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阳:真理可以在少数人手里,权利不可以在少数人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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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可以在少数人手里,权利不可以在少数人手里

 

黎阳   2010.4.7.

 “真理往往在少数人手里”符合实际情况,也符合认识论的规律。 人对真理的认识总是从少数人开始,从局部开始,从个别开始,然后逐步扩大、逐步深化。

毛泽东说:“人类的历史,就是一个不断地从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发展的历史。这个历史永远不会完结。”“人类总是不断发展的,自然界也总是不断发展的,永远不会停止在一个水平上。因此,人类总得不断地总结经验,有所发现,有所发明,有所创造,有所前进。”“马克思主义者认为人类社会的生产活动,是一步又一步地由低级向高级发展,因此,人们的认识,不论对于自然界方面,对于社会方面,也都是一步又一步地由低级向高级发展,即由浅入深,由片面到更多的方面。”

既然“从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发展”,既然“总得不断地总结经验,有所发现,有所发明,有所创造,有所前进”,既然“都是一步又一步地由低级向高级发展”,那就是说,人类对真理的认识总是按照“从现象到本质、从个别到一般、从局部到整体、从少数到多数”的规律发展。一个真理总是最先被少数人所认识,然后逐步普及,最后才会被绝大多数人所认识所承认。

正因“真理往往为少数人所先认识”是人类认识真理的普遍规律,所以在思想认识上不能搞“少数服从多数”,不能搞“不争论”,否则就会压制真理。所以毛泽东会在文革十六条里专门规定:“要保护少数,因为有时真理在少数人手里。即是少数人的意见是错误的,也允许他们申辩,允许他们保留自己的意见。”“在辩论中,必须采取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的方法。对于持有不同意见的少数人,也不准采取任何压服的方法。”

但另一方面,如果因为“真理可以在少数人手里”就认同“权利可以在少数人手里”则大错特错——即便当真“真理在少数人手里”,那也绝不能因此而认同“权利可以在少数人手里”,认同“拥有真理”的少数人可以剥夺“没有真理”的多数人的权利。

道理很简单:某真理在你手里,不等于其他真理也在你手里;现在在你手里,不等于将来也在你手里。这个问题上你对,不等于其他问题上你也对,更不等于所有问题上你永远都对。真理的认识是相对的、变化的、暂时的,而权利的拥有却是绝对的、长期的、固定的。用相对的、变化的、暂时的认识正确“一劳永逸”地获得凌驾于大多数人之上的权利是一种荒谬——比如医生可以因掌握了医学领域的真理要求拥有比其他人更高的权利;士兵同样可以因掌握了军事领域的真理要求拥有比医生更高的权利……人人都如此要求,结果只能是天下大乱——真理归真理,权利归权利。真理不能替代权利,权利不能替代真理。真理不能“少数服从多数”,权利必须“少数服从多数”。两种性质不同的处理原则不能混淆。

因“真理往往在少数人手里”而“保护少数”没有错。但因此而借口“拥有真理的少数人”的权利高于其他多数人则不但大错特错,而且是阴谋诡计:如果因为“真理总是被少数人先认识到”而认同“掌握真理的少数人的权力可以高于其他人”,问题的性质立刻就变了:

这等于把“人人生来权利平等”的原则篡改为“谁有‘真理’谁有权利”,而“谁有真理”谁可以凭权力说了算。这实际认同可以借口“真理在手”而剥夺多数人的权利。这就把真理的认识问题变成了借口“真理”剥夺绝大多数人权利的政治压迫问题。只要这个口子一开,实际结果必然是谁有权力谁可以用权力“制造真理”压制别人。即便那少数人一开始当真在某些领域拥有某些真理,实行起来的最终结果也必然是无所谓真理不真理,谁有权谁有理。

因为只要“真理可以在少数人手里”而认同“权利可以在少数人手里”,那“有没有真理”已经不重要了,一切都已经只不过是借口,没有真理也完全可以凭权力造出“真理”来。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真正结果是既丧失权利又丧失真理。真正落实的只能是“用权力强行剥夺绝大多数人的权利”,以“捍卫真理”的名义剥夺多数人的权利,实现独裁专制。

“强制推广转基因主粮”一事让中国老百姓具体领教了“真理可以在少数人手里、权利不可以在少数人手里”这一原则的极端重要性——那些“转基因精英”们的所做所为其实就是“谁有‘真理’谁有权利”、“谁有‘真理’谁可以剥夺其他人的权利”:老子是“转基因精英”,拥有“转基因技术的‘真理’”,所以可以剥夺其他多数人的权利——其他人没有选择吃不吃转基因主粮的权利,一切得由老子说了算,叫你吃你就得吃,不准说三道四——报刊电视“主流媒体”上把转基因主粮吹得天花乱坠,唯独回避了一个最本质的东西:

判断转基因主粮如何是个认识问题,抉择吃不吃是个权利问题。你认为好不好是你的认识,别人吃不吃是别人的权利。凭什么要用你的认识去剥夺别人的权利?凭什么你认为好就非让老百姓吃?凭什么为了几个“精英”的利益需要就强迫中国老百姓吃转基因主粮?这其中的根据就是“谁有‘真理’谁有权利”、 “谁有‘真理’谁可以剥夺其他人的权利”,允许少数人借口“拥有真理”剥夺多数人的权利。

只要“谁有‘真理’谁有权利”、 “谁有‘真理’谁可以剥夺其他人的权利”,医生就可以满大街任意抓人,抓住不由分说架到手术台上就是一刀,然后说:“我是医生,医学的真理在我手里,我比你懂你该不该做手术。我说你该做手术,你就得做手术,就得挨我一刀,因为我的医学真理比你的权利重要”。

同样,银行家可以不由分说把储户帐上的钱拿去投资,然后说:“我是投资专家,金融的真理在我手里,我比你懂该如何运用你帐上的资金。我说你的钱该怎么用,你的钱就得怎么用,就得由我支配,因为我的金融真理比你的权利重要”。

强制推广转基因主粮正是同样逻辑:“我是转基因专家,转基因技术的真理在我手里,我比十三亿老百姓更懂转基因食品有害无害。我说转基因食品无害,十三亿中国人就得乖乖吃转基因主粮,因为我的转基因真理比十三亿中国老百姓的生存权利重要”——这三者是不是同样逻辑?

在转基因主粮问题上不但普通“弱势群体”,而且连其他“精英”也同样领教了“谁有‘真理’谁有权利”、“谁有‘真理’谁可以剥夺其他人的权利”的蛮横:即便是搞生物研究的、搞农作物研究的之类精英,只要还关心中华民族的生死存亡,只要还有良心,只要还知道为子孙后代着想,只要不肯与强制推广转基因主粮的“转基因精英”穿一条裤子,立刻就会被扣上“隔行如隔山”、“不懂装懂”、“为争取预算别有用心”、“水平低劣”、“招摇撞骗”之类大帽子——道理很简单:用权力制造真理,用“真理”剥夺其他人的权利。反对强制推广转基因主粮的人,不管是“弱势群体”还是“精英”,其权利都毫不留情地被剥夺掉了,所以才会领教到“转基因主粮精英”们借口“真理”用权力剥夺别人权利的蛮横。

更广泛地说,“精英论”本身体现的原则就是“谁有‘真理’谁有权利”、“谁有‘真理’谁可以剥夺其他人的权利”——因为真理在“精英”手里,谁有“真理”谁有权利,所以“精英”的权利高于绝大多数人,所以一切“精英”说了算,所以“社会必须由‘精英’治理”,所以十三亿人的生死存亡全要由几个信口开河却从不负责的“精英”说了算。

“精英论”的本质是“利用权力制造借口剥夺别人的权利”。这个口子一开,进程和后果就由不得人了——利用权力找借口是没有界限的,剥夺别人的权利也是没有界限的。今天以为能利用某种借口占别人便宜,说不定明天就轮到自己当牺牲品——当初以为有“文凭”就是“精英”、可以傲视工农兵群众的人,如今还能靠“文凭”混饭吃吗?

以“专家”身份剥夺别人发言权,一旦面临成为强制推广转基因主粮、强制拆迁、地沟油菜、三聚氰胺奶、劣质疫苗针、房价飙升、“富二代飙车”之类的牺牲品时,才会发现自己的“精英”身份其实一文不值,才同样会感受到权利被剥夺的痛苦——赞同“精英”有权剥夺别人的权利,轮到自己的权利被其他“精英”剥夺,定会“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这叫“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木匠带枷、自作自受”。

更本质地说,认同“谁有‘真理’谁有权利”、“谁有‘真理’谁可以剥夺其他人的权利”实际认同了一个大原则:“人的权利不平等”、“允许用某种借口用权力剥夺其他人的权利”。认同“可以剥夺别人的权利”不仅直接导致“压迫有理”、“剥削有理”,而且实质上为“屠杀有理”扫清了道路——只要允许用某种借口剥夺其他人的权利,那剥夺其他人的生存权利就仅仅是个时间问题,借口问题,形式问题,技巧问题——既然人和人的权利不同,某些人的权利可以被剥夺,那剥夺到什么地步才会触底?无底洞。殖民主义搞种族灭绝、纳粹搞种族屠杀的理论基础不就是“优秀种族”可以剥夺“劣等种族”的一切权利、包括生存权利吗?而“优秀种族”之所以“优秀”的“根据”不就是因为“掌握真理”吗?只要把“认识真理”与“剥夺他人权利”挂上了钩,大规模屠杀(不管是显形隐形、直接间接)迟早是顺理成章的事,而其一开始总是挂着“精英权利高于他人”的招牌。

长沙下岗工人陈洪在博客里写自己的艰辛与不平,有“精英”说他该死,因为只有“精英”才配在如今这个世界上生存。显然这个“精英”赞同的原则是“谁有‘真理’谁有权利”、“‘精英’有真理、‘精英’的生存权利高于他人”。

明白这一点就不难理解为什么“精英”会轻松愉快地宣布“牺牲三千万”,会满不在乎地迫使十三亿中国人吃转基因粮、地沟油菜、三聚氰胺奶、打劣质疫苗针,不但招呼都不打,而且强力隐瞒压制事实真相——从“谁有‘真理’谁有权利”、“谁有‘真理’谁可以剥夺其他人的权利”的角度看,拥有“真理”的“精英”剥夺别人的生存权是很自然的事,不管是剥夺一个、是剥夺三千万还是剥夺十三亿。

如果真正追求真理,那当掌握真理而处于少数时需要做的是耐心持久地向多数人宣传真理,做多数人的宣传教育转变工作,使多数人逐步接受认同真理——毛泽东相当长时期内处于少数,主张不为多数人接受。尽管毛泽东亲手创建了井岗山根据地、大权在握,但毛泽东并没有学张国涛搞“谁有‘真理’谁有权利”、“谁有‘真理’谁可以剥夺其他人的权利”,而是耐心说服教育,直到绝大多数人最终承认真理在毛泽东手里。

真理归真理,权利归权利。真理不能替代权利,权利不能替代真理。“真理可以在少数人手里,权利不可以在少数人手里”——这是一个基本原则。一旦允许别人以“真理”的名义剥夺其他人的权利,大灾大难就是迟早的事——如今中国老百姓被剥夺选择的权利、被强制推广转基因主粮就是一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