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居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6/03 16:20:32

第二章  居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

 

[原文]

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恶已。皆知善,斯不善矣。

有无之相生也,难易之相成也,长短之相形也,高下之相盈也,音声之相和也,前后之相随,恒也。

是以圣人居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而弗始,为而弗恃也,成功而弗居也。夫唯弗居,是以弗去。

 

[注释]

1、恶:丑。已:通“矣”。

2、斯:这。

3、相:互相。

4、形:指在比较、对照中显现出来的意思。

5、盈:补充、依存。

6、音声:汉代郑玄为《礼记-乐记》作注时说,合奏出来的音乐叫做“音”,单一发出来的音响叫做“声”。

7、圣人:古时所推崇的最高层次的典范人物。

8、居:担当,担任,也可作“处”解。无为:顺应自然,不加干涉,不加管束。作:兴起,发生、生长。

9、弗:不。教:教导。始:创始,更始。恃:自恃,自以为有功。

 

[译文]

天下人都知道美之所以为美,这就预示着丑的观念同时存在了。都知道善之所以为善,恶的观念同时产生了。

有和无是互相对立转化的,难和易互相对立而形成,长和短互相对立而显现,高和下互相对立而依存,音和声互相对立而应和,前和后互相对立而相随。这些既对立又统一关系是普遍地存在的。

所以圣人应对政事总是有所为有所不为,实行无言的教化,听任万物自然生长变化而不去改变,有所作为而不自恃有力,有所功业而不自居有功。正是由于不居功,所以他才能成就最伟大的功业。

 

[评述]

本章老子通过我们日常生活中美丑善恶的观念形成,以朴素的辩证的思想阐述了世间万事万物都是互相依存、互相联系、互相作用,互相转化而存在的。有无相生、高下相承、此消彼长、对立统一的阴阳转换过程是普通存在于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中的永恒规律。

老子据此启示我们:美丑善恶是有名的东西,是相对存在的,所以美丑善恶也是互相转化的。所谓“善人不善,恶人不恶”,“世间事,本无定,聚散由心,爱恨随缘”,谁能通透其中玄妙!所谓“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恐怕是一相情愿的自慰之说,或是劝人为善的引导之说,亦或是别有用心的欺人之说吧!

但是我们大可不必为此悲伤,老子说:“有无之相生也,……前后之相随,恒也。”我们在一生中可能看到“好人不长寿,恶人享百年”的恶象,也会看到祸福无常,阴阳转化的戏剧,但谁也摆脱不了“尘归尘,土归土”无奈。

道在于自然,有万物凋零的寒冷冬季,也有万木竞发的繁华春天。当我们处在硕果累累的季节时,不能苟且于一时的享受,还必须为接踵而至的冬季做好准备,因此“节俭”就成为老子道学的三宝(慈、俭、不敢为天下先)之一。

鲁迅先生说“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一语道出了人类社会的发展及其文明是怎样无中生有的。这句话既说明了人类文明是人类对自然的实践和认知过程,即有名的过程,也说明了人类在成长过程所接受的知识和经验都是既定的陈式,是前人之路,可循之,亦可破之。可见鲁迅先生悟道之深,足可以超凡入圣了。

人类的意识源于具体物象和实践,这种意识一旦有名,就容易被固化,如美与丑、善与恶的标准。然而世间物象不是静止的,而是生化不息的,所以人类社会的美与丑、善与恶是相对的标准,不是绝对的标准,加之这些标准参杂了人类唯利唯我的主观性,就难免有其局限性了。例如白人以白为美,那么不白就是丑了,那么黄色人种、黑色人种以及棕色人种在白人眼里岂不是都成了丑八怪。随着人类交往的加深,人类意识在一定程度上已经跳出了这种以我族类为标准的审美观点。但是事实上在人类社会或本民族内部还存在许多具体的唯利唯我的标准,还没有跳出以我为尊或非我族类的思维窠臼。

另外一个社会一旦建立起某种善的具体标准,这个善的标准就有可能成为某些人谋利的工具。如儒家以仁礼为依据,建立了君子与小人的区分标准,但是从君子诞生之日,伪君子也层出不穷。有时候,伪君子比真小人还可怕,因为伪君子不易识别,令人防不胜防。事实上,人们总是在追求“求生不求死”、“求富不求贫”积极人生,总是希望有限的人生能达到或长时间处于最佳状态,因此更热衷于追奉“人不要老,钱不要少”,“欲穷不得、欲达不衰、欲贵不贱”等等乾道(成功学)理论,君子当然也不例外。所以有时候一直守身如玉的君子们因一念之差,突然不守君子成人之美的高尚道德,做了小人才会做的事,也是不奇怪了。

同样对于人类社会制度,人们也总是希望找到一套能使人民安居乐业、国家长治久安的政治体制,经济制度,军事制度和文化思想制度。现代人类还有这样一个基本共识:随着人类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进步,人类的社会制度也呈逐级进步的状态,如从奴隶制、封建制、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后者总比前者文明、进步。但用老子的道学思维来看:所谓的美丑善恶或人类社会制度等等,都是人为的有名的东西,是在特定的时间空间内存在着的,是权宜的东西。时空越大,这些东西也就越模糊,因为在整个宇宙内只有一个最高的法则——无中生有,阴阳反正。例如今天我们不少人简单地把民主选举(国家执政者)和市场经济当成是一种最好的社会制度和经济模式来宣扬,就是不懂得“无中生有,阴阳反正”道学原理。

自人类存在以来,曾经发生过从民主选举国家领导人政治制度到君主世袭制度的转变,也发生过从君主世袭制度到民主选举国家领导人政治制度的变革,其中发生的故事和利弊得失大都记录在案。

以中国为例,原始社会的氏族领导人一般由氏族内部德高望重的人担任;成立国家以后还产生过让中国人津津乐道的“禅让制”;从大禹的儿子启(即夏朝)开始,则开始了漫长的以君主世袭制形式管理国家和社会的政治制度。近代以来,中国受西方政党制的影响,形成了以政党形式产生国家领导人的政治制度。

以欧洲为例,西方奴隶社会时期的国家领导人由选举产生的首席执政官担任。例如古罗马帝国的第一任皇帝就是由通过选举方式产生首席执政官作为国家领导人的。后来这位首席执政官摇身一变为帝国的皇帝,废除原来的选举制,改为君主世袭制的政治制度。工业化,资本化后西方各国,经过不屈的斗争,终于废除君主世袭制的政治制度,又逐渐过渡到政党选举制产生国家执政群体-政府和国家领导人的政治制度。

今天的中国,相当多的人主张建立法制社会。好像只要建立完整周密的法律法规,使人们的行为都有章可循,国家和社会就能长治久安了。殊不知,“法令滋彰,盗贼多有。”为了维护利益,人们一定会钻法律的漏洞,做了坏事又不触犯法规,法律也会拿他没办法。最为可怕的是,如果执政者慑于权势,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或有法不依、选择性执法,那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只能是一句空话。更何况许多法律是因私而成法,这样的法律就只能是造孽的工具。利用法律条文和制度去杀人越货一直是最为安全最为高明的谋利手段,逍遥法外是理所当然的。因此所谓以法治国是既得利益者维护自身利益的权宜之计,只是治标而不能治本,更不能保治社会百病。

纵观宇宙天地、世间万物万事,随时随地都在变。人们由于利益取舍的不同,立场就不同,观念就会两样。例如在公有制社会通常会宣传“集体主义”、“劳动最光荣”、“为人民服务”、“反对自由主义”等思想,以鼓励人们为群体的利益而努力工作。而私有制社会则把“自由民主人权”、如何成为一位成功人士(有钱人)、市场有一只“看不见的手”理论来操控人们的思想。

政治家的高明之处在于懂得因时因地制宜,制定相关政治经济法律制度和宣扬与之配套的思想理论。老子所讲的圣人就是指那些高明的政治家,他们懂得无中生有,阴阳转换的玄妙。他们在处理政事时有所为有所不为,即不利国计民生的事决不去做,不利于社会长治久安的事决不去做。他们谨言慎行,用自己的实际形动而不是动人的言辞去影响人。他们不自以为是,不好大喜功、不胡乱折腾,以尊重自然(天人合一)和人民安居乐业(大同世界)为大目标,制定相应的社会制度和法律法规,尽量让万物万事自造自化,尽量让人民自主安排生产生活。即使有所作为或成就也不而不自恃有力居功,更不会企图主宰或占有它。正因为这种不主宰,不占有的“无为之治”,才成就了他作为国家领导人的伟大功业。

从人类的历史长度和活动空间来看,任何一种社会制度,都是应当时社会的实际需求和既得利益集团的利益需要而制定的。按阴阳学说,万事万物都阴中有阳,阳中有阴;有正必须有反,有始必然有终。所谓阴阳转换,物极必返,任何一种社会制度的产生及其发展都有其时间性和空间性的,一经固化,不能与时俱进,经过实践检验后,其蔽端就自然会显现出来。套用一名官话来讲,就是不适应时代的需要,成为人类生存和社会进步的拌脚石了。

大而化之,一切人为有名的东西,包括我们所谓的社会制度、政党、国家,甚至人类自身等都是不可能长久不变的。所谓“事过境迁”、“因地制宜”、“因势而动”等经典汉语道破了人类及其社会制度建立和变革的真谛,也道出了天地万物万事的生化过程和因应之道。

对时代的发展变化,有一种人,知阴阳变易之道,事前就晓得要变了,于是把握机会,因势利导而行,就是所谓的神人或伟人;有一种人,看变来了就跟着变,就是所谓顺应历史潮流的明智之人;还有一种人,变已经来了却不愿变,怨天咒地,就是自暴自弃之人了。

没有任何东西是永恒地,没有永恒,才是真正的永恒,因此我们不能墨守陈规,因循守旧。当我们觉得已经功成业就,正志得意满的时候,其实坏的因子已经发芽了。譬如一个人春风得意,得意就忘形,就是失败的开始;当一个人失败时,未来成功种子,已经在失败中萌芽了。所谓“失败是成功之母”、“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才是真正的得道之相认。所以我们要有“不骄不躁”的作风,越是在成功的时候越要小心谨慎,只有明白成败的时间与空间的转换大门,才能真正把握住自己的人生。

历史上的孔子深喑阴阳之理,行事从心所欲,不拘不格,已达化境。

 

[材料]一

有一次,孔子讲完课,回到自己的书房,学生公西华给他端上一杯水。这时,子路匆匆走进来,大声向老师讨教:“先生,如果我听到一种正确的主张,可以立刻去做么?”孔子看了子路一眼,慢条斯理地说:“总要问一下父亲和兄长吧,怎么能听到就去做呢?”子路刚出去,另一个学生冉有悄悄走到孔子面前,恭敬地问:“先生,我要是听到正确的主张应该立刻去做么?”孔子马上回答:“对,应该立刻实行。”冉有走后,公西华奇怪地问:“先生,一样的问题你的回答怎么相反呢?”孔子笑了笑说:“冉有性格谦逊,办事犹豫不决,所以我鼓励他临事果断。但子路逞强好胜,办事不周全,所以我就劝他遇事多听取别人意见,三思而行。”

[材料]二

子路拯溺而受牛,谢孔子,孔子曰:“鲁国必好救人于患也。”子贡赎人而不受金于府[鲁国之法,赎人于他国者,受金于府也]。孔子曰:“鲁国不复赎人矣。”子路受而劝德,子贡让而止善。由此观之,廉有所在而不可公行。(摘自唐赵蕤《长短经-反经》)

[译文]

孔子的学生子路有一次救了一个落水的人,父母亲非常感激,送给子路一头牛,子路愉快接受后,跑来向孔子讲述。孔子说:“子路做得对,以后鲁国的人都愿意救人于危难之中了。”救了人有酬劳嘛!

孔子的另一个学生子子贡很有钱,养有奴隶,奴隶的亲人向子贡提出要赎人回去。[按照鲁国的法律,向奴隶主赎人,是要交赎金的。]但是子贡放了人却没要赎金。孔子说:“子贡做得不对,你不收赎金,以后谁还敢赎人?”为什么孔子会有这样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呢?因为他认为:子路做了好事收了礼,是鼓励大家都做好事,倡导了好的社会风气,这是劝人为善。子贡因自己有钱就不收人家的赎金,显得很谦让大方,影响别的做奴隶主的都不敢释放奴隶了(得不到好处嘛)。家中有做奴隶的也不敢去赎人了。结果堵塞了行善的路子。由此看来,在该廉洁的地方讲廉洁是应该的,但是在光天化日之下眩耀自己的廉洁,只能起到相反的作用。

[材料]三

汉武时,河间献王来朝,造次必于仁义。武帝色然难之,谓曰:“汤以七十里,文王以百里,王其勉之!”

王知其意,归即纵酒。(摘自唐赵蕤《长短经-反经》)

[译文]

汉武帝的时候,封在河间的献王刘德到长安朝见汉武帝,穿着打扮、言谈举止、进退起居都很规矩,很得体,很有礼貌。汉武帝看到以后,场面上装出赞许的样子,内心却很不高兴,于是对献王说:“汤武当年起来闹革命,根据地不过才七十里大,文王也不过是以方圆百里的地方打的天下。你现在管的地方,比他们造反时的领地大多了。好好干吧!”

献王听了这几句话,吓得出了一身冷汗,回去以后,沉缅酒色。他一天到晚喝的烂醉如泥,表示胸无大志,以此告诉汉武帝:我不过是个酒色之徒,哪能跟汤武、文王相比?这一下你总该放心了吧?

[材料]四

中国历史上传统的妇女都裹小脚,一直被当成封建社会迫害妇女的罪证,并归罪于儒家礼教。一般学者认为裹脚大约始于五代末或宋初。从地下发掘的文物和古文献知道,五代以前男女的鞋子是同一形制。五代南唐后主李煜在位期间,一味沉湎于声色、诗词、歌舞之中,整日与后妃们饮酒取乐。宫中有一位叫窅娘的嫔妃,原是官宦人家女儿,后因家势破败,沦为金陵歌妓。她生得苗条,善于歌舞,受李煜的宠爱。李煜诏令筑金莲台,高六尺,饰以珍宝,网带缨络,台中设置各色瑞莲。令窅娘以帛缠足,屈上作新月状,著素袜舞于莲中,回旋有凌云之态。李煜看了,喜不自禁。此后,窅娘为了保持和提高这种舞蹈的绝技,以稳固受宠的地位,便常用白绫紧裹双足,久而久之,便把脚裹成了“红菱型”,“新月型”,其舞姿也更为自然,美不胜收。当时不少人遂以“小脚为美”,竞相仿效,五代之后逐渐形成风气,风靡了整个社会。

宋代诗人苏东坡曾专门做《菩萨蛮》一词,咏叹缠足。“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踪。偷立宫样稳,并立双跌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这也可称之为中国诗词史上专咏缠足的第一首词,缠足诗的写作是以缠足习俗的出现为依存条件的,这说明,宋代确已出现缠足习俗。后来宋室南迁,缠足的风俗便由北方传到南方。南宋时,妇女缠足已比较多见,甚至南宋末年时,“小脚”已成为妇女的通称。但在南宋时代,民间妇女缠足还并不普及,缠足者主要限于上层社会,可见在当时社会观念上缠足尚未达到人人接受的地步。
  到了明清女人裹足蔚然成风,清代顺治二年和康熙三年曾两度禁止,但终敌不过传统习惯,旋禁旋弛,连清人妇女也被汉化,穿上瘦金莲方。
  这种情况说明,传统妇女裹足习俗的形成,最初始于舞蹈职业,因为得到君主和达官贵人的唯美,古代女人们为了美丽,亦或达到以美求富贵的心态,逐渐成了风俗,成为中国封建社会的一大景观。一如今天女人们以穿高跟鞋为美,其实从生理健康角度,也不是什么好的美丽时尚。

[材料]五

自从幽默文学提倡以来,卖笑变成了文人的职业。幽默当然用笑来发泄,但是笑未必就表示着幽默。刘继庄《广阳杂记》云:“驴鸣似哭,马嘶如笑。”而马并不以幽默名家,大约因为脸太长的缘故。老实说,一大部分人的笑,也只等于马鸣萧萧,充不得什么幽默。
  把幽默来分别人兽,好像亚里士多德是第一个。他在《动物学》里说:“人是惟一能笑的动物。”近代奇人白伦脱有《笑与死》的一首十四行诗,略谓自然界如飞禽走兽之类,喜怒爱惧,无不发为适当的声音,只缺乏表示幽默的笑声。不过,笑若为表现幽默而设,笑只能算是废物或者奢侈品,因为人类并不都需要笑。禽兽的呜叫,尽够来表达一般人的情感,怒则狮吼,悲则猿啼,争则蛙噪。遇冤家则如犬之吠影,见爱人则如鸩之呼妇。请问多少人真有幽默,需要笑来表现呢?然而造物者已经把笑的能力公平地分给了整个人类,脸上能做出笑容,嗓子里能发出笑声,有了这种本领而不使用,未免可惜。所以,一般人并非因有幽默而笑,是会笑而借笑来掩饰他们的没有幽默。笑的本意,逐渐丧失,本来是幽默丰富的流露,慢慢地变成了幽默贫乏的遮盖。于是你看见傻子的呆笑,瞎子的趁淘笑——还有风行一时的幽默文学。
  笑是最流动、最迅速的表情,从眼睛里泛到口角边。东方朔《神异经"东荒经》载东王公投壶不中,“天为之笑”,张华注说天笑即是闪电,真是绝顶聪明的想像。据荷兰夫人的《追忆录》,薛德尼斯密史也曾说:“电光是天的诙谐。”笑的确可以说是人面上的电光,眼睛忽然增添了明亮,唇吻间闪烁着牙齿的光芒。我们不能扣留住闪电来代替高悬普照的太阳和月亮,所以我们也不能把笑变为一个固定的、集体的表情。经提倡而产生的幽默,一定是矫揉造作的幽默。这种机械化的笑容,只像骷髅的露齿,算不得活人灵动的姿态。柏格森《笑论》说,一切可笑都起于灵活的事物变成呆板,生动的举止化作机械式。所以,复出单调的言动,无不惹笑,像口吃,像口头习惯语,像小孩子的有意模仿大人。老头子常比少年人可笑,就因为老头子不如少年人灵变活动,只是一串僵化的习惯。幽默不能提倡,也是为此。一经提倡,自然流露的弄成模仿的,变化不居的弄成刻板的。这种幽默本身就是幽默的资料。这种笑本身就可笑。一个真有幽默的人别有会心,欣然独笑,冷然微笑,替沉闷的人生透一口气。也许要在几百年后、几万里外,才有另一个人和他隔着时间空间的河岸,莫逆于心,相视而笑。假如一大批人,嘻开了嘴,放宽了嗓子,约齐了时刻,成群结党大笑,那只能算下等游艺场里的滑稽大会串。国货提倡尚且增添了冒牌,何况幽默是不能大批出产的东西。所以,幽默提倡以后,并不产生幽默家,只添了无数弄笔墨的小花脸。挂了幽默的招牌,小花脸当然身价大增,脱离戏场而混进文场,反过来说,为小花脸冒牌以后,幽默品格降低,一大半文艺只能算是“游艺”。小花脸也使我们笑,不错!但是他跟真有幽默者绝然不同。真有幽默的人能笑,我们跟着他笑,假充幽默的小花脸可笑,我们对着他笑。小花脸使我们笑,并非因为他有幽默,正因为我们自己有幽默。
  所以,幽默至多是一种脾气、决不能标为主张,更不能当做职业。我们不要忘掉幽默的拉丁文原意是液体,换句话说,好像贾宝玉心目中的女性、幽默是水做的。把幽默当为一贯的主义或一生的衣食饭碗,那便是液体凝为固体,生物制成标本。就是真有幽默的人,若要卖笑为生,作品便不甚看得,例如马克吐温。自十八世纪末叶以来,德国人好讲幽默、然而愈讲愈不相干,就因为德国人是做香肠的民族,错认幽默也像肉末似的,可以包扎得停停当当,作为现成的精神食料。幽默减少人的严重性,决不把自己看得严重。真正的幽默是能反躬自笑的,它不但对于人生是幽默的看法,它对于幽默本身也是幽默的看法。提倡幽默作为一个口号、一种标准,正是缺乏幽默的举动;这不是幽默,这是一本正经的宣传幽默,板了面孔的劝笑。我们又联想到马鸣萧萧了!听来声音倒是实,只是马脸全无笑容,还是拉得长长的。像追掉会上后死的朋友,又像讲学台上的先进的大师。
  大凡假充一桩事物,总有两个动机。或出于尊敬,例如俗物尊敬艺术、就收集古董,附庸风雅。或出于利用。例如坏蛋有所企图,就利用宗教道德,假充正人君子。幽默被假借,想来不出这两个缘故。然而假货毕竟充不得真。西洋成语称笑声情扬者为“银笑”,假幽默像掺了铅的伪币,发出重浊呆木的声音,只能算铅笑。不过“银笑”也许是卖笑得利,笑中有银之意,好比说“书中有黄金屋”,姑备一说,供给辞典学者的参考。(选自《说笑》,作者:钱仲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