质组织有时与恶势力等一般犯罪组织或普通犯罪团伙较难区分,导致对涉黑犯罪的认定与法律适用较难把握,案件审理难度大。对此,我省法院是如何处理的呢?王秋山介绍,全省各级法院在审理相关案件过程中,严格按照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四项特征,做到不枉不纵,避免人为扩大打击面。在个案处理上绝对不盲目迁就,简单地把恶势力等同于或上升为黑社会性质组织,随意扩大涉黑犯罪的范围。为确保涉黑案件的实体处理和审判程序公正,法院采取了合议庭成员全部阅卷、组织审判委员会成员听审等方式,严格证据采信,正确认定事实,依法准确定罪量刑,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和人民评判的“铁案”。

法院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涉黑案件,尤其是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一是慎重,二是搞准。对少数组织、指挥者和积极参与者该重判的坚决重判,决不手软;对一般参与者或受胁迫而被裹胁者,则依法从轻、减轻处罚,以分化瓦解黑恶势力,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同时注重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认真细致做好附带民事赔偿工作。

对于证据明显不足,而有关部门争议较大的案件,法院敢于顶住压力,秉公而断,按照“有罪则判,无罪放人”和“疑罪从无”的办案原则,慎重处理。据了解,三年来,全省法院先后对襄樊释永涛团伙、荆门石华洲团伙等多起检察机关以涉黑罪起诉的案件依法不予认定。

省高级法院副院长王晨说,法院重点打击的是首要分子,擒贼先擒王。而对于一般的参加者、卖苦力的、充当马前卒的,其社会危害性要轻得多,法院审判该轻的还是要轻。有自首情节、立功表现、法定从轻情节的,法院也要严格依法办理。从严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和严格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是不矛盾的。

打黑除恶未有穷期

打黑除恶任重道远,须常抓不懈,除恶务尽。

 

全省法院立足审判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通过对典型案件的审判情况进行直播庭审、公开宣判等多种形式向向社会展示了我省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所取得的成绩,昭示审判机关严惩黑恶势力犯罪的坚定决心。并重点抓好对青少年、外来务工人员、无业闲散人员、娱乐场所从业人员的反黑恶势力的宣传教育工作,充分揭露黑恶势力的严重社会危害性和真实面目,努力消除其存在的社会文化基础。“让老百姓知道,黑社会在我们这个范围里面,在我们湖北是生存不下去的,只要你敢露头,我们就坚决打击。”

王晨认为,推动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发展,要着眼于建立长效机制,长期打、早打。“打黑除恶应该制度化、长期化,始终对黑恶势力保持高压态势。”

法院应让审判活动适应形势发展变化的需要,能够始终站在打黑的前沿。公安方面,要时时提高警惕,留意黑恶势力组织,坚持露头就打,不要等到他们成气候了,我们再搞运动,大规模地打,这样我们付出的代价就太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