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自焚死者亲属表示不能接受官方说法 - 罗大周 - 和讯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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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自焚事件后续-死者亲属表示不能接受官方说法
12月4日下午4点,在成都市三原外国语学校读初中的唐子悦回家奔丧,这位唐福珍收养的弃婴,自幼听力残疾,是唐福珍不顾胡家反对将她养大,并让她跟自己姓。
唐子悦跪在灵堂嚎啕大哭,但世界上最爱她的那个人已经和房子化为一缕青烟。
11月13日,成都市金牛区居民唐福珍因不满房屋被强拆,浇汽油在自家楼顶自焚。
本报记者曾鸣实习生阮健 成都报道
死者亲属目睹悲剧全部过程
邓尤德是唐福珍的侄女婿,住在唐福珍隔壁,唐福珍自焚时,邓尤德就在8米之外的自家楼顶,亲眼目睹悲剧发生的全部过程。
金牛区政府于12月3日发布通告,对自焚当日的现场进行了还原,对于其中“唐福珍两次往自己身上泼洒汽油”、“唐福珍引燃汽油后,其儿子与姐夫不予施救,继续暴力阻挠”的说法,邓尤德表示不能接受。
邓尤德记得,拆迁是从11月13日早上6点开始的。由于患有坐骨神经痛,那天他早早上顶楼活动身体,此时天还未亮,他听到楼下“咚咚”作响,由于拆迁后,经常有人通过废墟爬上楼房偷东西,邓尤德便本能大喊“有贼”,并拿手电筒照射。
邓尤德看到两辆消防车。几十米外,从北星干线上,20多辆车一路开来。“里面有警车,没拉警报器,但警灯在闪。”不久,百余名人员下车,远远拉起警戒线。
6点20分左右,在一辆挖掘机挖掉围墙上的大门后,数名身穿迷彩服的人员手拿电锯和切割机闯入房屋,10多名手举盾牌、头戴钢盔的人员尾随而入。
由于当日凌晨3点,唐福珍家就被断电。邓尤德听声音判断,工作人员在“锯房子楼道里的钢制防盗门”。
邓尤德介绍,当时房内住有8人,分别是唐福珍本人、大姐唐福秀、大姐夫陈昌平、二姐唐慧清、侄子刘耀君、侄媳魏娇(带着一个不到一岁的儿子)、儿子胡炎熹,加上听到“有贼”从百米外赶来的亲戚5人,一共13人。
房屋内的13人,以及3道防盗钢门,还有随后发生的混乱,便构成了通告中的情节——“唐福珍组织唐、胡两家亲属10余人,采取逐层关闭楼层通道,向执法人员投掷自制汽油燃烧瓶、砖头、石块,在楼道、平台泼洒汽油并点燃等暴力方式阻挠执法。”
唐福珍向自己泼了3次汽油
邓尤德说,唐福珍向自己身上泼洒了3次汽油,而不是官方通报的两次。而这3次泼洒,与最后的点燃,与那3道防盗门的被突破息息相关。
第一次是在围墙与大门被挖掘机铲倒之后,拆迁队冲进房屋用切割机开始锯第一道防盗门。当时天色已经微亮,身着睡衣的唐福珍爬上楼顶,提着一个十升装的汽油桶单手向自己身上泼洒,并大喊要求拆迁队撤离,双方陷入僵持。
过了一个多小时后,大批工作人员冲进屋里开始继续锯防盗门,同时梯子也架起来。唐福珍见势大喊,“你们说我要800万,我哪里要你们赔这么多,我只拿了80万”、“金花村村民帮我做主,我家里还有8万多现金。”同时,唐福珍第二次往身上泼洒了汽油。
这一次,拆迁队并未停下,继第一道防盗门被突破后,第二道防盗门也被锯开,“然后打起来了”,邓尤德回忆,混战持续了近20分钟,魏娇抱着孩子,脚上挨了一棍,当时就跪下来了。
“她是伤得最轻的一个,她大哥唐福成昏死过去,胡昌贵肋骨断了3根。”这一切,都被站在楼顶的唐福珍看在眼里。
大概过了20来分钟,8点钟左右,拆迁工作人员开始冲击最后一道防盗门,这道门打开,他们就可以进入楼顶。
唐福珍浇了第三次汽油,“她这一次和前两回不一样,是双手举着从头到脚浇的,桶里的汽油倒光了”,邓尤德回忆,此时唐福珍已经“眼神有点麻木了,一直看着下面的亲戚被打,再也没有说话”。
邓尤德喊她几声,“她没理我”。8分钟后,唐福珍没有任何征兆点燃了自己。“她点了两次,第一个打火机打不着,她扔掉了,又摸出一个打火机,轰一下点着了”。
胡炎熹:“我们不闹了,快救我妈”
楼顶上当时有3个人,唐福珍、胡炎熹、陈昌平。胡炎熹与唐福珍并不在同一个方向,邓尤德分析,唐福珍泼洒汽油乃至点火时,他并不知情。
据胡炎熹的律师李劲松介绍,胡在发现母亲自焚后,马上喊道:“我们不闹了,快救我妈”。接着,胡炎熹抬双手、消防队员抬双脚一起将唐福珍从顶楼上递下。
邓尤德介绍,唐福珍并没有直接送上救护车,而是在地上放了10余分钟才送往医院。
而她的儿子“吓慌了”,“跑到国旗那儿双手抱着红旗杆疯狂大叫”,邓尤德记得陈昌平告诉他,在唐福珍送下后,胡炎熹喊的是,“妈妈,不,妈妈,不,我的妈妈死了!”
11月29日晚。唐福珍不治身亡。
随着唐子悦的奔丧,至今仍不知唐福珍死讯的亲人只剩下她86岁的母亲。这是唐、胡两家唯一的老人。
[对话]
律师刘亚军:我希望唐福珍用生命的抗争,能让一个不合理的制度终结
潇湘晨报:胡昌明的房子是违法建筑?
刘亚军:他没有完全拿到全部的合法手续。并不能说他完全违法,只是没有完善相关的手续。
潇湘晨报:能不能这么认为,胡昌明的土地认证是有瑕疵的,但这个问题上,政府有关部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刘亚军:这种表达比较准确。胡昌明是招商过来的,规划局给他出示了规划图。我国是规划用地制度,规划局已经批准了,正常情况下相关部门就会办手续了。但他的特殊情况是恰好那个局长被双规了。手续就没有再往下面办了。
潇湘晨报:胡昌明13年前就没有土地使用证,如果说这个违法的话,他违法了13年了。
刘亚军:对,最开始胡昌明打算建一个农民街,那时政府闭口不谈他用地是否手续健全,而政府需要这块地了,就说他违法了。
胡昌明说,他们和乡政府曾有协定,如果遇到政府拆迁,就按市场价补偿损失,所以他们觉得有了这个协定就有了底,但最后却遭到强拆,唐福珍感觉被愚弄了。等于说政府这种行为完全就是兔死狗烹,你对我没有价值了,我就可以随时处理你。
潇湘晨报:当地政府对唐福珍的死负有责任吗?
刘亚军:当然有责任啊,撇开法律责任不谈,它首先是负有人道主义责任。哪怕你政府的行为是合法的,你首先也得暂时回避一下,等她冷静下来再采取措施,如果触犯刑法司法机关再采取相关行动。举个例子,杀人犯要跳楼,也会有谈判专家来劝他。剥夺生命只能以法律的名义。哪怕当时政府做出个样子,唐福珍也不会往自己身上点火啊。
潇湘晨报:你认为这个事件会像孙志刚案件一样,对中国的法制进程有推动作用吗?
刘亚军:我希望这是一个契机。我希望唐福珍用生命的抗争,能让一个不合理的制度终结。物权法和拆迁管理条例是有矛盾的,征用居民财产要补偿,这是基本原则,但现有的法律环境,并不能保障这一点。
即便是法律也是有人性的,法律就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道德,是公众普遍认为的行为规范。如果说完全不符合人情的法律,它也是不能长久的,是得不到认可的恶法。
本报记者曾鸣实习生阮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