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燃气初装费争论再起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7/03 11:57:37
 
 
新年的第一个周末,大多数广东市民以为本该尘埃落定的燃气初装费存废之争再起波澜。
2007年1月5日上午,广东油气商会召开管道燃气会员紧急会议,会上达成的统一意见是,“强烈建议暂缓执行取消管道燃气初装费”政策,理由就是相关“配套措施尚未出台”。当天傍晚,商会即将建议呈递到广东省物价局。
十天前,2006年12月26日,广东省物价局在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规范我省管道燃气价格管理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明确要求“省内各地必须停止管道燃气初装费等名目收取的费用”。
这一裁断一度被看作是市民维权、打破行业垄断利益的标志性胜利。大多数广东人把年关的这个事件看作是持续了半年的“管道燃气初装费”争论的完满句号,然而现在来看,它很可能不过是一个间歇性的逗号而已。
真空期争夺战
这是去年12月26日,省物价局下发《通知》以来,燃气企业的第一次回应;也是自去年年初开始的这一争论白热化以来,收费方的首轮正式表态。
“(《通知》)当然是好事,但目前很多具体方面没有明确。这让我们燃气企业的经营陷入成本、价格的困境。”广东油气商会会长吴清标表示。
在商会看来,省物价局发布的只是指导性文件,而具体举措的详细规定不足。
一方面,省局只是明确了“必须取消管道燃气初装费”,但把如何调整燃气资费的权力下放给了省内各地市局。
“这就形成了一个政策真空。”广东油气商会秘书长梁海珊直指问题所在,“地方局并不能在短时间内出台针对省局《通知》精神的详细解释,而市民和房地产商就已经开始拒缴初装费用。”
《通知》出台后,普通用户就可以以此为依据,拒绝缴费;但是,失去这部分预期收益的燃气企业寻求市场补偿的依据,却还在各个地方决策者的酝酿之中。
商会的一个内部工作人员表示,商会此次提起的目标是“希望得到省物价局的理解。能在省局《通知》下发之后,而地方局解释出台之前这个过渡期内,缓行取消收费”。
这个工作人员还透露,如果省物价局没有回应,他们计划通过广东省工商联向省政府提交一份信息反馈。
“不是说企业不能够再盈利,而是目前的政策只是明确关上一道门,而另一道门是否打开,以及如何打开还模糊不定。”业内人士抱怨,“这个过渡期让企业无从把握。”
“失声”的燃气企业
“省物价局在12月26日文件出来之前,和我们没有任何沟通。”梁海珊透露,文件出台当天下午,吴清标就向省物价局表达了商会的不满。
因此,在商会看来,此次《通知》的出台并没有足够地参考市场参与者———企业———的意见。
一位佛山的燃气经营业主是去年12月26日上午从当地物价局的朋友那里看到了文件,当即向商会询问相关情况,而此时商会还没看到这份文件。
另一个会员企业则透露,他们得知省物价局在11月上旬就此问题召开过一个通报会,但没有通知商会,参会的是另外一家行业协会“广东燃气协会”。
“其实,那个时候我们就已经被排除在初装费存废讨论之外了。”这家企业的老板对记者表示。
《通知》公布后,从省内各地市物价局反馈上来的态度是,按照《通知》的精神,要取消初装费,但是什么时候取消、怎么取消、取消之后对企业和已经缴纳初装费的消费者如何补偿等具体问题,都没有明确的规定。
油气商会本来希望省物价局能够参加1月5日的会议,大家坐下来“好好沟通”,但省物价局方面没有露面。
19年惯性
在广东,“管道燃气初装费”已经存在了19年。
早在1987年,广州市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开建管道气网。为解决政府投入不足问题,当时的集资办法规定,凡是享受供气的单位和个人,都要缴纳一定管网建设费用。
时至1996年,广东省内的物价部门重新制定了初装费的具体标准。广州确定在3000元到3500元之间。
但让消费者不满的是,这一价格究竟如何确定,并不为外人所知,其用途也在公众监督的视野之外。更备受质疑的是,在收了将近20年的初装费之后,管网建设成本难道还没收回。
2005年广州市审计部门一份关于“管道燃气初装费”的审计结果,成为这一轮争议的导火线。审计结果显示,仅从1996年3月至2005年12月31日,广州市煤气公司就收取了燃气初装费13.4亿元。
在公众的持续追问下,广州市物价局有关人士承认,管道气初装费的性质是“集资”。广州由此成为国内首个承认管道气初装费“集资”性质的城市。
2006年4月11日,省物价局最终表态,“省物价局从未批准过管道燃气初装费。”
这之后,对于燃气商来说,形势开始变得日益不利起来。
让燃气企业紧张的是,2006年10月31日,省物价局副局长马壮昌在公开发言中表示,省物价局已经开始探讨两部制气价价格体系的制定规划。这意味着,取消“管道燃气初装费”已成定局。
随后就是《通知》的突降。
身陷夹缝中的角色们
但《通知》公布之后,尚未缴纳初装费的市民在庆幸之余,很快发现形势似乎并不如他们想像中那么理想。
尽管购房者有《通知》在手,地产商的态度还是不缴费不交楼。广州一地产商的理由是,“文件是省物价局发给市物价局,但是市物价局并没有给我们任何文件和规定”。
地产商也有担忧。清远的一家地产商已经开始拒付燃气公司线路工程款,理由是,“明年开盘,肯定收不上初装费。”
业内人士担忧,“燃气和地产商之间的摩擦,可能在将来酝酿出更多纠纷。”甚至可能造成业主住进管道安装好的新居,也用不上气的后果。
“市局要制定新的价格体系,但是那要组织听证会,要根据各地市的情况提出各自的方案;要召集企业、市民参与;要重新核定企业的管道建设成本等等。这些问题怎么可能是立刻就解决呢?”某市物价局官员埋怨道。
而广东燃气经营市场开放之后,很多民营资本和外来资本成为地区公共产品特许经营者。突降的《通知》无疑对引进投资者会有影响。
有消息透露,珠海燃气管道公司最近正引入中石油的资金,预计向后者出售85%的股权。商会会员认为,在这个时候,珠海市物价局就很难立刻给出针对《通知》的明确解释。
《通知》的效应还在通过股市不断放大。美林公司日前发布的一份报告认为:短期内,广东省取消管道燃气接驳费行动对城市燃气营运商有负面影响。受此影响,在香港上市的内地燃气公司中,新奥燃气、中国燃气、百江燃气股价下跌5%-7%。
而美林公司认为,影响还会继续扩大,因为广东率先取消初装收费后,其他省市政府均在观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