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长不能兼政法委书记,市委书记不能兼人大主任。这是基本常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7/07 16:13:34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吴晓灵呼吁 政法委书记不能身兼公安局长

  被监督者是监督者领导关系扭曲影响司法公正

  新快报讯(特派北京记者 曹晶晶 郭晓燕 尹辉 刘正旭 陈琦钿 廖颖谊) “被监督者是监督者的领导,这种扭曲的关系影响司法公正,政法委书记就不能身兼公安局长!”昨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原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在全体讨论时直指公检法监督体系设置错位。“我们的政法委书记往往都身兼公安局局长,公安局本来是检察院的监督对象,但被监督者是监督者的领导,这个体制特别不顺。”吴晓灵表示,她曾经听到基层的法院和检察院的同志感叹工作很为难。“比如,领导开会决定了一个事。那这个领导包不包括政法委书记呢?如果包括,就得服从他的领导。但如果这个事情做得不对,从业务上来说,检察院和法院都可以对公安局做出的不当行为提出不同的意见。”

  吴晓灵指出,这种党的关系和行政关系的扭曲和错位,影响了国家的司法公正。搜狐广东省东莞市网友        137480075        2010-03-13 11:07:36

还有多少地方是一把手兼人大主任的。怎样行使职能自己监督自己?

快速回复查看回帖顶(4796)

搜狐社区: 天翻        137476217        2010-03-13 08:41:59

是啊,为什么非要这样?简单是胡闹。

快速回复查看回帖顶(3977)

搜狐微博:zhangwei_law        137478552        2010-03-13 10:12:53

司法就是和稀泥.我们国家存在问题最多的领域就是司法领域,侵害老百姓权益最多的也是司法领域.为什么就不推进改革呢,为什么这样的大事就没有人在大会上提呢?纳闷

快速回复查看回帖顶(3549)

搜狐微博:smxzhaoyang        137479093        2010-03-13 10:32:40

支持,直指弊病。不知道政法委书记身兼公安局局长的初衷是什么,实际上从一般层面上和理论层面上、从制度的设计初衷到实际实践,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长都不合适。

快速回复查看回帖顶(3415)

搜狐微博:choosethebest        137476215        2010-03-13 08:41:52

说的很对,建国之初, 没有经验,好多关系没有理顺,最后发现了, 社会需要了,就应该改正,增加内容,而不时不作为,把无知 当 真理!

快速回复查看回帖顶(1835)

最新评论

搜狐微博:bmlj666        137496597        2010-03-14 04:52:12

说得好,现在的公安局长不是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就是副市长,检察院感监督吗?

快速回复查看回帖顶(4)

搜狐微博:anqile123        137496249        2010-03-14 02:15:05

还有多少地方是一把手兼人大主任的。怎样行使职能自己监督自己?

快速回复查看回帖顶(3)

搜狐微博:anqile123        137496245        2010-03-14 02:14:58

还有多少地方是一把手兼人大主任的。怎样行使职能自己监督自己?

快速回复查看回帖顶(2)

搜狐微博:anqile123        137496239        2010-03-14 02:13:49

书记和人大主任哪!!!

快速回复查看回帖顶(2)

搜狐微博:guanll133        137495913        2010-03-14 01:17:07

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长,公安局本来是受检察院监督的;但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公安局都是在政法委领导之下。绕来绕去不还是受公安局长管吗?象这些司法机关能起到监督作用吗?这样的司法机制不腐败才怪。真是四不象,既不合理也不合法,废掉这种机制早就应该实施,不要留给外国人和我们的子孙后代作为笑柄。


快速回复查看回帖顶(2)

搜狐微博:hhqbeyond        137495679        2010-03-14 00:48:02

是的!!监督部门被地方上管住了,就失效了~~~
纪委,监察,检查,法院,审计,质检都应该是垂管的~~~ 这样 执行对地方监督 力度可能大一些

快速回复查看回帖顶(2)

搜狐微博:dangyun321        137489158        2010-03-13 18:47:38

国家动乱时,是谁在为老百姓保驾护航!我们的民警都在一个人顶几个人超负荷的工作!每天都有我们的干警在牺牲!

1

搜狐微博:hanyeguzhou        137495080        2010-03-13 23:53:51

公安局长兼不兼任任政法委书记和你保驾护航有什么必然联系,公安局涨不兼任政法委书记你就不能坚守你的岗位了?

快速回复查看回帖顶(1)2

搜狐微博:lxyd2000        137494670        2010-03-13 23:27:04

快速回复查看回帖顶(0)

搜狐微博:yumengm1963        137494403        2010-03-13 23:12:51

多提点这样的提案多好,别一天老说些没用的……

快速回复查看回帖顶(50)

搜狐微博:海阔天空-姜宏轩        137494388        2010-03-13 23:11:56

能不能考虑不设政法书记一职,公检法直接由人大监督。

快速回复查看回帖顶(79)

搜狐社区: xqy-169        137494321        2010-03-13 23:08:13

政法委书记不能身兼公安局长

快速回复查看回帖顶(133)

搜狐微博:abc9999        137494244        2010-03-13 23:04:56

现在的市委书记又兼人大主任,合理吗?本来人大是监督政府的,不错,可现实是市委书记就是地方的一把手管了地方的一切事务,这岂不是自己管自己,笑话!

快速回复查看回帖顶(183)

搜狐社区: xqy-169        137494199        2010-03-13 23:02:16

这个提案提的好,我认为是第一提案!

快速回复查看回帖顶(112)

搜狐河南省平顶山市网友        137494038        2010-03-13 22:52:33

人大代表是监督政府部门工作的,而我们的人大代表大都是政府官员,怎么监督??

快速回复查看回帖顶(152)

搜狐微博:ccl2030        137493326        2010-03-13 22:15:43

支持吴晓灵的提案,政法委书记是党内职务,不应实际兼任政府部门领导;政法委书记应该是专职的书记,宏观上代表党委领导与协调公检法司等机构。从法律地位上看,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是由人大选举产生的,公安局长是由政府首脑提名人大通过的。实际工作中,现在不少地方公安局长虽不是由政法委书记兼任,但却是同级政府的副职,人为抬高一个政府部门的地位,使其凌驾于其他政府部门之上,这也是不合常理的。