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光里的民族悲哀:你比老鹰爪里的小鸡还弱势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10/03 02:52:01
老海
有一种耳光是打不死人的。但能把人打醒。
如果不幸打中了迷走神经,甚至就能打醒一代人或一个民族。
今天要说的,就是这种耳光。其实就是一记简单但却响亮的耳光。这耳光,也就是贵州那位“中华女”打给那位“你丢不丢脸”女记者的那一记。
这一记,打准了。
贵州搞联合运动,警察上路,记者随行。“中华女”严重违章,无牌无照兼逆行,正好给逮了个准。警察上前,截停、教育……一切都照章办事,一切也很利索。眼看就快处理完毕这宗普通的交通违章,这时候,随行的女记者不等警察执法完毕就争分夺秒要“采访”那位“中华女”。采访也行,但要人家接受同意才行。人家不乐意,当然就可以拒绝采访,有权躲避你的镜头。问题就出在这里。“中华女”越是不答应、不配合,女记者就是越是来了劲,而且,来了狠。狠一来,女记者便使唤出惯常里使用的媒体“规范动作”来:
(记者)你这样不接受我的采访是不是觉着很丢脸啊?
(记者)你既然觉着丢脸为什么还要违反交通规则呢?
(记者)你知不知道你丢尽了我们贵阳人民的脸啊?你要不要脸?你觉着丢脸吗?
接下来,采访自然也没戏了。因为,采访早被这位女记者自己提前结束。当她侮辱式地发问时,她的采访就已经丧失了采访的权利和意义。如果她要继续采访,她就不该去侮辱那位正准备接受警察处罚而心情不佳的“中华女”。如果她如是发问,而又不企图侮辱那位“中华女”,我的感觉,她要不是弱智,就必是强盗逻辑。
而事实上,我的感觉全错了。贵州这位女记者从头到尾都是在尽职尽责,在见缝插针并不失一丝时机地工作着。她所有的侮辱式的并经典了的发问,都是在履行着神圣而不可侵犯的采访职责。我的错就错在了跟着感觉走,只看清了问题的表象,没洞穿问题的本质。
这起“中华女”暴打女记者事件的表面本质就是:女记者可以侮辱“中华女”,“中华女”不可以丢脸。“中华女”违章丢了脸,理所当然就要乖乖配合女记者欲施于其身的人权侵犯。
再往下,这起事件的本质就是:记者可以随意侵犯被采访对象,而被采访对象绝对不可以不答应,不配合,更不可以反侵犯。谁反侵犯了正在侵犯你的记者,谁就是大众媒体的敌人。甚乃全民公敌。
再往下深挖,事件的最后本质就是:违宪可以,悖德不许。因为你是中国人。中国人是宁要面子也不要法治。
有了这三层本质作底,记者们的腰板自然就是硬邦邦的,侮辱采访对象的姿态自然就是一副理直气壮而光光荣荣。这一来,尤其是媒体解放思想后,国人在媒体面前都成了老鹰爪里的小鸡,一直都是奄奄一息般的弱势着。甚至连爪下的小鸡都不如。就像这位“中华女”,一记耳光过去反侵犯,全民就忍无可忍,群起全起而愤之怒之,恨不得将这位“中华女”抓成老鹰饕餮后的爪里的一块小鸡骨。
这就是我们民族的悲哀:我们的“全民公敌”,竟然是一个敢于反侵犯反侵权的真正公民。
如果能一下子就打在这个社会的道德与法律教育的迷走神经上,我倒希望“中华女”的这一记耳光打得更狠更厉更重些。而现在,对于一个常常在道德与法律间迷失理智的民族,这记耳光不过是隔靴搔痒罢了。
迄今为止,这记耳光仍没能打醒那位贵州女记者,更别说能打醒群起呼助姐妹的贵州记者们。要想一记耳光就打醒中国的媒体,贵州这位“中华女”恐怕难当大任。其实,这大任,不是哪一位中国人能胜任的,更不是五千万记耳光就能打出来的。
“中华女”有所不知,只有整个中华民族的道德素养和法律素养都上去了,我们这块大地才不会再上演这折“耳光里的民族悲哀”。
2010-3-27      老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