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的“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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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的“关键词”

  汪丁丁

  另一位汪家的先生在《读书》呼吁研究“关键词”,有两位先生还编了两个“关键词” 的解释,编辑部称为“词语梳理”。(见《读书》一九九五年第二期)这些,都是好主意。西学兴起之后,中国人接触此类“关键词”日多。由于汉语的特殊功能,再加上此时此地中国的特殊环境,人们对“关键词”的理解,颇多偏离原义之处。偏离无碍——有时还要“误读 ”呢!——但要知其之所以然。现在为了响应这一位汪先生的号召,试以若干最常见的“关键词”,诌出一篇经济学之概说,也就是供中国一般的知识者——我假定他们都是《读书》的读者——了解的对人类社会最基本问题的经济思考。也许,这也是了解“关键词”的一个办法。

  经济学是什么?它应当是什么?这当然是两个不同的问题。从本世纪二十年代以来,经济学就被认做是研究如何有效地、用有限的手段(means)去应付人们无限止的“欲望”。不错,我用了“欲望”(desires)而不是通常所用的“目的”(ends)。因为我要用“目的”来表达那些更高远的精神指向。另外,我用了“应付”(meet)而不是通常翻译的“满足”,因为我们正是在“应付着”那些永远无法满足的“欲望”(我不知道什么时候人类才能进入“ 各取所需”的社会)。分工和专业化迫使经济学家不去过问那些手段和那些欲望是否正当或是否高尚。他们把这些问题留给了那些还没有从苏格拉底或柏拉图那儿放逐出去的、依旧很高尚的道德哲学家们。经济学家们也不再关心人的欲望是怎么产生出来的这类问题,那已经分工给了心理学家们(理论的和实验的)。于是现代经济学变成了主要研究如何有效运用现有手段的科学。至于经济学应当是什么,我想在文章的结尾处再提及。

现代的主流经济学家,也就是马克思眼里的“庸俗经济学家”,他们是边沁(Bentham) 主义者。他们说,实际上是他们的先驱者边沁说,凡人都有欲望,欲望得不到满足就感到焦 虑和痛苦,幸福就是从焦虑和痛苦中获得一定程度的解脱。在这方面人与动物无异。人有追求幸福的权利。一个美好社会于是应当“使最大多数的人获得最大程度的幸福”。这句话给后代的不同意“效用主义”的政治哲学家们带来的焦虑和痛苦直到现在也还无法解脱。记得 在试刊的《三联生活周刊》读到樊刚自称是“一个俗气的经济学家”,不禁失笑,感到了经济学的反讽。芝加哥大学的利奥·斯特劳斯据说被目前半数的美国政治系掌门教授们尊为“先驱”,这个把哲学还给了政治学的人说过:最好的社会制度之所以实现不了,归根结底是由于我们的二元人性,人是介于兽和神之间的“in-between being”。(Leo Strauss,What Is Politictical Philosophy,Free Press,1959)那些能够缓解人们焦虑与痛苦的东西,应当被叫作手段。所以在眼下的世界,钱是一种手段,因为用钱可以买到我们欲望着的东西;所以在那个点石成金的故事里,黄金绝对不是手段,因为他用黄金买不到任何他真正欲望着的东西。水和空气,当它们充满着我们时,它们就不是手段,因为我们感受不到因缺少它们而有的焦虑与痛苦;当它们变得稀缺时,它们就是手段,因为我们的生命感到了那种窒息和由此而起的焦虑。诗和面包,它们稀缺的程度是一样的吗?对中国大多数已经脱离了“温饱状态”的人来说,面包已经不值得焦虑了,代之而起的也许是住房的焦虑,出国旅游的焦虑,家用电器,汽车,养老金(未来的面包),权力欲(“自我实现”的欲望)和社会地位(对“受人尊重”的欲望),最后,如果还没有被淘汰,我们会“欲望”听一首好诗,看一幅好画,赏玩一块石头,或其他的能够把我们经历过的美好的转瞬即逝的心灵感受凝固于其中的东西。说实在的,我们忙着上班下班吃饭洗漱睡觉打电话拜访公婆父母子女上司结婚和离婚,实在没有时间玩味我们心灵在某一瞬间的感受。像久久不品茶一样,我们渐渐会忘记了我们的心灵,忘记了怎样品味一首诗。习惯了没有诗的生活,我们不再感到没有诗的焦虑。诗,便不再是手段。失去了人生目的的人是多么容易成为手段的奴隶啊。我匆忙地穿过香港中环的闹市,极少有机会忆起但丁的名句:“在我人 生行旅的中途,我迷失在一片不毛之地”。

  因为手段是那些稀缺的可以缓解我们焦虑与痛苦的东西,具有理性的我们便去追求手段。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焦虑与不同的痛苦,有同样的但可以是不同程度的焦虑与痛苦。因为手段是稀缺的所以有着不同程度的焦虑与痛苦的人们对同一个手段感到不同程度的需求。如果我刚刚带着一片面包走出了干渴的大沙漠,我需要水犹如那个担水叫卖但饥肠辘辘的老人需要我手里的面包。交换,亚当·斯密说交换是人类的天性。交换水和面包,可以解脱我们双方的痛苦。总量不变的手段,仅仅由于交换,满足了更大多数人的更大的需求,这是一种改善,一种有利于一些人而不损害任何人的,经济学家称为伯累托改善的事件。交换是实现“伯累托改善”的合乎人类天性的方式。理性的人追求手段的活动包括生产出更多的手段。于是为生产更多的手段所需要的那些东西,即投入品,也变成了手段。土地和劳动力是生产面包的投入品,于是有了对土地的追求和把劳动力视为手段。时间,这是解脱一切痛苦所必须的“投入品”。所以时间是手段。

  用手段生产手段,一直到那些最原初的手段,我们的“知识”找不到任何方式可以用任何手段去生产出它们。这些原初的手段叫做要素。时间就是一种要素,因为人类,除了幻想中的 “时光机”,尚且不知道怎样生产时间。从终极意义上说,世界上只有人类时间可以称做要素。其他要素之有限性盖源于人类没有足够时间去发现更多的资源。对于稀缺的要素,我们唯一可以做的是想办法节约它们。对时间的节约是最重要的节约。那个全知全能的上帝如果允许我猜测的话,我猜上帝一定正在注视着人类以她在地球上生存的最后这几百万年(或几十年)的时间竭力生产着她称为“幸福”的东西。这个生产方式的主要特征就是人类物质劳动时间的节约。交通工具是为了节约步行的时间,机器是为了节约手工的时间,学校是为了节约重复体验同样的经验的时间,警察节约了所有人打架的时间,市场节约了交易双方互相寻找的时间,甚至还有(如果不是不敬的话)——家庭节约了求偶和生产健康人类的时间,神父节约了人们研究圣经的时间……分工,上帝看到的是人类通过分工来节约时间。操作交通工具和机器的人,教书的人,当警察的人,商人,男人和女人,当神父的人。这个社会里的“人”不再是单个的抽象的人,而是由交换关系连接起来的分工的具体的人。每个具体的人干一样具体的工作并积累关于那件工作的具体的知识,发明节约他的劳动时间的工具和工作组织。一个具体的人异化成了一个专业化的人,一个技术的人,通过专业知识的积累,人类做为一个整体,消耗在每一件具体工作上的时间大大地节约了。这就是规模经济,一个人通过交换,为许多人提供同一个手段,因此他必须大规模地,从而可以专家式地提供这种手段。他在昨天获得的专业知识被叠加到今天,昨天和今天积累的知识再被叠加到明天,如此积累下去,连同他创造的工具,他的劳动时间便越来越节省,他能够提供的手段越来越便宜。交换关系越发达,通过交换关系安排给每个人做的工作就越具规模。这是一铜币的两面,一面是人均收入的增长,一面是财富以资产和知识的方式积累。这就是亚当·斯密的《国富论》基本原理,只不过用现代语言叙述。

  理性的人们通过分工增加能够应付他们欲望的手段,即财富。这只是一种可能性。要实现这可能性,两个制度条件必不可少:(1)分工造成的规模经济的好处必须适当地分配到每个参与了分工的人。(2)由大范围交换关系产生的“不确定性”(uncertainty)必须能够被规模经济的好处抵偿。当市场扩大时,不确定性也变得重要起来。香港街头的报纸贩子在进货时非常小心地估计当天报纸的销量,尽管如此仍然有些日子剩下几十份甚至上百份卖不出去的报纸。如果卖出一份四元钱的报纸挣一元(即批发价三元),则每剩下一份报纸就相当于白卖了三份报纸。若剩下一百份就相当于白卖了三百份。所以报纸的批发与零售价格之差必须足够大,可以抵偿不确定性造成的损失。否则就不会有人分工做报纸零售业。保险公司通常允许它的保险推销员获得每一份人寿保险的零售价格的百分之五十的回扣(例如纽约人寿保险)。如此高的零批差价是因为推销保险不确定性极高。通常一个保险推销员需要访问四个推销目标才能卖出一个保险合同。不确定性还来自激烈的竞争。即使只有两个竞争对手,价格战、回扣、心理策略、资产兼并等等,都会大大提高亏损的风险。因此竞争对手的稳定的联合可能成为大规模投资及生产的必要前提。利润与风险,是一对孪生兄弟。

  许多经济制度都不能满足上面的两个条件。例如在“熬年头”的工资制度下,不能指望工人有积极性学习技术,因为专业化产生的好处完全没有分配给花了力气专业化的工人。例如领取官俸的政府干部没有积极性积累金融知识以使他所管理的银行获利丰厚,因为他并不分享由他的专业化产生的利润。例如个人或家庭经营的“无限责任”公司难以扩大经营规模,因为亏损可能使他倾家荡产。相比之下,“有限责任”的股份公司愿意以出资人投入公司的资产承担高风险的大规模投资和经营。当然另一方面,出资人会担心在承担了高风险之后,得不到相应的高利润回报,因为分工去追逐利润的是那些慧眼独具的企业家,他们不必是出资人。利润应当在企业家与投资人之间适当地分配。如果分配不当,股份公司制度就与其他失败的制度一样,无法扩大分工和经济的规模,无法创造财富。在一个不讲信誉的社会里,怎样是“适当”的分配呢?缺了基本的信任,中方“坑”外方,外方“坑”中方,中方和外方合起来“坑”政府,政府也“坑”企业,企业家“坑”资本家,资本家再去“坑”其他 的资本家……所谓“冤冤相报,永无了结”。

  其实经济学家把自己局限在手段的研究上是为了与心理学家、科学家和工程专家、社会学家、政治学家以及其他的种种专家来个分工。在这个安排下,经济学研究生产、交换和分配。在生产交换分配中,现代的主流经济学分工研究交换。从最近几年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的领域看,经济学研究的方向或“研究纲领”正在改变到制度方面去,交换的制度,生产的制度,分配的制度,政治的制度,科学合作的制度,组成社会的制度,能促进和不能促进文明的制度等等。由于人人都想要过更好的日子,由于分工提高劳动时间的生产率,所以有了“经济社会”或人类社会的经济上的理由(人们当然可以有其他的理由聚集在一起,例如佛格森特别钟情的“affectivity”)。社会靠了制度得以维持和发展。

  研究制度的学者们追究制度的根源,认识到一切制度的维持和变化都要以运行那个制度的人所积累的知识为基础。最典型的制度,例如交通规则。如果甲从东向西,乙从南向北,以同样速度同时驶到十字路口,这两人就面临一个制度安排问题了。如果甲和乙的交通知识一致,都是“红灯停,绿灯走”,或者“红灯走,绿灯停”,当然出不了问题。但如果甲认为“红灯走,绿灯停”,而乙认为“红灯停,绿灯走”,那么不论谁面前是红灯,一场车祸不可避免。结论:制度的基础是参与合作(分工也是一种合作)的人们关于“如何协调彼此行为”的知识。

  更复杂的制度,例如社会制度,必须建立在人们关于彼此权利的共识上。霍布斯说,人类缺乏这种共识就会陷入“一切人对一切人的战争”。古希腊斯多葛学者说,每个人都知道这种不尊重他人的后果,这件事本身是最重要的,它作为知识,能使每个人推论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理。这是斯多葛学派理解的正义,也是现代的“契约主义者”如布坎南、罗尔斯、宾莫尔(Ken Binmore,Game Theory andSocial Contract,1994)所谓的“每个人都试从其他人的位置上看世界”。契约主义者从正义可以推出道德。因为“知”经过了上述的推理就是知道“止于至善”。不知道这算不算“格物明德”。

  道德的败落在任何时候都是可悲的。我指的是使社会之为社会的那些道德共识,他们构成一个社会制度的基础。同样,一个新的社会要想站得住,也必须找到自己的道德基础。如前述,市场经济不可能在人人都“杀熟”的世界里立足,除非人人都经历过被熟人“杀”了的滋味以后知道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理。上帝一定觉得观看人类历史一幕一幕重演枯燥无比,所以常常把注意力转移到其他东西上去。每个乱世之后,人们都总结出孔孟之道,然后再把它遗忘。从前,西方人信基督教时,就不会忘记了自己祖宗的道德。哈耶克说,那些重要的、帮助了人类在生存竞争中延续下来的传统,多数时候是由宗教守护着的。( 《致命的自负》,章九)就这样,我写出了经济学上若干关键词。对任何理论的把握都是通过对重要概念的理解实现的。对重要概念的理解在对话中表现为对关键词的解说。欲望、手段、要素、稀缺、信息、交换、分工、规模经济、分配、伯累托改善、知识、权利、正义、道德和宗教,这些就是这个经济学解说的关键词。写给思考过经济学或其他社会科学的读书人,并且故意“空” 了许多该写但未写的话。

  

再谈经济学的关键词

  阿尔弗莱德·马歇尔在《经济原理》开篇中说,影响人类行为的因素极其繁多,但是只有两种力量是最持久和最普遍发生作用的。其一是宗教的力量。其二,是经济的力量。他是经济学可数的几个父亲之一,我念书的时候总想读他的原著却总也没有时间好好读。现代"工业生产式"教育体系的悖论之一是学生匆匆忙忙读最晚近的文献,揣摩老师要考的题目,拿到找工作必须的文凭,到头来对其所学茫然。香港是个忙碌着挣钱的地方。香港大学是为香港政府和商界生产文凭的地方。我常常对教室里学生身上突然发出的传呼机或手提电话的尖叫感到茫然,先是觉得有些伤心,觉得费好大的心力备课不那么值得。然而这是香港,在港大就读的大学生通常已经可以凭兼职挣到七八千港币一个月了,硕士研究生在大学里兼职可挣一万五千以上,而我的研究项目里有个博士生,按照学校规定我必须付给他两万一千元港币一个月的薪酬。即使这样也很难找到合格的研究助理。学生们喜欢穿和玩儿,挣得的钱大都花在这上面。港大的学生常以"走堂"(就是缺课)为荣。学得特别好的"走堂",学得不好的,为了"追女"也要显摆一下自学的能力,走走堂,生活内容太丰富,每个人都有太多的选择,把时间搭在听课上就很昂贵了。经济力量真的是最经常起作用的力量。"成本",没有选择的自由就谈不上成本。这个道理让经济学家找了至少一百年才找到,这还不算哲学家们在寻找"绝对价值"和"永恒"上面所花的时间。李嘉图被最聪明的经济学家认为是"好象从月亮上下来的人",有着极不寻常的思维。尽管如此,他的"劳动价值理论"表明他仍然没有找到我们今天普通经济学课本上讲的关于成本的"庸俗"的道理。对永远不变的价值准则的追究毕竟是最具诱惑的一件事,就好象数学家至今还会被"无限"这个概念迷惑得废寝忘食一样。难怪黑格尔说,世界上若有"无限"的话,也只有"恶无限"。相对论以后,事情终于变得好一点,也没有好到哪儿去,因为"价值"就因此而死了。

  找到目前这个"成本"概念并且作了最系统解释的,是奥地利学派的经济学家。他们其实并不是经济学家,他们自称是"学者"(scholar),是著名的"维也纳小组"里的学者,恩斯特·马赫、米塞斯、石里克、庞巴沃克、维特根斯坦、哈耶克等等。后三个人甚至还是亲戚。奥地利学派发动了经济学里的所谓"边际革命",这是关于价值理论的一场革命,我想我拿它引出这篇文章的主题,读者不会觉得乏味吧?!

  古典经济学家给自己提出的任务是寻找"财富"的来源。最早回答这个问题的是威廉·配第,他说:"劳动是财富的父亲,而土地是它的母亲"。他的公式没有提供价值的衡量标准。生产一蒲式耳小麦耗费的不仅仅是劳动力,还有土地的地力,土地折合成劳动力是多少呢?问这个问题相当于问一个苹果加一个梨等于什么一样,得不到解答。李嘉图认为他解决了这个问题,他结论说:"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其实这个问题在那个时候连定义也还不十分清楚。直到十九世纪末,美国名噪一时的亨利·乔治写了《政治经济科学》,才明确定义了诸如"财富"、"价值"这类名词的经济学涵义。但那是在奥地利学派的边际革命稍后,而且是为了反对奥地利学派的"主观价值论"而写的一本书。"价值"的严格定义要等到本世纪五十年代一位年轻的法国数学家被他的法国导师推荐给一位美国经济学家做"一般均衡"理论研究时才得到解决。这三个人先后都得到诺贝尔经济学奖。在亨利·乔治明确但仍不严格的理论体系中,什么是"财富"?财富就是任何有价值的东西。什么是"价值"?一个事物,只要它可以减少人在获取同等幸福时所必须付出的努力,它就有了价值。这个人能够节约的努力程度就是这件事物的价值。例如某甲允诺某乙在明天做某事,乙于是可以节省自己做该事的努力。在这个意义上,甲对乙的承诺是有价值的也就是一种财富。当然,在一个言而无信的社会里,承诺的意义和价值就成了大问题,这也就是我在"金融热"(《读书》一九九五年四月)里讨论过的问题。但是甲对乙的承诺在完全不相干的某丙看来有没有价值呢?由于丙不能靠甲的这个承诺减少任何他明天为自己获取与今天同等的幸福的努力,这个承诺在他看来是没有意义的,也就是说没有价值。这是主观价值论的开始。在唯物主义者看来,这个主观价值论一定是荒谬的。我们怎能否认月亮在我们闭上眼睛的一瞬间就不存在了呢?同样地,我们怎能否认世界上存在着不以我们主观感受为转移的客观价值呢?我得承认,在贝克莱主教的"月亮"和奥地利学派的主观价值论之间确实存在着一个重要的思想联系,那就是休谟的怀疑论。这个问题我在《主义与科学》(《读书》一九九四年十二月)和《传统与乌托邦--永远的徘徊》(《读书》一九九五年三月)里提到过,是理性的哲学基础问题,在这儿就没法多说了。

  主观价值论大致是这样的,如果一个人,例如余秋雨写的"天一阁"主人范钦的儿子,面临两个选择,一个继承天一阁全部藏书,一个是继承万两白银。大儿子的选择是天一阁藏书,选择的代价是一万两白银,所谓"机会成本",放弃的"机会"所值。如果他的选择是万两白银,则选择的机会成本或成本就是天一阁全部藏书的价值。同样的道理,一个中学毕业生如果面临两个选择:上大学,或就业,那么他上大学的成本就是他上学期间所放弃的工作收入的全部所值。类似地,自杀的成本是继续生命所值的全部;活得太痛苦就会想到自杀。可供选择的机会越多,选择一个特定机会的成本就越高,因为所放弃的机会,其所值随着机会数量的增加而增加。所以港大的文凭随着香港的大学数目增加而贬值,同时,学生的时间随着香港劳工的日益短缺而增值。结果课堂里文静的气氛开始染上手提电话和传呼机的商业紧张。经济学核心的概念就是这么个成本概念。乔姆斯基是语言学家或哲学家(或人们加给他的其他什么家),但不是经济学家。据说他有一次"挤兑"经济学家,说经济学全部的内容可以在两星期内掌握。我猜他指的是"机会成本"的概念。说实在的,一门可以在两个星期内掌握的科学,一定是简练到优美地步的学问,其基本定律一定如此有效以致根本用不到更多的假设和辅助定理,就足以解释整个世界了。如果我是赫赫有名的萨缪尔逊,我绝不会为此去和乔姆斯基辩论。因为任何一门学科都应当向经济学看齐,把理论提炼到可以在两星期内让一个清道夫掌握。这正是现代数学的"教父",大卫·希尔伯特对数学的要求。主观价值论的一个更深层的看法是,没有选择就谈不上有价值,没有选择余地的"机会"就不应当叫做机会,也谈不上机会成本。"出身"是不能选择的,因此"身世"是没有价值和成本的。社会常以一个人的"身世"来判断其价值,那是因为伴随着他的身世,也许有一笔财富可供支配,而可供支配的财富对他来说是有价值的,因为他可以选择放弃这笔财富。如果一个孩子知道他"不得不"享受某种幸福,他不会感到"幸福"。身在福中不知福,那是因为他身不由己。绝望的人不会知道理想和美梦的价值。我曾经感叹北大荒我身边的那些"二劳改"的吃苦精神,却不曾意识到,对他们那没有选择的生活而言,"痛苦"是没有意义的。而我之所以感到了生活的困苦,是因为我还有选择的余地,我至少可以逃回北京。"不自由,毋宁死"。盛洪在他自己书的自序里提到经济学的人文精神,提到经济学不仅是学问,而且是做人的方式,对此我是有充分理由给以支持的。

  在主观价值论者看来,劳动价值论是错误的。当我们提到劳动的价值时,必须指明是谁的劳动,对谁而言的价值,以及价值判断的主体有什么样的选择。如果读者留意,可以发现我在《经济学的关键词》(《读书》一九九五年五月)里谈到分工可以节约劳动时间时,刻意避免使用马克思的"抽象人类劳动时间"。我只使用了具体劳动时间的概念。基于选择的成本,现代经济学研究选择的"效率"。这个概念是可以直接从选择的成本概念推导出来的。说一个选择是有效率的,是说这个选择的机会成本最小。说一组选择有效率,是说这一组选择的机会成本最小。既然是机会成本,就一定是和其他选择或其他组选择比较而言。香港人到"街市"(相当于北京的农贸市场)买海鲜,例如一百元一斤活虾,他们一定要挑个儿大的,因为一斤个儿大的虾比一斤个儿小的虾价值高些,放弃个儿大的虾相当于提高了买虾的机会成本。追求有效率的选择是自利的人的天性,有的人,例如我,从来不挑,买了就走。那不是因为缺少自利心,而是因为一来语言不通,二来时间"金贵",三来毕竟还不习惯言利,有心理上的折磨,四来也许"面子上"的价值放不下来,全加在一起,讨价还价的机会成本就上去了。说一组选择是有效率的,是相对于其他组的选择而言,这一组选择所放弃的价值最小,比方说在一顿白吃的午餐上人家告诉你可以随便选择任意数量的虾和梨,只要不超过一百条虾和一百个梨。在正常情况下,你没有胃口可以吃下一百条虾,或一百只梨,你的选择大半是若干条虾和若干只梨。这是有效率的选择,因为如果你非要选择不吃梨而吞下第二十条大虾时,你会发现梨的价值随着你对虾的厌恶程度的增加而增加,你会越来越觉得吃虾的成本太高。这里有一条经济学上的生理学韦伯定律:"单位时间内,一个人所消费的同一种物品的数量越大,这种物品对这个人而言的价值就越小"。人是生物,生物感觉基于神经,神经受到同等强度的刺激多次就不再感到刺激。神经不再感到刺激生命就嫌乏味,乏味使人追求。微观经济学家直到去年才有人写了篇论文说明这个道理的前半截,这是在信息不完备的情况下追求效率的理论。这道理的后半截到现在也还没人说过。

  总之,有效率的一组选择就是美国一本畅销书里说的,我们从小到大所学的道理之一是"什么都干点儿,什么都别干太多"。林语堂喜欢引李密庵的"半半歌",记得其开头四行是"看破浮生过半,半之受用无边,半中岁月尽优闲,半里乾坤宽展。"又记得最后四行是"半少却饶滋味,半多反嫌纠缠。百年苦乐半相参,会占便宜只半。"如此的闲适哲学,正是效率的真义。

  效率是选择的结果。选择是在可供选择的多个行动方案中择一而行。所以哈耶克的老师冯·米塞斯写了一本书题为《人类行为:一个经济学的论文》(von Mises,Human Action:A Treatiseon Economics),讲的是人类行为的通论,经济学是捎带着推导出来的。经典名著,可惜是"马克思主义的死敌"的启蒙老师的著作,国内长期看不到。而在西方,奥地利学派的"中兴"也只是一九八九年以后的事。这一学派的人物,自二次大战以后"作鸟兽散",撒的满世界都是,被人们遗忘了。一个行动方案包括三件事:(1)行动的目的,(2)可用的技术,(3)现有的资源。其中"技术"就是以各种方式储存起来的知识(我在《怀着乡愁,寻找家园》,《读书》一九九五年四月,详细说过了)。用大陆时兴的语言来区分技术和资源,前者是"软件",后者是"硬件"。没有硬件的软件就是"无米之炊"。当然,没有软件的硬件只不过是一堆没用的"米"。不论怎样说,软的毕竟是软的,知识一旦被人知道了,就不再有成本。因为你知道了一件事以后,你就不可能再选择"不知道这件事"。选择是对未来行动方案的选择,已经发生了的事情无法再选择。所以在选择行动方案时,所用可以使用的技术都是没有成本的(还没有买到的技术不是"可用的")。选择只是对资源和目的的选择。

  用上面的例子说明这件事,关于虾和梨的味道,吃法,以及他们可以提供的其他方面的享受,所有这些都是知识,现在已经没有成本。可以选择的是虾和梨的数量,但这是免费午餐,所以虾和梨对你而言也是没有成本的。你在乎的,在这里是稀缺的"资源"的,其实是你的胃口的容量。胃口成了达到你的"自我"(self)的目的的唯一资源,是"自我"目的的手段。于是有效率的选择是:这个容量的若干部分应当用于产生"吃虾的享受",其余则用于生产"吃梨的享受"。"半少却饶滋味,半多反嫌纠缠"。说知识没有成本,是说一旦知道了,就不再有成本。不知道的知识是要费高昂代价才可获得的。美国为"知识产权"四处与发展中国家打架,当然是为了让人家补偿知识所有者获取知识的代价。在没有分工的时候绝不会有这类的事,因为所有人都知道所有人知道的事。

知识的所有权是分工的产物。分工的好处是节约劳动时间。分工能够节约劳动时间是由于专业化和知识积累。这些我在《经济学的关键词》里说过了。分工越发达,每个人的闲暇时间就越多。可是怎么大家都越来越忙了呢?我这么写的时候,就看着屋角那只一寸见方的巴西龟,它可是不计较时间。《大英百科全书》(儿童版)说:"turtle stake their time"。它不在乎时间一定是因为它天性缓慢呢?还是因为它知道得太少?不管怎样,我觉得我们人类的忙碌首先是因为知道得太多,其次是知道我们还有太多的东西不知道,第三也是最重要的,我们知道得越多,我们的知识使我们意识到的我们不知道的东西越多。就这句话而言,我想英语一定更清楚同时涵义丰富:"knowing more and more about less and less"。忙,是因为时间金贵。时间的成本就是选择如何使用时间的成本。分工固然节约了很多时间,可是分工的重大代价是没有人知道所有人知道的事。另一方面,我们一定愿意知道所有人知道的事,因为"知道"就是知道机会的存在。机会越多,选择的空间越大,选择的价值就越高。如果你是人类学家发现的那个非洲土著,觉得吃虾简直匪夷所思(相当于我看人吃白蚁的感觉),你在上面那顿免费午餐里的选择的价值自然因此而大大减低。所以,分工越发达,人们越有动机去知道别人知道的事。上面说的第三点最重要。知识最显著的特点是全部知识的"互补性",大学生具备小学的知识和中学的知识会学的更好。工程师知道经济学知识可以更有效地设计项目。经济学家知道哲学或心理学,可以成为更好的经济学家。正是由于知识的互补性,当一个学者在单一方向上探索了很远的路程后,会感到有必要在其他相关的(互补的)方向上也往前推进。这个道理在博兰倪看来就是原创性思考所需要的"隐秘的知识"(tacit knowledge),他是指存在的思考者脑海中的不被注意但对思考有潜移默化影响的知识。

(见Michael Polanyi,Personal Knowledge:Towardsa Post-Critical Philosophy,UniversityofChicagoPress,1958)这个英文词直译应为"沉默的知识"。我们知道得越多,凭了知识的互补性,我们知道存在于我们脑海之外的应当被存入脑海的"沉默的知识"也就越多。所以苏格拉底说他只知道他什么也不知道。

回到文章开头的话题,香港的大学生和研究生面临太多的诱惑,因为香港聚集了如此巨大的信息,当然主要是与商业有关的。随便你花一点时间,知道一点商业信息,就可以赚一笔钱。赚一笔钱之后就想知道更多的商业信息,赚更多钱。于是你意识到有更多的信息(和赚钱的机会)需要去获取……这样一来,你就专业化了,也就异化了。异化意味着你变成了"它"的奴隶,是"我"之不欲成为"我"而要成为"他我"。为什么自利的人追求效率的结果反倒个个都走专业化的道路呢?不是应当"百年苦乐半相参,会占便宜只半"吗?这个问题真是对经济学的挑战。就我所知,只有斯坦福大学的老经济学家西多夫斯基写了一本书叫《没有欢乐的经济》试图解答这个问题。(Tibor Scitovsky,The Joy less Economy,Ox ford University Press,1992)我觉得这个问题的真正求解还要从社会经济制度中去寻。这也许是《三谈经济学的关键词》的主题吧?!

 

知识社会与知识分子    汪丁丁

  常听人说知识分子为“社会之良心”。言外之意,大有不满于社会上一般人等之缺乏良心。忽有一天又听说世界即将进入“知识社会”。顾名思义,这种社会一般人等皆有知识。有知识者可为知识分子乎?然若大家都是知识分子,何需“社会之良心”?只言“个人之良心”可也。这样一问是否知识分子消亡的时代即将到来呢?余英时先生或许反驳说:士,志于道。“知识分子”一词必须指那些“以天下为己任”者,从而与“专业分子”相区分。这产生了两个问题:(1)知识的结构是怎样的?一个人头脑里如果盛满了专业的知识,在多大程度上就盛不下(或必定具有)社会良心?(2)为什么一个社会必须要有人分工“以天下为己任”?就好像美国的政治家、律师和报纸记者,在个人利益之外必须时时挂记着社会公正,以致华盛顿的幕后交易成了美国的笑话。又好象新加坡的政府部长们,官俸必须“分分钟”向商人看齐,否则便声称要贪污受贿。换句话说,分工交换劳动,本是利己之心的产物。分工发展的速度端视己之心得以发挥的空间大小而定。一个分工看守社会良心的人,社会既要助长他的利己之心,又要助长他的良心。这么个巨大矛盾植在他心中怎么会不迷失了他的灵魂呢?所以西方人在现代制度上似乎并没有解决社会良心和公正的问题。他们的良心大抵还是保存在从中世纪留传下来的社会组织——教堂那里。我们中国人大多不去教堂,去了大多也养不成那种内疚感。如此下去,只怕分工尚不及西方社会发达时,道德之沦落已经不可收拾。这是当代儒家们担心的问题。几天前,牟宗三先生仙逝。人们不禁慨叹中国人当中努力融康德与孔夫子于一炉者又少一人。

  罗素曾划分一个人所能具有的知识为三大类。其一为个人直接体验所得的知识;其二为通过其他人间接体验所得的知识;其三为内省所得的知识。罗素这个分法是按照知识的来源。他也曾按照知识的性质去划分三类。其一为科学的知识,其命题必须能够与事实相验证;其二为神学的知识,其命题必不可与事实相验证;其三为哲学的知识,其命题模模糊糊懵懵懂懂属于科学与神学之间一广大区域是也。此外,罗素关于知识所对应的“物自体”又有一说法,谓最易获取的知识是人的五官感觉最直接可达之物体,而随着物体的尺度缩小至极细微如基本粒子,或扩大至极宏伟如宇宙之边缘,我们的感觉便越发间接,知识的获取便越发困难。他的这些看法,一部分写在他《西方哲学史》的导言里,另外一些在他最后一本主要著作,《人类知识》(Bertrand Rus-sell,Human Knowledge,Routledge,1992)里面。

  经济学里面,上一世纪末的亨利·乔治曾经划分知识为两大类。其一为可交流的知识,其二为不可交流的知识。本世纪上半叶,哈耶克一直强调知识结构对经济研究的重要性,就我所知有《经济学与知识》(“Economics and Knowledge”Economica,February 1937),《知识在社会里的运用》(“The Use of Knowledge in Society”,American Economic Review,September 1945),《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Individualism and Economic Order,Routledge & KeganPaul,1949),《感觉的秩序:理论心理学基础之原论》(The SensoryOrder:An Inquiryinto the Foundations of eoretical Psychology,Routledge & Kegan Paul,1952)。哈耶克对经济学提出一个基本的诘难:分工使人们知道与自己工作有关的那部分知识(可说是人类积累的全部知识的沧海一粟),没有一个人有能力取得这些知识的全部,每一个人都根据自己那部分知识选择他的行动计划,所有这些个人的行动计划是怎样达互相协调的地步的呢?这也就是对亚当·斯密“看不见的手”的诘难。因为亚当·斯密的看不见的手实际上并没有揭开“市场机制”的谜底,他只是观察到如果每个自利的人都相信市场,把他们的行动计划交给市场去协调,那么市场上有一只“无形手”最终引领大家到皆大欢喜的境界。而奥地利学派的“边际革命”以后,经济学家都热衷于用数学来证明(瓦尔拉斯)所谓“一般均衡”的存在性定理。这个定理五十年代终于被一个经济学家和一个数学家证明了。可是仔细读一下他们的著作不难发现,他们所依据的数学工具(拓扑学的不动点定理)之所以能够起作用,关键在于他们构造了一个模拟市场叫卖行为的函数。也就是阿尔佛莱德,马歇尔早就指出的“上帝作为拍卖人”的角色在一般均衡的实现过程中必不可少。哈耶克的诘难正是针对这个全知全能的拍卖人而发。首先,没有一个人可以具备如此完备的人类知识。其次,即便每一种商品有一个专业化的叫卖人,许多产品根本不会有市场。因为市场无非是供给方面和需求方面交流信息的地方,信息交流是有成本的。如果你试图建立一个妇产科医生的市场,需求方面大多是普通人没有受过医学专科教育,怎样识别供给方面提供的服务的质量呢?若是建立一个中医服务的市场,问题就更突出,因为中医看病连化验都不用,讲究的是“辨症施治”,“察颜把脉”。每个病人都有特殊的情况不说,不同大夫诊治同一个病人会用不同的药方。所以供给方面的竞争是无济于事的。这个叫卖人必须掌握每一个病人的信息和每一个大夫的信息,结果他必须不仅同时就是那个大夫和那个病人,而且必须是所有的大夫和所有的病人。他不是上帝是什么呢?哈耶克于是说,经济学应当解决而至今没有解决的问题是劳动的分工所导致的知识的分工何以没有阻碍了劳动分工的协调。当我这样总结哈耶克的这个问题时,我觉得很激动,觉得这简直就是为制度经济学准备的问题,而到今天为止还没有制度经济学家来回答这么重要的一个问题。

  劳动分工既然把知识也不可避免地分了,就有了所谓“知识的结构”。我们不妨就沿着哈耶克、罗素和亨利·乔治的思路走,看看可以走多远。一个参与了劳动分工的人,他的知识首先包括这样两大类:(1)关于生产技术的知识,(2)关于协调生产的制度的知识。在每一类知识里面,又分做三小类:(甲)不可交流的知识,(乙)可以交流但经济上不适于交流的知识,(丙)可以交流并且经济上适于交流的知识。技术知识是指如何把各种投入品经过手和脑(以及手和脑的延长也就是机器)的加工,变成所需的产出品。因为有分工,所以这个人所掌握的技术知识是他所在的那个生产环节的技术知识。技术知识中,有一部分是肌肉动作,眼、耳、口、鼻等感官的运用,那部分知识是不可交流的,必须经过训练才可掌握。另外一部分技术知识是可以交流和传达给别人的,但是其中一部分交流起来成本很高,例如医学知识,别的人接受不了或不愿意费时间去掌握,或教授这部分知识的人觉得太费劲,报酬太少,等等。总之是不经济。只有那部分既可交流又规模经济的知识,例如中学的数理化史地,才有人在学校里或通过学徒制讲授,有了规模经济,才养得起老师或师傅教授所费的时间。如果你仔细考查技术方面的知识,不难发现大多数都属于乙类,都是只有专业人员才掌握的知识,这在分工发达的现代社会是最正常的现象。

  一个人掌握了技术知识并不足以使他的生产活动同其他人的协调起来。这就好象一个带球技巧绝佳的篮球手不一定懂得把球传给其他的人一样。一个生产技术娴熟的工人,必须同时晓得什么时候和以什么方式与其他的工人交流信息。这些知识我称为“制度知识”。制度知识的本质特征是,它必须是关于如何协调分工的知识,同时它必须是所有参与分工的人共同掌握的知识。这种知识,其中一部分是只可意会无法言传的,例如商场上谈判伙伴之间的默契,那是长期合作培养出来的。这在日本人中间非常普遍,还有相当大的一部分制度知识,属于乙类,可以交流但成本太高。例如管理人员或文官政府里专业化了的官僚的知识。记得七十年代末有个国家计委的副主任告诉我,一个大学毕业生分配到计委工作,先要了解情况,五年之内根本没有机会说话。西方国家的许多制度照搬到中国一定失败,就因为有许多know how“一时半会儿是学不来的。博兰霓在《个人的知识》里提到由于知识的这种”隐秘性“,法国照搬国民主制度而没有办法照搬其民主”艺术“,所以造成了大革命时代的灾难。(Michael lanyi,

  有时见到某“怪人”行为乖僻,即是指其不按照常规行事。黑帮内部通用的“切口”是一种丙类制度知识,学习的成本很低。一国,一地,或一组织所通行的语言也是这类知识的例子。现在回过头谈“知识分子”的良心,什么是“良心”呢?良心应当是没有受到后天习性污染的心,是“本心”。在这个意义上说,“良心”就是牟宗三所言“天命下注到人身”所成的“德”或曰“仁”。西哲中最早论及“良心”的是柏拉图笔下的苏格拉底。苏格拉底当时四处盘问人家什么是“美德”,还找上门去诘难著名的智者普罗塔哥拉斯,而且是当着他的一群学生的面让他承认没有想清楚,相当难堪。(Plato,Protago-ras)不过在我看,苏格拉底那个问法用东北话就叫“抬杠”。别说两千多年前的“智者”,就是现代一般知识分子也不一定应付得来。末了苏格拉底也没说什么是美德。但是他有一个大贡献,就是试图把美德与理智统一起来。在他的看法里,一个有智慧的人一定也有美德,反之亦然。他的这个思想在公元前第三世纪的斯多葛派学者那儿找到了继承,例如塞内卡等人。斯多葛学者重视道德,所以马克思说塞内卡是基督教的舅舅。和苏格拉底一样,他们认为道德和理性是一致的。后来西塞罗写《共和国》曾提到这个理论,他说:如果一个人做了对不起别人的事,别人也会做对不起他的事。所以一个理性的人应当会运用“正确推理(the right reasoning)”推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个最基本的道德与正义原则。这个传统到了罗尔斯就变成了他的《正义论》里的“社会契约”基础了。我们可以说,孟子在解释“仁”的概念时也用到了这个基本道德与正义原则。他的“四端”说为首的,我认为也是最原初的一端,是所谓“恻隐之心仁之端也”。(见“公孙丑”章句上)孟子不外是要论证人皆能为圣贤,因为人心中自有一种对道德的悟性。这种悟性,按梁漱溟的理解,与佛家或道家的“觉悟”不同,它是理智的运用,是把你自己装进别人的鞋子(put youself in others‘shoes),或者叫做“设身处地”替别人想想,反过来,你也希望别人设身处地替你想想你不愿意发生在你身上的事。于是理性就推出了道德,于是就称之为“道德律”——好像数学定理一样结实。对良心问题更详细的讨论首推何怀宏的专著《良心论》。

  良心当然还可以理解得更广泛一些,外化到“日用人伦”,生发出各种各样的美德。例如宗教让人向善,受了宗教熏陶的人不必运用正确推理也可以讲良心。又例如对家族的忠诚,是不是一种美德呢?做任何事情“止于至善”算不算一种美德呢?中世纪教会曾经严厉禁止放高利贷,所以哈耶克说资本主义在西欧能够生存和发展有很大的偶然因素,是欧洲文化和历史各种力量阴错阳差,歪打正着。借贷不受利息算是一种美德吗?推而广之,经商而不讨价还价,资本家而不追求利润,工人而不计较工资,为官而不思升迁,所有这些都算是美德吗?老经济学家艾智仁(Arman Alchian)说过,理性假设只是工具性,所有理性假设下推出来的定理也同样可以从“物竞天择”的假设推导出来。假如一个社会里原先有两类人,一类是君子,如同《镜花缘》君子国里的人。另一类是小人,精于算计,那么经过一个自然选择时期后,所有的君子一定都因常被小人欺骗而穷困潦倒,死去了。在均衡状态,活着的人都符合经济学理性人的假设,我当学生时读到艾智仁这篇文章,佩服之余,又惊讶我们中国人带着这许多君子美德生存了四千年而不灭亡。四千年的时间,哪怕当初只有一个小人,若是允许物竞天择的话,他的家族也早就取代了我们全部君子的后代了。相反,按照西方人的发展速度,若是他们四千年以前就开始追求效率的话——我相信林语堂的判断,没有一个民族可以长期追求效率而不毁灭的——西方人怕是已经毁灭数十次了。这样看来,中国人的明智在于四千年没有追求效率。但是自利的人天性要求效率,是什么东西压抑了我们天性四千年之久从可能数十次的灭亡中拯救了我们呢?

梁漱溟说过,中国人精神的取向与西方人和印度人不同,所以有而且将有完全不同的历史走向。(《东西文化及其哲学》)当然,现在中国人的精神已经大大混乱了,像发摆子一样颠来倒去,想必过一段时期到了均衡状态,国人的精神取向会大不同于传统,只是不知那时是走向灭亡还是仍能苟延几千年。知识社会要出现了。不管你喜不喜欢它,随着分工深入和广泛,技术与制度知识日积月累,反过来又促进分工发展,物质资本会极大地丰富,人的知识会越来越占据生产的主导地位。据说资本家和工人的分野将要被知识阶级和无知识阶级的分野取代。(Peter Drucker,,1994)可是在知识社会里,怎么会有无知识的阶级呢?我不同意这个说法。如前述,事实上每个人都知道一些别人不知道的知识,没有人知道所有人知道的知识。所以在知识社会里没有阶级的区分,只有不同知识的区分。没有不同资源所有者的合作,只有不同知识者的合作。权威永远都有,你知道别人不知道的知识,你就有权威。可是既然所有人都可能是权威,就没有人可以压迫其他人,因为他的正确推理将告诉他“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写到这里像是说梦话,夏天夜里的梦。在这个梦里没有知识分子的地方,因为没有人有必要专门看守着其他人的良心(更何况我们并不确切知道什么是良心)。每一个人同时是专业分子和拥有制度知识的“知识分子”。说这是梦,因为我不知道什么样的制度知识可以造就这样的社会,而且我也不确定中国人的精神取向会不会是这条分工和专业化的路。除非中国人依旧走中国传统的路,知识分子要消亡了。

 

知识的经济学性质    汪丁丁

  林语堂不像老制度学家凡伯伦写了一本《有闲阶级论》来说明闲暇的重要性,他只写了一篇散文“论谈话”,说的和凡伯伦几乎一样的事情,却更贴近我这篇短文的主题。林氏为文,常常冷不防掷出一句话让你觉得妙不可言。譬如他在《论谈话》里谈到:“当我们看见一个很有希望的文学天才,耗费精力于无益的社交集会或当前政治论文撰作时,最好的办法是把他关在监牢里”。(《林语堂文选》下卷,广播电视出版社)一个人的闲暇多么有限和宝贵,他必须在成为文学天才、社交明星和政治撰稿人这三者当中作出决断的选择,我在《再谈经济学的关键词》(《读书》一九九五年八月)中已经解释了经济学始终没有明着解释给我们的问题:为什么分工原本是要给每个人更多的闲暇,结果每个人都越来越忙越来越受分工的奴役。我的解释基于三个基本的事实:(1)人类知识的各个部分之间有一种“互补性”,使得两项知识加在一起的价值可以大于这两项知识各自价值之和。(2)分工能够加快知识积累的速度。(3)分工使得没有人能够知道全部已经知道的知识。这三个基本事实加上假设不变的偏好或口味,就可以推出“每个人越来越忙”的结论。显然,要改变这个结论,唯一的办法是改变人们的口味,因为取消分工对任何人来说代价都太高了。而知识的互补性是知识的不可变更的特征,关于知识内在结构的研究足可以写几十篇博士论文了。改变口味,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日本的

 

  文学天才、社交明星、政治撰稿人,三者无非需要不同结构的知识而已(“创造性”与知识的关系要比这里说的知识经济学复杂的多)。若非如此,林语堂的那个办法也就不必要了。以有限的闲暇时间获取许多不同的知识,使得一个人的知识结构产生最大的价值,这就是关于知识的经济学的定义。把这个定义里边的关键词展开来解释,就是关于知识的经济学了。第一个需要解释的关键词就是“知识”本身。其次是“知识结构”,也就是探讨知识的“互补性”。最后是知识的“价值”或探讨知识价值的产生过程。这是表述的顺序。理解的顺序往往正相反,最开始出现的概念最复杂。例如数学中“零”的概念,物理学中“物质”的概念,经济学中“成本”概念,心理学中的“心”,哲学中“概念”的概念,语义学中“意义”的意义,……推至极端,所有的信息传递似乎都有这个现象。复制生物所需的信息包含在种子或胚胎里。谁知道全部宇宙的信息是不是早就包含在“大爆炸”的那一点里呢?我理解,波普晚年提出做为“适应”(adaptation)的知识,就是在这个“信息”意义上理解知识的。(Karl Popper,A World of Propensities,Thoem-mes Antiquarian Books Ltd,1990)就我所知这是最宽泛的知识定义。因为任何带有结构的东西,不管是死的还是活的,都载着某种信息,关于“结构”的信息。所以波普提出过“有意识的知识”(consciousknowledge)和“无意识的知识”(unconscious knowledge),后者包括遗传性习得的知识。他又强调各种生物感官和器官获得和储存知识的能力,他指的是感觉器官在进化过程中形成的那些特定结构的获取和储存知识的能力。(Karl Popper and John Eccels,The Self andIts Brain,Routledge and Kegan Paul,1977)作为“信息的知识固然宽泛,却不很恰当。例如从外太空来的“3-k微波”明显地是一种结构或信息,但我们目前仍不能破译其涵义。对于我们不知道的东西,怎么能说是“知识”呢?事实上,按照香农定义的“信息”概念,当一个观察主体面对着被观察的客体的最多的可能状态时,或者,一个接收到的信号包含最大的完全随机的噪声时,客体或信号所包含的信息也就最大。所以信息并不是“知识”,信息只是包含可能被知道的知识。当我们说我们拥有某项信息时,我们无非是我们已经提取出了那项信息所包含的知识。

  另一个哲学家们喜欢用的知识定义是主观的知识,或者,用哲学家奎因的话说:你认为你知道的东西就构成你的知识。(W.V.Quine,Pursuit of Truth,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92)主观知识的极端者应推麦克·博兰霓,他的名著《个人知识:迈向后批判哲学》(Mi-chael Polanyi,Personal Knowledge:Towards a Post-CriticalPhilosophy,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58)建基于他所谓“隐秘的知识”,从手工艺技巧开始,一切知识都是认知者主观参与和感情上认同的结果,都带有主观性。可是你认为你知道,你就“真”知道吗?这个问题就是奎因那本书的主题——真理问题,也是他与维也纳学派(逻辑实证主义)产生分歧的所在,也叫“知识的客观性”问题,或者,知识是否可以在一群人之间共享的问题(intersubjectivity)。于是知识问题又牵涉到语言或符号体系的意义问题。不论如何,各家各派的知识定义于是总在“主观知识”和“无意识的知识”之间的什么地方。例如费希特、叔本华、胡塞尔、威廉·詹姆斯、哈耶克、罗素等等。我想我是不够资格给出我关于知识的定义的,上面这些话只是要为“知识”划出一块界域,好让我能继续说下去。

  什么是知识的结构呢?在这个问题上我觉得新的和老的认识论学者有相当的共识,那就是他们都认为知识结构是按照逻辑推理的顺序从一个人所相信的最高层的假设依次向下排列的多层次假设的体系。例如当我们凭了每天的经验相信太阳从东边升起时,我们的思维逻辑自然地要求探索为什么如此。于是我们相信地球是从西向东自转,我们相信地球是球形的,我们相信在一定速度和距离内光线是“直线”,等等,总之,从这些更高一层的假设可以推出“太阳从东边升起”这一命题。然后我们会探求造成这些高一层次假设的原因或更高层次的假设。这样的逐层上推不仅使知识得以深入而且生出各自深入的专门知识。例如从我们看见“太阳从东边升起”,我们可以发展光学和眼科学;从太阳发光引出化学和物理学;从旋转物质的球形引出宇宙学。每一科学存在的理由在于我们要检验与这一科学相关的层次上的那些假设。检验这些假设的目的是为了使我们更加相信(或更加不相信)这些假设。例如我们在上述那些科学的检验支持下就更加相信“太阳从东边升起”这一命题。但是这些检验又必须以更高层次的假设为基点。John Pol-lock,Contemporary Theories of Knowledge,Rowman & Litt-lefield,1986)意思是在一个假设系统中先拆任何一部分都不行,必须同时调整全部的假设。这就是知识的“结构”。显然,知识的这种结构也就是知识各部分间的“互补性”。换句话说,知识的互补性产生于人类思维逻辑最基本的三段式和因果性联想。

  知识的价值,像一切价值一样,只能是每个人的主观价值,也就是说只能以某人某时某地某状态下的偏好或口味来衡量某项知识的价值。但是这个价值所包含的“净幸福”还取决于这人获取这项知识的成本。由于遗传性习得,我们的感觉器官获取知识的成本最小,而且由感官获得的知识总是最有价值的。例如初生儿获得吃奶的知识,和他说的第一个单词——“妈妈”(由条件反射习得的知识),不可谓不重要。从能够给一个人带来最大效用的那个中心渐次外推,知识的价值逐渐下降或者成本逐渐上升。于是这个人求取知识的动力渐次下降。原则上,这就决定了一个人的知识结构。这个知识结构与上面说的全部知识的逻辑结构显然不是(或极少)重合的,因为一个人的效用受到他的社会分工的极大影响从而他的知识结构取决于他的分工。通常我们不会指望一个原子物理系大学生有兴趣学习开出租车,除非他所学的专业和将来由此而来的分工带给他的净幸福,与出租车司机相比微不足道。在工业化过程中,人们的闲暇时间(定义为维持生命所需的那部分时间之外的时间)大多被用于积累工业知识,所谓“投资驱动”的发展阶段,那是因为在这一阶段上,关于大规模生产的那部分知识能给人们带来更多的净幸福。大规模生产是怎样实现的呢?说到底是通过越来越细的社会分工实现的。越来越细的分工使一个人的闲暇时间能够专门用于越来越窄的工作(即在越来越窄的范围内求取技术知识)。而所有人的这种专业化过程降低了所有产品的生产成本从而提高了所有人的购买力。所有产品的市场规模因此而不断扩大,实现了规模经济。这个过程同时也就要求每个人效用函数的中心从而他的知识结构越来越偏离全部知识的逻辑结构。因此人们知道得越来越多的同时,知道得越来越少。个人的知识结构越来越不同,社会共识越来越难以达成,社会越来越不稳定。如果人们停止找寻关于互相合作的知识(即“制度知识”),那么工业化过程将是一个不稳定的、迟早会崩溃的过程,就像桥梁共振迟早要摧毁整座大桥一样。碰巧读到最近一期英国《经济学家》杂志(一九九五年五月二十七日——六月二日,报道日本人如何利用“隐秘的知识”,引来与读者诸君共享。日本一桥大学两位研究人员最新的研究报告指出,决定企业竞争力的不是生产能力,而是企业创造新的知识的能力。他们说,本田汽车在八十年代决定推出崭新的车型时,只是靠了非常不明确的、隐秘的知识。其他汽车制造企业如尼桑也有类似的经验。日本企业利用隐秘的知识的办法,就是让雇员尽量在企业内部流动,分享他们的经验和直觉。所以日本企业流行所谓“项目组合”,也就是以特定项目为中心,临时抽调雇员组成的生产单位。随着关于大规模生产的知识日积月累,随着人类生活口味的细致化和人际关系的文明化(即制度知识的积累),关于小规模多品种高质量生产的那部分知识的价值会逐渐提高。这也就是所谓“灵活生产方式”(或“后工业社会”,或“知识社会”)的到来。知识社会的特征是人们靠不断更新知识(而不是靠大规模生产)来改善生存条件。如果所追求的改善是物质方面的,就是所谓“创新驱动”的发展阶段;如果所追求的改善是精神方面的,就是所谓“财富驱动”的发展阶段(这是一个有些误导的词,实际上是由于财富积累到一定程度而引起的非生产性资源运用,例如个人的全面发展,宗教的,文化的,等等)。于是技术性知识的重要性就被制度知识所取代。物质消费的发展将会停滞,但精神世界的发展将会加速。事实上,除非人类发现新的地球和新的生产方式,目前人口老化和生育率逐渐下降到自然更替水平的趋势是很难改变的,所以物质消费停止发展是必然的结局。技术知识对人类的重要性正在下降,还可以从技术进步的大趋势看出来。目前随着劳动工资增长和灵活生产方式的推广而正方兴未艾的计算机技术和多功能机器人技术的普及化,早晚会在大部分工业加工和组装领域取代人力。更进一步,自动编程的工作母机会取代人脑劳动中重复性强的部分。再进一步,至少熟悉数学的人能够想象,创造性工作中那部分目标可以确定,路径有待搜索的工作可以交给机器人或计算机工作母机去完成,这个前景的初级阶段就是现在发展的所谓“人机系统”——专家帮助机器人确定行动目标,机器人找出各种行动计划并搜索执行其中最好的。总之,人类劳动会越来越偏重于创造性强的工作,而开发我们头脑的创造性,必然要求我们挣脱分工的局限,拓广我们大脑的知识范围和结构。这些相当于给我们的大脑提供一个更广的活动空间。国际知名的数学家吴文俊先生长期从事数学命题的计算机证明。计算机当然不能离开专家的直觉指导,但是计算机可以使专家免去细节的、琐碎的和重复性的证明工作,从那样的社会分工中解放出来。用托玛斯·库恩的科学进步理论来说就是由专家给计算机指出各种可能的研究纲领,由计算机去完成每一个研究纲领在逻辑上要求的那些细节并且报告出结果。到那时候,科学家也许仅仅做为“方案科学”而存在。

  谈的很多都是梦想。我必须承认我胆子很大,居然企图在这么一篇文章里说清楚知识的经济学问题。侃煽”之余,且自饮苏格拉底式解毒剂一服:“我只知道我什么也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