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说王益案为何就不能说及刘芳菲?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7/04 23: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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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说王益案为何就不能说及刘芳菲?


国开行副行长王益的腐败受贿案,当然是近阶段反腐肃贪的一个关注热点。
由于王益的案子里冒出了两位著名女人——娱乐明星赵薇和央视主持刘芳菲,使得一些媒体的关注点转移到了她们身上。于是,一些评论家就开始评说,王益腐败案是如何被娱乐化了,关注的焦点是如何被转移了,进而发出了高官腐败不敌明星秘闻的慨叹。甚至有人语重心长的写道:三大门户网站在有关此案的首页链接上均重点突出了刘芳菲与赵薇涉案。一宗涉案金额高达1196万元的贪腐案件,就这样被娱乐化了……在一个多元化的社会里,司法案件娱乐化不可避免。但严肃的司法案件只剩下娱乐化,那就得引发重视了。


仔细看过一批此类观点的文字,吴钩无语觉得不能苟同,反而以为,对于王益腐败案,媒体尽可以多视角多侧面多方位的进行报道和评述,完全没有必要局限于那个特定的角度。因为,此类高官腐败案,它教育的不仅仅是民众,而且还有相关方面,它可能充分让民众和相关方面饱览贪腐高官的的多面人格多面人生,引以为戒,从而增强平时识别贪官污吏的眼力,不至于被他们蒙蔽,不至于把他们当成好官能吏而大肆提拔重用。比如,从王益的腐败堕落,我们可以看到一名高官在日常男女交往中暴露出来的腐朽气息,可以看到资本市场和证券监管在制度建设方面还有多少重任,看到一个贪官是如何道貌盎然的掩盖自己的丑恶灵魂,等等。


从媒体报道和评述来看,部分媒体比较热衷于把两位女明星女名人当做焦点,不无可以商榷之处,但是,并非不可以不应该在报道评述中涉及刘芳菲和赵薇。关键是,不要把涉案说成无关,不要把证人作为嫌疑,不要把猜想作为事实。


比如赵薇,从报道中看,她确实跟王益案没有司法上的关联,那30万元的出场费说清楚了也就好了,但是,说清楚是必然的,不可以不说的。报道一下,何错之有?至少也起了以正视听的作用。


至于刘芳菲,被指收了王益200万元房贷,虽说这笔钱加上利息后来偿还了,也作为证人在法庭出场了,但因为这200万元是王益收的的贿赂款,是不可以用“无论是贪官、还是明星,都有恋爱的权利。一对单身男女间的情事,本无可指责”的说辞来化解于无形的,金钱是金钱,赃款是赃款,情感是情感,完全应该认真仔细的分析。如果有名人美女与贪官的关系,再加上央视著名主持人的身份,更应该从品德上操守上以及职业上被人关注。如果承认这一点,那么,在王益腐败案的舆论中,刘芳菲被媒体提及,聚焦,也并无多大不是。用娱乐化腐败案来化解舆论对刘芳菲的关注,也并不全是道理。而对于有了如此并非芳香的秘闻的央视主持人,今后其职业走向如何,让人们关注一下,甚至讨论一下,又是多大的了不起的事情呢?


吴钩无语认为,贪官受审是新闻,贪官牵出来的名人明星也是新闻,只是主次轻重的分别需要把握,不存在可不可以应不应该报道的问题。中国的反腐败斗争是一个长期的任务,媒体也必然把它作为一个报道重点,民众也必然把它作为一个关注热点,对于贪污腐败的贪官污吏,应该是报道评说的焦点,对于被贪官污吏牵出来的人和事,也应该被曝光和讨论,同时成为惩罚(同时涉嫌犯罪者)或者吸取教训(牵扯而不涉及犯罪者)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