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猜少年 : 荒唐死法频出,为执法部门敲响警钟 - 一五一十部落 | My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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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唐死法频出,为执法部门敲响警钟 / 无猜少年

2010-03-18 23:00 | 阅读(173) | 标签: 法治, 思考 | 字号:大 中 小

继轰轰烈烈的“躲猫猫”、“喝开水死”、“睡觉死”、“发狂死”之后,笔者又闻安徽一居民在接受公安局询问后死亡,当事民警称“摔死”,在长长的创意死法列表中又添了一笔。

 

 

回顾这一系列事件,真可谓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公安局、看守所成了村里的寡妇,门前是非格外多。另一方面,虽然事件发生后,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但有关部门并未对此进行反思和检讨,着实令笔者不解。

 

 

每起事件的背后都是一条条鲜活的生命,一个个家庭。而事发部门的等职责正是除暴安良、保障社会稳定,却一再酿成这样的悲剧,为千夫所指。本人认为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点:

 

 

首先是不公开、不透明。除了死因荒唐、千奇百怪之外,当事人均身上有淤伤、有受虐的嫌疑。对于受害者受到何种待遇,家属们在悲痛欲绝之际也一头雾水。既然只是询问,怎么就会摔死,死者生前在看守所究竟有什么样的遭遇,我认为有必要将审讯程序公开化、透明化。

 

 

公安部门审讯的神秘和看守所大墙内的各种情况,早已经被人们传的神乎其神,如果有关部门还不能自我公开,接受监督的话,即便有清者自清的想法,长此以往,必将成为酝酿突发事件的导火索。

 

 

其次是长久以来的制度设置问题得不到解决。看守所的基本职能是保障侦查顺利进行并保护被羁押人的合法权益,属于保障性质。笔者在网上了解到,当今世界多数国家的立法实践上,均选择将看守所与警察机构相分离。但我国长期以来拘留所和看守所都由公安部门统一负责管理,侦查权和羁押权同时在公安机关。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也是“超期羁押”与“刑讯逼供”之所以频频发生、禁而不止的原因 。

 

 

法治的不健全,最后牺牲的必然是人权。在刚刚结束的两会上,虽然会前司法公正、完善立法等呼声较高,但在这方面却鲜有代表发言。

 

 

再次是执法人员素质低下,缺乏法律意识。3月14日《南方都市报》傅剑锋“实习生怎样学会刑讯逼供”一文,令大家都倒吸了一口凉气,究竟是怎样一群人拿着纳税人给的薪水在胡作非为?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这里面有太多不能为外人道的潜规则。

 

 

知法犯法不仅应罪加一等,更令广大人民对社会民主正义失去信心、望而生畏。作为与老百姓打交道最多的公安部门,应该痛定思痛,彻查当事者,给人民一个交代,还原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